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黑打”證詞首次曝光1
關於公安機關(1012專案組)對我刑訊逼供的控訴
我叫魏文清,1971年11月21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21081197111210033,原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被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對此,本人感到十分冤枉,因為公安機關(1012專案組)從抓捕我當天起到偵查結束,從未根據事實情況詢問口供材料,都是辦案人員威嚇、體罰、折磨、誘導、強迫我確認所得。而起訴書上的證人都是對方的人員,直接誤導了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對我量刑的判決,對此,我深感不公,其辦案機關折磨、體罰、威嚇嚴重違法,在此,我做出控訴,其事情經過如下:
2010年10月23日,下午約4點鍾左右,我到小區樓下,正準備去接小孩,六七個人,跑到我麵前,問我“你是不是叫魏文清”,我說是,六七個人就把我的手反擰起,我問他們是什麽人,為什麽抓我,他們說“到了你就知道了”,就把我身上的現金、手機、鑰匙及車鑰匙拿走,就用黑布袋蒙住我的頭,塞進停在外的車裏,我當時雲裏霧裏,不知道為什麽。車行一陣後,兩個人把我雙手反夾起帶至一個房間,叫我蹲下,我跟他們說,我有嚴重的高血壓心髒病,糖尿病,他們說“不會死人”,我問他們,你們為什麽帶我到這兒來,他們說:“你知道文強不,我們是091專案組的,你知道了吧,文強案都是他們所辦,這次接手你辦們的案子”,恐嚇我說“如果你不老實交代,不配合我們,可以叫我坐幾年牢,把你的家人全抓起來,讓你家破人亡,文強最後的下場,你知道吧,”接著他們將我按在刑椅上,拷上雙手雙腳,開始詢問,我說我沒有違法亂紀的,說著他們就用礦泉水瓶(裏麵約大半瓶水)朝我頭部太陽穴處打起來,打了很多下,他們說:你是不是要吃點素”?我不懂什麽叫吃點素,就用黑布袋把我的頭罩起,他們說:“好好的想”。過了一個多小時,他們取下黑布袋說“如果不配合我們,你就在刑椅上坐個十天,我看你說不說,我不相信你比文強厲害,你是不是跟到李俊就沒有事了,李俊上次沒遭是沒有落到我們手裏,這次上麵的意思,就是要弄翻他,他太大肆了,目中無人,好多人都看不慣他了,他太猖狂了,這次公安、政府裏麵好多人都要遭,這次誰也救不了你,你就認倒黴吧,你跟錯人了。”他們貨與沙區工商所打架的事,我說那是95年的事,當時公安機關已經做過處理,他們說:“處理不當,太輕了,現在重新處理。”我說我沒有危害社會和他們人違法行為,他們說:“與二建,華宇的事不是違法犯罪?”我說是民事糾紛,公安政府開協調會都處理過了,他們說我不老實,就給我兩耳光打在我的臉上,我把整個事情經過,怎麽處理的跟他們敘述了一遍,他們添加很多不是事實的供詞在裏麵,他們叫我簽字,我要求他們改了再簽,他們說:“你不簽沒關係,會有辦法讓你簽。”叫來幾個保安和民警交代後跟他們說:我有高血壓、心髒病、糖尿病。晚上尿特別多,他們說,尿夾起。多小時不上廁所沒有事。“而把行椅移到房門口,將房門打開,讓風吹,我多次提出上廁所,要求喝水,都被保安、民警拒絕,一閉眼他們就將我推一下,他們說:“你不配合,明天你更惱火,這是上麵的意思,你聽到了,如你睡覺他們不好交代”這樣睜眼睛,夾著大小便,熬到第二天中午,他們來後問我:“想好沒有,簽不簽字,”我還是說,我不能亂簽,不是事實的需要改了,我就簽,他們看我態度很堅決,就用黑布把我頭罩起,罩了一個多小時,我說受不了了,呼吸困難,他們才取下來,就說:“你不簽,我們有的是時間,”就用半瓶的礦泉水瓶,塞進我的嘴裏,用裝滿水的紙杯放在頭上頂起,他們說:“如礦泉水瓶掉了或水杯倒了,就對我不客氣。頭稍微一動,水杯倒後就扇我幾耳光,礦泉水瓶掉了,就用礦泉水瓶打我的太陽穴處,完後又將礦泉水瓶咬起,頭上的水杯頂起,身上的衣服全打濕了,冷的渾身發抖,我都不知被打了多少耳光,扇了多少太陽穴,臉都腫了,經過四天四夜的摧殘,精神完全崩潰,想到自己身體有病,再也經不起他們的折磨了,屁股已經坐爛,內褲與肉粘在一起,下身全部腫脹,連鞋都脫不下來。頭昏腦脹,神情恍惚的隻有在他們編號的供詞上簽字。
