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薑維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後任大連日報,新華社大連支社和香港文匯報記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來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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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朔迷離的王建民案

(2014-11-06 17:26:46) 下一個
撲朔迷離的王建民案
 
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 薑維平
 
中國的文字獄太多了,多得人們習以為常,像王建民這樣的香港資深記者,在著名的刊物《亞洲周刊》做駐國內的特派員,長達10幾年,也算有頭有臉,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他結交了不少朋友,但自被捕之後,除了我的文章,很少讀到他的同事或他的朋友撰寫的有關他的稿件,這怨不得別人,這是因為類似王建民的案子多如牛毛,繼姚文田之後是薛蠻子,高瑜,然後是80多歲的老右派鐵流,總之,如果不抓文人才怪呢,抓了反倒稀鬆平常,進而麻木,冷漠而無語,我想起龔自珍的詩句:九州生氣恃風雷,萬馬齊喑究可哀,這真是長夜漫漫待抖擻啊,這是多麽可怕的預示著社會裂變的現象,在黎明前的黑暗裏,我的老朋友王建民進去了,過去是羈押在深圳第一看守所,現在是轉為南山區的看守所。
 
據知情者介紹,王建民一案是2014年11月17日,由市公安局經濟刑偵支隊把卷宗由深圳市看守所轉到下一級的南山區看守所的,而嫌犯是21日轉到新的羈押地點的,其原因不知道,連他的親友都講不明白,我也沒采訪過他的律師,不過,每當夜半醒來,難以入眠,我就想起自己的苦難經曆,重溫與他相識的日日夜夜,我想象他是被公安人員戴上手銬,從甲地轉往乙地的,而南山區是建民家的所在地,看守所位於蛇口工業八路桃花園附近,當他被公安人員像夾餡餅一樣,強迫地擠在兩人之間,動彈不得,驅車前往羈押地時,可以推斷,他的心情是多麽鬱悶啊,他一定暸望窗外的熟悉的街景,念及剛出生不久的小孩,和他美麗而賢惠的妻子,感到痛不欲生,如同上個世紀的我一樣,每每至此,我真的想哭,卻是無淚。這是一個看不到邊際的黑暗的年代:抓人判刑就像有人在樹下抓鳥一樣,有槍有網有令就行,而令就是某些官員的一句話,由建民從市所轉到區所的神秘調動已經看出,他是官員內鬥的犧牲品,他是被深圳的地方貪官汙吏編故事編進去的。
 
自他被抓之後,我一直在苦苦地尋找事件發生的源頭:究竟是誰把他盯上的,又是用什麽罪名加害於他的,他過去究竟得罪了誰?如果我不為他呼籲和呐喊,他就是有眼無珠,白交了我這個朋友。有一種說法是香港某網媒的老板,因與王的官司糾葛而花錢收買了深圳的警察,要把王建民整趴下,因為他辦的雜誌雖是後起之秀,卻來勢雄勁,任其發展下去,這種媒體生意的市場份額就丟了不少;另一種說辭是,不是地方官員要抓他,而是中南海內鬥激烈,有強勢人物要整曾慶紅,而建民與其秘書有舊;還有一種議論是,建民辦的雜誌《臉譜》和《新維月刊》揭露了廣東省的官場黑暗,地方官擔心他不管深淺,把他們的罪行披露,進而被王歧山所利用,故編故事先下手為強,等等,各種看法莫衷一是,我遠在加拿大,了解真相有點難度,但我認為,不論神馬原因,都是傷天害理的“文字獄”搞得,不把整他的人整臭,對不起他過去對我的友情。
 
毫無疑問,由深圳的市一級案件,降格為區一級,似乎顯示該案有轉向輕判的可能性,一般情況下,在某區發生的刑事案件,隻要不是影響很大,就在原區的範圍內解決,但奇怪的是,王建民一案是先由市公安局辦的,應由市檢察院向同級法院起訴,然後由市法判決,但現在風向忽然變了,又回到居住地的看守所羈押,這清楚地表明,他將由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而支持公訴的是區一級的人民檢察院,但願這是一個令家人感到寬慰的好消息,輕判總比重判要好,如果被判無罪或判得較輕,那麽,可能媒體的報道起了一些積極的作用,聚焦讀者的關注之後,某些官員對這一案件有比較明確的意見,為了掩飾下級公檢法徇私枉法的真相,為了給地方官員一點麵子,為了不失體麵地化解矛盾,就把此案降級到了南山區,也許王建民有希望被像征性地被判刑,但願是緩刑什麽的,反正能早一點回家,我就非常高興。
 
這也許是一個清晰的切入點,讓我想通了一個複雜的問題:同樣是媒體人士,為什麽對待薛蠻子,高瑜等人都十分高調,一抓進去,立即讓他們在電視上曝光,想把他們搞臭,而對王建民不同,他被捕已半年時間,官媒除了深圳地方公安微博,哪一家也沒報道,這說明上述的幾種被抓原因,第三種更可信:俗話講,螳螂撲蟬,黃雀在後,當初建民在深圳正一包勁地編發有關廣東官場貪腐內幕之時,他的雜誌賣得不錯,自己樂嗬嗬的呢,但他忘了這句成語,如果在司法獨立的香港,官員幹著急沒法子,但在深圳不同,你是螳螂,必有黃雀,而身在盛行叢林法則的動物園,黃雀比螳螂大多了,一隻老黃就能咬死許多的螳螂啊。於是,為了先發製人,治建民於死地,受深圳地方官操控的公安“黃雀”就猛地對建民張口了,也許他真的有什麽把柄被敵人盯住了,那些人可能明察暗訪了很久,盯得眼睛都發藍了,所以,一抓建民和中校,就迫不急待地利用微博發布消息,是探上級的反應,也試與論壓力的行情,於是,就有了幾上幾下,來來回回的審訊和逼供,誘供,騙供,既騙建民,也騙家人,比如,原本不會判他老婆,卻把他太太,嶽父都辦理了“取保侯審”,就像當年薄熙來下令把我太太關押28天一樣,他們都是一個師傅教的,其目的都是通過高壓手段逼其做啞巴。
 
