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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老莊的人類文明史

(2010-01-27 00:08:14) 下一個
老莊說以同類為天敵是人類區別於動物的標誌,是人類文明的開始;不具備這種精神的不能算“人”或者不能代表和指揮(恐怕這個是老莊意識裏的重點)人。我隻是把我的跟帖拿出來單列:

當人類生活在有很多猛獸的野外,自然就會集結起來共同抵禦野獸攻擊,這是同類還是天敵嗎?由於人類控製了整個地球,自然界沒有任何一種其他的動物對人類構成威脅性的競爭,人類自身之間的競爭才演化為人類鬥爭的主要形式。不跟人競爭,跟誰競爭?如果非得競爭的話。一切存活下來的動物都是祖先競爭勝利的結果,物競天擇然後適者生存,優者生存。從這個意義上講樓主說的這一天性恰恰是動物性,而非人的特性。
我的看法可能和教課書有很大不同啊:我覺得動物局限於對資源的競爭,而人能創造出自己需要的東西。人的創造力是動物所不具備的,而創造力是人類不斷進步的能量源泉;通過創造,人類克服了動物們不能克服的很多困難,比如食物短缺,比如氣候不適,等等。如果僅僅鬥爭的話,不就是相互掠奪資源嗎?掠奪來掠奪去最後能怎麽樣呢?人類社會如果不是永遠存在著那些耕作者、發明者、工匠、寫書的人、藝術家等等,人類之間又能有什麽東西可以拿來作“鬥”的誘餌呢?樓主認為這些創造者們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人類嗎?
人類社會確實長期依賴存在一種對掠奪的崇拜,這是因為掠奪是最容易做到的(你不要說沒實力就不能掠奪,看看索馬裏人,人家有什麽?),所以文明社會一再被野蠻部落從軍事上征服。可能這個讓人覺得掠奪者是強者。我認為從曆史的意義上講強和弱是辯證的,也是變化的。不能因為人類有自我毀滅的傾向就判斷隻有自我毀滅才算人類,人類還有其他別的動物沒有的特質。(任何其他動物如果走到人類的位置,恐怕也會“窩裏鬥”這個沒什麽值得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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