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點評山西繼母虐死七歲女孩
作為人類新的希望孵化器的母親、母性、母愛原本象征著何等的高尚和無私,而一個由兩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熏陶出來的民族中的一個已經為人母的女性內心深處可以黑暗殘忍狠毒到喪盡天良的地步,可以蔑視一個女童原本需要從大人那裏得到悉心嗬護的弱小生命和公然藐視法律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的希望究竟何在?
原始新聞
繼母虐待7歲女孩致死:弄死她也判不了我死刑(圖)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5/17/1779928.html
18日,7歲女童申瀟然已經離開這個世界12天。在山西長治市平順縣,申瀟然的奶奶陸續給孩子買來書包、書本、鞋襪等祭品。記者從當地警方獲悉,目前,申瀟然的繼母涉嫌虐待幼童致死,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據介紹,申瀟然10個月大時,親生父母離婚。此後,申瀟然由奶奶撫養長大。2010年10月,申瀟然繼母李某帶著一個男孩和申瀟然父親申二剛組合家庭。在此之前,申瀟然由奶奶一人撫養長大。
申瀟然的奶奶表示,自從李某進門後,對丈夫動輒打罵,對自己也極為不恭,摔盤子摔碗之類的事時有發生。此後,李某在縣城租賃一間店鋪做生意。據了解,在進入申家的近兩年中,李某很少和鄰居來往。
2011年6月,李某提出撫養申瀟然的要求。直到申瀟然死亡,李某撫養申瀟然近一年。在此期間,申瀟然臉上、脖頸常有傷痕、淤青。申瀟然的奶奶稱,在李某撫養孩子之前,申瀟然一直由自己撫養,從未見任何異常。然而李某及其親戚卻多次表示,申瀟然患有皮膚病,很多傷痕是不小心磕碰所致。
此前,奶奶多次找到李某的弟弟要求善待孩子,並表示願意領回孩子撫養,遭到李某的拒絕。奶奶表示,申瀟然和繼母生活期間,孩子總是躲著自己,即使走在路上看見自己,也不敢主動打招呼。“看到孩子受傷,除了勸說,要求領回孩子,再也沒有別的辦法。從來也沒想過要尋求法律幫助。”
40餘天前,李某帶著兩個孩子搬到縣城租房居住。從此,奶奶很少看到孫女申瀟然。在此之前,李某和婆婆在同一個院落生活。
申瀟然的大伯申某表示,申瀟然的生父申二剛常年在長治市城區運送煙酒謀生。事發時,申二剛不在平順老家。5月6日晚8時許,申瀟然大伯接到李某電話稱,孩子生重病住院,並讓家人緊急趕往醫院。當他們趕到平順縣人民醫院時,孩子已經身亡。
就在申瀟然死亡前一天,奶奶再次向李某等人提出領回孩子撫養的請求,未得到任何結果。18日,在長治平順申瀟然生活了近5年的小屋內,奶奶陸續給孫女買回書包、書本、畫筆等物品,甚至還有一年四季的鞋襪。
平順縣公安局表示,事發後,當地警方以涉嫌虐待罪對李某實施刑事拘留。申瀟然死亡後,身體有明顯外傷。屍檢結果顯示,申瀟然死亡係外傷導致腸破裂感染所致。目前,李某羈押在長治市看守所,當地檢察機關已對其正式批準逮捕。
事件回顧:
據華聲在線報道,“從頭到腳沒有一處完膚,淤青和煙頭燙傷疤痕隨處可見,腸子被打斷,屍檢時腹腔裏的血水多得連礦泉水瓶都無法盛下……”近日,一條“7歲女孩小瀟然被繼母虐待致死”的傳聞在華聲論壇、百度貼吧和各大微博社區瘋傳,引發眾多網友對小瀟然繼母李某的強烈譴責。
網帖稱,李某虐待該女孩由來已久,“經常用針刺女孩手心、拿尖錐紮其肚皮和背部、用板子打臉、拿繩勒女孩頸部、用火燙女孩臀部,甚至讓女孩直接用手攥火球”,不擇手段,沒有一點人性。
“5月6日,繼母殘忍殺害女孩後出逃,但很快被抓回來。”發帖人稱,小瀟然死時“從頭到腳沒有一處完膚,淤青和煙頭燙傷疤痕隨處可見,腸子被打斷,屍檢時腹腔裏的血水多得連礦泉水瓶都無法盛下”。
小瀟然繼母李某的暴行,引發眾多網友極度的憤慨。在要求嚴懲李某的同時,也有網友提出質疑,小瀟然被虐兩年,周圍為何無一人報警?
