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概念運算方式論證“宣傳自由≠言論自由的本質”
(2010-12-10 16:55:47)
下一個
【 在 abalone (hop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收回你剛才誹謗似的政治口號
: 回答我的問題:言論自由的本質是不是宣傳自由?
為什麽要求我收回自己的“誹謗似”的政治口號?一個觀點是否是“誹謗性的”,取決
於它陳述的是否是事實。你的這個要求太過分了,已經涉嫌侵犯我的言論自由權了。
讓我告訴你,說出來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觀點,你盡可行使你的言
論自由的權利批駁我。沒人要求你收回你的話,除非你自願收回。
現在回答你的問題:言論自由的本質是不是宣傳自由?一個簡單的概念運算可以回答你。
如果言論自由的本質是宣傳自由,那麽我們就有如下等式:
言論自由的本質 = 宣傳自由
於是有
言論自由的本質 = 言論自由自身 = 言論自由 = 宣傳自由
於是當且僅當
言論 = 宣傳
從而才有可能有:
宣傳自由 = 言論自由 = 言論自由本身 = 言論自由的本質。
顯然,
言論 ≠ 宣傳,
因而,
言論自由 ≠ 宣傳自由
從而
宣傳自由 ≠ 言論自由的本質
注:這裏的符號 ≠ 表示“不等於”。這就是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