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郡華裔家長群聊槍支暴力和控槍
今天是2018年的2月23日,群友GY在蒙郡華裔家長群轉發了一篇nomoreets在某網站的USANews版發表的文章“可悲的槍擊事件,可憎的政客,可憐的普通民眾,可恥的媒體 - 我的分析和看法”,全文如下:
最近的佛羅裏達槍擊事件又激起了社會的爭論。我在這裏簡單發表些意見和想法。本人在美國已經快二十年,實在是看不過去了,才出來說幾句。
首先,太多太多的人,一出槍擊事件,第一反應,就是喊禁槍!這一波人,一般是跟著主流媒體走,沒有自己獨立主見,很多人壓根兒連槍都沒摸過,隻知道槍是殺人的,怕怕!也是屬於本能反應。槍擊了,死人了,禁槍唄,還用說嘛。咱中國可沒那麽多槍擊問題,多安全啊。共產黨還是做了點好事嘛。可是,這問題是這麽簡單麽?假設全美國一支槍都沒了,那肯定是不會有槍擊事件了 - 可能麽?
在頻發的槍擊事件背後,是極其複雜的美國社會問題,反映的是美國社會文化,法製,族群等等一係列的負麵問題。這些都是日積月累的,幾十年的逐漸惡化。
試問,美國對槍支管控,相比幾十年前,是越來越嚴了,還是越來越放鬆?答案很清楚。那麽槍擊事件為何越來越頻繁?每次出事,就是無休止的爭論,焦點還是盯著槍,然後出台某些法律,交差了事。基本上就是政策追著危機事件走,可就是趕不上!
作為一個普通人,絕非社會分析專家,我能看到的是以下問題:
-------人口素質下降,社會凝聚力的喪失,族群分裂,價值觀不再高度統一,教育過度左傾,孩童被灌輸太多liberal思想。美國早期人種相對單一,宗教對社會價值觀影響大,基本上一個社會一個統一信念。隨著自由思潮發展,大量新一批移民進入,人口,種族分布改變,原來的主流文化被稀釋。老中,老印,老墨,什麽人都來了,都帶來了各自的文化和價值觀。老墨的影響尤其巨大。要知道,美國沒有中國幾千年儒家文化思想的積澱,所謂的大熔爐熱量不夠了,融化不了那麽多玩意兒,還一個勁鼓吹多樣化。最後的結果是,早期清教徒,基督教宗教信仰和文化被嚴重抑製,對年輕一代來說,如今都不知道信什麽了。假設給一股統一思想,高度自律的人全部配槍,出問題概率很低。當這股人不斷擴大,風險越來越大,各有各的信仰,問題就大了。瑞士就是很好的例子。
槍支管製遠比美國鬆,但是瑞士沒有那麽多社會問題,什麽黑人鬧事問題,非法移民問題,貧富差距問題。瑞士作為國家,相對簡單,沒怎麽參與世界大衝突。內部矛盾相對緩和,民眾平均素質高。
-------反觀美國,看看媒體整體討論的是什麽?LGBT,黑人的不停折騰,對總統的無盡嘲諷:通俄門、性醜聞、……,兩黨無盡地爭吵。反映的是社會核心價值的衰弱,信仰的喪失。媒體不作深刻調查,而是不停煽風點火,炒熱點,唯恐天下不亂。
槍是否該控?廢話!一直在控!還得繼續控!出事之後,控槍是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絕對不是!為什麽不說真話,解決真問題?因為資本主義逐利和短視的本質!作為個人來講,其實那些政客,主播自己都知道,社會深層次出問題了。但是政客要選票,媒體要收視率。炒槍來利益最快,老百姓愛聽,且最具爭議性!
殺人的精神病人,在社會上晃悠,在學校上課,是美國法律縱容的就結果。把一個精神病人強製關起來,法律障礙非常高,很多時候需要court order。這些法律怎麽出台的?是社會價值左傾之後,法官們搞出來的,適應的是社會liberal的需求。
允許民眾持槍的前提是政府能夠有效控槍!政府必須高效、公平、尊重憲法並嚴格執法,而民眾主體必須遵紀守法,在一個大一統的意識形態下生存。二者相互影響,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Do you support gun control? Yes? Do you think the right or good people should own guns? If yes, we could continue the discussion. If not, then we have a fundamental problem.
