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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57年“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會變成“我花開時百花殺”

(2010-07-17 20:57:30) 下一個
為什麽57年“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會變成“我花開時百花殺”



1957年中國大陸黨外人士說:“隻要是共產黨員,不論工作、地位、待遇、生活都可以特殊照顧……舊的統治階級是沒有了,但是又出現了一個新的特殊的階層。”

普通民眾的人權經常受到共產黨官僚的任意踐踏。在整風期間,控訴黨員幹部的胡作非為、欺男霸女,是一些地方大字報的重要內容。福建師範大學中文係女生江鳳英等22名學生貼出的第一份大字報“黨委在幹什麽?”內容是說校人事科長利用職權,威脅利誘並施,奸汙女助教、女學生,而校黨委熟視無睹,千方百計包庇,任其“在我們新中國神聖的高等學府中為非作歹”。中央林業科學研究所“鳴放”的主題,是該所辦公室主任兩年前強奸了其家中女傭,所黨支部不依法行事,卻隻召開黨內會議,給了該主任一個“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了事,辦公室主任的官還可照當,而且替他保密,不讓黨外群眾知道。鳴放中,群眾得知此事,便貼出無數大字報,將批評矛頭對準了包庇罪犯的黨支部。

第一機械工業部設計總局戴占奎說:“國民黨黨員犯法,加倍處罰,共產黨黨法不分,黨員犯法,逍遙法外姑息養奸,把中國優良傳統給毀了”(1957年8月18日《人民日報》)。共黨的幹部貪汙腐敗、違法犯罪,首先由紀委審查,然後再決定是否交檢察院起訴;或者以黨紀代替國法“私了”。黨員在貪汙腐敗、違法犯罪方麵也享有特權,不與庶民同罪。

北京醫學院藥學係主任薛愚說:“黨教育黨員,‘吃苦在前,得利在後。’但有不少黨員卻在升級、加薪和福利等方麵‘得利在前,吃苦在後。’”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黃藥眠在統戰部召開的座談會上說:“黨員一年可以提升三級,非黨員盡管勤勤懇懇地工作,三、五年也不能升一級。”中央辦公廳工作人員王文了解內情,他寫了一篇《兩種工資》,指出共產黨高級幹部在“名義工資”之外還有“實際工資”:“房租低於市價十倍的小公館,為私人和家庭服務的廚師和公務員配備齊全的家具、設備,私用小汽車的汽油,各種免費戲票。這些額外享受,往往高過他的薪金二、三倍,而且,這些薪金以外的額外享受,還到處得到製度的保障。”

周大覺以“一個自幼耕讀,掙紮,受地主,也受新階級壓迫者”的名義寫道:“隨著舊階級的消滅,新的階級又起來了”,“社會地位,憲法上名義上規定公民一律平等,然在日常生活中各種待遇(不論工作、學習、遊玩、吃飯……)均論等級,顯易可見不平等,一個小小的黨支部書記可以嗬斥直到無辜的鬥爭,施以肉刑(變相的),這和封建統治者對農民的態度有何區別?”“官官相護(例如魏巍所揭露的)可見已開始自覺地形成一個社會集團,他們互相支持、包庇,有共同的經濟、政治、社會地位、等特殊的利益。”

中共哈爾濱市委宣傳部報刊處副處長傅信也認為共黨的幹部利用特權剝削人民,是剝削集團。他說,這種剝削很巧妙,不必占用生產資料,“直接利用特權而無償地占用勞動人民的剩餘勞動”(1957年8月21日《人民日報》)。1936年參加共黨的山東農學院馬列主義教研室主任周次溫就這樣說:“我是戰時入黨的,假若是在解放後的現在,這樣的共產黨,我根本就不會參加”(1957年8月13日《人民日報》,引自陳權《鳴放選萃》第185頁)。