麵對已經離去的小瀟然,父親申某在接受采訪時,稱自己也不想事情發展成這樣,但事情發生了,“自己肯定有一定的責任,監護權的責任”。申某表示,對於小瀟然身上的傷,自己“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在他看來,妻子李某是一個脾氣暴躁的人,不但打小瀟然,連她自己的親生兒子也是經常挨打。但他承認,到目前為止,兒子身上並無傷情。既然知道小瀟然經常被打,為何還讓李某帶?麵對質疑,申某給出的答案是“沒想那麽多”。
在小瀟然慘案發生前,她的親生母親是否有幹預?在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小瀟然親生母親稱,自己曾托付同事和學校老師與申某協商,但遭到拒絕,“後來懷孕坐月子,事情便耽擱了下來”。最近,她再次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申訴,希望要回孩子的監護權,但法院還沒受理,小瀟然已經離去。
從2010年下半年開始,小瀟然經曆了兩年噩夢般的生活。在這期間,她周圍的其他人為何從未報警?難道他們都不知道其繼母的暴行?
小瀟然奶奶是兒子離婚時,力主留下小瀟然的人。但她自己也沒想到小瀟然會這樣離去。她稱,小瀟然繼母李某對自己護孩子很是厭惡,“她不但打孩子,還經常罵我”。據其介紹,為了免受爭執,李某經常關起門來打小瀟然,“外麵根本聽不到”。
據媒體報道,小瀟然就讀學校的老師目睹其慘狀,曾規勸李某不要再虐待,否則將向婦聯請求保護。但李某稱婦聯沒資格管,“弄死她你也判不了我死刑”。
據當地媒體報道,李某將小瀟然毒打致死後當晚便出逃,但隨後被警察抓捕歸案。屍檢顯示,小瀟然是因鈍器擊傷導致腸管破裂,引發腹腔感染,最終感染性休克死亡。
5月16日,華聲在線記者從山西省平順縣公安局刑警隊了解到,李某已被以涉嫌虐待罪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評論]
Ilovefriday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21:03:05:車裂!
嬌女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9:50:21:這樣的蛇蠍惡婦,隻有兩個字:“槍斃!”而且要斬立決!
小地方人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9:45:42:中國的法律真的就不能製裁殺人繼母了?
HLPAW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9:39:35:兩年時間這麽長也沒有人去救她,親生父母、學校、老師、鄰居都不作為。好可憐的小女孩。中國太多無知的人,太多冷血的人!!
報曉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9:13:39:如果這樣的虐殺童犯不判死刑或終身徒刑,中國就真的不能稱的上文明的國家。愚昧野蠻落後。
十月韜光養晦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8:29:53:什麽虐待啊,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故意謀殺罪。繼母該死,當爹的更應該死!
MUIMUI88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8:28:22:為什麽打孩子在中國是合法的?這個才是根本問題!
speakoutloudly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7:49:30:這個後媽怎麽下得了手?斬千刀都便宜她。找幾個死刑犯把她也打死吧。這個孩子的親爹也不是東西。天天在一起生活,看不到嗎?也該判刑。
cheekybiggy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7:45:13:殺無赦!!!!
wish29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7:37:23:覺得這個做爹的更可恨!那個惡劣的女人是後媽,你可是這孩子的親爹!“當時沒想那麽多”——沒想那麽多,你活著幹嘛?!
tyrbl2000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7:33:36:可憐的孩子,直到被折磨致死都沒有得到親人和社會的救助。我無語了。這世界上怎麽會有這等凶殘的惡婦。
整個浪兒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7:02:05:悲劇將不斷重演,要求法製,可憐的孩子天堂裏快樂!
紐約客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6:47:21:這種禽獸還留它幹啥,讓畜生還命。對禽獸,殺無赦。
ayan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6:45:26:did you notice the little girl's eyes? full of fear and pain!!! i hope everybody, this time, can stand together and push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pass a law or something to protect children. in
counterclockwise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6:02:28:立法!
pt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5:57:35:就這案情,還真判不了死刑。
evechin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4:58:24:這個女人,明顯變態的。應該判她活埋!!!
konstantin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4:10:34:xms369,這跟別人愛護動物有什麽關係?愛護動物的人有罪?對動物缺乏憐憫之心的人一樣不愛自己的同類。你不要幹嗷,你做過什麽善事?以你的混亂邏輯,這孩子的死你有很大責任,因為你現在這麽義憤,你早幹什麽去了?神經病!psychotic!