佛州例子:政府和民眾都出了問題。政府,FBI沒有嚴格執法;民眾,精神病人,沒有被關起來,而是在學校自由存在,猶如定時炸彈,隨時爆炸,且確實爆炸了。媒體,一如就往,純粹垃圾混蛋,不值一提。
如今即使所有好人持槍,也不足以抵抗一個專製政府的軍隊。所以,其實不是你手中的槍,二是你持槍的權利。這樣的權利,才是抵禦邪惡政府的能量。你可以選擇天天去靶場,也可以把槍鎖在保險櫃裏。至少,你有這個權利和選擇。這個權利和選擇,是美國開國者用血換來的,不是liberal抽幾口大麻就可以拋棄的!可以搞掉這個權力,就可以搞掉別的權力。遊行示威也不要搞了,搞亂治安,有什麽問題信訪就行了嘛。
呼喊禁槍的這批人,如果不是別有用心(比如我天朝派來的水軍),就是沒有意識到其主張的自我矛盾性。佛州槍擊案的直接原因,就是FBI的腐敗無能和官僚主義。現在你要把原本持槍者自我防範、遏製專製政府的功能再度賦予到還沾著血的政府手中?這是什麽樣的思維?不是精神錯亂又是什麽?
也是同一批人,呼喊著納粹口號把希特勒選上去了,把自己的命運交給了一個獨裁者。重大曆史錯誤,就是人類中這批人推動的,把錯誤的火車頭推起來了,沒有回頭路。這批人永遠在人類中存在。有一個好的領導,就是社會正麵力量。來一個大統領大壞蛋,一樣能被利用。頭腦清醒的總是少數。獨立思考的總是少數。懷有質疑的總是少數。相信自己能力的總是少數。總指望著領導,政府保護自己的人是多數。可惜,警察最看重的是自己的生命,警察也得回家看老婆孩子,不是犧牲自己保護你的孩子!
永遠警惕政府!政府就是人構成的,且是很多懷有野心的人構成的。沒有野心,怎麽爬上去?沒有對權利的欲望,幹什麽去政府,去做政客?多少權力才夠?永遠不夠!這些人的邪惡不得到遏製,災難就會發生。HOA的頭沒遏製,一樣貪汙腐敗。克魯尼和他人權律師為代表的好萊塢這幫渣滓,則是對錯誤思潮推波助瀾。
對未來,我比較悲觀。在大麻遍地開花的美國,你能想象理性的民眾持續占主體麽?價值觀還能不受侵蝕?第二修正案受到的壓力將會越來越大。前麵所說的缺一不可,將越來越缺。精神病人繼續在社會上,教室裏晃悠,罪犯繼續受到過度保護,民眾權利持續被剝奪,抵抗的力量也會增長,矛盾將繼續激化,直至不可收拾。美國社會最終將崩塌。到時候,希望你手裏有點自衛的武器 - 因為老中在任何地方,都如同獵物,是被捕獵的對象。老黑會搞你,老墨也會搞你。若是饑荒,打點野味也可以充饑。再不行,子彈裏頭有火藥,還能生火,禦寒。
最後,如果禁槍實現,那就說明美國民眾的素質和整體狀況已經不適合普遍擁槍了,而是更適合一個專製政府。So the last questions is, do you still want to stay here?
