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迷人的吉他之夜

(2010-02-26 12:22:41) 下一個

迷人的吉他之夜

上星期天的下午,有朋友打電話問“ Tia ,今晚去不去聽音樂會”

“音樂會?當然去! 在哪兒?有 Dress Code 嗎?”

“ ACC(Air Canada Centre), 穿漂亮點就行了,沒有 Dress Code ”

“什麽樣的音樂會?”都迷惑了。在 ACC 舉辦的,我一直以為叫 Gig ,或者 Show ,不會叫 Concert 。或者我英語太差,或者我孤陋寡聞。不過北美人的語言,就象北美人的衣著,萬分的不講究。

“ Guitar Concert , do you know Clapton , an English ?”電話線那邊將 Clapton 重複了 N 次,又將他的昵稱 Slow Hand 重複了 N 次,都急死了,那腦袋根本想不明白,為什麽這馳名世界的吉他手, Tia 居然不認識。

聽到是吉他演奏會,熱情霎時冷卻至四分之一,不過星期天的晚上,我既沒有 Plan A, 也沒有 Plan B, 為什麽不去呢?誰叫我吃飽了閑著。

一個可容納一兩萬人的大球場,居然座無虛席。大部分觀眾都是 80 後, 90 後的爹和娘。多倫多很絕,公共場所不能喝酒,體育館卻可以。好在大都是用塑料杯裝的,否則激動起來,將啤酒瓶當手榴彈使,不太好。

上半場是 Jeff Beck ,盡管我對他一無所知,但從聽到他的電吉他撥出的第一個音符,我就開始激動,聽完第一首曲子,我不能自己,聽到第二首,我鄭重決定:做他的粉絲。我可沒粉過任何人。想當年,做譚詠麟在廣州的第一場演唱會,幾天幾夜撈不到睡,簽合同一直簽到臨開場前,開場,睡覺,直挺挺躺在辦公桌上,手裏握著貴賓票。聽張學友,一半,離場;周董,一半不到,離場。從不粉人。我從來都不知道,吉他,它可以如此 kongqiang 激越,讓我熱血沸騰,一瞬間,我愛上了重金屬,愛上了滾石。我不僅粉 Beck ,還粉他的樂隊,鍵盤手,他節骨嶙峋的手指,在黑白鍵之間,掀起陣陣飛沙走石,驚濤駭浪,女吉他手,她的手指,不是肉骨做的,是金屬,梆梆梆敲在弦上,驚天泣地,還有鼓手,他打的不是鼓,他打的是命。他坦然地,他熱情地,他豪邁地,用充滿智慧的鼓槌,在成千上萬的聽眾前,變化萬千地敲打著他的生命。他是舞台上的靈魂,而 Berk ,他沒有靈魂,他是一具行屍走肉,他是一具傀儡,他的靈魂,已在音樂中爆炸,滅亡。

下半場,上的是 Clapton 。這兩位同是上世紀 40 年代出生於英格蘭的世界頂尖吉他手,風格卻全不一樣。 Clapton 抱著他的吉他,邊彈邊唱,他的藍調搖滾,舉世聞名。他是吉他演奏家,歌唱家,作詞家,作曲家。他不修邊幅,戴一副大框眼鏡,彈唱著他自己寫的歌,輕而易舉地,讓全場抓狂。

哥們唱的不是歌,哥們唱的是寂寞。歌和寂寞,形成一個強大的磁場,排山倒海地甜蜜溫柔地撫摸著全場每一個人的心髒,人們集體回憶起流失的愛情和歲月。

Beck 用生命在彈, Clapton 用才華在唱,可我已經愛上 Beck 了,因而對 Clapton 無動於衷。如果 Clapton 先上場,我會怎樣?

人生沒有如果。

我擁有了一個迷人的夜晚。

[ 打印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海對麵 回複 悄悄話 下次再去給兩張照片呀。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