俺是農民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4:03:09:不判死刑不能平民憤!中國需要修改虐待孩童案,一定要嚴懲不貸。真的太可憐了,這孩子到世上隻有7年,還受了兩年的嚴刑折磨!同意樓下的,孩子的父親和老師也要追究責任,修改虐待孩子的案子,應該從這個開始。
goodhunter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4:00:41:這王八蛋怎麽下得去手?!這廝怎麽下得去手?!
luckystarweiwei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3:42:07:xms369,你腦子沒病吧?少在這裏把養貓養狗跟關心孩子對立起來。你怎麽知道愛貓愛狗之人就不關心小孩受虐的事情??愛貓愛狗之人大多有愛心,至少不會去凶殘虐待小孩!君不見那些殺人或虐待狂有不少就是從虐待及殺害小貓小狗開始的。
newsbbs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3:31:11:中國的法律,虐待致死不是死罪。但虐待致死也是故意殺人,當然應當是死罪。
風行水上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2:03:48:中國怎麽回事兒,鄰居和學校不報案嗎?這家父親也是混蛋。
Q_mm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1:43:09:後媽該死,千刀萬剮不足抵罪!親爸媽幹什麽去了?!學校和老師也有責任。家庭虐待是公訴罪,每個知情人都有責任。
liutanfan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1:13:06:我的心在好痛……,這孩子太可憐了。這女人不是人,是禽獸!
xms369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0:52:37:中國那麽多人養狗、養貓,滿街都是遛狗、遛貓的,狗道、貓道假仙們津津樂道,有多少人真正關心另一個群體——被欺淩的婦女孩子們?中國現在的婚姻狀況,一定造成了很多在苦難中的孩子們,救救他們,救救他們!!希望在這物欲橫流的社會,大人們在爭權奪勢之時,也照看好孩子,真是讓人心疼啊!那些沾邊的人都應該下地獄,有什麽理由赦免呢?否則還設什麽法律?
正義的回歸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0:39:39:我哭了。為什麽不把她送給我撫養?可憐的孩子,我為你祈禱。
singlepoint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0:34:22:竟然有如此凶殘的女人!怎麽下得了手?小女孩太可憐了!
beware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0:31:07:我看了一個視頻說孩子的親媽以前就是在家經常被親爸打罵而受氣出門的。走的時候奶奶要留下孩子,才有了今天的結果。看來她的爸爸也不是什麽好東西,但是親媽說的時候很平靜,沒有一點心痛的樣子。好像那個孩子不是她的。繼母判個淩遲,親爹10年,親媽和老師應該一年。奶奶拘留幾天反省。
xibeiqiao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10:00:11:先判為輪子,再按處理輪子的辦法懲罰。
myajun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9:50:39:可憐啊。我眼淚都要下來了。當父母的做事前應該想想孩子。出軌前應該想,離婚前也應該想,再婚前更應該想。我和我一個女性朋友都在說這事,要離婚了,一定不會再婚,為了自己孩子,一個人過也行,不能給找個後爹。
劍吼西風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9:33:32:重判!
羅拉羅娜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9:25:58:禽獸不如的一堆成年“人”!!!!
最愛高跟鞋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9:17:14:太殘忍了,孩子好可憐,而且這種死亡非常痛苦。這惡毒的女人應該重判,孩子的親身父母作為監護人也應該判刑!
blueMoon:)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9:00:50:“OldZhong,這位朋友,沒人以為“寄養家庭都是好父母,親生父母都是邪惡的”,這個是你的片麵理解。世上不合格的父母有很多,有的是性格暴虐,有的是方法失當,有的則是非常不負責任,孩子在這種父母身邊長大安全受到威脅,帶走他們是適當的。所以寄養製度,它是一個沒有辦法的辦法,這條法規正是建立在多起親身父母極端不負責任甚至是虐待孩子的案例上,否則它無法得到多數人的認同。這不是說寄養家庭就肯定沒有問題,可惜發現問題容易,解決問題卻是非常的不容易,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方案可以代替寄養製度。而且你說的是個例,我相信多數受到虐待的孩子生活在寄養家庭比生活在親生父母身邊更好,這就是這個製度至今存在的原因。要避免這些個例悲劇的發生,隻有盡可能嚴格地挑選寄養家庭,可惜如今到處在叫喊BUDGET CUTS,連警局都嚴重人員不足,哪裏還有錢去做這些事情?