而群友DC緊接著轉發了另一篇文章試圖說明《禁槍為何在美國不現實》。這兩篇文章引發了群裏的一段緊張而激烈的討論。
桑:這個世界大致有三類國家:禁槍、不禁槍、禁不住槍。其中後兩類國家中,槍支對普通無辜民眾的安危普遍構成威脅。瑞士可能是個例外。
QZ:看過那篇禁槍為什麽在美國不現實的文章,有一定道理。也看過介紹第二修案的文章,如何由當初的限製政府暴力的初衷演變為現在的持槍自由,以及如今的槍支威力已經與當初立法時不可同日而語,也有一些道理。反對給別人扣西粉川粉的帽子。沒有哪一方是完美的,很多人投票也在搖擺,對不同議題看法以及此議題在自己投票決定中所占的比重也會變。大部分人雖然在談禁槍,但實際上隻是在談限槍而已。有一把手槍確實能夠使強弱平等,我支持。但強大的攻擊性武器在壞人手裏的威力會比在好人手裏威力大,因為他們有備而來,所謂明搶易躲,暗箭難防,除非每個人都在高度戒備的狀態,草木皆兵。當然講理論恐怕誰也說服不了誰,但是有一些國家的實踐已經證明了一些東西,包括澳大利亞,還是有人不以為然。我希望總統能夠踐行一下自己的理論(別誤會,我投了他的票,因為當時討厭民主黨的一些政策),那就是全民擁槍更安全。下一次他有集會時要求每個參與人通過背景調查,而且每個人帶槍。
桑:很顯然,民眾普遍擁槍現在已對無辜民眾的生命安全構成了威脅。在美國,槍支應該是可控的,而一個人的精神狀態則是不可預測和控製的。
洗@桑:第一個民眾,應改成犯罪分子,更貼近事實。
桑:實在地說,在現代社會,民眾擁槍根本無法對抗政府的暴力。所以,那些繼續堅持這一理由的完全是胡說八道。美國是所謂的民主和法治國家,一個人應該信靠法律而非其手中的槍支來捍衛自身的權利。如果美國更改法律禁槍,也應該能夠實現。否則它將淪為第三類“禁不住槍”或“失去安全感”的國家,這也就意味著它在法治的某個方麵將成為一個失敗的民主大國。
T@桑:你確定麽?參見下內華達Bundy ranch最後有沒有被強行征地。
GY:我讚成先第一步把學校像政府機關那樣先保護起來再說,然後第二步加強對大型攻擊性武器的控製和對持槍犯罪分子的零容忍政策。我讚成持槍不是為了反對政府,而是為了防止惡人。
桑@T:上法庭麽!不是法治國家嗎?法治不能保障個人權利和社會公正嗎?那還要這個法治幹啥?
洗:法律也許會給你公道,現在看可能隻能是在人死後了。 因為Law enforcement不保護普通人,隻管收屍和開罰單。
範:禁槍就不用討論了,根本不可能。
X:最高法院判決 --> 警察沒有保護個人的義務 --> +都不願意做砧板上的肉 = 不可能禁槍 --> 控槍 --> 底線在那?ban AR夠嗎?如何在民眾有足夠自衛能力和恐襲殺傷力之間找到平衡?問題一到這裏就卡住了,誰也沒法往下走。
胡@X:轉:收天下之兵,鑄十二金人於鹹陽,然後兩千年,兩度被異族殺戮統治,數度官逼民反,改朝換代,和平年代被餓死三千多萬,這就是禁槍的結果。
GY:在政府不能保證平民安全的前提下,談禁槍是不可能的事,我讚成嚴格控製槍,但應該有前題,而且對持槍殺人者恢複死刑!
洗:反槍組織Everytown造謠,Washington Post都看不過去了:No, there haven’t been 18 school shootings in 2018. That number is flat wrong.
王@桑:法製是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如果不是Bundy號召200多民兵把警察圍住,警察當場就把Bundy的農場沒收了。正是因為這些不怕死的民兵的威脅,讓政府的官員撤退。當時民兵們的武器真是強大,包括機槍,衝鋒槍,絕對將政府的警察打趴下,所以政府為避免人員傷亡,才又走向法庭,這就叫恐怖平衡。沒有武器的例子在天朝比比皆是,我就不舉了。對了,如果尋求安全社會,我天朝最安全,因為那裏連買菜刀都需要實名製,到處都是朝陽群眾,天眼時時刻刻地監視著一切(雷洋除外)。那是一個多麽安全的社會啊!
S@王:要是比槍殺數量,應該是日本最低。那麽大的國家,那麽多人口,每年的槍殺案發案數<10。
嘉:NRA的spokeswoman究竟說了什麽沒有底線的話?
