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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

(2012-09-28 17:10:39) 下一個

晚上回家,看到過街橋下一個貌似斷腿的乞丐正和一個年輕人往一個大袋子裏裝錢,地上還有一大堆零散的毛票和硬幣,不知一起來收錢的是他什麽人,這位就算真是殘疾人,能在這裏守望一天,精氣神應該是很可以的。為什麽不想想除了向過往的人索取,就不能附帶著為往來人做些什麽呢? 哪怕拿出這些錢的十分之一,買個打氣筒,針線包,為應急的人準備點兒衛生紙,或是免費指引一下路;就是做做衛生宣傳,提醒人們注意行路安全,都是一件比單單博取別人同情,隻知道伸著手要錢,要有自尊有益於社會多的多的事。我想他那塊鋪在地上的布單,一定是寫著一個令當下人同情的故事,至於真假隻有他自己知道了。
 殘疾人的種類很多,有先天殘疾,有後天殘疾,有工作致殘,有辦了壞事致殘。廣義上講,真正值得同情的殘疾人是不會到這大街上單純乞討的。大部分殘疾人並不是孤獨一人在這世界上,試想正常人家,誰家有個殘疾人,各位近親遠親誰不幫一把,還會忍心把他/她推上街頭,靠他賺錢?
 弱勢群體,作為一個整體可以讓人同情,需要有人為這些人的利益去奔走,去呐喊,去引起社會的關注與幫助。但作為個體,你往往會看到狡猾,懶惰,愚昧,惡毒,無賴,欺軟怕硬,惟利是圖,落井下石,見利忘義,等等人類最卑劣的東西。其實在各個群體階層都有人類的渣孽,不能一概而論。在人們都在仇恨貪官酷吏的時候,我在這裏說乞丐,說弱勢群體,似乎有些不合時宜,但不要忘了,這類人也是“弱勢”的一部分,弱勢並不等於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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