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薑維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後任大連日報,新華社大連支社和香港文匯報記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來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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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肅書記王三運保護記者的背後

(2016-03-03 04:06:53) 下一個
在甘肅書記王三運保護記者的背後
 
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薑維平
 
據國內官媒報道,26日晚,陸媒《上遊新聞》從多個信源獲悉,蘭州晨報駐武威記者站記者張永生已返回家中,與親人團聚過年。當天,甘肅省檢察院公布了武威記者涉嫌敲詐勒索被捕案審查結果,張永生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清楚,其嫖娼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地公安已撤銷此前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這是在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的直接幹預下,中國近日出現的第一例,地方封疆大吏站在記者一邊,用事實說話,給與論監督護航的案例,值得肯定,應予一點表揚。其背後可能涉及地方官員的內鬥和新舊勢力的較量。
 
此前,甘肅的新聞記者與地方司法部門,進行了一次驚心動魄的博弈,17日和8日,蘭州晨報記者張永生、蘭州晚報記者雒煥素(女)和西部商報記者張振國失聯,三人都是甘肅都市報駐武威站記者。稍早前,甘肅金昌市發生一名女生偷竊超市巧克力跳樓自殺事件,他們不畏強權,衝破阻力,事實求是地采訪了此事,並在所屬報紙上發表了稿件,在讀者中間產生很大的影響,於是,激怒了一些地方官,他們利用公檢法等專政工具,徇私枉法,製造罪名,對三名記者進行打擊報複。
 
媒體報道說,有網友稱,三名記者失聯或與此事件有關。118日晚,武威警方辟謠,並透露了部分案情:17日,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民警在執行社會治安大清查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違法犯罪案件,其中一名違法人員叫張永生。涼州分局在辦案過程中查明,2011年以來,張某某夥同雒煥素、張振國等人,利用記者身份,借輿論監督之名,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3人已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涼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當天,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請涼州區人民檢察院對3人提請批準逮捕。一周後,涼州區檢察院決定,犯罪嫌疑人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雒煥素涉嫌敲詐勒索罪,直接移送起訴;犯罪嫌疑人張振國由公安機關繼續偵查。隨後,張永生被執行逮捕,雒煥素、張振國被取保候審。
 
從前因後果,事件發生,發展的過程看,記者與論監督在前,警方抓人隨後,可見是一起有針對性的,有泄憤報複情緒的組織行動,這與以前其他地區發生多起的事件大同小異,由於記者本人並非完人,很容易被他得罪的官員抓住把柄,遭誣陷入獄,而一旦公安,檢察,法院連手行動,記者很難翻身,從張永生被批捕的時間看,速度快,罪名大,共犯多,明顯是地方官對新聞媒體采取的一次警告,這等於聲明:以後再有類似女孩自殺之類的負麵新聞,哪個記者敢報道,就沒有好果子吃。
 
以前,這種小記者下獄後,一般原單位都立即噤聲順從,甚至落井下石,出賣自己的員工,至少要撇清責任,盡顯國內司法保護缺失,官媒軟弱和膽怯,但這次有所不同,據報道,128日晚,張永生所在的蘭州晨報發聲,該報社發布的《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一封公開信》在網上流傳開來。這封公開信闡述報社了解到的情況,並表示,案情存在諸多疑點,包括張永生曾受到當地官員威脅、官方通報版本不一、當地警方違規安排家屬與張永生見麵等,當地警方或存在釣魚執法。不過,另外兩名記者所在的單位至今未對此事發布公開聲明。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起甘肅省記協、新聞學院專家教授等關注。武威也被卷入輿論漩渦。有關當地曾限製媒體人員人身自由等事件、武威市委書記和市長的手機號碼相繼被曝出。但武威官方一直沉默。
 
這已清楚地顯示,正處於官場洗牌,人事更疊的甘肅,對與論監督有不同的態度和解釋,從司法體製與媒體機製看,如果沒有獨立的司法監督,很難真正地保護記者的言論自由,可能更高一層的省級主要領導,並不喜歡下級武威地方官,或者說他們不是一個黨內派別的,恰好需要武威地方官的瑕疵,故甘肅不是完全通過法律的形式,而是經過“官大一級壓死人”的中國特色的辦法去處理此事,省委書記王三運直接插手此案,他下令甘肅省檢察院於30日派出工作組赴武威開展工作,對“武威記者涉嫌敲詐勒索被捕案”進行審查,現在已有了上述的初步結果。
 
當然,盡管這同樣是以權代法,但較之於抓捕誣陷記者,這是一個值得肯定的進步,假如不是我懷疑的那樣出於內鬥,而是出於保護與論監督的公心,那麽,王三運在中共黨內高官裏,責屬於另類,可能代表黨內一種變革的有利中國進步的力量,據報道,25日,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在新聞媒體新春座談會上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真正敬重新聞監督。王三運指出,在解決突出問題的過程中,媒體監督發揮著重要的督促和推進作用,一些所謂的“負麵報道”恰恰是在幫助改進工作、是正能量,有利於鞭策審視自己,糾正錯誤。要把新聞監督作為檢驗工作得失的一麵鏡子,善於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善於利用媒體的幫助來改進工作,真正做到從心坎上歡迎監督,從行動上支持監督,從效果上回應監督。對此,要檢驗書記所言的真偽,就是要找到一種機會,也就是說,遇到記者發表批評他自己的文章時,他會怎樣做。所以,立即下結論還早呢。
 
不過,依記者張永生案留下一個尾巴議,官員內鬥的可能性較大,據報道,26,甘肅省檢察院公布審查結果。經核查證實,張永生敲詐勒索人民幣5000元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省檢察院核查工作組認為,張永生雖然涉嫌敲詐勒索犯罪,但鑒於涉案金額不大、本人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已建議公安機關變更強製措施,對張永生取保候審。在我看來,張永生敲詐勒索的可能性不大,既然他敢於披露那個地方的黑暗,就不會去收取那裏的錢財,他應當知道,被他得罪的官員有丟失官職或判刑入獄的可能,就會反咬一口,用放大鏡去盯著他。我想,這可能是上級給下級一個麵子,給一個台階下,彼此各讓一步,皆大歡喜。
 
因此,官媒稱,工作組查明,涼州區公安局以張永生有嫖娼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事實不清,證據不足。6日,省公安廳依法責令武威市公安局撤銷涼州區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隨後,武威市公安局撤銷涼州區公安局作出的對張永生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涼公(刑)行罰決字[2016]9號),並啟動國家行政賠償程序,對執法過錯責任人員停止執行職務,依法依規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據蘭州晨報多名員工稱,單位領導於5日前往張永生家,看望慰問張永生的家屬。6日晚,張永生取保候審,回家與親人團聚。
 
在筆者看來,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的幹預,由於在現有的司法體製下進行,就必然出現這種模棱兩可,亦進亦退的結果,如果確定張永生涉及敲詐勒索,金額小,但性質不同,必須走司法程序,由法院判較輕刑法,以警示他人,像如今這樣,打一巴掌給個棗吃,不是太理想的結果;假如屬於誣陷,那麽,徇私枉法的警察要承擔刑事責任,但這次的結論沒有這方麵的明確內容,而且另外兩人也隻字不提,比較詭異。總之,在這次事件的背後,更多的跡象顯示官員的內鬥和較量,警察放人,記者認罪,前者沮喪,後者倒黴,雙方打了一個平手,而記者和警察都是官員的玩偶。
 
201627於多倫多大學。
自由亞洲電台2016年3月2日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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