X@GY:要是有槍,至少不會那麽多滅門的事情發生。
S@X:那也不一定。如果你手上有槍,不會用或用不好,被壞人搶去,那會更慘。
Fu@洗:沒有可不是我期待的法治國家。估計有人會不同意。加州有非法移民為了留在美國故意殺人,受害者好像是華裔,結果判了幾年?同樣加州非法移民打死一位女孩,結果好像被判無罪。多少殺人犯關了幾年就出來。美國對犯罪人員非常寬容對受害者非常苛刻 說起來都是一把淚。
美國提倡人權,看重生命的價值。這是好事。這樣的指導思想下,警察的生命權也是極為重要的,所以才有警察一感覺受到威脅就可以先下手為強,才有保護自己的基礎上再去穩定局麵。這與中國的文化要求軍人、警察犧牲自己救別人是不一樣的。航空安全規範也是自己先戴好氧氣麵罩再幫助其他,包括自己的孩子,這在中國文化裏是很不能讓人理解的。
桑@GY:這個人未名BBS上的文章最後一段存在一個邏輯盲點,其引出最後那個英文問題的前提假設是不一定成立的:“最後,如果禁槍實現,那就說明,美國民眾的素質,整體狀況,已經不適合普遍擁槍了,而是更適合一個專製政府。” 如果民眾普遍讚成禁槍,並非意味著民眾更適合一個專製政府。禁槍的西方民主國家多的是,憑什麽就此斷言美國民眾就會因此被一個專製政府所統治?因此,對於這種前提錯誤的問題,人們沒必要作出回答。類似該作者的斷言式思維簡直就是一種公害。
嘉@桑:我轉發一段他人寫的:“美國的民主是通過慘烈的戰爭贏來的,建立之初就不同於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美國的《獨立宣言》宣告:人人生而平等,經過被政府管理的人們認可並授予的政府權力才是正當的政府權力,人們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權、財產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才建立政府。當政府違背這些目的時,人民有權力也有義務變更或廢除政府,並根據人民的需要建立新的政府。那麽,人民如何使用權利廢除違背人民意願的政府?當時憲法起草人傑佛遜認為,隻有百姓有持槍權才能將這種權力付諸實踐。美國人民授權政府常備軍警擁有武器,行使社會管理職能,同時又保留美國人民持槍的權利,保留美國人民自保的權利,保留美國人民監督和控製政府及軍警的權利,從而達到美國人民利用政府管理社會的同時,人民既管理和製約美國政府,又參加社會管理的目的。有人願意做奴才嗎?很多人,這些誌願放棄自己自由的人民,顯然是素質極大地下降的人民。”我看不出作者的邏輯有什麽錯。
桑@嘉:我認為在現代社會,一國之內民眾擁槍可以反抗政府是一個謊言。如果人民必須如此,那麽,那麽多的西方民主國家為何禁槍而不是讓人民擁槍?
嘉@桑:你必須懂得美國建國的曆史,你宣誓加入這個偉大的國家,你誓言要遵守它的憲法。
桑@嘉:民眾擁槍或不擁槍,在民主國家範圍內根本不是一致的權利法則。
嘉@桑:那些想與時俱進的想要修改憲法的,可以參考中國的修憲,修完馬上執行。你宣誓遵守美國的憲法,不是法國或者德國的憲法。
桑@嘉:如果把美國人民的擁槍看成是民主政體下的一個特例,這沒有問題。但不要把民眾擁槍宣稱為是為了反抗政府暴政的公民普世權利。美國人的擁槍已經構成了一種傷害無辜的社會公害。每年10左右因槍傷亡,其中3萬左右斃命。最重要的是,所有這些傷亡中,幾乎無一例是為了反抗政府的暴政!
h:我也一直有疑問,如果有一天政府倒行逆施了,美國人民如何通過擁槍來反對這個暴行,麵對擁有世界第一強大的軍隊的政府,老百姓得擁有什麽樣的武器才能戰勝他們?所以我個人覺得,通過擁槍來反對政府的暴政是個美好的寄托而已。
嘉@桑:人民擁槍,這是在警告政府:你的權利是人民給的,你們過線,我們可以收回我們給予你的權利。這對於美國,對於世界和人類,尤其對於中國的人民,是人類自由精神的燈塔。因為你不具備這是思維,才會在朋友圈發詆毀張扣扣的帖子,在暴政麵前,和暴政站在一起。
桑:前幾天那個NRA的女發言人近乎無恥地說,這些槍枝暴力與公民持槍無關聯性。沒有比這更無恥的謊言了!NRA通過其發言人拒絕承認槍支暴力與公民持槍的關聯性,是因為,一旦它承認這種關聯性,其過往的宣傳便會立刻崩潰!
