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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請教新華社 陸穀孫

(2010-01-27 22:37:43) 下一個

 2009年12月28日發自北京的新華社電訊,被劫兩月有餘的中國貨輪“德新海”號終於“安全獲救”,25名船員返回故鄉有日,國人,特別是船員家屬,聞訊自然莫不欣喜。

 但是看了新華社的電訊,隻見引述外交部發言人“高度重視”、“積極營救”、“親切慰問”等官話,對於營救最後是如何完成的,則隻字未提。與此同時,鳳凰、搜狗等網站早已披露了海盜是在收到400萬美元贖金之後釋船放人的;還說那贖金是由直升飛機空投下去的雲雲。是“獲救”,還是“獲釋”,一字之差,網上爭論頓成蜩螗沸羹。

 新華社的電訊怎麽看都像一份通報或文告,不是新聞。至於“安全獲救”是不是付了贖金以及付了多少贖金的結果,完全打悶包。像是接奉了什麽指令似的,國內媒體對贖金一事,萬馬齊喑,集體失語。翌日,“德新海”所屬的青島遠洋運輸公司新聞發言人稱,美元贖金的事他不知道,“‘德新海’輪被劫持後,具體營救過程就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負責,我們不知道”。事情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國人於是懷疑鳳凰、搜狗他們是不是在海外造謠,而對事情真相的疑問,不減反增。其實,即便真是付了400萬美元,因此而不必像前些時候另一個大國那樣劍拔弩張,與海盜綁匪刀兵相見,也不失為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畢竟人命關天,盲動不得。可是為什麽就不能對老百姓說個明白呢? 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本月27日也就是前天下午,溫家寶總理剛剛接受過同一家新華通訊社記者的采訪,而且開門見山就說:“作為政府總理,應該把真實情況向人民講清楚。” 新華社是國家通訊社,外交部發言人是外交官,但論級別,總不見得高過總理吧?所以在這兒想請教新華社:你們的關於“德新海”號的電訊,是文告,還算新聞?你們所發電訊稿的受眾,是不是惟有接受自上而下通告的義務,而沒有了解新聞五個W’s的知情權?國外盡人皆知的事情,唯獨咱們當事的同胞自己無權與聞?這是給人權紀錄添彩還是抹黑?溫總理對貴社記者說的話,是尚未上達通訊社最高層天聽呢,還是如入聾耳了?你們都是——或者至少名義上都是——搞新聞的,不會不知道後現代信息集散、傳播的規律吧?怎麽思維定勢有點兒像停留在石器時代?不說400萬美元贖金的事,是怕丟麵子?殊不知,“悶聲大發財”的老話早不靈驗了,封鎖消息不但會給你們原本已經岌岌可危的公信力扣分,還要“二次方”再丟麵子,不要弄到最後,你們的記者跑到哪裏都不敢亮出自己是哪家通訊社的身份來了。     

我有同學和學生畢業後去了那家通訊社工作的,真覺得他/她們好可憐。 

 遮遮瞞瞞是那家通訊社根據上級指導數十年來的一貫技倆。   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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