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的悲哀
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 薑維平
1966年,文化大革命暴發時,保衛毛澤東的紅衛兵要抓人,一般情況下用得罪名是“反革命份子”,現在,到了20世紀的中國,抓文人也不少,但用的罪名五花八門,極盡奸巧之計,比如,抓捕王建民用得是“非法經營罪”,前幾天,我寫了一篇文章,涉及維權人士郭玉閃,他也是被官方以同樣罪名“捉放曹”的。總之,警方要根據上級領導的命令抓人,很容易找到理由,至於徇私枉法對國家和法製的破壞,一概不在當官考慮的範圍之內,用警察的話講,先抓了再說。不過,現在與文革時期也有所不同,最大的變化是,那時抓人執行任務的“工具”,比如,“紅衛兵戰士”,從心裏是認為被抓者是該整的,而如今正好相反,有相當多的警員心裏很同情被抓者,隻是為了完成上級任務不得不順從旨意而已,不要小看這一人心相悖的變化,它孕育著社會的隨時可能發生的變革。
王建民就是在這樣一個風雲變幻的時期跌倒的,他做夢也不會相信自己會被抓,因為建民一直認為他是在香港辦雜誌的,不僅身份是美國籍,又有港人的還鄉證,而且,他自己寫的文章越來越少,既使寫了也是非常溫和的,善意的,他隻是提供作者和讀者一個與論平台,尤其他認為有前老板張曉卿做參照係,他辦的《臉譜》與《新維月刊》都比較包容,有些東西甚至被反共的右派視為“親共”,海外有一家觀點激烈的媒體對其稱為“香港黨媒”,隻有像我這樣的與他有10幾年交情的老朋友,才對其了解得深入骨髓,當2014年5月31日,建民被捕後,有一個資深媒體人士告訴我,建民是軍方的“文化特務”,還講了許多故事,我不知道真假,也不便核實,反正我是無黨無派的,我也不管他是什麽黨的,哪個派的,什麽背景的,反正他曾是我的好朋友,這是鐵的事實,在我人生最黑暗的年代,他對我不拋棄,不漠視,曾為我始終不渝地大聲呼籲,我也應當同樣對待他,毫無疑問,有關他的是一個“因言獲罪”的冤案,不論最後的判決結果是“神馬”,深圳法院用“神馬”罪名了結,都無法在筆者心靈中詆毀或矮化王建民的形象。
在筆者看來,建民至今不放也未判,是因為警方包裝得太困難,文革時砸爛了公檢法,強加一個罪名可以信手撚來,如今,畢竟要經過三個部門:公,檢,法,要有一審和二審,國內媒體可以閉嘴,但海外網媒卻可以深入腹地,要用“非法經營”等罪名取代“反革命”,要包裝出一個創辦家庭作坊式的雜誌的“反革命集團案”,有點牽強和可笑,但官方也不想放過他,不論深圳以至廣東的貪官汙吏怎樣絞盡腦汁,怎樣給專政的工具施加壓力,按照兩級法院審判的程序,總要把案子拿到深圳的法庭上,並公布於眾,那麽,屆時,不論建民態度如何,都不會改變我的判斷:這是廣東貪官對港媒揭露地方官員腐敗內幕的打擊報複,是周永康式的徇私枉法者對“一國兩製”和“中美關係”的破壞,是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踐踏,是“共青團派”對習近平“依法治國”的嘲弄。
但是,這不等於說,王建民沒有值得自我檢討的地方,換句話講,他跌了一大跤,必須知道原因何在,這一點正是此文的重點,如果說建民有缺點的話,那就是說,他過於自負,過於輕信,當媒體表揚和事業有成的虛幻雲霧,在眼前撩繞時,他既看不清別人,也沒看清自己。回憶上個世紀,我也是這樣,但現在我有一些改變。所以,去年他被捕前的一周,我曾從高瑜被抓而敏感地嗅出了血腥味,打電話明確地奉勸他立即離開深圳避險,但建民堅決不聽,他過度自信地相信上述筆者所言的一些人,包括官員,商人和警察,王建民誤以為中國垮越式的進步了,不會抓象他這樣的鼓吹改良的文人,而忽略了環境與體製對人的驅使和捉弄,當上級根據形勢需要下令抓人時,警察是絕對不會對其網開一麵的。