嘉@桑:看過沒有?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51vKk--LsA
那些殺人的人,巴爾的摩、芝加哥每年都有不少,絕大部分是民主黨代表的人,多麽滑稽的現實。
桑@嘉:我無意改變任何人的觀點,但我願意說出自己的認知。簡單地說吧,NRA是否願意公開承認到底槍支暴力與公民擁槍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性。這個視頻裏的NRA官員說,控槍不是一個安全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好吧,我願意對他說:You are wrong! It is not only a political issue, but also a safety issue. 所以,既然他的發言在前提設定上是錯的,他後麵還能帶給我們一個恰當的解決方案嗎?答案是:No! 那麽,他為何要故意設定這個錯誤的前提呢?難道他真的不知道控槍涉及社會安全嗎?他顯然知道!但他就是要故意把話題導向那個方向。
嘉@桑:我曾經post過每年死於車禍的人數,比死於槍支的人多很多。我很好奇你會想到去譴責誰呢?你不去譴責那些殺人的人,那些bring in罪犯毒品的人,卻譴責NRA。
洗@嘉:一直沒人回答我關於是不是半自動步槍自己走到學校裏開火殺人的問題。
洗@桑:你認為公民擁槍是槍支暴力的唯一原因嗎?
桑@洗:當然不是唯一。我說過這種關係是唯一嗎?可恥的是,NRA竟然連任何關聯性都予以否認。那麽煙草生產商是不是也可以如此來否認吸煙與健康之間的關聯性呢?
洗:轉- FL槍擊這個事件是每一步都走錯了: 從小開始,生父母不管,養父母管不了,學校警察局勾結為了政績為了撥款不起訴小罪,造成他沒有犯罪記錄可以買槍,開除後facebook揚言殺人,被舉報,FBI不作為,大開殺戒時候1個警察在學校外邊不阻止,4個警察來了也不衝進去......。之後媒體,和群眾高喊控槍,禁槍。怎麽不問問父母,學校和當地政府,警察的責任呢?選擇性失明。
洗@桑:我隻是覺得奇怪既然不是唯一原因,為什麽隻揪著其中的一個原因(在我看來,也許並不是主要原因)聲嘶力竭。而不是綜合的,客觀的看待、分析一個事情的所有起因?
桑@洗:好吧,那就讓NRA首先承認這種關聯性再說吧。它不應該繼續無恥地狡辯。再說,如果沒有民眾擁槍,政府、學校、警察和FBI等哪來的那麽多屁事要做?
洗@桑:NRA承不承認,也改變不了,當地警局和學校勾結為了政績、經費撥款不起訴小罪,也改變不了FBI不作為,也改變不了旁邊警察見死不救,對不對?如果你真心想解決問題,不知能否提一點建設性建議,說說怎麽能解決上麵這些問題?並付諸行動?我洗耳恭聽。
F@洗:解剖這個case 能看出美國社會潰爛的斑點已經顯現,尤其學校不上報那學生的問題,導致他買槍背景檢查通過。
嘉@桑:每年死於車禍的人很多,包括孩子,我問你你要求禁車了沒?
桑@嘉:車禍是隨機事件,極少人用車作為武器對群體發動攻擊。而槍是殺人的工具,操槍殺人有主觀故意和隨機偶然之分。
洗:我覺得當地的警局和FBI的無恥已經頂天了啊。
範:還有司法製度,對罪犯寬容。但禁槍根本行不通。
JW@嘉:事實是:1.跟二十年前相比,車禍死亡人數已經大幅度降低,因為交規比過去嚴格很多;2.槍擊案死亡人數是攀升的;3.橫向比較的意義不大,汽車是必需品,槍支不是。
桑@洗:我的建議是:簡單地,宣布禁槍!澳大利亞已經是一個先例,它與美國文化同源,製度相似,它做到了,為全社會帶來了安全,而人民並未因此而迎來一個專製暴政的政府。
嘉:奧巴馬製下死於大屠殺的人數有多少?包括康州小學的school shooting,人數更多。為什麽這個時候喊得比以往都不一樣?奧巴馬做了什麽?現在情況很危險。奧巴馬、希拉裏、FBI和司法部的很多人都麵臨坐牢的危險。用一個接一個的運動來轉移人民的視線。真有人跟著起哄。
郭:汽車成為“必需品”,也有人講是因為汽車製造業成功阻止了公共交通的發展呢。
JW@郭:那你得限製人口,這個可以無限拓展出去。
嘉@JW:如果馬裏蘭是gun freezing state,I am assuring you,每個人都麵臨實實在在的的break into的crime,more than you could hear of。你每天都受到槍的保護。
洗@桑:請問怎麽禁犯罪分子手裏的槍?宣布全麵禁槍,等著犯罪分子排隊把槍送過來?
