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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轉一篇原創壇雲易的文章,很長很學術,但受益匪淺.撿你喜歡的讀吧
坦子裏小部分姐妹搞專職設計,大部分不是專職,但幾乎每個人都是喜歡美喜歡藝術的。這篇文章我覺得寫得非常好。其中一些藝術史的階段我不大了解,但作者的立意我是同意和喜歡的。看到最後我竟然又幾乎掉淚。
很少讀這樣長篇的中文的學術文章。花了點力氣才讀完。但受益匪淺。特分享。
(在 中文中“藝術”一詞指包括繪畫,音樂和詩歌電影等等一切藝術類別,而在英文的一般運用中則主要指視覺藝術,並且是指純藝術風格的視覺藝術,如繪畫和雕塑 等。本文中“藝術”一詞兼用這兩者的習慣,在主要指視覺藝術的同時,也兼指其它一切包括在“純藝術”範疇的藝術形式,如詩歌,音樂等等。)
1。藝術作品的雙重價值:技術和藝術
任何一件藝術品,都包含兩方麵的價值:技術價值與藝術價值。技術價值是針對在一件作品中藝術家所采用的方式方法而言(技術的嫻熟程度),藝術價值是針對藝術家在作品中注入和傳遞的主觀因素而言,如情緒,觀念和思想等等(雖然觀念和思想在我個人對純藝術的理解中幾乎不占有任何重要位置,但它們的確是從屬於和技術價值截然分開的主觀因素範疇)。
在視覺藝術中,技術價值大致包括以下兩方麵的意義:1。對現實的再現技巧,即繪畫中的寫實技巧;2。 對材料的掌握。比如油畫和水彩畫的材料就非常不同,在運用時的技巧也不同。歐洲從文藝複興開始到印象派時期的繪畫都具有非常高的技術價值,因為這個時期的 所有作品,由於透視,光影,人體解剖等等學科都趨於完善,所以都具備非常逼真的現實主義效果。而在材料的運用方麵,油畫也從文藝複興開始後漸漸成熟起來,給寫實的表現創造了條件。所以在寫實技巧方麵,歐洲在從文藝複興時期到印象派這一段時間的美術作品無可爭議地具有非常高的價值。
藝術作品的藝術價值則是個非常模糊和主觀的概念,其標準也是變化萬千,各說不一,並且隨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的。曾經,藝術完全是隨心所欲,毫無標準的;曾經,技術價值幾乎完全成了唯一的標準;曾經,藝術作品的思想性被看成高於一切;曾經,技術價值又被貶低到毫無價值的地位。所以,對藝術價值的爭論似乎是最無效益的,對藝術價值的定義,也是曆史上最主觀最武斷的,基本上是100%因人而異。如果說藝術作品的藝術性其實就反映了藝術的無標準性,此話並非誇張。
然而無論藝術作品的藝術價值如何因人而已,有一點卻是沒有爭議的:藝術的獨創性。這個詞包括兩方麵的含義:創造性和獨特性。之所以藝術的“創造”區別於工廠 的“生產”,之所以藝術作品是“作品”,而不是“產品”,就在於藝術作品既有著和產品一樣的“創造性”(從無到有的過程),又有其不可複製的“獨特性” (相對於“產品”的批量生產性)。所以叫“獨創性”。任何一個抄襲別人的藝術家,任何一件沒有獨特風格的藝術作品,都絕對不會得到最終的價值認可。所以, 這個“獨創性”是藝術史上(尤其現代藝術中)最重要的價值標準。
另外,以上的“技術”和“藝術”價值也和可以和藝術的“形式”與“內容”相比較:“技術”可以基本(隻是“基本”)等同於“形式”,“藝術”可以基本等同於“內容”。然而在越是主觀和抽象的藝術中,前者(“技術”和“形式”)越是接近於後者(“藝術”和“內容”),以至於完全等同。
2。技術價值和藝術價值之間的關係