北京大學學生把矛頭指向“特權階層”。一位理科學生的大字報寫道:“我出身貧農之家,深惡痛絕階級壓迫,要求平等民主自由的熱望,猶如大火在心中燃燒。……我自小學到初中天天幻想著‘總有一天’我有民主自由的權利,‘總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歧視鄙視……。然而7年的經曆證明了不是那麽美麗的,新的階級壓迫,正在開始形成,慘狀目不忍睹”。他大聲疾呼:“反對新的變相的階級壓迫,人們要用自己的眼睛觀察現實世界,要用自己的耳朵去聽聽人民群眾的歡悲哭泣”。群學說:“經濟上以各種名目、照顧之類,較高級官員過多地實際地占有社會勞動產品,此外政治地位、人格等等的實際上極不平等,這些現象決非一個國家、一地,半載一年存在,而是全麵、長期存在。這就是‘談論’所說的‘新階級’的形成”。佚名的大字報:“當權者們利用革命勝利後人民對黨的無限的熱愛與信任(甚至到盲從的程度)偷偷的將自己和勞動人民隔開了,當權者們利用了人民對黨的迷信加上自己的權力給自己立下了各種各樣的特權,這些特權絕不是經濟上的報酬,還有政治、社會地位和各種製度的保證形成了一個當權集團的整體,而且這個整體是愈來愈穩定了,誰做上官,那麽他將永遠的做官(除非犯了反革命罪),而且他們孩子也做官,大官的兒子是不會做堂倌和理發員的,有頭腦的人們!這種穩定性有世襲製度的氣味。”“現實生活中當權集團在生產資料支配上具有‘超群’的特權,這種特權與他們在政治上、社會地位上的其他特權組成了一個整體,這個當權集團與勞動群眾便是現在社會主義內部的主要對立麵,目前社會主義社會內部的重大錯誤都可以在這裏找到根源。”

南京大學地質係學生雷戟張貼了一份《20條大綱》,提出反對特權:特權是官僚主義的特征,它產生奴顏媚骨,阿諛逢迎,趾高氣揚,魚肉民眾。

1957年5月2日,四川大學大禮堂參行了生物係4年級學生馮元春的鳴放辯論會。馮元春時年25歲,四川灌縣(青神縣)人,出身貧苦農民,靠姑媽支持;1950年後即參加工作。她是川大生物係4年級學生,讀書成績不錯,每年都有助學補助金。那天她鳴放的題目是:《毛澤東是偽馬列主義者、共產黨是三大主義武裝的最巧妙最殘酷的剝削集團》。這個題目真叫語諒四座,令人震聾發聵,許多人不能接受,認為“太反動”。今天回頭去看,她真是一個先知先覚者,所言為曆史所證實:“中共就是個殘酷的剝削集團”!

那天參加鳴放會的人特別多,校內校外至少有2、3千人。她不驚不嚇地站在主席台上,身邊聚著一幫支持者和反對者,常常發生爭執。她旁若無人,麵對廣大聽眾,以極其平靜的聲調說:“在馬克思的著作裏根本沒有‘無產階級專政’這一詞,全是毛澤東的杜撰和引申。所謂無產階級專政,就是用暴力奪取政權後,統治階級組成的政府。他們借用軍隊、警察、監獄去鎮壓老百姓,不給人民任何民主自由的權力,也不遵循法律去依法辦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製定通過的‘憲法’,僅是一紙空文。毛澤東要想怎麽幹就怎麽幹,想打倒誰就打倒誰,想關押誰就關押誰,這決不是馬列主義者,是徹頭徹尾的獨裁!”她的發言引起一片嘩然騷動,既有讚成的掌聲,也有反對的吼叫,會場亂成一團。馮元春很鎮靜,按照事先準備好的講稿內容繼續往下說。她提出幾個不可辯駁的事實,使全場聽眾安靜下來。

第一個是“高饒事件”,她說:“根據已發表的材料觀察,高饒的罪名是反對黨中央、反對毛主席。請問,黨中央和毛主席有缺點有錯誤,難道不能反對嗎?這不是個人崇拜是什麽?高饒沒有反人民,他和暴力集團也沒有聯係,而毛主席卻以暴力逮捕他,這是違反憲法的。報上公布高饒另一罪名是生活腐化、侮辱婦女,但為什麽被侮辱的婦女卻沒有提出控??因此,毛主席犯了錯誤,是斯大林思想在作祟。”
第二是胡風事件。馮元春認為,毛主席提出逮捕胡風的根據是:①反黨,②上書30萬言,③組織反革命集團。馮元春說:“毛主席經常說:‘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為什麽胡風上書30萬言就成了罪人了,而且還把別人朋友之間的來信公布出來,說是反革命罪證。這是毛澤東公然破壞法律,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毛澤東主席的特權思想和曆史上一切統治者的特權一模一樣,毛澤東是中國再次出現的劉邦。”自1955年毛澤東把胡風等人定成“反革命”後,廣大知識分子心中是不服氣的,但卻沒有人敢於公開提出來,隻是背後私下嘀咕而已,而她卻敢挺身而出,麵對數千聽眾講出自已觀點,不能不使人讚歎!