範:美國犯罪率這麽高,還禁槍?
嘉:美國的政客,不像那麽貪腐,不像那麽囂張,不可以隨便侮辱你,對你很客氣,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權利是人民給的。你每天都benefit from it。
郭:我覺得徹底禁槍在美國幾十年內是沒有現實的可能了。但是大家都應該有權利發表自己的意見。
桑@洗:他們敢不交嗎?果真如此,就讓他們付出代價,讓他們去死,而不是讓無辜的人們死在他們的暴力之下。
嘉@JW:You have assumed too much. You take things for granted。
JW:我說的事實,沒有在假設任何東西。
嘉@JW:你假定槍是無用的。
洗:有人想把整個美國變成已經證明是笑話的gun free zone。卻有群眾起哄說是好主意。
嘉@桑:所以左派才是真正的暴徒。
桑@嘉:那就讓NRA承認那種關聯性。
嘉@桑:你真是很暴力,與你意見不合,你就要人去死。
範:說左派是真正暴徒一點不錯,對罪犯越來越寬容,就是越來越害良民。
洗@桑:你這邏輯有問題啊,現在法律也不許犯罪分子有槍啊。你見他們守法了嗎?他們不但敢不交,還敢拿槍殺人啊。現在為什麽不能就趕快讓他們付出代價呢?還等什麽?
桑@嘉 @洗:你不是說了他們是罪犯嗎?既然他們是罪犯且拒絕繳槍,他們會得到什麽後果?隻有死路一條。
嘉@JW:“3.橫向比較的意義不大,汽車是必需品,槍支不是。”你這是take everything for granted。自由,不管是法國的,還是美國的,還是英國的,俄國的,每次人民爭取自由的過程中,都有滾滾的人頭落地。
範@桑:罪犯死路一條?殺死17人的罪犯都不一定死。
洗@桑:在現在的司法體製下?可能麽?殺了人都沒有死刑。非法移民趕走了無數次跑回來,還可以得到庇護。我們每個人都是死路一條,就這麽幾十年。如果你說的是這種死法兒,我無話可說。咱們拭目以待看看這個殺了十七個人的槍手會不會被判死刑。
範:美國司法製度已經out了,改變這個比禁槍重要的多,可是誰改的動呢?
TJ@桑:“我的建議是:簡單地,宣布禁槍!澳大利亞已經是一個先例,它與美國文化同源,製度相似,它做到了,為全社會帶來了安全,而人民並未因此而迎來一個專製暴政的政府。”公民擁槍權和言論自由都是美國憲法保證的基本權力的一部分,你以為美國憲法和天朝一樣說改就過啊? 先查查美國修憲的條件再說吧。
嘉:澳大利亞的總理今天對記者說,澳大利亞和美國處於完全不同的情況,美國的曆史和憲法等情況和澳大利亞完全不一樣,不可能簡單地象澳大利亞那樣來解決問題。
TJ:Obama當政八年,其中民主黨占國會多數的時候也不少,怎麽沒改動涉槍法律?倒是Obama年年給軍火商當推銷員,美國多賣了大概一億隻槍(FBI做了超過1.5億次購槍背景調查)。本來創普上台,大家都不想買了,也買不動了,連雷鳴頓都要破產了,又一幫人折騰控槍,沒準就把雷鳴頓又救過來了。
HH:剛剛看了那兩個視頻,瞧瞧那煽情煽的,最後還不忘拉選票!爛到根子上的價值觀,家庭教育同題不去正視,就知道去煽風點火!那天和我一個同事聊天(人家是多年民主黨)人家說什麽,富人政府官員才不在乎禁不禁控不控槍呢,人家家有保彪,人家有政府資源,反倒是中產和窮人,沒錢住在那種有保障的地方,又指望不上警察,這種事多半是深更半夜或極其偏僻的地方,就是最後警察來了你也上報紙了。那些壞人總是能想到辦法搞到槍的,如果那些壞蛋知道我們手無寸鐵,豈不更是肆無忌憚!
