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薑維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後任大連日報,新華社大連支社和香港文匯報記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來貪腐而
個人資料
記者薑維平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周永康判死刑的可能性較大

(2014-12-06 13:04:52) 下一個
周永康判死刑的可能性較大
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薑維平
已打破“刑不上常委”慣例的中共政治局,在人們期待很久之後,終於公布周被“開除黨籍”並移交司法機關懲處的決定,這又來了新的問題,依據官媒列舉的6宗罪行,假如適合法律條文,足以判死,習近平等新一代領導人敢不敢再進一步:打破“死”不上常委的戒律,不要再像對待薄熙來案那樣裁剪罪證,留下遺患,而是體現法律麵前官民平等,該怎麽判就怎麽判,這一點至關重要,它標誌周案是否可以成為司法改革的裏程碑,多種跡象顯示周永康判死刑的可能性較大。殺掉周永康有利於釋放老百姓的怨氣,有利於凝聚人氣,有利於伸張正氣。故我主張對其判死,立即執行。
由於在較長的一段時間裏,官方沒有正式公布周案的查處結果,尤其是184中全會公報隻字未提周的名字,引起海內外讀者的廣泛關注,也給謠言流行留足蠱惑人心的空間,但實際上,對周的深入調查從未停止,反倒細微加速,不斷升級,據說遼寧省公安廳派到遼河油田辦理周案的工作人員多達數十人。這僅僅是一個地區性的小組,可見對周的處理是大動幹戈的,雖有阻力,但遠不如王歧山打老虎的爆發力大。至於不在184中全會上討論此案,與周多年廣泛培植地方嫡係有關,難於想像全體中委和候補委員300多名,會沒有一點異議,而目前把查明的證據材料呈送政治局研究,傳閱的人手有限,便於操作,也利於加快辦案的效率。
新華社126日的報道說,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31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周永康違紀線索情況的匯報,決定開展相應核查工作。2014729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的匯報,決定對周永康立案審查。現在,曆時一年多,才在2014125日的政治會議上,決定開除他的黨籍,並立即公開報道,這表明對他的查處是相當慎重和深入的。
官媒的電稿已是深思熟慮,字斟句酌,新華社說,經查,周永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泄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奸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這樣的表述太籠統和簡單,但也列舉了6大罪狀,我認為,第一條的所謂“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說白了就是策劃與參預軍事政變,周原在遼河油田任職,徐才厚原籍大連瓦房店市,薄熙來曾長期在大連苦心經營,實際上,是他們黨政軍“桃園三結義”,以老鄉為紐帶,以篡奪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為目標,以恐怖暗殺,徇私枉法,造謠誣陷,“打黑”搶錢為手段,搞得一個顛覆,分裂國家政權的犯罪集團,這樣的行動應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起訴。不過從中共黨內議事程序看,指責他違反3種紀律也是實情,因為在接班人問題上,習近平是經過黨內有限的範圍,正常的組織考核過程而提升的,也就說,作為政治局常委的周,是至始至終參與議事的,他有表決權,表麵上是少數服從多數的,但緊隨其後,他私下與徐才厚,薄熙來等人暗渡陳倉,以重慶為政變基地,以“國動委”演習為先聲,以“唱紅打黑”為搶錢籌款的途徑,以薄瓜瓜海外投資拉攏和收買文人和外媒為與論準備,瘋狂了幾年,差一點陰謀得逞,從這一點看,首先是違反了中共的內部紀律,故此,官媒在第一條就抓住要害:他垮台主要是陰謀政變,與中央分庭抗禮,並想取而代之。後來,通過美國《紐約時報》披露的一些針對習和溫的假消息,就是他們與論先行但因故遲到一步的文字。
