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向富豪宣戰為哪般?
薑維平
正當黃奇帆陽奉陰違,飽受海內外與論批駁之時,一年一度的“兩會”在北京召開,作為薄熙來“大徒弟”的重慶市長黃奇帆,忽發奇想,並出驚人之語,拋出了“富人空手套白狼”的言論,提出征收財產轉移稅,仿佛他自已不屬於富人群體,並代表全國的窮人,向富豪宣戰開炮,一時間與論嘩然,這究竟是怎麽回事?是善於見風使舵的老黃得到了中南海高層“殺富濟貧”的真諦和授權,還是繼承薄熙來兩麵派手法,應和弱勢群體的需求而絕地反擊?抑或是別出心裁地曲筆覆蓋海外媒體對他的評價?筆者思慮再三,願盡抒己見,求教於對重慶官場和對“阿黃”熟悉的讀者。
據海外媒體 2014年3月14報道,留守山城,已被張國清和劉偉圍困的“掛牌市長”黃奇帆,除了再一次把“八卦”掛在嘴邊引發外界的關注外,還在中共人大會上向富人們“開火”,拋出“空手套白狼”致富論,並稱應該向那些把投資轉向國外的人征收資產轉移稅等。黃奇帆接著語出驚人稱:我國這三十年來富了的人——絕大部分都是空手套白狼搞來的錢;他們整天都在害怕,哪一天共產黨睡醒了,老百姓被激怒了,會向他們清算;所以當他們掙了個缽滿盆滿時都是忙著跑路。我以為凡是要投向海外的資產都應作一個資金是否合法的調查,不合法的資金一律上交國庫,合法的海外投資也要收稅。
大家知道,中共操控下的“兩會”參加者,不論是人大代表,還是政協委員,絕大部分都是富人,可以說,非富即貴,甚至是轉移了財富的“外國人”或華僑,有關這些人的身份問題,多有文章披露,筆者不再鸚鵡學舌,我對此一點也不懷疑。黃奇帆自2001年開始任重慶市副市長,2009年升任市長。在這13年多時間裏,他先後曆經6屆市委書記,特別是在前中共市委書記薄熙來被免除職務下台後,黃奇帆仍在市長位置上至今未倒,被稱為政壇“不倒翁”。假定他是一個清官,單是正常收入,也難入窮人行列,他自然知道,禍從口出,他代表的是地方既得利益集團,已是任職末期,為何要反戈一擊,翻臉不認人?
原來,黃奇帆向富人宣戰的原因,有點像薄熙來“兩會”上對胡錦濤的逼宮叫號,都是一個落魄的官員麵臨“雙規”而發出的絕望的呐喊,他從薄熙來倒台後的昨是今非形勢,特別是升任副市長的劉偉的任命,“兵工少帥”張國清的空降,以及地方“改革委”組員的排名有序,看到了日益不妙的前程,仿佛是困在海岸上找不到船的遊人,聽到了暴風雨前的雷聲和看到煙波浩渺的海浪,黃深知等待他的如果不是與薄熙來做獄友,而是回上海抱孫子,應屬“不幸中的萬幸”,即然必將被利益集團所徹底拋棄,不如絕地反擊,喊它一嗓子,叫你老習顧忌底層民意而放他一馬,這說明阿黃的確是薄熙來豢養的一條狗,什麽手段都是“如魚得水”。
回顧阿黃的所謂政績,不外乎是“土地儲備”,“房產稅試點”,“廉租房”,“六年半買房”,等等,其中重慶的“土地財政”已證破產,否則不會叫原財政局長劉偉忽任副市長;“六年半買房”成了畫餅充饑的騙局;而“廉租房”引發的商品房價格“雙軌製”又滋生新的腐敗和欺詐而停工,黃的得意之作,隻剩下“房產稅試點”一項,這就像黃奇帆的一條內褲,僅夠遮羞,偏偏在“兩會”上,有名人對黃奇帆展開新一輪最後的圍剿,據《新京報》披露,今年兩會明確了推進房地產稅立法的消息,不過,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聯辦財經研究院院長許善達,在一個論壇上表示,“房地產稅”三年內難以出台。他認為,房地產稅與之前試點的房產稅最大的區別在於,房地產稅作為財產稅的征稅對象包括土地和房產。而我國房地產的財產主體分別屬於國家與個人,也就是說,“一個財產稅稅種,兩個財產主體”。目前,沒有可以借鑒或參考的其他國家的法律或曆史經驗,這仍需要在理論上和法理上研究如何設計。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傅瑩也表示,房地產稅正在研究中。3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透露,房地產稅法草案正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條件成熟時會依法提請審議。顯然,連頂層設計都沒搞好,重慶等地就開始試點是急功近利“瞎胡鬧”。
難怪官媒引述許善達的話說,2011年開始在重慶、上海試點的房產稅已經失敗,已經被本屆財政部、建設部廢棄。上屆政府推行的重慶和上海試點的房產稅模式是在其他房地產稅收製度和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在居民的住宅保有環節增加的稅。本屆財政部領導提出的模式是在減少交易環節房地產其他稅收的條件下,增加居民住宅保有環節的房產稅。重慶、上海的模式已經被財政部新領導否定。同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是房地產稅,與重慶、上海試點的提法不同,也是對重慶、上海房產稅試點模式的否定。甚至有政協委員在今年兩會期間呼籲叫停上海和重慶試點房產稅。總之,黃奇帆的“內褲”被扒下來了,他如何能不急中生亂?
