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看到這樣一條消息;孕婦被宣布死亡1小時後呼救 丈夫跪求醫生救人。采編這篇文章的編輯手記這樣寫到;
今天刊發照片中的女主人永遠離開了我們和他的家人,令人痛心、惋惜。
本案中,雖然法律規定類似案件隻能采取貨幣補償方式,但麵對生命,金錢並不能撫平死者親屬心中的傷痛,金錢並不能使生命回歸,金錢並不意味著錯誤已經得到糾正,從某種程度而言,用金錢去補償生命是一種悲哀。
麵對這一切,醫生的精湛職業技術和敬畏生命的職業責任,才是杜絕“以錢償命”事件發生的關鍵所在。
看完這篇文章之後,這家醫院的資質,審批機構是否受賄等社會問題在此就不做解析了。從采編的手記可以看出,認定醫院是主要責任方。而我的看法剛好相反,認定死者自己和死者的丈夫是主要責任人。
“我把老婆送進了‘鬼門關’”
這是死者丈夫事後說的一句話,也是符合事實的一句話。
在老家等待妻子臨產的幾天,唐澤誌天天看到縣電視台播出的含山縣平安醫院打出的廣告:“產婦包接包送,權威專家會診,產後上門服務,免除你一切後顧之憂……”電視畫麵上產婦的笑容和孩子剛出生時嘹亮啼哭,讓唐澤誌下決心送妻子在平安醫院就診。
回到自己的老家生小孩,對家鄉的醫院應該熟悉;廣告是一種誘惑,判斷和決定是自己的行為;文中是否略去了“收費合理”等內容,不得而知;貪圖小便宜,或因生活緊迫,但生命是關天的第一要事,容不得有所算計權衡。
邁上了送妻死亡的第一步。
醫護人員告之,當天婦產科主任因家裏有事不來了。
唐澤誌決定帶妻子去別的醫院,此時醫院院長追了出來對唐澤誌說:“你們如果不放心,我們從巢湖市請權威婦產科專家為你妻子做剖腹產手術,保證萬無一失。”院長的承諾打消了唐澤誌的顧慮,為妻子辦理了住院手續。
天天在家看廣告,臨產了才知道醫院破敗和廣告內容不符。基本的責任心都沒有!這和愚蠢都扯不上,用時髦的話說,就是毫無愛心可言。正常的一個人,會在這幾天把這家醫院仔仔細細調查一個夠,絕不會臨產了才帶著妻子去;說是蓄意謀殺都不為過。
做為妻子的,看到自己要在這樣的地方生產,如有不安全感,為什麽不拒絕。自己的命運永遠掌握在自己手裏。自己的直覺是最最正確的判斷,再可靠的丈夫,也有判斷失誤的時候。
貪圖便宜,輕視生命還是背後的主因。院長的勸說隻是生意場上的常規說辭。自己如從“母子平安第一“的角度思考和決斷,再好的勸說也不會動心。
由此邁進了送妻死亡的鬼門關。
之後發生的事,唐澤誌是這麽說的:
“我們剛辦好住院手續,護士便來通知十分鍾後手術。我心裏疑惑,這麽短的時間就把專家請來了?當時老婆肚子疼得越來越厲害,我來不及多問,連忙幫著護士將她推進了手術室。
妻子腹痛是臨產的征兆,又不是第一胎,一點經驗也沒有,不知為何慌張。再差的醫院,隻要是掛牌營業,也不可能在沒有親屬簽字的情況下實施手術。連手術的原因都不知道,為什麽同意手術?如果質疑專家未到,也可以拒絕簽字。正常順產,就是生在家裏,也不至於死亡。醫院急匆匆的手術,顯然是想生米做成熟飯,頭腦清醒一點的,一眼就會看明白。
產前陣痛,有時候是假的,未必馬上要生產,過幾天再痛很正常。不看看宮縮現象,不了解宮口開合程度,不問問是否羊水破水,直接送妻子去挨一刀;造成胎盤生生剝離,引發大出血。妻子兩度懷胎生產,有些責任心的,起碼的婦科知識應當了解;如果隻是撒個種子就算完了,這丈夫未免也太好當了吧。
雙雙的無知,使女人成了待宰的羔羊
“一刻鍾後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兒。我問護士:‘我老婆還好嗎?’護士沒回答,抱著孩子清洗去了。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傳琴還沒出來,我趴在手術室門口往裏看了看,什麽也看不見。這時,院長從手術室走出來,我迎上前問:‘大人有危險嗎?’院長鎮定地說,‘大人沒事。’我看著醫生護士進進出出,心裏七上八下,有種不好的預感,便提出將妻子轉到含山縣第一人民醫院,院長沒同意,並一再向我保證產婦絕對不會有事。
