我和阿麥要結婚了,天天盼望著我出嫁的父母,總算舒了一口氣。本來阿麥和我都想一切從簡的,到頭來我們還是辦了兩場婚禮,主要是雙方父母的緣故。
[ 阿麥是有計劃有預謀地在一次旅途中,向剛剛氣喘籲籲爬到山頂的我求婚,當時隨手拍了這張訂婚照。 ]
阿麥的父母在他十七歲的時候就離了婚。他父母的故事和電影橋段如出一徹:叛逆的富家小姐看上了窮書生小夥子,執意要年紀輕輕就結婚生子。 雙方性格和價值觀的差異令這段婚姻並不幸福,但還是熬到孩子們大了才下決心去開展新生活。 娘家富有的阿麥媽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在財產分配上態度咄咄逼人, 嚴重傷害阿麥爸的自尊。 當時阿麥三兄弟都是青少年了,法官讓他們選擇跟爸還是媽。阿麥早知道兩個弟弟跟媽比較親,也知道跟媽的日子好過,但是懂事善良的他還是選擇了跟爸。傷透了心的阿麥爸和終於掙脫了婚姻枷鎖的阿麥媽從離婚生效那一刻就不相往來,阿麥倒是常常與弟弟和媽聯係的。阿麥媽其實也心疼惦記著阿麥,不時找機會帶他度假旅行。阿麥還在讀大學的時候,母子倆一起去非洲旅行了一個多月,每天輪流寫遊記,貼上照片就成了厚厚的一本,母子情深溢滿字裏行間。
阿麥好不容易才下了決心結婚,當然也想父母分享婚禮的喜悅。然而,阿麥深知讓離婚後不再相見的父母一同出席自己的婚禮是不可能的。而我覺得,既然阿麥父母還健在,當然希望他們都能見證阿麥和我的結合。
我媽因為先天的眼疾,有一隻眼睛是幾乎失明的。年紀漸長,另一隻正常的眼睛也開始因為白內障而視覺模糊了。在我訂婚之後,醫生一再勸她該做白內障手術了,但是我媽擔心萬一手術失敗,她就等於雙目失明了,看不到我出嫁。為了讓她安心接受治療,我和阿麥答應在她手術前就注冊登記,等她手術成功了,就能出席我們的婚禮看個真切。
阿麥和我商量之後決定,注冊登記的時候請阿麥爸和我父母出席見證,幾個月後舉行婚宴就請阿麥媽。阿麥爸性格沉靜,不喜歡喧鬧人多的場合,簡短的注冊登記儀式他還是會接受的。阿麥媽熱情開朗、愛交際,肯定樂意來參加婚宴湊熱鬧的。而且阿麥邀請出席婚禮的親戚都是老媽的娘家人,因為阿麥爸當初除了帶兒子們回老家見過幾次爺爺奶奶,就沒再讓他們跟他家的其他親戚來往。
阿麥先在電話裏征詢老爸是否願意和我們一起去注冊登記,特地告之隻有他和我父母受邀。得到老爸的首肯後,再提供幾個我們挑的日子讓老爸選擇他方便的那一天。前前後後阿麥壓根就不提老媽和婚宴的事,唯恐老爸一不高興了改主意。阿麥爸提出一個要求,我們注冊登記後的午餐要讓他作東,地點由我們定, 而且他當天就走,不用我們陪他到處觀光。在我們登記的前一天,阿麥爸開了兩個多小時的車再轉乘火車來到我們剛剛搬好不久的家,那是我第一次見他。阿麥爸看上去儒雅和藹,客客氣氣地稱讚我準備的簡單晚餐, 還在飯後天南地北地跟我們聊了好久。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