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問題-讓人震驚
(2010-08-20 15:17:16)
下一個
新疆問題-讓人震驚
據BBC報道:中國《環球時報》周末版的頭版刊登了“東土耳其斯坦勢力威脅中國的安全”的文章,說“疆獨”分子的行動已經影響了中國的社會安定與民族團結。這篇文章突顯了中國政府自發生“九·一一”恐怖襲擊事件以來在新疆問題上一百八十度的態度變化。“九·一一”之前,中國政府在“新疆獨立”問題上一直采取低調,強調說這是中國的內部事務。
直到過去幾周,“東土耳其斯坦”這一“疆獨”人士呼籲成立的國家的字眼才首次在中國媒體上出現。
“東土耳其斯坦”等“疆獨”問題,在中國尤其是中國新疆由來已久,早已影響了中國的(或者是中國新疆的)社會安定與民族團結,並非是這一兩年的事情。隻是政府對待這一問題一貫采取內緊外鬆,上收下放的政策,對普通民眾和國際社會采取封鎖消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東土耳其斯坦”這個詞對新疆以外的絕大多數國民來講,是聞所未聞的,更別說是其內涵了。
過去政府對這一問題所采取的一係列方針政策,在今天看來都不是十分成功的,客觀上講,正是這些方針政策,加劇了民族矛盾;慫恿了“疆獨”問題的蔓延和發展;給“恐怖主義”勢力在中國新疆的生長,提供思想意識和物質上基礎和空間。使得中國政府直到今天才不得不借“九·一一”恐怖襲擊事件,將“疆獨”問題暴露給世界,以期在打擊“疆獨”勢力問題上獲得國際社會的支持。誠然這是中國政府的亡羊補牢之舉,但願能做到為時未晚。
自新疆一九四九年和平解放以來,民族矛盾就一直存在,除去王震在執行民族政策時出現嚴重錯誤以外,新疆社會最為安定、民族矛盾最為緩和的時期確實是毛澤東時代,幾乎所有生活在新疆的國民都有同感。自毛澤東時代之後,新疆的政局也越來越不穩定、民族矛盾愈來愈深,中央在新疆的一係列政策既得不到包括維吾爾在內的穆斯林民眾的支持,也得不到占新疆不到40%人口的漢族民眾的擁護,很多政策實際損害了全體新疆民眾的共同利益。
七十年代後期在新疆強行推行所謂的三個“百分之六十”,即招生,少數民族占百分之六十;招工,少數民族占百分之六十;招兵,少數民族占百分之六十(計劃經濟年代,當兵複員可立即安排鐵飯碗的工作),以至於後來演化成什麽事情,少數民族都要占百分之六十。立即將以往的政策傾斜變成了量化標準,人為地製造了民族隔閡、種族歧視,加劇了民族矛盾,漢族與穆斯林民族由不平等到歧視、由嫉恨到仇視。以高考招生為例,新疆的漢族考生不但要忍受新疆分數線高於內地許多省區的事實,還要忍受不得超過占招生人數百分之四十的種族歧視!由於知識水平等問題,招收的絕大多數穆斯林學生隻能在新疆就地消化,因此,如果新疆的高校全部冠以新疆民族**大學,的確可以反映新疆高等教育的現狀!即便如此,還是知識水平存在差異的因素,新疆的高校中不同民族同級、同係、同專業,卻不能同教,教師、大綱、教材完全是兩套。的的確確,在保護某一民族及其文化傳統時,我們需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傾斜,但機械地、過分地執行這一措施,實際是使其退化和消亡。筆者就曾接觸過一名維吾爾知識分子,他就認為:中央政府推行這一政策,實際上是想使我們這個民族產生惰性、不思進取、在低水平上進行重複循環,最終使我們這個民族和文化被消亡。多麽精彩的論斷!可見,政府的所謂“民族優惠政策”並沒有使這些利益的既得者對其感恩戴德,恰恰相反!在新疆高校中,穆斯林教師憑著一篇“新疆XX大學學報”或一篇很少聽聞的“XXX會議論文集”的文章,評上副教授甚至教授的人比比皆是,而這些人中有著極端民族主義思想、將“東突”作為理想目標的不在少數。而漢族教師至今還得忍受這個百分之六十!