看樣子,明明知道縣第一醫院比這裏好,卻送妻子到這裏生產。做妻子的在這關鍵時刻,一定要傾家蕩產也要到最好的,最保險的地方去生孩子。就是鬧離婚也不要妥協,自己的命最要緊。真正尊重你,愛你的人絕不會在這件事上猶豫,抱有僥幸心理。你的安全,你的高興是絕對的第一位。
弱智的談話,讓人無語
“一個小時過去了,院長從手術室出來說:‘胎盤前置戳破了產婦的子宮,要想保命必須切除。’‘你不是說請專家為產婦動手術嗎,專家究竟來沒來?’院長始終不說話。
“我有個朋友是醫生,便打電話請他拿個主意。通話過程中,院長再次出現在我麵前:‘產婦的子宮已經切除。’我的手機一下子掉在地上,醫院怎麽能在未征得病人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手術呢?我心裏又氣又急……”
產後大出血,切除子宮是正確的,救人第一。不當機立斷馬上同意,還在質問院長,追究責任,還在打電話問朋友。這種無知與自私,延誤了時間,錯過最佳搶救期,造成失血過多,這是治死妻子的關鍵點。
一個無知,又無責任心的人
事發後,唐澤誌陷入了極度的悔恨之中,總覺得是他把老婆推進了“鬼門關”。
蓄意謀殺!千真萬確!
“我磕破了頭但他們見死不救”
當天中午12時,離裴傳琴進手術室已經兩個小時。此時,裴傳琴的弟弟和母親再次提出轉院,但院方認為轉院會耽誤搶救時間,再次拒絕。
一會兒醫生走出手術室對家屬說:“病人血沒止住,急需輸血。”
唐澤誌說:“原來平安醫院沒有血庫,手術前也沒備足應急用的血漿,醫生讓我們去獻血,妻弟當時非常生氣:‘手術前幹嗎去了,你們把病人的命當什麽?’嶽母急得沒辦法,一再勸我們忍忍……
“我是A型血,妻子是B型血,血型不合,抽了也不能用。我把自己的血型告訴護士,對方說:‘先抽了再說。’
一群盲癡,人都命懸一線了,還在爭執對錯,嶽母一再的勸勸,說明吵的時間不短,又耽誤了不少時間,還影響了搶救人員的心理;想沒想到自己的親人在裏麵血流如注的情景?知道血漿不夠,我想一個縣城不會太大,醫院不去找血,自己也要打飛車四處去找血。這才是正道。
“下午1時50分,最怕的事情還是發生了。醫生走出手術室,宣布妻子因搶救無效死亡,隨後護士把她推了出來。我看見病床上全是血,妻子臉色蒼白,頭發淩亂地貼在臉上,手腳冰涼像睡著了一樣。嶽母因承受不住打擊暈了過去,我趴在妻子身邊痛哭,不讓任何人帶走妻子。家人沒法,隻好把妻子的‘遺體’推進了病房。”裴家人撕心裂肺的哭聲驚動了整個醫院。
大約一小時後,唐澤誌突然感覺妻子的手動了一下,緊接著又動了一下,他擦幹眼淚對嶽母說:“媽,傳琴還活著,你看她的手動了一下。”唐澤誌抓著妻子的手呼喊著:“傳琴,你醒醒,咱們的二女兒剛出生,你別丟下我們……”在丈夫呼喊中,裴傳琴微微睜開眼虛弱地說:“澤誌,救救我,我疼。”
“她沒有死!”唐澤誌從地上爬起來語無倫次地向家人說:“你們守著傳琴,我去找醫生。”
“我衝出病房,剛好見到一個醫生:‘大夫,我妻子沒死,你們快救救她。’醫生像見了怪物一樣掙脫我的手快步離開。我又找到一位護士:‘快去找院長,我妻子還沒死。’護士進了一間病房,把門反鎖上任憑我怎麽敲。
“我從一樓跑到二樓,二樓跑到三樓,見到醫生便跪在地上哀求:‘求求你救救我妻子,她還沒死,還能說話……’我的頭在地上磕得直響……我跑遍了醫院的所有樓層,不知給多少醫生護士下跪……後來,全院上下竟然見不到一個醫護人員。我跪在院長辦公室門口,使勁拍打著辦公室的門,可沒有一個人出來幫忙。”
這時,妻弟哭著跑來說:“姐夫,我姐快不行了。”唐澤誌跌跌撞撞往病房跑去。
此時,裴傳琴已經陷入昏迷,血打濕了白床單直往下滴。唐澤誌跪在妻子身邊顫抖地說:“傳琴,我是澤誌,你醒醒,醫生就來了。”裴傳琴微微動了一下手,眼淚順著眼角流了下來……這次,妻子真的走了。
一個好端端的生命葬送在無知愚蠢的人手中(醫院的責任不是本文論述的範疇)。從文中看,妻子大出血,到真正的死亡,前後五六個小時。一群家屬隻知道在醫院四處打轉,追究責任,到處磕頭下跪,痛苦嚎叫,看著十分的可憐;但沒有一個人真正冷靜地分析眼前的情況,想出真正救人的辦法。一個連血漿都不足的醫院,你磕破了頭,它有什麽辦法。你浪費時間給見到的每位穿白大褂的磕頭,想沒想到對方擔當得起這個責任嗎? 中國男人遇到大事,隻知道下跪求人,蹲下捂著臉大哭,這樣的情景還屢屢搬上熒幕,真是令人汗顏!