過後將我送到看守所,當時我冷的渾身發抖,要求他們幫忙通知家人送件衣服,他們不同意,進看守所,看守醫生檢查身體測血壓,血壓很高,高壓210,低壓118,醫生問我原來有高血壓沒有,我說有,檢查醫生打了個電話與他們上商量了一會兒,就把我帶到旁邊一幢提訊室裏,叫來保安,今天晚上睡一覺,不允許上廁所,要小便就拿礦泉水瓶接起,解大便就等他們來了再說,晚上冷得發抖,頭昏昏沉沉的,中午他們才來,才叫我去方便,又把我帶到了另一間房的刑椅上坐起,叫我回憶一下,你知道李俊做過哪些違法的事,跟哪些人接觸,我說我不知道,他們說:“我們主要是弄李俊,我們知道你也是幫他打工,也是個小蝦米,有些事,你也沒辦法,就說這次弄你們,也是上麵的意思,我們也沒有辦法,還不是要按上麵的意思辦,跟你是一樣的,你說李俊的事越多越好,有些事可以向李俊身上推,都是他指使你幹的,你配合我們,到時我們可以跟法院說,少判你幾年”,連續半個月的提訊,供詞反反複複的改,他們說:“供詞交到上麵,上麵必須要求改,不改他們交不了差,”如不按他們編好的口供上簽字,就用60公分長的複合水管敲打膝關節,踝關節,我已經痛疼難忍,想到四天四夜的日子,眼睛一閉都是可怕的情形,晚上做噩夢大叫,這種折磨,我完全支撐不住了,想到咬礦泉水瓶,頂水杯都後怕,隻有按他們的意思自編自寫的供詞上簽字,為此,我感到十分的冤枉,他們采用恐嚇、體罰、折磨等手段,道道專案組的目的。
我根本不知道什麽叫黑社會性質組織,我在俊峰置業公司負責分管幾個部門的工作,從未參與過危害社會他們的事,怎麽談得上涉黑,更談不上骨幹成員,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糾紛都是些民事糾紛,而經過公安機關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過,就因專案組自編自寫強迫我簽字的供詞給人民檢察院、法院誤導對我的判決。
事後,我在法庭上才知曉,原來我們每個“同案”都經過1012專案組不同程度的折磨,有的還更殘酷,而且每份供詞的內容都是一樣,不僅內容一模一樣,甚至連錯別字都一樣“同案”之間都相互不認識,我從來沒有想過為人們服務,維護社會安全懲治違法犯罪的人民公安竟然如此,為了達到他們的某些目的,強迫我承認不是事實的口供,給我及家人造成極大的傷害,望還我公道,我將不甚感激。
魏文清
已核對與原件一致。
核對人: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師事務所 律師張磊 2012.8.6
王興 律師 2012.8.6 李金星律師。2012.8.6
香港《新維月刊》2012年10月號首發
作者聲明:
阿海主辦的北運河出版社在《薄熙來奪儲敗亡記》一書的344頁至365頁,也公然抄襲我的文章《王立軍的自白》,同樣將麵臨訴訟。
薑維平獄中回憶錄《活人墓》即將出版,已匯款的讀者請耐心等待,尚未匯款的不要再匯,等新的銷售方式確定再議,作者聯係方式,郵箱:
Jiang Wei 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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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定是黑打,但重慶人民知道個屁。輿論工具早都被黑打者控製了。老百姓知道的都是扭曲的真相。
你代表重慶人民和全中國廣大百姓吧,你就想說你說了算。
給你也來體會下紅色專政,你什麽罪都有了。
so, those are poor guys who were not clean i belie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