政府的這些政策在新疆穆斯林中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同時在漢族(新疆事實上的少數民族)中卻引起了強烈的不平。八十年代初,胡耀邦到新疆考察工作,在新疆屯墾戊邊幾十年漢族幹部群眾紛紛向中央抱怨:我們是獻了青春獻終生,獻了終生獻子孫!要知道,高考招生、招工、招兵在當時是這些普通民眾之子女的唯一出路呀!正是中央的這些政策,動搖了大量漢族群眾紮根新疆的決心,形成八十年代回歸內地的風潮,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但和內地民眾相比是中國的二等公民,而且和新疆穆斯林相比又是新疆的二等公民!盡管中央和地方政府一再出台“原則上新疆的畢業生一律回新疆”“南疆三地州大學畢業生一律回去,不得留在烏魯木齊”“發達地區不得從新疆招聘人員”等一係列不得人心的違背人權的政策,但新疆的社會動蕩一天比一天嚴重,從“孔雀東南飛”到現在“麻雀東南飛”,難道政府不因該對以往的政策進行反思和檢討嗎?否則即便借世界反恐的東風,將新疆問題暫時壓製,但這種政策不改,問題終歸難以根治!
而今,在政府推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動中,在新疆實施的這種“百分之六十”的政策,更是助長少數民族憎恨政府、仇視漢族民眾的情緒,“東突”更是獲得了廣泛的響應。過去的計劃經濟,政府可以強製地將60%的少數民族安排進機關、工廠、部隊,少數民族大學生也可以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不管他們是不是適合這些崗位,但是少數民族的確得到了廣泛的優待。然而,隨著國營企業步入困境,大量職工下崗,合資企業與私營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開始占據勞動力市場的主要買方,為了經濟利益他們首先雇傭技術工人和素質較高的人,盡管政府也在做工作,希望他們盡可能多地增加少數民族的崗位,但是行政的幹預影響逐漸被市場生存的影響所取代。於是,大量的工作崗位被漢族人占據了,高校畢業生不在被國家包辦分配後,由於知識水平的差異,少數民族畢業生再就業市場上明顯不如漢族畢業生,軍隊實行義務兵製度後,由士兵直接提幹幾乎不可能,複員後也不再包分工作。政府所能行政安排的地方,隻有行政事業機構,可是年年的精簡機構,早已使這些崗位人滿為患。諸如此類的一係列變化,政府過去推行的百分之六十除了在機關事業學校外,已沒有社會意義。
今天,中國已出現嚴重的貧富不均,貧富懸殊位於世界前茅的事實,這在中國地區間表現為東西部經濟發展的及不平衡,西部,尤其是新疆和西藏,其經濟發展水平遠遠滯後於中國東部。經濟學界有一個共識:任何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都是建立在對欠發達地區的資源掠奪上。同樣,中國東部在其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是對西部資源的掠奪過程(盡管,我們可以用物資調運來掩飾“掠奪”這個字眼)。當年對吐哈油田剛剛進行開發時,製定的一係列政策,應該說是不得全體新疆民眾的民心的,新疆石油管理局不在開發之列,自然對新疆就業率沒有什麽提高,法律規定任何資源屬於國家,因此出產的石油天然氣被輸往內地的同時,並沒有給新疆財政帶來更多的收入;塔裏木油田的會戰,主要是內地大石油公司之間的地盤爭奪,最多是使庫爾勒市靠後勤保障建造了幾棟高樓大夏,可是對整個南疆地區(穆斯林聚集地)的經濟發展遠沒有政府宣傳的大。