橫流滄海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8:52:40:死刑又能怎樣? 華人就是不想讓自己人活, 李某自己也是受害者,被心魔驅使。關鍵是建立有效機製,及時以暴製暴製止邪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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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ece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8:50:52:回給“oldzhong”,不知道你有沒有自己的孩子,如果有的話你一定會體會到自己孩子受到虐待的嚴重性和預防兒童虐待的重要性。西方的兒童保護機製當然不是沒漏洞,但要承認,西方的兒童保護製度在這個豺狼橫行的社會至少讓孩子盡可能地少受到傷害,說到這裏又要提起人性本惡這句話,西方的兒童保護製度承認人性惡,所以人人都得接受監督,沒有哪個是“聖人”可以免檢。父母對孩子隻有撫養權,沒有任何處置權,明白嗎?不要動不動就說這樣會嬌慣孩子讓孩子變壞,西方長大的孩子當然有各種社會問題,可孩子變壞沒聽說一起是這種兒童保護製度造成的。相反,中國或者印度等其他社會機製落後的國家,由於缺乏兒童保護製度,的確造成大批量帶著受虐的心理陰影長大的孩子,為什麽中國仇視社會的人那麽多,難道這不是一個相互因果的關係嗎?中國現在經濟發展到了一定程度了,應該有大量的社會義工願意推動這麽一種正式的兒童保護製度,先是推動政府立法,再推動機構實施,我相信大部分當爹當媽的都願意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個沒有恐懼的環境裏麵,也願意為了這個目標出錢出力。惡人哪裏都有,關鍵是有沒有防範惡人的製度和懲罰惡人的法律。
xjstar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8:26:44:這個繼母必須處以死刑,不管她的後台是誰,不管她作生意多有錢。否則悲劇將不斷重演,國法被有關係有後台有錢的人視同兒戲,
這個女人毆打她的老公,老公不敢反抗,估計後台很硬,她會虐待雇員,窮人還有她的婆婆。此人不死,國法將不再有權位,國家動亂不期而至。晉國國君晉獻公聽信麗姬之言,他的兒子申生自殺,重耳逃亡,此後晉國大亂。男人為了自己孩子,不要搞婚外戀,二奶,那些小三站在門外象鴿子,娶進門裏象獅子,孩子可能被虐死,自己被氣死,老人被害死。殺人者償命,何況是虐殺,西方對於虐待兒童致死更加處以極刑!政府如何立信,國內億萬民眾,海外千萬遊子拭目以待!
abc2012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8:16:29:怎麽說呢。有些中國女人很自私,很惡毒。在北美見到很多女的和洋老板關係不正常,然後借助這種關係飛揚跋扈。專門壞中國人。很多離婚的女人都不要孩子。以前一個同事,念書時同一組裏的一個中國女人和比自己大很多的洋老板搞上了,致使洋老板離婚和她結婚。後來這個女的找我這個同事的麻煩,致使我這個同事得了嚴重的抑鬱症而沒法繼續上學。因此老婆和他離婚。離婚後老婆不要孩子。後來我這同事沒辦法把孩子帶回國內讓父母帶,自己最後也回國了。
telomere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8:18:16:“OldZhong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30:48:……,但是,西方政府一般認為,寄養家庭都是好父母,反倒親生父母都是邪惡的。”——就你這句話那是一點根據都沒有。
beware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58:28:看看這個,我的眼淚都止不住。http://my.tv.sohu/u/vw/20398871?src=sohuBP_right_FF
prettymam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47:58:可憐的孩子。孩子爹和後娘都該重判。最好是發配到那種不宜人類居住的地方改造。親娘也是個混蛋。孩子的老師該停薪留職。
jw030001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45:17:有孩子的夫妻有了矛盾時,能不離婚就不要離。寧可自己受點委屈,也不要讓孩子受罪。
blueMoon:)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44:15:看得很讓人氣憤。這就是中國“不得幹涉中國內政”的倫理基礎——鄰居不得幹涉我家的家務事,哪怕我把孩子老婆打得奄奄一息,別國也不準幹涉我國內政,哪怕我把本國草民壓榨到走投無路。
心在彼岸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32:44:孩子爹也該判刑。
OldZhong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30:48:中國人的觀念,家裏是公權力不能涉及的地方。隻要沒打死,打殘,政府是不能管的。這個當然有弊端。不要以為國外動不動就剝奪父母的權利有什麽好的。都是有利有弊。我在城市,一個中國新移民家庭就是這樣的寄養製度的受害者。他們在給幾個月大的嬰兒洗澡時,不小心把孩子胳膊拽折了,在醫院急診室,被醫生報警,立馬把孩子送到寄養家庭,並不許家長探視。在新移民等待判決是否失去撫養權的時候,孩子在寄養家庭死了。沒有人為此事負責人。據說是孩子胳膊斷了,高燒不斷,但寄養家庭沒有送醫院,知道快死了才送。但是,西方政府一般認為,寄養家庭都是好父母,反倒親生父母都是邪惡的。
wbd001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10:09:“老師目睹其慘狀,勸李某,否則婦聯求保護。李某‘弄死她你也判不了我死刑。’”——就憑這一句話,為什麽不報警?就憑這一句話,為什麽警察不抓人。這社會,強大了嗎? 好好努力吧,中國! 夢醒時才剛剛想要站起來!現在還迷迷糊糊呢。
夏日的清風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07:40:可憐的孩子!吃人的社會!
