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淺水

隻有真誠麵對,虛幻的網絡才會變得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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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婚外情pk婚姻的契約性

(2006-06-24 06:13:59) 下一個
探討婚外戀問題,我想首先要搞搞清楚婚姻是什麽,以及婚姻追求的又是什麽。
   可以講,婚姻本是一種生活契約,所追求的是夫妻雙方長久的相處與合作,越長久越好,所謂“天長地久,白頭偕老,海枯石爛”,都是這個意思。那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世界上什麽樣的關係才能夠維持這種“長久”呢?想都不用想,唯有親情。你媽是你媽,就一輩子都會是你媽,決不會中途變成了你表姐。所以婚姻的最高境界,就是把配偶變成自己的親人,拉她的手,如同左手拉右手,但別人掐她的腿,會比掐你自己的腿都疼,這就是親人了。隻有親人,才能夠做到長久地不離不棄,世上太多動不動就鬧離婚的人,但絕少動不動就要求脫離母子關係的人?明白了這個道理,也就應該知道婚姻最大的追求是什麽了。是愛情麽?那是騙少男癡女的扯淡!是書籍影視的煽情婚姻跟愛情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東西。至多是性愛的前戲而己法律上前戲不能定為強奸的,再多說是調情而己,故說婚姻是親情,而非愛情。親情中雖然也有愛,但有愛的親情卻決不是愛情。愛情是一個特定專有名詞,內涵與外延都非常窄,絕不可以無限擴大。好比你愛你媽,但你決不能說你跟你媽之間有愛情。你跟老婆到了金婚仍然很恩愛,隻能說你很敬愛這個叫做“你老婆”的親人,你們之間的親情感已經很濃,但絕對不是說你們之間還有愛情存在。何以見得?不妨讓你這個金婚老婆脫掉衣裳,在你麵前扭動一下赤裸的腰身,你看看自己的下身還能不能夠瞬間變硬。尼采說過:“一個人性欲的強弱,直接通向其精神的最高點。”你不是說你對金婚老婆還有“愛情”麽?那你倒是看看自己對她的性欲還有沒有那麽強——你的生理反應是騙不了你的。
  
    你可能會立刻駁斥我:“難道愛情就是性欲麽?”非也非也。愛情是性欲的“部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更非“充分必要條件”。換句話講:有愛情,一定有性欲;但有性欲,卻未必有愛情。這個道理連“斷背山”上的人都明白,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問題,在此無需多作解釋。
  
    其實,我更需要多說兩句的是:愛情到底是什麽?我的答案是:愛情其實就是激情。所謂激情,是指能夠引起包括你體內荷爾蒙分泌增多在內的一係列化學反應的人類特有的情緒。性欲當然也是其中一種,但卻不是全部。激情還包括了創造力、爆發力、想象力等等一切表現形式。為什麽搞藝術的人的離婚率或出軌率要遠遠高於普通人?就是因為藝術創作這個職業需要他們不斷充滿激情。一個沒有激情四平八穩的藝術家絕對不可能是優秀的,而這種激情,隻能從愛情中獲得。婚姻的親情,無法帶給他們愛情的激情,所以他們要不斷尋找新的愛情,不論在婚內婚外以求不斷獲得會對其事業有所幫助的激情。
  
    這就推演出我的另一個觀點:愛情注定是常新的,是無法長久的。因為人類的心理活動有一個普遍的規律,叫做司空見慣、見怪不怪、喜新是一定的厭舊是可能。你想想:對於一個與你天天接觸、耳鬢廝磨、共同生活的人,怎麽可能長久保持新鮮感?沒有新鮮感,又如何能夠保持激情?沒有激情,又如何能夠維係愛情?愛情之所以美好,正是由於它短暫的如曇花一現般的特性。如果愛情如大白菜般便宜了,俯拾皆是了,古今中外又怎會有無數文人騷客不厭其煩前赴後繼去吟詠讚美它呢!
  
    既然明白了“激情是短暫的,親情是長久的,婚姻是親情,愛情是激情”這些道理,那麽我們就可以給自己的婚姻觀下一個很好的結論了:我們締結婚姻,說白了就是為了找個能夠搭夥過日子的親人。基於婚姻組成的家庭,可能是一個人生活的根據地,是井岡山,雖然必需,但卻永遠不會浪漫,不能,也不應該成為熱愛生活的人追求生活質量的終極目標。婚姻永遠不是愛情——盡管在有些情況下,愛情的的確確是婚姻的前奏。如果你是一個藝術家,你的工作性質需要你永葆激情,或者你是一個不安於平庸的人,一個希望不斷追求生活質量的人;那你就在盡可能維係好婚姻的基礎上(例如通過善意的欺騙、隱瞞等手段)盡情去尋找你的情人吧!隻有從情人的身上,你才能夠不斷地收獲愛情,獲取激情。
  
    既然是情人,同時也就不應該附加任何除單純愛情之外的其它訴求,諸如金錢、責任、歸屬感、最終結局等等等等。否則的話,你跟情人之間的激情也會迅速向親情發生轉化,激情一旦轉化為親情,愛情也就凋零了,情人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義。有很多人不明白這個道理,以為從婚姻中可以尋找到愛情,結果是“結了離,離了結”,結婚證離婚證加起來比信用卡都多,這可真是犯了方向性錯誤,也就是俗稱的傻蛋行為了。
   可惜現在的婚外情的喜好們總搞不清這些問題,才有二奶打上門糟糠會下堂 。好好的一台情感喜劇成了惡俗的紅塵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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