雖然藝術作品的這兩種價值之間並非截然分開沒有關係的,但兩者卻不一定是像很多人理解的成正比地增長的,即:技術越精,藝術價值就越高。很多藝術家具備非常真實地描繪自然的技巧,但他們的作品除了像和照片一樣– 對自然的拷貝之外,沒有任何主觀內涵,而某些技巧並不那麽嫻熟的藝術作品(如梵高的作品),卻具備強烈的獨特語言,成為曆史上不可取代的傑作。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把“技術”不隻是簡單地看成寫實主義的技術,而看成藝術家表達自己的獨特“語言”,那麽,又的確是技術越成熟,藝術性越高。以歐洲現代藝術為例,很多畫家在早期的技巧多為寫實,自我風格並不明顯,所以雖然在傳統技巧上很嫻熟,但在表現自我的“技巧”上並不自如。然而隨著個性的成長,這個表現自我的“技巧”(風格)上越來越成熟,所以他們的作品的藝術性也越來越強。除極少數沒有經過傳統訓練的藝術家以外,幾乎所有畫家的藝術生命曆 程都證明了這一點。
中國古代的士大夫藝術,按西方的傳統技術為標準來看,是非常“拙劣”的,然而在藝術性上(個人認為)卻是非常成熟的。中國畫隻在“個性表達”這一點上遜色於西方現代藝術,而在藝術的“純粹性”上,即藝術不是思想的“附庸”而是獨立的感性語言這一點上(這一點也是西方現代藝術的最主要的追求之一),中國的藝術,一直是處在“純藝術”的高度,從來沒有落入理性的“誤區”(這和中國人的非理性思維傳統關係很大。雖然“非理性”這一點在思想意識形態上使中國落後, 但卻使中國傳統藝術大受其益)。
之所以說中國士大夫藝術在“個性”上遜色於西方藝術,除了中國文化對個性的壓製的特點以外,還在於中國畫有著一整套嚴格規範的技巧係統,限製了藝術家的個性 表達。中國畫的這個技巧係統是源於中國畫的特殊材料限製,導致藝術家在材料運作時“為所欲為”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藝術家的個性都或多或少地被掩蓋在技巧 所規定的效果範圍內。比如畫竹,任何一個中國畫家畫竹都必須遵循中國畫材料-水墨所規定的技法才能做出一定的視覺效果,所以畫出來都有一定風格限製。然而,中國畫中並非完全沒有個性的存在(比如明末清初的石濤和八大山人,兩者就有非常明顯的風格不同),隻是這個個性存在被掩蓋在看似相同的風格中,需要一定的“眼力”才能辨認。
不過,無論如何,中國畫材料對藝術家的限製是很明顯的,這不能不說是中國畫難以發展的一個巨大障礙。西畫的材料能創造出各種不同的視覺效果,給人的個性表現提供廣闊的空間,的確是一個真正熱愛繪畫藝術的人的最佳選擇。
另外,這個材料對風格的限製的“缺陷”同樣也存在於中國音樂中。古代樂器的音質都非常特別,音域也不如西洋樂器開闊,所以其表現力相對貧乏。當然這個特點同時可以被看成是中國傳統音樂的特點,或者“優點”,因為它能創造出一種獨特的旋律和音質效果。但無論如何,由於中國古代樂器的“表現力”受限製,所以很難 有繼續發展和創新的可能。
3。藝術價值的絕對“權威性”,技術價值的次要性
很多人輕易地把藝術作品的技術價值當成藝術作品的全部價值。拿彈鋼琴為例,一個鋼琴彈得嫻熟的演奏家很容易被一般人理解成為“音樂家”,然而這兩者卻有“質”的不同:一個技巧嫻熟的演奏家可能根本不能寫作出任何獨特的音樂作品。所以如果從“創造性”- 這個藝術的最基本的衡量標準來看的話,這些單純的演奏家都不能算是真正的音樂家。當然,有很多演奏家能把大師的作品的原始創意再現得非常準確,或者甚至富於新意,但無論如何,演奏家終歸是在“再現”別人的作品,和作曲家有本質的區別。再拿繪畫為例,一個能把對象畫得和照片一樣真實的畫家也最多隻能使畫匠而 。所以,技術,永遠不可能成為衡量藝術作品的首要標準,更不能成為唯一標準,藝術作品的最重要標準,甚至“唯一”標準,永遠應該是其“藝術價值”。
