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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標準高於國家主權”回應“日內瓦教授”

(2010-11-01 09:35:18) 下一個

    諾貝爾獎“人權標準高於國家主權”是超越國界的標準,絕對正確。至於是否被人利用,是國家行為,不是諾貝爾獎的精神。不需要用國與國之間的爭鬥來抹黑諾貝爾獎。


    國家對人類來說是局部的,全人類都應該享受人權,無論你在那個局部的國家裏,都有權利享受做人的基本的權利。所以人權高於主權是絕對的。任何國家都不能借口自己的民族特性,國家主權來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諾貝爾獎是超越國界的,推動人類進步的和平獎,是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無論貧富,種族,文化,都能享受平等和人權的獎。不是聯合國機構,是經得起曆史考驗的。


   “日內瓦教授”口氣是中國外交部的口氣,不代表全體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有權享受人權。特權不可以壓製人權。全世界和平,人人有主權,人人平等了,國界就將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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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YS 回複 悄悄話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 is the source of state power and legitimacy.

外交部發言人對主權在民不知所以,且沒有可能獨立思維。隻有用槍杆子打天下,坐江山的教育知識下思考,是以黨即國家的立場看
當今世界的。

能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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