一覽青山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06:57:也應該讓她受虐致死。一槍蹦了太便宜。
sw5cn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7:00:55:打死人也不會判死刑,這女人說話很狂妄還是有後台呀。越是這種人越判她個死刑,什麽東西仗著誰趕出這種殺人不償命的說法!!可惡。
sw5cn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6:56:32:多好的孩子,以後要是不喜歡孩子要是討厭就離婚或聯係有關部門給她找個寄養家庭吧,何必大人小孩子都受罪。希望國內能完善對未滿12歲以下孩子的監督。國內的警察對他們的執法很失望!!
redwest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6:46:44:錯就錯在你生在了中國!
g18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6:45:25:最關鍵是要立法。成立類似美國的社工,孩子受虐有權帶走孩子。找有愛心家庭短暫寄養。中國打老婆,孩子警察不管是因為沒法可依,婦聯空設的,隻有教育權,沒有執行權。
redwest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6:36:46:這個孩子真可憐!親生爹媽都還在,居然還。。。。做父母的,生了孩子,卻不負責任。但願老天有眼。
看客丙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6:29:32:“Dengdengdeng說得好!
luguoluguo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6:29:31:孩子打成這樣,周圍的人眼都瞎掉了嗎?人心冷漠得令人發指。政府如果外不能爭國權,內總能保護一個剛上學的7歲的孩子吧?讓法律和警察騰出點手來保護未成年人,不是光喊口號。沒那能耐趁早下台。
Dengdengdeng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5:43:00:就算繼母判死刑,我也看不到任何進步,看不到下一個被虐待的孩子被拯救的可能,除非警察局、學校和鄰居都被追究責任。往大說,陳光誠之類人就是這個孩子,政府就是繼母,美國就是一個有私心但是還算仗義的鄰居。
g18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5:38:57:這女人真惡毒,但當爹的也是無能。男人你沒老婆會死啊。
0201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5:37:09:看完此新聞,我眼淚不住的流。希望國內中央台報導此案,法院部門早早把她處以死刑,給可憐的小女孩一個交代。並由此殺一儆百。
luckystarweiwei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5:33:43:needtime, 你說出了我的心聲!!!
Qingtingflying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5:28:22:凶手或許隻有一個,幫凶卻一定不少。一年多的時間裏遭到如此喪心病狂的虐待卻沒人想到報警,難到隻是人們的思想觀念問題? 警察遇到這樣的這樣的案子,如果沒有鬧出人命恐怕也是教育一下拉倒。關鍵是我們總是認為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屬於家庭內部問題,不鬧出人命來就不好插手。
arui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5:28:14:禽獸不如的女人!爹不疼娘不愛,好可憐的孩子!在天堂裏快快樂樂地過吧,不要再下來了。。。
jerryde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5:11:57:禽獸不如!
俺太樂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5:01:00:難以想象怎麽會有如此惡毒的婦人,這件事情除了女孩的親生父母,當地的婦聯學校政府部門的相關幹部都有責任,一並處理否則以後還會出現這類令人痛心的事件。
may7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58:53:小孩子太可憐了。
錯覺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55:39:兩年的虐待,老師眼睛瞎了嗎?生父生母都不是人啊,周圍的鄰居呢,所有的旁觀者你們都是殺人凶手。
hopl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54:47:“李某已被以涉嫌虐待罪刑事拘留”……為什麽不是涉嫌謀殺??
