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容踐踏尊嚴不容踐踏正義不容踐踏
看了貴州安順事件後,甚是憤慨。向失去生命的老人致敬。
一個殘疾的老人,“靠自己的雙手生活,他不靠別人,不仰仗社會,更沒有去做乞丐”,他的這種自食其力精神,他的這份堅強,本身就值得人們敬佩。
一個對越自衛還擊戰的英雄,以失去自己一條腿的代價,維護祖國的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他的愛國情懷和犧牲精神令人敬仰。
一個普通公民,他有著一般人的尊嚴,有著每個人都具備的基本人權—生存權和人格權,這是法律和道義賦予的,每個人都應該尊重。
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一個值得敬佩、敬仰和敬重的老人,在謀生過程中,像狗一般被人驅趕,“被三人如同狂犬病犯了一樣圍攻”,“脖子一直被女城管掐住”,直至死亡。他沒有死在家裏,而是死在謀生的大街上;沒有死在越寇的槍下,卻倒在城管的手中。
人們為老人的死感到憤慨,這絕不僅僅是一個老人的死,更多人從一個普通老人的死中看到城管的殘暴自私,警察的冷漠無情,當地政府的冷酷麻木,看到自己未來可怕的結局,人們用圍觀、推翻他們的城管車,來表達不滿和憤慨。警察到了,武警和防暴警察也來了,他們不是為抓紮肇事者而來,是為控製局麵而來。如果真的給城管帶上手銬,人們的情緒或許會得到平複,局麵或許因此而得到平息。但是他們帶來的卻是鳴槍示警、高壓水槍和催淚彈。鳴槍示警,,無濟於事,無法疏散;高壓水槍打在群眾身上,水花四濺;煙霧彈催淚彈飛出,多人被彈片炸傷。
群眾可能也必然被驅散,驅散的是群眾的身,難以驅散群眾的心。他們的心被老人的死牽掛著;被城管致人死亡牽掛著;被槍、高壓水槍和催淚彈牽掛著;被無辜和傷痛,被殘暴和冷酷,被正義無法伸張牽掛著。
為老人離世感到悲傷,為無辜群眾受到的傷害感到同情;為城管的目無法紀,光天化日之下殺人感到憤怒;為警察使用暴力殘骸群眾感到不滿。
人民才是國家權力的主人,當地百姓才是安順的主人,安順百姓以自己的勤勞和汗水換取安順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以自己的創造力和智慧創造著安順的曆史,繪就安順美好的明天。
城管、警察、武警、防爆警察都應該為這個城市的主人—百姓服務,是誰賦予你們殺人的權力,是誰給予你們動用高壓水槍和催淚煙霧彈的權力,又是誰給了你們肆意傷害百姓的權力?你們這種行為與暴徒何異,與禽獸何異?
再次譴責造成社會局麵混亂的城管、警察、武警、防爆警察。
再次向逝去的老人致敬,向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安順市民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