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官違法征地,不應成一紙空文
薑維平
多年來,失地的農民或市民為討回土地不斷上訪,鮮有通過法律手段獲勝的,我稱這種勝利分做兩步,第一步是法院的法官敢於公正地判決,傾向於弱勢群體;第二步是法院的執行庭敢於行動,不使令人振奮的法律文書成為廢紙,但是,由於司法體製落後,僵化的原因,實際生活中,兩步均獲勝的,至今我還沒看到,
因此,警民對立和官民對立的群體事件不斷,形成社會動蕩的巨大隱患,如何解決“透過法律途徑捍衛權益,但真正獲勝案件少之又少”的問題,是當務之急。
據悉,鄭州市中級法院2016年1月21日,向洛陽市失地農民李紅衛,送達了行政判決書,裁定河南省政府征地違法,同時撤銷省政府針對李紅衛的行政複議決定。其實,早在李紅衛的征地案獲得勝訴之前大約一星期,同樣是洛陽市的拆遷戶王繼紅,也通過法律程序在一審和二審中獲得勝訴,而且同樣是委托公民代理人。來自山東的公民代理人倪文華對記者表示,透過法律程序維權的案件很多,反映出訪民明白要用法律捍衛權益的重要,不過當中能獲得勝訴的卻非常少。
首先,應當肯定河南省鄭州市中院一些法官的勇氣,由於在現有的司法框架裏,法官的人事關係和工資財務關係,都在地方政府的控製下,也就是在官員的“如來佛”手裏,能夠站在無職無權的失地人一邊,秉公執法,這不僅需要巨大的膽量,而且要自我廉潔清白,否則,受到挑戰的上級官員,會以反貪為借口而施以打擊報複,而且,一般判案都有一個“小團隊”合議庭,大家既團結,又敢為,誌同道合,還清一色地屁股上沒屎,絕對不容易,更為重要的是,判弱勢群體勝訴,不會使法官得到升遷,提拔,也不會收到錢物,隻能招來貪官的忌恨,簡言之,這是法製領域僅有的一絲“亮點”,應當予以嘉獎。
但接下來的新問題是,紙麵上獲得勝利了,但官員人脈關係廣,權勢不受製約,膽子又大,就是不執行,不理睬,怎麽辦?特別是一些官員因為搞得是團體的利益,比如,上述這起案子則是省政府征地違法,那麽省長就是一個關鍵的角色,假如他和省委書記有矛盾,還好一點,可能書記也站在法院一邊,不管他出於公心還是內鬥,反正對失地的弱者有好處,就應當讚美它的意義;但假如他們是一夥的,或省委書記是一個“軟包蛋”,這就麻煩了,我不知道這起案子背後的官場較量情況,但據報道,至少有兩個大同小異的案子,結果很不樂觀。
據《維權網》消息,2013年12月,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在沒有谘詢和出示有效法律文件的情況下,瘋狂地進行征地行為,而且還編製了農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等,呈報洛陽市政府審查,其同意後報上級河南省政府批準,一路為自己開綠燈。由於向省政府申請複議被拒,失地農民李紅衛便於2015年7月30日,向鄭州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另一位河南省信陽市拆遷戶郭繼紅,因上訪引發一係列的打壓事件,家屬因此而失業,於是她們也訴諸於法律。在一審和二審都獲得勞動仲裁勝訴,可是法院卻遲遲不執行。
這就牽扯到司法體製和法院內部結構的問題,中國法院是兩審終審製,重大案件一般要通過審判委員會,像上述這兩個案子,可能合議庭就能決定,不一定經過這個委員會投票表決,從紙麵的結果推論,庭長可能是正派人,但是,等判完了,能否執行,還要分兩步,一是執行庭的領導是否與前麵的法官一樣好,二是有無得到法院主要領導或審委會的認可,由於法院當中的貪官和膽小怕事的人,一般要占多數,故這個文書被束之高閣,成了印刷得整齊的一張廢紙,就不奇怪了,近年來,這類的故事不少。
因此,據報道,郭繼紅對記者說,以她的案件來說,當她在獲得勝訴那一刻,的確感受到大陸司法體係的一些公正,嚴明,不過,隨後日複一日的拖延處理,再次讓她失望,更認為法律隻是為了“走過場”,完全不是幫助老百姓的部門,郭繼紅說:從2012年一直拖到2013年,判決都是勝訴,但就是不執行,我就特別頭痛。勝訴以後為什麽不執行?我實在不能想明白。其他的事情我真的不太了解,但我的事情就是這樣,辛辛苦苦地打官司,不執行,那不就是白紙一張?