建民看不透別人,始於上個世紀,記得我與其認識後不久,有一次他代表《亞洲周刊》到大連采訪,我介紹他認識大連年輕的畫家範旭,範與我相交多年,山東人,才學出眾,但鬱鬱不得誌,我想通過建民的筆捧捧他,以便他在畫壇脫穎而出,那時,範旭在大連富麗華大酒店剛搞過畫展,在地方產生一些影響,但在全國範圍內知名度不高,因此,作為《亞洲周刊》駐中國的特派員,他對範旭非常重要。那天,我做東請吃飯,約了畫家範旭,但建民有一點勉強,雖然見了麵,但也沒寫什麽,卻對我引見的另一個所謂的“陶藝大師”發稿猛捧,至今,我的腦海裏還能浮現出建民對範不屑一顧的表情。當時,我對建民說,範旭是一個對朋友重感情的人,雖然畫技有待提高,但應當全力幫助。後來,2006年我出獄後,在大連古玩城與範旭不期而遇,他見到我不僅慷慨解囊,而且在談及薄熙來時,他堅定地說,你要繼續寫下去,一點都不要怕,你不要寫書法,這不是你的專長。我念及與建民一起聚餐的故事,感慨萬千,對其表示愧疚,我說,當年沒能幫你而時常感到難過,他卻很大器地說,你已經盡力了。而另一個被建民吹捧成為“陶藝大師”的人,後來才知道是安全局的“線人”,2000年12月3日,我被捕的前一天,他曾帶著鄭義強等幾個特務,去一家餐廳指認我,這件事足以說明建民看人不準。
類似的故事還有一大串,河北某民企老板孫某某曾坐牢,是建民一手炒熱的,不僅為其連篇累牘地宣傳,而且還找人為其打通關係,幾年前此老板東山再起了,他的秘書還通過我要建民新的電話號碼,可見交情不淺,但這種長於錦上添花的人,不會雪中送炭的,當我求其為建民請律師或給以援助時,他竟變成入海的“泥牛”,永無聲息,因此,美國拒絕這個民企老板入境是大好事,因為他不夠朋友啊。此外,還有建民曾深入哈爾濱一家監獄采訪“貪官”朱聖文,頂著巨大的壓力,冒著被抓的風險為其呼籲;還有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的張律師的女兒,也是建民與我幫忙申冤的,相信他沒得到一點好處,可是,當建民進了看守所,他的太太拉扯三個孩子,窘困得不得不去擺攤賣魚,這些人都選擇了沉默和旁觀,更不用論及那些大名如雷貫耳的文人了。總之,可以想象的是,在去年的5月底之前,圍繞著建民唱頌歌的人當中,一定有磨刀霍霍的叛徒,兩麵派,背後準備捅刀子的壞人,看不透他們是建民的悲哀。
然而,僅僅停留在這樣的怨恨他人的層次上看問題,就流於膚淺了,不錯,人性的特點大都是趨利避害的,但社會的體製和生存環境對人的思想性格的再造和製約才是根源,象現在這樣動輒因為言論而抓人,並且不在乎罪名的形勢,怎麽能不使大多數人深感恐懼呢?象河北的民企老板孫某某想再發展,再賺錢,當然他的膽子很小,他擔憂自己幫了建民而危及前程,甚至再進監獄,故此,對他的困境裝聾作啞,也應當理解;象朱聖文的太太,張律師的女兒,那個雙重身份的“陶藝大師”,等等,都是普普通通的凡人,他們既便同情受難者,也不敢有所表示,是不是用這種寬容的心去理解,才是對的呢?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那些身在海外的朋友又如何解釋呢?總之,建民之敗,在於看不透他人,但我還是認為,與其責備上述這些曾傷害或令我們不爽的人,不如期待後集權時代結束前的一種變革:由60年代的心口一致到今天的口是心非,再到明天新的思想高度的人格統一,可能有一個漫長的演變過程,我們現在走到了哪裏?
2015年10月7日於多倫多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