第二條的指責具有普遍性,由於監督機製缺失,中共各級官員廣泛地存在不同程度的腐敗問題,周永康比較嚴重,因為他主要是在擔任10年之久的政法王時,九龍分治,一手遮天,把公檢法當成自家的“後院”,完全墮落成了徇私枉法,指鹿為馬的工具,製造了中國曆史上最多,最大,最黑,最令人發指的數不清的冤假錯案,而且,抓人,審訊,判刑,坐牢,減刑,保外,假釋,等等,都成了與金錢緊密聯係的生意,各級官員都利用枉法追訴的辦法,一是泄私欲,二是撈黑錢,三是維護統治,結果造成冤獄遍地,民怨沸騰。總之,“司法”成了“私法”,周永康成了踐踏《憲法》和國家《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的最瘋狂的騙子和惡魔。
這裏僅舉一例親身經曆:2006年初,筆者走出冤獄回家,周永康主管的政法係統下令,給大連國保撥款100萬,用於獎勵軟禁我的公安人員,還不包括暗中下發給監控我的國安特務的經費,為了防止我出聲,薄熙來的心腹,大連國安局黨委書記車克民(又名車輝),沒有跟隨薄熙來進京和下重慶,繼續執行他的命令,為了爭利,我所在的西崗區日新街道派出所與市級國保多次發生糾紛,互相詆毀,已不加掩飾地表麵化,我成了他們賺錢分贓的工具,在200796日,夏季“達沃斯論壇”在大連召開之時,為防止我向溫家寶呈遞申訴信,派出所把我非法拘禁了6個多小時,緊接著幾名“國保”進駐我家,剝奪我的行動自由,直到8日結束,接著,車輝的人馬王富選,彭東輝,鄭義強,依然對我進行24小時監控。車受薄的指令,還多次找到社區黨支部的曹書記,誣蔑我是“特務”,“間諜”,刑滿釋放後還要監視,曹書記憤怒地說,薄熙來是兩麵派的高幹,開會講得天花亂墜,但他在曹管轄的社區裏的長江路598號的萬達公寓,巧取豪奪了28層的兩個單元,共400多平米,經常空閑,還從不繳納水電費。收費員找不人,就找社區。他監控和誹謗你,是怕你揭他的短啊。後來,2009年初,我在李克強任職,與薄派地方官員內鬥的夾縫裏幸運地流亡海外,大連西崗區日新街道派出所的一位“片警”遺憾地說,薑叔啊,你帶走了俺的財運啊。是啊,單是國安租用的監控我的房子就200多平方米,人員10幾個,每年租金10多萬。掛得招牌叫“西崗區離退休職工辦公室“。由此想見全國有多少類似的機構,在揮霍國家的民脂民膏。
3條是“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這一點對周的指控也具有普遍性,由於官員的權力太大,想叫誰富誰就富,而趨利避害又是人性的弱點,故“一人得勢,雞犬升天”,幾乎沒有貪官不這樣做的,人們較多興趣地關注周的情婦,紛紛猜測是誰,也來自人性的共同點,實際上,情婦伴隨官員撈錢,是社會製度的必然產物,像周,薄,徐這樣的大官,一般都找文藝或新聞界的美女為情婦,反之也然,這裏原因還有兩點:一是他們首先是聚光燈下的新聞人物,故較易於和記者或文藝名星相識;第二,貪財離不開好色,而文化新聞界又多雲集美女;第三,女人體力較弱而轉向姿色和智謀,她們知道青春易失,故為物質享受而抓緊機會,利用官員的權勢斂財,諸如周這樣的“政法王”級別的官員,一定是在央視的美女後宮裏獵物,所謂:“英雄”愛美女,是也,隻不過“英雄”輸了,就成了狗熊,妃的或妾的也就水落石,成鳥獸散了。
第四是“泄露國家機密”,這一點和第一條重複,可能指控的內容有所不同,現在還沒有細節的展示,也許永遠成謎,將來周出庭受審時也未必允許老百姓知情,但我分析,可能與薄案有關,20123月,全國召開人代會期間,他匆忙和徐明回重慶一次,可能周已向他泄露了將要懲處他的秘密,他或要毀滅證據,或要預留行動方案,也許二者兼而有之,不論如何,這樣做非常危險,假如他回山城後狗急跳牆,與盤踞地方的成都軍區阮副司令搞一次兵變,周永康在京城以武警呼應,徐在部隊裏猛然發力,基辛格和瓜瓜在海外造與論,那麽,曆史可能改寫,《紐約時報》憋了很久的文字,可能就成了法院指控溫家寶等人的法律文書了。所以,中共對此十分重視,要記在罪行的賬上,不知庭審時如何解釋。