錯覺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52:50:我的眼淚從頭到尾沒有斷過,可憐的孩子,我想到了以牙還牙,這個女的應該被淩遲受虐至死。
chenxinyi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30:59:女孩生父母該死,男人連自己孩子都保護不了,該死。惡婦真多,傻男人要小心。
吉米阿加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25:14:警察是在堅持“主權大於人權,不幹涉內政”的外交政策。
nanxun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24:54:把毒婦毒夫放到死刑犯監獄裏,讓犯人們日日虐待!
錦灰堆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16:56:惡婦應該判死刑。惡夫應該同罪;因為看到惡性而無所作為,就是犯罪。何況這種惡行是對自己親生幼女實施的。
erdoslily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15:30:needtime,你的很多話正是我想說的。
bagu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4:04:42:法律請還這個孩子一個公道吧!讓這樣的惡婦看看自己會不會被判死刑。中國人太容易“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老師、孩子親媽、親爸,甚至鄰居等其他知情者,在這件事上都有一定過失,這也與中國這些古訓有關,在國外,鄰居、陌生人看見不平事會報警,根本不鮮見,在中國就會被稱作“狗拿耗子,多管閑事”。
西門觀雪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3:55:24:在中國,隻要孩子還沒被虐待死,公安局是不管的。
小大姐姐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3:05:52:對這樣的惡婦當然要判死刑!而且還要下地獄!這可憐的孩子的親爸爸也不是好東西!為什麽孩子遭此磨難卻無動於衷?!
needtime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2:38:19:這就是國家法律屁都不如的一個例子而已。根本就沒有保護兒童和婦女一說,就是有也形同擺設!你在美加打孩子看看?馬上警察就來把孩子監管起來。別說GDP多高多高,真社會也就同封建奴隸的地方很多很多。這女的說法,肯定也有當地一般認知的共識:不會為了一個孩子,判大人的死刑?別說孩子的人權,連生存權都他媽的豬狗不如,叫什麽事啊。當地老師,都沒有要報警意識,或者說報了,也沒有人能重視。沒有報警的話,算是共犯了吧。也是有負擔責任的?這樣的教師,能繼續持有資格?奇妙的社會文化造就奇妙的事情。孩子如同自己的玩物一樣,可以任意處置。也就一奴隸社會的共識水平吧。
zhaolinzhang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2:20:17:旁觀者、知情不報者,和凶手一起造成了這場悲劇。
玉蓮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1:54:52:好狠毒的後媽,腸子都打斷了啊,可憐小女孩離世時承受多大的痛苦無人知曉。這個女孩的親生父母、奶奶太懦弱了,這麽多人竟對一個惡女人無能為力,在惡勢力麵前一定不能妥協縱容,要相信邪不能勝正,遇到危險要努力尋求幫助,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善心人願意伸出溫暖的雙手助你渡過難關。
-朕-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1:16:30:除了小女孩受害者無辜以外,其他的此篇角色都是有問題的人。
TRK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1:02:31:我日他娘的這個畜生爹媽全部淩遲!!!!!
螞蟻王子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0:55:04:國人一點法製意思都沒有,不死人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去薑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0:47:56:現在大家明白了為什麽歐美國家裏打孩子要找來警察了吧?動動腦子吧!
cdwb 發表評論於 2012-05-18 00:21:32:可憐的孩子。
勇兒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3:46:15:千刀萬剮的繼母,還有無法原諒的親生父母。
EMANUEL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3:44:17:這個繼母是神經病,國內類似這樣的暴戾的惡女人挺多,不知道是為了什麽。並且還沒有人能管得了,隻是這樣的小女孩要倒黴了。
銀河列車999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3:43:31:sorry,應該讓這對禽獸夫婦互相剮,誰後死可以獲硫酸一瓶自飲以得速死減刑!!
銀河列車999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3:40:45:強烈建議中國政府恢複剮刑,對這種摧殘弱小之人就應該活剮了她!!!!!!
隨風而去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3:31:30:真TMD想殺了兩個狗東西。。。
一條黑影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3:17:55:不喜歡還扣在身邊不讓別人領走,折磨孩子,可見是多麽歹毒。這女的不會好死的,我把話放到這裏,如果她不被槍斃,以後出來會死的更慘。
smallfish123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3:15:18:千刀萬剮這連畜生都不如的東西,這麽可愛的孩子啊。。。難受啊。。。
lululf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56:41:不要一槍斃了這毒婦,把它一刀刀一刀刀慢慢割死。孩子父親也不配活著。。。
加斐貓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45:38:把她的腸子打斷,爛在肚子裏!!!!!!
可憐的孩子,天堂裏沒有禽獸,安息吧!!
sa9997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27:53:殺了這毒婦!!幸虧中國保留死刑。女孩的父親也不是東西!
irene8899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25:58:可憐的孩子,看著她光溜溜地靜靜睡著的身子,很難過。安息!