新疆許多穆斯林的生活的確還處於困境(當然,新疆許多兵團農場的漢族農工生活也很窘迫),這些都使得民族仇視、“東突”問題有了滋生和想象的土壤和空間。筆者就接觸到許多維吾爾人,他們普遍認為:漢族人是來搶新疆的東西的,如果漢族人不來,光靠新疆地下的石油,我們也可以像沙特一樣,讓外國人來開采,然後給我們錢,我們並不需要幹什麽活,生活卻會很富裕。當你反駁不勞而獲是不光榮的時,他們會告訴你,石油是真主賜予的。我們不能不承認:如果不盡快改變新疆老百姓的生活狀況,無疑是給極端民族主義和“東突”攏起了幹柴,這些幹柴可是戈壁灘上的“槊槊柴”(紅柳的根莖,燃燒時間長)。
我們也承認,中國政府的確每一年都在為新疆的少數民族作一些具體的實事(譬如,每年入冬在新疆和田都要大批的棉衣救濟給維吾爾人,不過第二年開春,這些維吾爾人大多會將棉衣拿到巴紮上賣掉,然後買幾串烤羊肉吃掉,入冬時又無棉衣,伸手需要政府救濟),但是這些實事並沒有改變很多少數民族對中央政府的看法,相反,他們卻將對政府的仇視轉化成對新疆普通漢族民眾的欺辱,而政府非理智地在法律上對少數民族的偏袒又慫恿了這種事態的發展,更加加劇了新疆各民族之間的矛盾和仇視。
在新疆,許多維吾爾人從小就對孩子培養對漢族人的憎恨和仇視。如果你大白天走在新疆喀什的大街上,有個四、五歲的維吾爾小巴郎向你拋石子或跑過來踢你一腳,你千萬不要奇怪,也不要對他的行為進行嗬斥,否則,頃刻之間周圍的維吾爾人會將你打得體無完膚,如果你僥幸能活著跑到公安派出所報案,他們會教訓你:誰叫你惹是生非?誰叫你不趕快跑?行了,悄悄回家養養吧!這種事情甚至可以發生在烏魯木齊市,發生在新疆的高等學校中。走在鬧市區中,你會經常發現一些維吾爾族小男孩從你的背後直接地、明目張膽地拉開你的挎包,拿裏麵的錢財,同樣你隻能趕快拿緊包走人,否則,皮肉之苦在所難免!在對待漢族人的態度上,幾乎穆斯林全民族沒有善惡美醜之分。新疆自治區檢察院的官員講:如果按照刑法規定,偷盜五百元就夠判刑的標準來判,那麽新疆再修幾座監獄恐怕也不行,所以少數民族的偷盜行為,判刑標準比漢族人高得多!看看,多麽具有“民族優惠政策”法律條文!這簡直是在包庇縱容別的民族對新疆漢民族的偷盜和欺辱!在政府大講特講“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今天,新疆的漢族同胞卻在低人一等地生活著。
你如果在烏魯木齊坐出租車,司機會給你講,到了晚上一般不會去南梁、二道橋一帶(維吾爾族聚集地)拉活,幾乎所有的漢族司機,不論開什麽車的,他們都會記住一條血律:一旦在南梁、二道橋一帶發生交通事故,千萬不能停車,管他被撞者是死是活,一腳油門開到公安局投案,這樣你方可保住性命,否則你將永久地躺在那裏。多麽恐怖的生活環境,還能說社會穩定、民族團結嗎?
一九九三年在新疆喀什市發生的一件血案,至今想起都使人毛骨悚然,在新疆的漢族百姓命不如草。喀什市一漢族下崗女工在公園門前擺了一個台球案以謀生記,中午十四歲的妹妹和暑假歸來的大學生姐姐來接替母親,換母親回家吃飯,從此這位母親永遠失去了這個剛剛進入大學的女兒。母親走後,幾個維吾爾青年來打球,打著打著,其中一個便開始對妹妹不軌,當姐姐的自然挺身保護妹妹,一句憤怒的話沒有說完,一把匕首就刺進姐姐的胸膛,姐姐當即斃命,這個殺人的維吾爾人在妹妹悲憤的哭喊中揚長而去,周圍都是維吾爾族人,但沒有一個人製止,也沒有一個人報案。等母親回來看到這突變的事件,才報案叫來了警察,警察向圍觀的人群詢問,竟沒有一個人說看見過凶手,包括和凶手一起來打球的!直到第二天,警察才在凶手家的床上將正在喝酒凶手抓獲,凶手竟說,昨天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回來法院竟按酒後過失傷人,判了凶手兩年徒刑。社會頓時嘩然,死難者家屬揚言將抬屍遊行,政府有關部門紛紛來做家屬工作,許以撫恤、工作等條件,軟硬兼施,硬是息事寧人地將事情壓了下去。筆者以為凶手有什麽背景,後了解到,其父母不過是巴紮擺烤羊肉攤的,他本人也隻是無業遊民而已。