這說明,中國的老百姓大多數不了解法官的情況和難處,更不知道司法體製的積弊,一種是,有的法官本身就是貪官汙吏,像上述這類案件,說不定剛判完,執行庭的法官就被收買了,省政府的某位大官既使不給法官錢財,隻給一個日後提拔和重用的承諾,就會讓他們變成“機器人”,不給“電”就不行動;另一種法官是,他本人沒具體的物質利益或人事欲望,但就是膽小怕事,試想,先是行政法庭判省政府輸了官司,後是叫政府高壓下的執行庭法官對抗上級,這能不使小法官如履薄冰嗎?我以前接觸過很多法官,有人告訴我,法官算啥,就是驢聽“喝”的,誰“喝”?誰官大誰下令,叫“喝斥”。
就河南鄭州法院來議,這類案子公正解決,至少要有三個人既膽大又清廉才有可能,這三個人是院長,外加兩個庭長,可是這些幹部誰也離不開現有的司法官僚體製,敢和省政府作對,沒聽說有這樣的院長。也許原本上述判決就是表演,因為上級往往以上訪人數多少考核幹部,為了耳根子清淨和官職提升,玩點“小花樣”也說不定,一手公正地“判”,一手不作為,困住訪民,就不讓你去北京上訪,叫你空高興一場,直到“等”和“靠”,耗盡弱勢群體的精力,最終自行消亡,但願我這是主觀想像的“陰謀論”,不靠譜。
不論怎樣,訪民是有感而發的,據報道,洛陽市訪民邢金生表示,李紅衛在公民代理人的幫助下得到勝訴,是當地征地、拆遷受害人和維權人士值得鼓舞的喜事。可是,他卻認為這類得到勝訴的案件太少了,無法讓人感受到法司的公正。邢金生說:整天宣傳廣播陽光司法,公正審理,但現在這個社會的全國人大,以及司法機關都推諉、不辦事。他覺得社會現在都徘徊在這個層麵。
其實,全國此類事件層出不窮,更大規模的運動卻在上海,像河南省最起碼還有一兩起弱勢群體獲勝的案例,可是在“大上海”,這種紙畫的燒餅連影子也沒有,韓正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又是上海的封疆大吏,權力無限,就是不做為,據報道,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的62位失地農民代表,借著上海現在舉行人大會議的東風,聯名致函與會的800多名人大代表,要求其履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反映當地農民會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要求行政部門“有權必有責,侵權必賠償”,征用農民的宅基地應當予以補償,動遷房屋也要合理合法的補償。還要督促法院司法公正,有錯必糾,複查他們對嘉定區政府征地違法起訴不予立案的126件行政案,保障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但是,上海法官嫖娼一包勁,幹事卻“陽痿”,韓正也裝聾作啞。
筆者認為,唯一的辦法是,司法要獨立於黨派,團體,像河南省鄭州市這樣的案子,法院執行庭長不作為,就撤職查處;如果省長力阻,就把他抓起來重判,最好與貪腐並在一起殺幾個典型,否則,抑製不了有法不依的頑疾;至少,中南海應當把地方法院的人事權和財務權,都集中到北京,有些方麵由中紀委直管比較好,巡回法庭要真正地行動起來,否則,再拖下去,國家形勢越來越危險,一方麵,王歧山打老虎得罪不少地方官,有些身居要職的幹部不幹事還看熱鬧,或暗中鼓動鬧事;一方麵,10年“政法王”周永康等人遺留的冤案,包括動遷案得不到平反和糾正,老百姓深感絕望,這樣就把怨憤情緒擠到一起去了,這股力量像火山一樣,隨時可能爆發,一旦點燃,法院那些廢紙就要燒起來,想一想多麽可怕,不進行司法改革還等什麽啊?
2016年1月26日於多倫多大學。
美國《公民議報》2016年2月1日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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