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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贏得第二場官司:
其實我最擔心的是6月5日那場2個小時的法庭征戰的結果。因為那張不實的紅色警告,律師們都不願意接我的案子:“法律規定:紅色警告的危險房子是不可以租人的,更不可以趕房客,一定輸的。”。而光頭根本就不讓我進房子檢查,城管又惡狠狠地訓我:“你去找人來設計,經過我們批準、然後修理,我們檢查通過,法庭才會同意你趕房客。”這樣一個過程最少也要一兩個月。我一個人,要麵對光頭,城管,法官,心裏素質不夠強大了。
我很感謝律師安舅,他接了我的案子,願意陪我上法庭一搏。我們在法庭上盡了努力,終於法官沒有當場打回,要我修理房子在先。我想法官聽到我在法庭的請求,說要做判決的。我相信他不可能判決讓我先去修理這危險房子,讓房客繼續住著。
光頭的要求是:再給他2千塊,再給他免費住兩個月。我決不會同意給他一分錢!他已經搶占我的房子5個月了,欠房租6千多,給我製造那麽多壓力和麻煩,我怎麽能再遷就縱容他的繼續搶劫?!他以前一定是成功地搶劫過房東,他的威脅在別人那裏很有用,到我這裏沒有用!就是不同意!哪怕官司繼續打下去,也不給他一分錢!我的底線是:5天搬家,可以不追究前麵所欠的房租。
從阿漢布拉小額法庭出來,我要給帕沙迪納法庭打電話詢問判決情況。每次給帕沙迪納法庭打電話,都是失敗,和光頭的反抗,我已經很害怕給他們打電話。三天過去了,法官應該判決了,我深呼吸一下,硬著頭皮,還是撥了法庭電話。一次,兩次,都是忙音,眼看已經快3點了,決定開車過去,希望能拿到結果,就算失敗也要盡早重新再來。
到了法庭,今天拿判決書的排著長隊,我忐忑不安地等待著。當我看到書記員拿出我的案件卷宗,真的有了新的文件,我趕緊請她複印,順便又把光頭的反抗書再印了一份。一邊繼續辯駁。厚厚一疊一共10塊複印費!
我拿到手裏一看,法官洋洋灑灑寫了5頁紙的判決!每一條都是辯駁我的,我所有的證據,都是證據不足,而那光頭提供的紅色的警告是他唯一認可的證據。我感到頭暈眼花,幾乎暈倒!這法官就像光頭的律師,一條一條地駁斥我,那繁瑣的英文字我看不懂,努力猜著,讀著,始終沒有看到“Tenet move out ”的字眼!到底怎麽回事?我接下來要怎樣去做?我六神無主了。反複看最後一段話,隻看懂240塊法庭費用退還給我。有的單詞不認識:“由於房子沒有具備出租條件,法庭給你一個favor for forfeiture of lease (……),但不批準所欠房租的償還,法庭退還給你訴訟費240塊。就是三條:1,即日起解除租約;2,不欠房租;3,退還法庭費用。”
這時候律師安舅電話響了:“瀟瀟!恭喜你,你贏了官司!他們必須搬出去了! ”
“真的嗎!我們的戰鬥結束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耳朵!他們終於要搬出去了,我的房子要收回了!就是今天結束租約!沒有給他們一天多餘的搬家時間。我也不用給他2千塊錢,一分錢也不用給!
這樣的結論是多麽大快人心!比我的底線還要美好!本來他就不可能給我錢,他說過沒錢,沒信用,光頭的目的就是賴一天算一天,然後他們就逃到墨西哥去了,他們以前就是在洛杉磯被趕走,逃到墨西哥住一段,再回來騙一家房東,免費賴上半年,再回去……,這種墨西哥大篷車式的生活也是一種生存方式,還能住到各種房子,比我們豐富多了。
安舅繼續說:“你不用再擔心了,今晚好好睡一覺了!我明天就把警察驅趕文件遞進法庭,你等著我的換鎖消息。”
聽到他的這番話,我全身心放鬆了!這些艱難的日子終於有了個結果,我不必再每天背著這一大堆法庭文件,整理一遍又一遍,晚上難以入睡,清晨醒來第一件事就是“證據?表格?”,我解放啦!