沒有血庫,還有人,找到院長,就是用脅迫的手段也可以,要求她下令,讓全院的醫護人員驗血抽血,並許以重獎。一家幾個人分工去找血槳,就是在醫院門口向路人磕頭或是攔截公共汽車求乘客獻血,也比在醫院上竄下跳,幹擾了整個醫療人員的心理好的多。其實隻要有兩三袋血漿,就足以贏取搶救妻子生命的時間。
及時摘除子宮,唐的妻子肯定不會死。胎盤未熟剝離,肯定出血過多,常規止血不止,可以電灼傷,醫院顯然準備不足,沒有經驗。就是沒有任何設備,這樣長的時間,子宮內止血,可以燒一堆報紙灰,糊在滲血麵上,同時剝離供血血管,結紮或用止血鉗鉗死,百分百會把血止住。救人第一,然後再從容去做子宮切除手術,人一定能保住性命。
不理智地去思考問題,想出辦法,隻知道情緒化地到處磕頭,看不到人的影子,到像是喪偶的猩猩。人有大腦,平時不積攢知識,遇事拿不出主意,又不知遇事冷靜;這樣的人釀成這樣的悲劇;全是這些小醫院的錯嗎?人可是你自己送上門的!
妻子死後,唐澤誌心裏充滿了對醫院的怨恨和憤怒。
當天下午3時,在沒有一個醫護人員出麵解釋的情況下,唐澤誌衝進一間辦公室,砸毀了兩台電腦和一些辦公設備。巨大的響聲驚動了躲避的醫護人員,一個個又都冒了出來,並撥打了110。
這就是中國有血性的男人,全然不思自己的責任,悲哀!
此時,唐澤誌總算見到了院長,對方低著頭不敢看他的眼睛。
產婦故去兩天,醫方對於裴傳琴的死亡原因一直沒給出確切說法,甚至連個道歉也沒有。醫院冷漠的態度激怒了唐澤誌的家人,他們打著橫幅在醫院門口靜坐。
醫院辯解,當天院方對裴傳琴進行搶救,確認其生命體征完全消失才宣布其死亡,病人“死而複生”是病人家屬過度傷心產生的幻覺。
事發後,筆者采訪醫院的醫護人員但遭到拒絕。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說:“不是我們醫生見死不救,隻是大夫屬於不同科室,要是出了什麽意外,誰來擔這個責任。”
正常現象,實話實說,沒什麽好譴責的,社會如此,白求恩時代過時了
在不申請醫療技術鑒定委員會對死因及責任進行鑒定的前提下,裴傳琴死亡賠償一事經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被申請方(醫院)賠償申請方(因裴傳琴死亡)所有損失共計人民幣叁拾壹萬元整。
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後,申請方不再因財產損失追究被申請方賠償和其它責任。
協議簽訂後,裴傳琴的善後事宜由申請方負責。
本糾紛作終結調處,以後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不得再以此事為借口找對方鬧事。
近日,院方已將31萬元損失賠償給付完畢。張 穎
完全忽視法規程序,違章操作。錢到手了,自然不會再去磕頭鬧事。唐某如果對妻有情,這筆錢應該交給死者母親監管,唯一可用的地方是子女的教育與救濟。你自己無權染指一份一厘。在妻死後,這麽短的時間就有心情去討要賠償,真的懷疑這個人的人品!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老祖宗的話總會有火花冒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