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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經濟蕭條,有的銀行、商店、公司都倒閉了,隻有法庭永遠生意興隆,有法庭在,紅十字會也不會倒閉。人們追求公理不惜血本,傾家蕩產也不能受冤屈,美國人追求自由,公正一絲不苟,美國的人權追求盡善盡美。
“沒有新聞,就是好新聞”,沒有案子,發郵件就是大案,在法庭莊嚴肅穆地審他幾個來回!我不幸被迫趕上了這樣的潮流,8小時上班,還有幾個房子、一個孩子、兩隻小鳥要照看,已經忙得暈頭轉向,百忙之中還要被逼著長途跋涉見見法官,也算上美國主流社會露露臉麵;劉姥姥進大觀園,緊張兮兮湊熱鬧看個新鮮。
我那5個Email ,在南加州著名的聖塔莫尼卡大法庭,經過了一男、二女調解員,兩次一共7個小時的庭外調解,終告失敗而又回到法庭。我不接受屈辱,寧可冒著心肌埂塞的危機去見法官。
回到那F115法庭,把我的發言和相關證據交給黑人女警察麗莎:“這些是我的文件,請把這些交給法官過目,我們要見法官了。”
麗莎有點忙亂:“你怎麽到現在才拿來?上次的協議書你回應了嗎?”
“我不知道要寫什麽回信呀,我沒簽字不是就好了嗎?”我一頭霧水,要弄懂法律的程序,那是要讀很多年書的PHD才能準確應對的。
她生硬態度地說:“你趕快去62號窗口交錢,把所有的文件都複印三份拿來給我!”
這已經是10點半了,上午的開庭即將結束,所以麗莎急著要交文件,不要拖到下午。
“交什麽錢?”我問。我這不是被告嗎?本來就要開庭的,為什麽還要交錢?
麗莎用手指著那疊回應的文件說:“你要法官看你的理由,就要再付錢。他要法官看他的理由,已經付過了錢。你趕緊去吧,要不然來不及了。”
我忽然想到趕房客時,房客要回應也要付法庭費用,理解!趕緊跑到文檔收件處63號窗口。哇!回應要支付435塊?豐子胡是醫生收入,我是“沒有正式工作”的打工者,這筆“巨款”讓我心疼。這下破財了,而且別無選擇,就像有人拿著槍指著,不付不行。這錢應該由豐子胡負責!他們偷盜了媽媽的遺產,以攻為守迫害我,還要讓我損失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應付他!
我老老實實把三份文件一張不漏地交給麗莎,她拿了一份到門外交給了豐子胡。我看到他帶著眼鏡慢條斯理地接過文件,翻閱起來,心裏更加緊張。
在法庭,就像賭博,沒有人能保證輸贏,一個很小的失誤就會全盤皆輸。球星歐傑辛普森的案子,台灣富商老婆林麗雲殺二奶的案子,都是出乎意料的結局,那就是律師的文化學曆占了上風。今天豐子胡他也有那麽多的優勢,高大的外表,高深的學曆,熟練的語言,和富有的經濟狀況,都是讓他絕對自信。
我不能怕!我隻想把要說的話,全說出去了,是輸是贏老天做主吧。這是美國,自由 公正 平等的地方,我相信法官的水平,這就是我的信心來源。
我坐在法庭裏,翻閱著自己的講稿,不知道是冷氣太大,還是緊張,我的手腳冰涼,一直顫抖著。手裏的紙不聽使喚地不停地抖動著,我想,不能讓豐子胡看到我發抖的手,不能給他心裏增加更多的信心,我必須安靜下來!我把手臂抵在膝蓋上,然後深呼吸,對自己說:“不怕!反正就照著紙念,法官能聽懂的!放鬆,放鬆,一切都會過去的……!”我又想到爸爸,媽媽在天上,他們一定希望我平安,我會的!我把媽媽的照片拿出來,看了一眼,心裏平靜了很多。
我做一切的努力使自己安靜下來,先習慣法庭環境,不至於見了法官緊張地昏倒下去,下次還要重新來。