洗@HH:道理就是這麽簡單,就是有人不懂,或是假裝不懂。
HH:但我絕對支持槍支買賣嚴格背景調查,不能什麽人都能買。但是那些地方官警為了業績小事都不報不管,背景調查又有何用!我的理解,問題不是槍本身的問題,是媒體和那幫整天唱大愛的私下極其自私自利的沒有基本價值道德觀的人的問題!
範:小罪不入背景,左派可恨不可恨?
LZ:槍支命案最少的兩個國家:日本和以色列。一個全麵禁槍,一個全民軍訓擁槍哦。最SB的,就是美國這樣的。老百姓不能隨便帶槍上街;一個人鬱悶了,買把槍就能上街幹掉幾個。
桑@LZ:以色列是什麽國家?他們都是以色列的後代,是具有血親關係的一家人組成的國家。
HH:有大愛的光環籠罩著,是某些人必須有的光環,我們整天和病人聊天,又不是生活在象牙塔裏,聽到看到了不同背景的人,多少還是接地氣的。
桑@TJ:無數校園孩子們的無辜鮮血和生命竟然無法令政客醒悟,不知道他們為何竟如此地冥頑和矇昧。
嘉@桑:就如同大雨衝垮了你的屋頂,你不怪沒有修葺屋頂,你怪全球變暖。Only means you do not care。
桑@嘉:那麽,NRA頑固地否定槍支暴力與民眾擁槍之間的關聯性是怎麽回事?他們是有意欺騙,還是自身矇昧?可以說,NRA的冥頑不化是對人類的哲學理性、精神和良知的漠視與踐踏。
QZ:那些討論O8怎麽沒有做而老川做得更好之類的沒有意義。扣左派右派的帽子不太好,也不用說話帶酸味。就是論事,客觀討論,每一方的觀點都有可取之處。小罪不入背景不應該,嚴格背景調查當然是解決途徑之一。
範:加州本來罪犯持槍犯罪罪加一等,現在也取消了,這不是變相鼓勵罪犯持槍犯罪?
嘉@桑:槍在law abiding citizen手裏和暴力無關,是保衛個人自由的有效工具。防止落在犯罪分子,mentally ill手裏才是正理。你應該認真學習美國曆史,歐洲曆史,世界曆史,和中國的曆史,現代的社會知識,建議可以看看哲學的入門小冊子。
桑@嘉:我是搞統計的,熟悉用樣本數據建模解釋因果關係或廣義的關聯性。但是,NRA睜眼說瞎話讓我這個職業不必存在了。
(討論至此暫告一段落,或許還有下一回。謝謝閱讀和參與!)
掃盲:1994到2004實施過禁止所謂攻擊性武器,但大多數半自動槍械仍然合法。官方結論是禁止攻擊性武器對犯罪不起任何作用,該法律自動過期失效。
“作為一個普通人,絕非社會分析專家,我能看到的是以下問題:
-------人口素質下降,社會凝聚力的喪失,族群分裂,價值觀不再高度統一,教育過度左傾,孩童被灌輸太多liberal思想。美國早期人種相對單一,宗教對社會價值觀影響大,基本上一個社會一個統一信念。隨著自由思潮發展,大量新一批移民進入,人口,種族分布改變,原來的主流文化被稀釋。老中,老印,老墨,什麽人都來了,都帶來了各自的文化和價值觀。老墨的影響尤其巨大。要知道,美國沒有中國幾千年儒家文化思想的積澱,所謂的大熔爐熱量不夠了,融化不了那麽多玩意兒,還一個勁鼓吹多樣化。最後的結果是,早期清教徒,基督教宗教信仰和文化被嚴重抑製,對年輕一代來說,如今都不知道信什麽了。假設給一股統一思想,高度自律的人全部配槍,出問題概率很低。當這股人不斷擴大,風險越來越大,各有各的信仰,問題就大了。瑞士就是很好的例子。”
1999年Columbia High School槍擊中的一支半自動步槍是從二手商那裏買的,這是1994年控槍法案的一個漏洞。
人們討論禁槍,控槍指的都是半自動步槍,這在美國早已做過,現在需要的隻是恢複這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