一棵草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22:38:當男人不男人的時候。女人也就不女人了。
jjin09061999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19:47:這個女人真惡毒,蠍子心!女孩的爹真無能無用,連女兒都保護不了,也該死罪。 可憐的弱小生命,需要保護愛護 。。。
buzaz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12:36:這不是人可以做出的事,淩遲一百遍!!!
zena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08:53:人渣!殺了她一百遍也不嫌多!
一條黑影 發表評論於 2012-05-17 22:03:14:“弄死她你也判不了我死刑”——很顯然這是故意殺人。
董仲舒為西漢設計“外儒內法”的治國策略時,歪曲了孔子的主張,設計了“君要臣死,成不得不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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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中的!
失去了儒家內在的核心“仁”的“外儒內法”,還能叫做儒家思想嗎?不要把孔孟的思想和統治階級的封建禮教混為一談。
一句點評已近乎於本博主在本版的標誌,所以,請良犬們繞道,最好連看也不要看。
那就算了吧,既然閣下不願意看清楚我的問題。
難道說國外也有虐童事件就簡單的說“這在國外也有,在中國發生很正常”?那歐洲國家的人均的GDP是多少,閣下會不會說“歐洲的人均GDP都那麽高了,為什麽中國不能跟他們一樣”?
人性有國界嗎?同情弱者有國界嗎?閣下不能說,“歐美有虐童事件,中國也該有虐童事件;歐美不同情弱者,中國也可以不同情弱者”。
還有一點請閣下注意,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美國,但凡這女孩有一點人權意識,她是可以收到政府庇護的,由政府來監護者女孩,而剝奪父母的監護權。
>您能不能告訴我具體是孔和孟的那一部經典裏說過這一條?? 還是說是 後世的統治者為了自己的政權強加給儒家的一個大黑鍋??<
這個黑鍋不是他人強加給孔孟的儒家學說的,而是這個學說本身的等級文化自己給自己打造的。由“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社會等級關係構成的“仁義理智信”的儒家社會學說必然引申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至大之仁、至大之大義、至大之理、至大之智和至大之信。
相反,從西方的基督教文明看,一家之內、一國之濱乃至普天之下一切人都是上帝的子民,一切人在上帝麵前都是平等的,一切人在基督的名下都是兄弟姐妹,無人可以奴役他人,無人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隻有上帝才能。
由此可見,基督教文明與儒家文明是兩種根本對立的係統。
1. 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的發展曆經孔孟,基本以三點為核心“親親之愛”,“惻隱之心”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前兩者是積極的“仁愛”,後者是消極的“仁愛”。
孔子從來沒有主張過“君要臣死,成不得不死”,相反孔子主張“以直抱怨”。換句話說,“君不仁,臣可以不忠;父不慈,子可以不孝”。所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是雙方麵的付出,不是單方麵的行為。
恰恰是董仲舒為西漢設計“外儒內法”的治國策略時,歪曲了孔子的主張,設計了“君要臣死,成不得不死”的理念。(這點可能有出入,在下還沒有達到新手拈來的地步,不過基本情況是這樣)
2. 法家的由來
孔子不談人性,孟子說人性可以教化,荀子說人性有善有惡,於是儒家的荀子教育出了兩位法家——李斯和韓非。法家認為規矩人性的方法是“法”(規矩條例和法律)。
3. 中國人的定義
中國人血緣上是炎黃子孫,文化上是孔孟傳人。以上兩點,中國文化中對“中國人”的認同感基本傾向於後者,即使是外國人隻要習我中華文化,尊我孔孟之道,我們都把這些外國人認為是“中國人”。
回仲伯由序:
閣下是不是該多看點書啊? 現在的新聞標題哪個不是一句話點題?如果你覺得博主的文章不是新聞,用不著一句話點評, 那請閣下翻翻看《柏楊曰》,隨便舉幾個標題,閣下去看看柏楊先生是不是一句話點評的?256 吳漢 ; 290 蔡倫;329 機會豈會不在……這樣的章節在柏楊先生的書中比比皆是。
閣下真是個沒文化的跳梁小醜。
回xwenxuecityy:
又跑這裏來丟人現眼了?