然而,藝術的魅力和“問題”,都正是出現在這個“藝術價值”上,因為如前麵我已經提到,它幾乎是一個完全沒有標準的概念。這個“藝術性”,其實就是藝術的 “無標準性”,而這個無標準性,導致了很多真正的藝術家的作品得不到承認,也同時導致很多“無價值”的作品被市場炒作成“傑作”。這,是藝術的無奈。然而,盡管無奈,我們仍然需要認識到這一點,即:藝術的非理性和無標準性,才正是藝術的真正價值(魅力)所在。人,曾幾何時萌發了理性,習慣了用理性的標準來衡量一切,導致了力圖在藝術中尋求一種可以被測量的標準的習慣,而這個習慣其實從一開始就是完全錯誤的(注:從這個意義上看,西方的理性主義藝術實際上是“誤入歧途”。不過也正因為這個“誤入歧途”,西方人以比東方人更為堅定的態度再度回到了感性)。理性,永遠不是人性的全部性質。藝術,永遠是不可以被理性測量的。也正因為藝術的非理性,不可測量性,藝術,才能填補我們理性的不足,使人性達到圓滿。
4。藝術的“個人化”導致藝術的“平凡性”
如果我們認同本文一開始給藝術價值的定義 - “藝 術家在作品中注入和傳遞的主觀因素”,我們就不難看出,藝術是非常個人化的,即:藝術表現從動機到目的,都是以個人的需要為軸心的。而之後我們也談到藝術 的“獨特性”之重要。所以,真正的藝術家永遠是為自己而創作。那麽,為什麽還有博物館的存在呢?我認為這是人類對藝術的需要和尊重。但這個需要和尊重,是發生在藝術作品誕生之後的事,而不是和藝術創作本身相關的因素。一個為了出名,或者立誌要讓自己的畫進博物館的人,或者立誌要“為人類”而創造藝術的人,永遠不可能創造出真正的藝術作品(或隻能創造出虛假的“藝術品”)。
而正因為藝術是個人的,所以藝術也同時是平凡的。 當一個平凡業餘畫家畫出了讓自己心滿意足或者心潮澎拜的作品時,這件藝術作品就已經完成了其藝術使命了。從這個意義上看,藝術其實是沒有高低之分的。事實上,在民間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業餘藝術家創造出非常不一般的藝術作品。這些民間“藝人”,一是沒有機會成名,二也是不在乎成名,因為他們在創作的過程和結果中自己就已經非常滿足了。
那麽,為什麽曆史上還是有大師的傑作流傳千古?我認為原因是多重的。其一,是前麵提到的,人類有著對藝術和美的需要和尊重,所以有了藝術市場和博物館的存 在;其二,是機遇。有些畫家是因為市場需要或市場炒作而出名,有些藝術家的作品卻不能得到市場的承認而被忽略。這些被忽略的“大藝術家”,我個人認為曆史上可能是數不勝數;其三,是作品中的“共性”(相對於我前麵提到的“個性”)。在出名的藝術家中,那些真正有價值的作品(相對於出名了的但卻是虛假的“藝 術品”),是因為他們除了“個性”之外,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類的“共性”,所以這些作品能激起觀眾的共鳴。當然,之所以這些藝術家的作品體現共性,我個人認為絕非藝術家們刻意追求的結果(象前麵提到的那樣“為人類而創作”),而是這些藝術家自身的個性內涵之豐富所致。所以,一個內心世界豐富的藝術家,創造的作品自然是內涵豐富的,富裕感染力的,而一個個性單調的人,再怎麽追求“深刻”,再怎麽宣泄自己的“激情”,也無法創造出感動他人的作品。所以真正的大師們,無論他們的作品能引起多少人的共鳴,他們唯一努力做過的,就是尊重自己的感受。