為了轉移人們的視線,也為了搞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小把戲,黃奇帆搖身一變,把自己包裝成了窮人的代表,向富豪宣戰,並且回溯曆史,全麵強加給改革開放後的富人一頂“黑帽子”,稱他們絕大多數是“空手套白狼”,但他忘記了,官商勾結是中國官場,商場的潛規則,的確有一些人是靠行賄受賄,貸款倒地而發家致富的,但如果追究責任,首先應劍指貪官,不論是在大上海,還是目前在重慶,黃奇帆扮演的都是奸商“保護傘”的角色,否則,他不會千方百計地掩蓋穀開來殺人的罪行,黃奇帆奉薄熙來之命,越界跑到四川成都抓捕王立軍,用意多有托詞,但歸根到底都是利益之爭;海伍德自上個世紀就拜倒在穀開來的石榴裙下,奴顏媚骨,甘當“洋麵首”,還不是為了錢?他後來敲詐薄家而引來殺身之禍,也是歸咎於錢;王立軍,黃奇帆愛官如命,曾給“薄騙子”當狗使,出盡洋相,也是因為權力離錢最近。
如果有人說,筆者曾受薄熙來冤獄迫害而存私人成見,不妨讀讀加拿大《家園新聞》的報導,其在引用了黃奇帆向富人們“開炮”的言論後,羅列了網民“紅葉”的質疑:“土改時的打土豪分田地,建國初期的公私合營以及人民公社化是不是也是空手套白狼,向富人開炮?領導者們怎麽不想方設法去堵法律的漏洞,不讓這些利用權勢的蛀蟲大撈不義之財和財產轉移呢?還有網友“公道者”認為:一般人空手套不到白狼,隻有李鵬、王震之類官員家族才能空手套到白狼。該媒體說,中共“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做法一直受到極大爭議,貧富差距得不到改善反而愈演愈烈的現狀也使民間不滿之聲日益高漲。因此,網友“魯迅的朋友”認為,黃在兩會所言隻是用來安撫百姓,能夠說出這句話,或許就是他不倒翁的原因,百姓對官的要求真是太低了,甚至不一定要求他們為百姓做好事,隻要說兩句好聽的話就滿足矣。可憐。
其實,黃奇帆不是出於善良而講好話,而是別有用心地自我開脫,好像他沒當過官,沒有幫助商人發家致富,更沒有以權謀私而親友沾光,但是,既使是在“唱紅打黑”的年代裏,黃奇帆鄙視的是不順從薄熙來的彭治民,李俊之流,他與自己曾扶持的一些老板明來暗往,打得火熱,否則,民企大亨季某怎麽敢把給王立軍的“致敬電”發在網絡上,黃市長如何又敢與王立軍一起站在直升機和裝甲車前示威?而包括徐明,季某在內的民企老板讚助公安局的所謂“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就多達1000萬,這正是他們大搞地方武裝的經濟基礎,一切風光之舉,都與阿黃有關。
在筆者看來,大多數的富人,包括移居海外的一些大富豪,盡管有各種缺點,但多是勤勞致富,也應盡了納稅的義務,黃奇帆否定大多數,不科學,也不合適,征收所謂“財產轉移稅”更是異想天開,以重慶為例,薄王抓捕的640個“黑社會”,“黑老大”,沒幾個人有偷漏稅的問題,這說明他們通過稅源幫助了窮人,至於兩極分化是官員“近水樓台先得月”,貪占揮霍稅款造成的。如果公安局不買激化社會矛盾的“裝甲車”,“摩托車”,“紅雨衣”,不建“女子騎警隊”,“091專案組”,“國賓護衛隊”,不緊跟基辛格放“臭屁”,不出版“讀點經典”,不唱“紅歌”,不種“銀杏樹”,等等,剩省下的錢,就能幫助無數的窮人翻身。
所以,黃奇帆最後的哀鳴,與薄熙來在2012年“兩會”上的表演一樣,是弄巧成拙,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據了解重慶的新聞界人士透露,黃的詆毀富人的言論充滿血腥味,激起了一些民企老板的憤怒,他們正在整理有關阿黃的以權謀私的罪證,也許猛料的披露,會撕下他的偽裝,讓他變成“裸官”,站在鏡子前,轉圈丟人:黃不屬於窮人,他富得流油,他的親友,不是國企高管,就是留洋的學子,和薄熙來一樣,他將被利益集團拋棄,身敗名裂,贓款盡失,而向富豪宣戰的“壯舉”,不過是“丁字褲”隆起的部位,隻是崩裂前誘人的一線。
2014年3月25日於美國。
香港《開放》雜誌2014年4期首發。
附帶聲明:阿波羅網站近日刊登一篇文章談及我為某刊投稿被拒一事,經查純屬無中生有的造謠誣蔑,其目的是挑撥文人內鬥,請讀者不要上當受騙,對此,我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
更多文章請看個人網站:
轉發請注明出處,聯係作者:pwj195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