5條和第2條重複,第6條和第2條部分內容也重複: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奸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這裏不在贅述,但列舉這些總的給人印象是,絕對不要放過周永康,判得越重越好,而且,最關鍵的一點,在列舉6大罪狀之後,還覺得意猶未盡,官媒說,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不知道都是什麽線索,也許暗殺結發之妻是一條,也許策劃“大連57空難”,是他和薄熙來一起搞的,也許還指控他下令暗殺令計劃的兒子,等等,總之,人們難以想象,在過去的10多年裏,就是這樣一個穿著法袍的“政法王”,如此之壞,如此之黑,如此之狂,卻領導司法係統,所以,造就了全國各地,遍布21個省市自治區的大大小小的“政法王”,恰恰是他們這些人,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無法無天,橫行霸道,激化了社會矛盾,他們是人民不滿政府的根源。
因此,從目前中共高層公開傳遞的信息看,不僅要拿下周永康,而且要平反所有的冤假錯案,仿照胡耀邦,開啟一個依法治國的新時代,但由於習的局限性,他還要維護現有的政治製度,使用和依靠下級官員,所以,上麵的“大政法王”抓捕了,下麵“小政法王”依然頑強抵抗,他們不僅對維權和言論人士瘋狂抓捕,而且對進京訪民也強力打壓報複,各種矛盾現象碰撞而顫抖,撕裂了社會,比如,內蒙古的“呼格吉勒圖冤殺案”重審將要開庭,忽然延期了;劉雲山受政治局委派下重慶,督促“黑打”冤案的重審平反,黃奇帆卻婉拒出席常委會,錢鋒用高科技的律師自動化身份識別係統,恐嚇代理申訴的重慶律師,而習近平令最高法院邀請張家叔侄親自赴京助陣和現身說法,正對抵觸的官員預以回擊。
這就是說,周永康的落馬,標誌著一個黑暗的時代的結束,但新的年代還隻露出一線端倪,中國進入了承前啟後的不確定的曆史時期,雖然,習集12個小組的權力於一身,但這與其說是他的超強能力,不如說是矯枉過正,高層反對周的一種人脈互動與合力,既然“九龍治水”,過於分權,不如全部權力歸於一身,走向另一極端,實際上,這是像征型的集權,習比胡和江要強勢一些,也帶著其父留下的正能量,但也抗拒不了體製,他既抓“令家黨”,也抓廣東的政協主席朱明國,都是為了顯示公平,而穩住大小的“政法王”,因為統治的基礎無法改變,手心手背都是肉啊,但不論如何,胡與溫,習與李聯手拿下薄,周,徐都是了不起的壯舉,都是較正國家航程的偉業。
官媒報道說,2014125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委《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將周永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又說1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偵查並予以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這一係列的組合拳顯示,周永康案已經升級,他必將與薄一樣,接受法律的審判,至於公開到什麽程度,會不會判死刑,還取決於幾個因素:中共改革派與保守派內鬥的結果,社會局勢的變化,民心的動向,以及國際的形勢的發展,至於受理的法院,一定是按照上級的安排在走程序。
然而,既便如此,審判周永康還是具有重大的意義,它提示官員,手中的權力很好玩,但稍縱即逝,如果仗勢欺人太甚,作惡多端,積怨太多,等下了台,是要有報應的。誰能想象,過去端坐司法“金字塔”頂端的周永康現在成了階下囚,苦著喊著求饒命,如果判個無期,還要去坐自己批示擴建的秦城監獄;如果該死不判死,戲弄法律,那些在他領導下橫行霸道,徇私枉法的官員淩辱的犧牲品,成千上萬,雲集飄蕩,能閉上眼睛,平靜地散去嗎?那些死去的冤魂能答應嗎?那些坐牢出獄的或還在苦度鐵窗生涯的人,會心安嗎?我想,20091113日,自焚的成都金牛區的唐福珍該笑了,失去愛子的作家廖祖笙該笑了,蘸著血淚寫出《重慶獄中家書》的李修武該笑了。總之,笑吧,讓國人在笑聲裏審判周永康。
2014125於多倫多大學梅西學院。
自由亞洲電台126日首發。
更多文章請看個人網站:
轉發請注明出處,聯係作者:pwj1955@gmail.com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