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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與靜安區公安局過招

(2013-10-20 02:00:27) 下一個
兒時頑劣,天天挨罵,難免常被冤枉;又因某些先天畸形,常年遭小朋友模仿戲笑;奠定了我愛打抱不平、固執不退讓的“坐牢脾性”。因這脾性,引來以後二次與靜安區公安局的交手。
醫學院因擴建把我們一年級新生移到上海衛校上課。衛校在原培進中學隔壁,即在靜安區公安局隔壁。那時每班有個勞動班長,他要每月收錢買飯票發給大家,當時的飯菜錢好像是每月12元。那次班長餘某收了300多元放在宿舍後去洗澡了。洗澡回來,錢不見了。靜安區公安局就在隔壁,自然馬上交給他們辦案。他們召之即來,第一件事就是宿舍裏8個男生不準走出校門,防止轉移贓款。然後對時間,挑出魏某,梁某二人,無人證明在餘某洗澡時他們的去處。
餘某和魏某來自上海郊區。梁某是學生會主席,風流倜儻,家境豐實,頗受女生的青睞。公安局認為餘某和魏某嫌疑最重,因為他們來自郊區,窮;而梁某是他們破案的依靠對象,因為是幹部,又有錢。二個周日過去,還沒破案。第三周,梁某帶人在魏某褥子下搜出150元。於是公安局宣布破案,魏某是賊,梁某有功。魏某死不承認,留了一級。
全班同學隻有我一人大聲抗議。為什麽前幾次搜查宿舍沒有搜出錢?而梁某帶人就搜出錢了?另外的150多元呢?更不合理的,在破案前公安局怎麽可以讓梁某離校外出一次辦事?公安人員找我談話,警告我不要破壞公安局的威信,我和他們爭辯,堅持家境好壞不能作定案依據。為此輔導員覺得我討厭,一幫女生圍著梁某冷言冷語譏諷我,梁某恨死我。幸虧那時沒有鉈啊!!
二年後,因他案牽出梁某,真相大白。他把贓款藏在學生會辦公室,趁外出時轉移150多元,再把150元塞在魏某褥下。待真相大白我們已回二醫本部,和梁某同寢室的另七位男生,把抽屜全部上鎖,但很多東西關不進抽屜。於是那些男生肮髒的勞動衣褲(每周要體力勞動),臭球鞋, 以至隨手丟在桌上的小冊子都會莫名其妙地找不到。文革時,一幫男生到梁某家搜查,找到不少他們遺失的、不值錢但又要用的東西。
70年代初同學小聚,有人說,西雙版納某衛生院來了一位上海醫生,以後常有小東西不見,打聽下來,果然是梁某在那裏。我們都大笑,誰會想到上海來的大醫生偷鄉下病人的破東西啊?不知後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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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簾青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沈成涵' 的評論 :

謝謝評論,文革時代不興心理醫生
沈成涵 回複 悄悄話 估計這個梁某應該是有偷竊癖,一種病態的怪癖,應該看心理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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