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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乍房客(三,請君容易送君難)

(2011-07-18 09:29:53) 下一個

                            三,請君容易,送君難

  這世道不公平呀!以前我們做房客,怕房東,現在做了房東,怎麽又要怕房客?塔德呀,塔德,我們來自不同的國家,與你萍水相逢,無怨無仇,為什麽你要欺負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他家有四個身強力壯的男人,都是在美國長大的,英文好體力強。而我一個瘦弱女人還要帶著一個孩子,我們怎麽鬥的過他們?請君容易,送君難哪!我徘徊困惑,無所適從。

 班說這家人問題嚴重,很難管理。房租不可能按時收到,僅僅電費就可以讓你傾家蕩產。每個月都這樣折騰怎麽活下去?還是請他們走吧,長痛不如短痛。

  電費還是我的名字,就有權停電。告訴他們我已經通知電力公司關閉帳戶。意味著三天後停電。結果第二天戶主就變成了艾登——塔德的女婿,毛主席說人多好辦事,確實。但是前麵拖欠的那筆電費,將掛在我的名下,直到永遠。

  美國的司法麵麵俱到,什麽糾紛都考慮周全。班拿來一份正式的《三天之內搬家還是付款的通知書》仔細填寫。通知書裏有一格是填寫他們所欠的款項。他把欠款做的很高很高,看得我都嚇一跳:一個月的房租,電費,遲納金,竟然是2800多塊,讓他們選擇付錢,還是搬走。麵臨這樣高的債務,房客逃走是明智的選擇,而且是愉快地搬家,仿佛賺到一大筆錢。

  《三天搬家通知》是驅趕房客的嚴肅手段。房客不會熟視無睹,否則他們將麵臨上法庭,然後被警察驅趕出門。

  於是,我鼓足勇氣再次敲了塔德家的門。塔德太太開了門,我把通知當麵交給她,她居然不慌不忙,笑容可掬地對我說:“God bless you ! ”還把雙手合在一起對著天空舉了一下。

“God bless you ,not bless me .”我笑笑搖搖頭。然後去法庭,買一份驅趕房客的訴訟狀,並打聽相關的程序。準備三天後跟他們法庭相見。

   法庭外大排長龍,世界各國的麵孔,繞過了大樓,延續到外麵的大草地,一個多小時才能進去。法庭的文書告訴我,開庭費用是250塊美金。這樣的案子太多,開庭需要等待三個星期後。就算法官判決他們輸了,要想拿回所欠房租也不可能。申請警察驅趕房客,還要再等三個星期。所以即便走法律程序,他們也還可以穩穩當當地免費住上6個星期。房東沒有其他選擇,司法雖然可以主持公道,但時間,精力的消耗是更大的損失。   

  我已經沒有退路,必須走司法程序,才有可能安全的收回我的房子。填完訴訟狀,準備遞交法庭,這對於一個英語不熟練的中國小女人來說,是沉重的道路。

  三天過去了,他們沒有動靜,班告訴我必須按時去法庭,交錢起訴,然後把訴訟文件當麵交給對方,才能有效開庭。否則那份三天通知就作廢了,以後再上法庭,算我放棄司法權力。走上了司法道路,房東房客就正式宣戰,原本人民內部矛盾,上升為敵我矛盾。

   交法庭文件前,我回去看看,那小木屋所有的門窗緊閉,屋前院後靜悄悄,已經沒有一輛車,似人去樓空。敲門沒人開,電話沒人接。窗簾縫裏望進去,餐桌還在。但我不敢開門進去,萬一他們躲在裏麵是很危險的。 

   如果他們已經搬走,我再去法庭不是浪費錢嗎?晚上,我又去看了一次,黑燈瞎火,這房子如同一座熄火的碉堡,似乎不再有人煙。 我興高采烈告訴班,他們好像搬走了。班警告我:就算他們已經搬走,我也無權進入房子,因為我們有租借一年的合同。我一個人進去不僅是危險,也是非法的。他們還可以告我!

   可是這熱熱鬧鬧的一大家人,突然消失在空氣中,無處尋找,又無權進入房子。該怎麽辦?我六神無主。人生在世,就是有人不斷製造危機,有人解決危機。碰到問題,就是我們學習處理危機的時候。學習怎樣麵對不同的人,從各種困境解放出來,是每個人終身的課題。

  我需要找到一個快又簡單的方法,請他們搬家,並且盡早得到進入房子的合法權利。與其交給法庭250塊錢,等6個星期激烈分手。還不如把這錢給他們,請他們搬走了事,破財消災。

 “塔德先生,如果你們真的沒錢,我計劃給你們一些錢,幫助你們搬家,請打電話給我。我在那個無人接的電話裏留了言,希望他們出來談判。

  不到5分鍾,那個似乎永遠關閉了的電話複活了:我們需要錢,你給我們錢,我們就搬家!塔德不知躲在哪裏,回話呼呼地漏風。不管怎樣,這就是希望!

 “你們已經欠了兩千多塊了,為什麽你家那麽多人不去工作?我真的不理解哪!

 “我們都找不到工作!一個男人居然心安理得地對一個女人說。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我每天努力工作,要養活一個孩子,難道還要我來負擔你的家人?負擔你的家人應該是你,而不是我!想到那一堆太陽底下曬肌肉的男人,和坐在門口從容不迫抽煙的美女,心裏就不平衡,他們不值得同情。原本想破財免災付他們搬家費,改變了主意。

“你們那麽多人,怎麽會找不到工作?我也有很重的負擔,還要替你們付那麽多的電費,你可不可以先付給我一些電費,你們欠的房租等你們搬家後,再慢慢還。我轉個話題向他要錢,也是逼他表態搬家,慢慢還錢是夢想,搬家後就永遠不可能再見到他們。

 “我沒錢,我們會搬家的。他終於表態願意搬家。什麽時候?我趕緊逼上。

 “下周二,或周三。他說的隨便。但這隻是一個空頭的承諾,到時候他不搬,我還是不能進入房子。必須盡快拿到塔德書麵的搬家承諾。這是最快,最簡潔結束這場租房糾紛的辦法。

塔德先生,我怎麽相信你呢? 我需要你寫在紙上。你給個確切日子,寫個字條給我吧。我把聲音放慢認真地說。隻要拿到塔德寫著同意我進入房子的簽字,就是勝利。我們就不必等6個星期的法庭過程,就結束這場糾紛。

 “22日搬家,我會寫給你的。塔德同意了。他也許是怕我到他家,把法庭文件交到他的手中,麻煩就大了。他們對所有程序都很清楚,把被告人藏起來,你就告不成。有些人正因為信用掃盡,銀行裏開帳戶資格也沒有,才會手拿一疊疊的現金出來租房,我想以後不能見錢眼開,拿現金的房客是不能收了。

 我萬分欣喜:那麽我明天下班來拿好嗎?

 “過幾天吧。不知道是習慣拖拉,還是借口。

 我急忙說:不用拖了,又不是支票。每次他拖欠房租,都是以沒有及時收到人家支票為借口,這次是他自己寫字,沒有借口拖延。

明天晚上9點半,你來我家拿。他說完,就掛了電話。基本上請君出塞大局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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