更為詭異的是,近日,深圳的政法委書記蔣尊玉被抓起來了,下一步公安局長等整建民的領導也可能要進去,我無法想象,這事與建民有關,但可以肯定,這些名為反腐倡廉的動作,由於政治體製的原因,均與官場內鬥有關,非常複雜也非常蹊蹺,初來乍到的胡派大將胡春華,操控廣東全省還需要較長時間,而深圳曆來是江派的老巢,它積重難返,公檢法係統領導大都是周永康的心腹,所以,你捏我的屁股,我揪你的尾巴,你挖我的心肝,我猛擊你的腦殼,總之,在未處理周永康之前,他的不少馬仔都在與小胡明爭暗鬥,其打得旗號都是“依法治國”,比如,對王建民案來說,你在港揭露我的貪腐罪行,我抓住你“非法經營”的把柄,上級如果追問,我就說“這是群眾舉報的案件”,不辦不行。這就是為什麽深圳公安混淆職責,搶先披露王建民,萵中校被捕,並強調信息來自市民舉報的原因。也許舉報信早就策劃好了,是那個在香港的與建民打官司的某傳媒的高人。也許什麽也不是,一切都是偶然巧合,上帝要懲罰整王建民的人,讓他嚐嚐無產階級專政工具的滋味。
 
所以,我想,從消極的角度看,把他轉到區一級看守所,未必是一件好事,因為這正符合地方官員的夢想:把他關進去幾年,叫他的刊物倒閉,即,中斷了“扒糞文章”的出籠,也免於深圳及廣東的某些領導人出醜。中國的司法審判是兩審終審製,既然一定要判他坐牢,就要預設一個框架,建民不可能一審服判,一定會提起二審上訴,如果在市一級開審,二審就會拿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而那裏是省委書記胡春華的天下,胡派不一定順從江派,可能案子會發回重審,宣告無罪也不說不定;但假如一審在南山區,二審在深圳市一級法院,就便於“地頭蛇”的把握,那麽,建民就跳不出如來佛的掌心,既使將來服刑後再申訴,也是泥牛入海無歸期,因為凡是敢玩王建民這樣記者的人,一定是“司法油子”,是對中國法律非常精通的壞家夥,身兼深圳副市長的公安局長劉慶生就是這樣一個人,他當過宣傳部長,深圳廣電集團總裁,和李東生一樣,由傳媒轉入公安,就是為了掩蓋周永康及馬仔的罪行,而且,他原任南山區長,區法院的領導都是他的哥們,所以,也許把建民轉到區一級,未必一定輕判了事,這一點,不知道王建民的太太是否有思想準備,他本人是否能頂得住如此之大的冤情。
 
不久前的18屆4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的宏偉目標,值得人民期待,周永康案早晚公布不怎麽重要,反正他已成了關進籠子裏,廢了武功的死老虎,而通過“依法治國”理念的落實,卻可以製約和圍捕大大小小的遍及全國各地的“小周永康”,“小老虎”,誣陷王建民的廣東地方官就是其中垂死掙紮的幾個人,即,公安局長劉慶生等,隨著王建民出庭的臨近,能否“依法治國”的問題顯得尤為重要,實際上,它成了檢驗“依法治國”真假的試金石,中國的《憲法》裏明明寫著“言論自由”,為什麽總有人敢於搞“文字獄”,一會用“非法經營”,一會用“尋釁滋事”做擋箭牌,其實都是在戲弄4中全會的決議,假如深圳市南山區法院能主持公道,宣告王建民無罪,當庭釋放,就能給“依法治國”的理念增加鼓舞人心的注腳,反之,它就成了笑料。
 
2008年,筆者去過王建民家做客,知道它的具體位置,離南山區看守所僅3點7公裏,對他的親友來說,真是近在咫尺卻遠在天涯,那怕一牆之隔,也似陰陽之離,痛徹骨髓,他有什麽罪呀,不過是辦了兩本小雜誌,編發幾篇小稿,講點興趣盎然的小故事,賣點小錢,就進了看守所,不論他在內部攝製的電視錄相裏講什麽,我都不相信,那種在高壓下不得不做的違心的陳述和表演,對我沒有新鮮感,我看得多了,既厭惡又恐懼,把一個善良而富有才學的書生關進看守所,整成了“傻子”,這是對法律的踐踏,人權的侵犯,無疑地,王建民不同於其他人,有人坐了牢,耳聞目睹令人發指的司法醜聞,心有所感而無文字表達能力,但他不同,如果他被判刑,總有獲釋的一天,那麽,如同“薄騙子”一樣,真相必將昭示於世人,因此,我警告誣陷王建民的官員,包括所有的把記者等文人送進大牢的人,薄熙來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不要以為王建民的兩本雜誌關了,我們就失去了輿論陣地,我們呐喊的領域遍布全世界。
 
2014年11月4於多倫多大學梅西學院。
自由亞洲電台11月5日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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