今天本庭的大法官是喬治,聽證席上隻有我一個人。這是一對夫妻爭奪兒子的官司。我隻聽見那個法官大叫一聲:“什嘛?!9歲的男孩和媽媽睡在一起?!不行!兒子不能在你那裏住了。”
“沒有啦!他有自己的床的,我有大的房子,他可以住的……”這個骨瘦如柴的美國女人嘟嘟嘟說個不停。
“停!你不要說了!我這裏已經有證據,你沒有東西可以證明你說的。”法官用手指堵著嘴,嗬斥她不準再說話,他堅持著自己的判斷。
這個媽媽哭了起來:“啊,我的寶貝!我不能見我的寶貝啦!哇……,我要他回來跟我住……”她不聽法官的話,繼續講下去。
法官再次打斷她:“停!你不要跟我辯論,我這裏有證據,孩子也不願意跟你住。除非你改變,拿出證據來。”法官的決定是不可能改變的。警察和秘書也站起來,阻止那個媽媽發言。
我想這算什麽事!9歲兒子跟媽媽睡在一起,有什麽奇怪的?在中國這很正常。美國人就看成天大的事了。隻聽說過父親猥褻女兒的,沒有聽說母親傷害自己兒子的。兒子是媽媽的前世情人,怎麽會不願意跟自己媽媽一起住呢?那個男人用幾塊糖就,可以讓孩子寫張不想回媽媽家的字條,這究竟怎麽回事,我同情這個媽媽。
我覺得這個法官明顯是大男子主義的法官,對女人不利,心更加揪起來了。 這時候警察說法庭休息,大家出去,我走出法庭大門時警察麗莎遞給我一大疊紙,我一看,這是豐子胡訴狀裏的證據,他故意拖延,到最後一秒鍾才到我的手裏,已經沒有時間看了!而我的那一些證據已經在他那裏半個小時,他足以準備應答。
我坐在外麵的長凳上看著,那個失敗的媽媽也走出來了,我同情地望她一眼,她似乎有很多話要說,就坐在我的身邊說:“法官好凶哦!”
“你去找個律師吧,”我不知道說什麽好。
她感動地握著我的手:“謝謝你!你真善良,看看這就是我兒子。”就拿出手機,把兒子的照片給我看——一個金發碧眼的小洋娃娃!大眼睛對這鏡頭,笑得燦爛甜蜜,非常的純真可愛,難怪大家都爭奪他。
“他太可愛了!”我忍不住說。
她又哭了:“他不能回家跟我住了……”
我用手輕輕撫摸她的背,安慰她:“還是找個律師吧。”
她看著我問:“你是律師嗎?”
“不是。”我自己還在煎熬之中。
她說:“你很典雅,身材那麽美,真好看!做模特的嗎?”
“沒有,我在服裝公司做會計。”我為自己的案子憂慮著,用手指指文件回應她。豐子胡就坐在不到10尺的地方,我無心跟她聊天。
她點點頭,表示理解:“祝你順利!”站起來,擁抱我一下,微笑著打個勝利的手勢走了。
我很擔心會和她一樣的下場。那一大堆文件我根本來不及看。豐子胡為什麽到最後一秒鍾才把它給我?他是全力以赴要消滅我,真不知道為什麽?我跟他無緣無仇,隻見過一麵,他不是那麽“愛”著我的親妹妹嗎!這樣的人能成為“家人”嗎?把我們姐妹鬥的四分五裂,他又能從中得到什麽好處呢?!
我在證據中,看到自己最後給他的那份郵件,郵件是這樣寫的:
豐子胡先生,
那段英文是他的原文,我隻是借用一下。那是7月26日發的,8月10日收到他的訴狀告我郵件騷擾。那份郵件他肯定收到的。就這樣的郵件,也可以到法庭立案?阿五不接電話,因為犯罪心理,而他既不是我們家人,也“不管我家事”,為什麽那麽害怕我的郵件呢?僅僅5封,裏麵沒有一句威脅的話。他可以刪除或關閉,但他卻不惜花費4百多塊錢來鬥我。實在不明白究竟為了什麽。
再多的想法也沒有用,他已經拔刀相向,我被動應付,已經深受其傷。
5分鍾後,我們就要正式對簿公堂,讓法官判個明白!已經完全沒有退路。
他學過兩年美國法律,以攻為守是他玩弄法律告被害人的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