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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最近發生的槍殺案

(2010-04-29 16:08:08) 下一個
例子不用說了,比如王醫生。
逼急了危及了人命的,無論精神不正常,還是活膩了,都有法律給予相應的製裁。

對無辜的受害者而言,結束這種“不公平”(在生命尊嚴麵前)的現象,就是對槍支給予管製,否則,理論上人人出於自衛都應該買一支槍,等有超出自己控製極限的事情發生,都述諸槍殺來解決,最可怕的一天,就是槍擊事件被人們習以為常,再沒有任何轟動效果。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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