安舅很忙,天天去法庭辯論,我擔心他沒有時間及時整理遞交警局文件,這判決以後的程序,我已經做過幾次,於是,第二天一早跑到法庭去遞交。到了法庭,把填好的EJ130表送進去,不料窗口裏文書又送出另一張表請我填,我傻了眼!每個法庭不一樣,如果填錯又要耽誤了。我拿著這張表冥思苦想,今天一定要遞交進去!那個文書非常耐心:“你慢慢地填,慢慢地填,沒有關係的。”哪知道我根本不會填啊!
下午的開庭還沒有開始,我忽然想到上樓!到法庭隨便找個律師請他幫忙修正,付錢就好。如果安舅在就好了!
帕沙堤那法庭四樓,已經是我來過無數次的課堂,熟悉的走廊,熟悉的木凳,熟悉的牆上名單,我聽到了熟悉的聲音!安舅在另一邊木凳上坐著打電話!我趕緊把表格遞給他:“我填了表,請你看看行不行。”
安舅的涵養是一流的:“你不能再填你的名字,我是你的律師了。我今天早上已經遞交了,你不用再填了。”我為自己的失禮感到尷尬。
想到昨晚他給我發郵件,報告好消息,又要求我支付警局驅趕文件的費用25塊加125塊警察行動費用。我趕緊說:“我要支付費用給你呢!”
安舅對我說:“不用了,你上次給我多了。”
我真想給他深深一鞠躬!我們上次法庭辯論兩個小時,我很感動。就給他的250塊支票,寫成350塊,真心感激他的努力和威武。這次是法庭收費,應該我自己支付啊!我堅持把那張25塊錢支票給了他。
想到上次一個律師,什麽也沒做,就不停地寄賬單來,害得我去律師仲裁部跟他對簿公堂,討回錢來。安舅是個可以相信的好律師!我慶幸自己在法庭眾多的律師中,選擇了他。我們的合作很成功,那張紅色警告已經給我造成了經濟損失,我們還要繼續爭取修正。他關照我:“不要跟城管大為接觸,等光頭搬走以後再說。”對!等光頭搬走以後,這房子還有功課尚未完成,我們還要繼續努力,把城管的紅色警告清除,這房子才真正回到平安。
走出了帕沙堤那法庭,我的心情終於釋放開來,這美好的加州陽光怎麽能容得汙穢泛濫,對麵古老寧靜的圖書館門口高高飄揚著美國星條旗,它告訴我們這裏是自由、勇敢和正義的。我們享受這份自由,帶著勇敢去追求正義,這就不枉來到美國這片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
回家路上,我去超市買了一隻大螃蟹,開了一瓶啤酒,舉的高高!這些日子的煩惱壓力和統統被洗淨,美美地享受這份輕鬆和感動,喝一口,淚狂奔,我感謝這裏的朋友們,困境中,絕望裏,我在這裏哭泣,是你們給我安慰,我跌倒了,是你們扶起我向前,我在這裏勝利,你們和我同慶!誰讓我們是同胞呢!同胞,就是親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是否曾經相識。我衷心祝願這裏的每一位平安!幸福!幸運之星高照!
附上自己開著大卡車辛苦裝修房子的照片;光頭的照片(三分鍾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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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麽法律呀,盡幫壞人。
“有一禍比有一福”,等著看好消息。
不讓他勒索得逞,絕不妥協,讓他不敢再繼續囂張。縱容壞人是給自己設下危機。寧可輸錢,也決不輸理。
不過,要是官司輸了,更慘,經濟上損失不說,憋氣帶窩火。
曆史總是很忍耐地等著正義者的勝利!
你贏了,因為承受了眾多的失敗與折磨,既不屈服,也不退縮。從此,地主們不再有懼怕了。
“宜將剩勇追窮寇”,雇安舅,訴白蘭卡,file 1099c cancellation of debt for them.
這個建議很好,有用。
她如果是CoSigner,就是擔保人,有義務付房租的。建議問問安舅是否可行。
所以一定要篩查房客。如果打電話或者見麵的時候感覺不好,果斷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