一九九八年八月的一天,仍然是在新疆的喀什市,兩名漢族婦女下班後去巴紮買羊肉,在一個羊肉攤上看過肉後,其中一個婦女指著另一個攤上的羊肉對同伴說,那邊的肉好,我們買那家的吧,話音未落,這個維吾爾攤主勃然大怒,大罵:你們這些黑大爺(侮辱漢族人的意思)敢說我的肉不好,我殺了你們這些漢族人,於是他操起牛耳尖刀,向兩個手無寸鐵的女人刺來,兩個女人奪路而逃,這個手持尖刀的維吾爾人一邊追,一邊向碰到的每一個漢族人揮刀行凶,連續五、六人倒在了血泊之中,有人想打電話報警,可是巴紮內看守公用電話的維吾爾族人就是不讓打,報案人直到跑出巴紮才找到電話報了警,一一○接警後趕到現場,此刻,這個維吾爾族歹徒,已喪失人性,對警察也大開殺戒,一個剛剛工作一年半的漢族警察上前製止其繼續行凶,被其一刀捅入心髒,當場犧牲,另一名警察也被刺傷,其後又有兩、三人被殺傷,警察無法赤手製服他,隻好一邊疏散人群,一邊將情況上報,得到批示後,才取槍將其就地正法。如果按一一○出警條例,警察遇到這種情況,本應立即執法,可是在新疆,對待穆斯林,警察卻沒有這個權力!法律在執法者身上都如此不平等,何況普通漢族百姓!
追悼會那天,幾乎喀什市全城的漢族老百姓,都參加了這名漢族警察的葬禮,花圈在靈堂都擺不下了,院子裏也擺滿了,與其說這是為他送行,不如說是漢族民眾無聲的抗議!抗議什麽呢?抗議政府對漢族民眾如此惡劣的生存環境熟視無睹!光天化日,生命毫無保障!抗議政府自欺欺人的“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的大好形勢!為什麽?!為什麽?!維吾爾穆斯林可以在新疆對其他民族的百姓肆意行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卻在這裏顯得蒼白無力?!
在新疆,這樣的故事太多,每一個故事都包含著許多悲憤和淒慘。每一個從新疆出來的漢族人,肚子裏都裝著一堆這樣的故事。正是由於政府在新疆采取了一係列不務實的民族政策,既沒有籠絡到穆斯林的人心,也大大傷害了為支援邊疆、建設新疆流血流汗的漢族群眾。盡管有各種政策卡壓,但是新疆越來越多的人才還是流向了內地,新疆許多部門由於漢族職員的流失,已嚴重地影響了正常工作秩序。
民族矛盾,為“東突”思潮提供了基礎,泛伊斯蘭的“東突”思潮又使極端民族主義得到了生存空間,極端民族主義更是恐怖主義的沃土。近年來,發生在新疆的恐怖主義爆炸、縱火、暗殺、打、砸、搶事件愈來愈多,從境外偷運武器、越境武裝訓練事件不斷,連續幾年,新疆的春節都是在公共汽車、娛樂場所爆炸的恐怖氣氛中度過的。
新疆的民族矛盾和民族仇視集中表現在以維吾爾族泛伊斯蘭主義者為代表的極端民族主義勢力對新疆其他民族的敵視上。眾所周知,新疆主要由十三個民族構成,但是泛伊斯蘭主義曆來認為維吾爾族在新疆應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利,他們對其他的少數民族一樣歧視甚至仇視,四十年代新疆“三區革命”(中國共產黨給定義的革命運動,其實質是“疆獨”運動的武裝活動,隻是因為他們的矛頭指向當時統治新疆的國民黨政府,所以新疆和平解放時,許之以中國革命的一部分,來加以安撫和收編。現在中國共產黨統治新疆,自然,凡伊斯蘭主義的“革命”矛頭要指向現在的政府當局),其中一個口號就是:“殺回滅漢”,同是信仰伊斯蘭教的回族民眾也遭到他們的殺戮,時至今日,他們仍然歧視回族、哈薩克族、蒙古族等其他同樣很早就居住此地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