博主是拿這件事情否定中國文化嗎?博主驚訝的是兩千年的孔孟之道下,怎麽會有如此不堪之人。博主驚訝的是兩千年的孔孟之道居然還有這樣非人的虐待事件。
什麽是中國人?尊孔孟之道,習中華文化,是中國人。反看這婦人的行為,有半點尊孔孟之道嗎?這位婦人連最基本的對生命的尊重都沒有,基本也就不能算成人,更別提“中國人”三個字。
博主質疑這位婦人的人性;質疑這簡直是沒有受過中華文化熏陶的禽獸;質疑這後世子孫歪曲孔孟之道,以家法代國法;有錯嗎?
以我看,有錯並且卑鄙萬分是你這樣的小人,移花接木,混淆視聽,汙染文字,借刀殺人。
回翻牆看看:
在下也參與了跟“我在非洲”討論。
閣下支持“我在非洲”的論點?那請問閣下,閣下身在何處,為何要跑到這文學城來發言?
回複Fieps:
閣下知道什麽叫見賢思齊嗎?
難道說國外也有虐童事件就簡單的說“這在國外也有,在中國發生很正常”?那歐洲國家的人均的GDP是多少,閣下會不會說“歐洲的人均GDP都那麽高了,為什麽中國不能跟他們一樣”?
人性有國界嗎?同情弱者有國界嗎?閣下不能說,“歐美有虐童事件,中國也該有虐童事件;歐美不同情弱者,中國也可以不同情弱者”。
還有一點請閣下注意,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美國,但凡這女孩有一點人權意識,她是可以收到政府庇護的,由政府來監護者女孩,而剝奪父母的監護權。
做人措辭還是要謹慎的好。。甚至你罵的是什麽,你自己都不清楚。。
世界各國都有殘酷虐待兒童的事例,這並不是哪一個宗教的罪過。人人都堅持不懈,身體力行地投入珍視生命,盡力而為督促政府健全法製,違法必究,這也許就是社會的希望。
記得前幾天看過他的一句點評,好像一個在非洲的什麽人,說他不要以一個長期旅居海外海外身份的華人去“決定”中國事務,一句點評先生就不高興了,說人家是強盜不準他關心國家大事,還說人家回到了人類起源的搖籃,也就是你呆在猴子生活的地方,沒有資格議論他,典型的種族歧視者。
像一句點評先生這種心態的的人不少,瞧不起中國人的人,歧視落後國家的人,在美國又覺得自己被白人看不起......
您能不能告訴我具體是孔和孟的那一部經典裏說過這一條?? 還是說是 後世的統治者為了自己的政權強加給儒家的一個大黑鍋??
說得好!
你說的太對了。
氣勢豪邁,擲地有聲!
這已經是你第二次對本人的“一句點評”表達不滿了,我期待著你的第三次,然後再考慮如何回答你。反之,如果你沒有了第三次,這就是我對你的不滿的最終回答。
人,還是腳踏實地的學習和鑽研一些自己所感興趣的科目,老老實實的按照現實所賦予的實際意義,來評價一個事件的社會內涵為好。假大空式的,為吸引人眼球,用不得不聲嘶力竭的說話套路來對待讀者,到頭來,不是被人唾棄,就是自己把自己害死。
我的話雖然不好聽,可確實是發自內心的感受。並無詆毀作者之意,這應該是明眼的人們,看得出來的事情。本無苦口良藥之意,隻是想到了,就說出來而已。
在中國,法律來不得真格,不然,連中共存在的合法性都不存在了,因為中國至今沒有一部政黨組織法,也就是說,中共作為政黨的存在沒有法律依據。為什麽沒有政黨組織法呢?這是因為一旦這個法律成文了,則任何人都可以據此組織政黨而不會受到犯罪指控,而是實踐法律規定的正當權利的合法行為。
這個繼母的所作所為不是一個孤立的、與其外部一切存在毫無關係的事件,而是了一個係統性事件集合(由中國傳統文化熏陶出來的一切人和事)中的一個極端案例。這個案例脫離不了它自身的集合屬性。
請問,你所掌握的邏輯流派如何認知上述觀點?
要看是誰說的, 要是男性。。。。 十惡不赦。
要是女性。。。那些“對暴力說不”的人, 集體失聲。
如果你學習過黑格爾和馬克思的辯證法,你就知道應該用普遍聯係的眼光看待這個世界的萬事萬物。什麽樣的人創造並接受什麽樣的文化,而文化反過來又造就出什麽樣的人,因為文化又因為人類具有學習能力而表現出了代與代之間的傳承性。
事實上報了警,這種事頂多說教一下,孩子還是沒人保護,最終結局很可能一樣。
悲哀呀,來生找個好人家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