5。“技術”的可學性,“藝術”的不可學性
認為藝術可學的人,大凡都是把藝術的技術價值看成藝術的唯一衡量標準,而忽略了,或者根本不知道“藝術價值”的存在。藝術作品的技術部分因其“係統性”和 “理性”,所以是可傳授的,也就是可學的。任何一個有起碼的智商的人,不需要“藝術細胞”,都能學會寫實的技巧,畫出像樣的寫實作品,或者彈一手流暢的鋼琴。而智商越高的人,學起來越快,技術就會越嫻熟。達·芬奇就是一個聰明絕頂的人,所以他的繪畫非常細膩寫實,在當時是非常令人震撼的“技巧”,但其藝術部分的價值,則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可爭議話題。
藝術的藝術部分,卻因其“非理性”的特點,成為不可學習的。就像有些人天生味覺超常敏銳一樣,有些人對色彩,對形,或對音樂的旋律等的領悟超出了其他人。這些對藝術形式超級敏感的人,就是真正稟賦藝術天才的人。這些人,無論他們是否可以很快地掌握傳統的技巧,他們都能夠在音符,色彩和線條等這些藝術形式中感受到其與自身生命的共鳴,即:在藝術活動中得到極大享受,從而創造出富於個性的作品。
再比較達·芬奇和米開朗基羅的作品。兩者都有堅實的寫實技巧,但達·芬奇的作品理性而冷漠,米氏的作品激情而富於生命力。據說達·芬奇對米氏持有的強烈的嫉妒心,如果這個傳說是真實的,我個人認為就是因為芬奇看出米氏作品中透露出的那份自己所不具備的真正藝術天賦。
雖然說藝術天賦不可學,但人在藝術方麵的靈感卻有可能或多或少地在後天的生活經曆中被削弱甚至抹殺。所以有些人在很晚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的潛能,重新從事藝術,大器晚成,這樣的例子也舉不勝舉(梵高,高更都是例子)。而一個好的藝術教育家,除了技術的傳授以外,最要的,就是啟發學生發現自己的潛能。當然,如果學生真的沒有潛能,再怎麽啟發也是沒有用的。
綜上所述,在藝術作品的雙重價值 - “技術價值”與“藝術價值”中,“藝術價值”始終是最重要的。而這個最重要的標準由於其“個人性”和“獨特性”,導致了“無標準性”和“平凡性”- 所有的藝術作品,都是因藝術家自身的需要為動機和目的而創作的。所以一旦一個人創造出了自己所以喜愛的作品,無論此人是著名藝術家,還是無名的普通人,這些作品都算是完成了其“藝術使命”,都是藝術“傑作”。由此,一個家庭主婦在興致所至時信手塗抹出來的繪畫,和博物館中作品,其間並無“質”的差別。
分析了藝術作品的價值之後,筆者還認為,藝術,這個人類精神勞作本身的價值,或者說藝術的本質,其實還不在於作品 - 不管是其數量還是質量,而在於享受生命和感受美。因為藝術,就是我們的生命的體現,而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本身,才更是一件我們永遠無法超越的“藝術傑作”。有了這個理解,我們才能真正懂得何謂“人人都是藝術家”,何謂“人人平等”,才能理解到,隻要一個人能享受生命帶給我們的一切,每天都為全新的日出和日落而驚歎,每年都為四季變幻的大自然而稱奇,那麽無需繪畫彈琴,這個人就是真正的“藝術家”,這個人就在藝術的“實質上”和“大師”們站在同一個高度。
這,就是“無為而無不為”。老子的名言可謂道盡人間至理,千古不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