馮元春針對當時中國社會現實指出:“我們再來看看共產黨,這個集團對工人農民的剝削是最巧妙最殘酷的,是空前的。工人加班不給加班工資,美其名曰‘奉獻’;農民辛辛苦苦種出的糧食自已不能支配,大部分被國家統購去再無存糧,統購統銷是變相剝削農民,今後要是發生災害便會餓死人。可是,現在的報紙和電影全是歌功頌德的東西。助學金是共產黨用來收買人的。共產黨用封官許願高價收買一些人入團入黨,各個單位都豢養了一大批不務正業、專門監視別人思想、言論、行動的政治工作人員,美其名曰改造別人思想,實際是些不通、隻會扣帽子的共產黨員,是黨棍。他們就這樣靠吸取別人腦汁而生活,他們對待老教授是那樣橫蠻、無理,是最卑鄙的一種人。”

會場響起讚成的鼓掌,但也有反對者的搗亂,但掌聲很快席卷整個會場,掩去了那些反對的吼叫,顯然馮元春的鳴放征服了大多數人。似乎那有過的洶湧暗潮一下從地殼迸了出來,有點摧枯拉朽,不可阻擋之勢。掌聲平靜後,她接著說:“共產黨的特權行為嚴重,表現在用人製度上的‘奴才論’,以及對黨外人士的打擊和對知識分子所謂的‘思想改造’上。隻能說他們好,不能說他們的不是。共產黨對外政策是一邊倒,倒向蘇聯,處處說蘇聯好,沒有民族氣節。台灣局勢緊張就是倒向蘇聯成的。實際蘇聯遠不如美國。我校湯教授,為人忠誠,是個忠於客觀事實的自然科學家,就因為他愛提意見,在肅反中就認為是反革命分子,在大會上進行鬥爭,說他是美國派來的間諜。湯教授確是一個忠於事實的人,他曾經對我說,美國工人生活水平相當於我國的大學教授,一個月二、三百美元,每三個美國人就有一輛汽車,這些足於說明美國生產力高。而剝削集團的宣傳機器卻歪曲事實宣傳說美國有多少工人失業、經濟危機又多麽嚴重。而湯教授忠於事實,卻受到迫害。我們黨和毛主席沒有一點民族氣節,瞎說蘇聯如何如何好,其實隻希望從那裏多拿到幾個盧布而已。”

馮元春最後說:“蘇聯黑暗,中國更黑暗。”“到處都是便衣警察在監視老百娃的行動。”“解放後工人工資沒有怎樣提高,農村鬧糧荒農民吃不飽,生活還不如從前。”她“堅持孫中山先生的救國理念,踏著黃花崗七十二烈士鮮血前進”!

1957年6月18日李明陽竟大著膽子然跑到川大女生宿舍去找馮元春。此時馮元春已陷落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從教區到食堂,從操場到宿舍,全是揭發批判她的大字報。李明陽出於關懷,再三相勸:“馮姐,你若再次走上鳴放大會是否策略一點,不要再說毛是偽馬列主義,共產黨是剝削集團?”

1957年7月29日川大校黨委組織全校師生對馮元春進行批鬥的那天,李明陽得知消息公然跑去為她辯護,剛一跳上台就被左派學生轟下來,立即扭送到派駐所。不久,馮元春以“反革命罪”被逮捕,他也以同樣的罪名被逮捕。馮元春被捕後關押在省公廳梓童巷看守所,在關押中拒不認罪,堅持自巳的觀點,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1歲的學生李明陽,被成都市東城人民法院也以“反革命罪”判刑15年。馮先在簡陽平泉勞改農場勞改,“文革”中因繼續批評毛澤東被加刑5年,轉送南充地區省第一監獄。加刑後馮仍不低頭“認罪”,在獄中書寫批毛文章,呼“反動”口號:打倒獨裁暴君毛澤東!因而被判處死刑。





1970年7月1日這天,南充市召開了聲勢浩大的公判大會,公審槍斃了三個“現行反革命分子”。南充市城區萬人空巷,街道兩邊全是麻木如蟻的看客,聲嘶力竭的高音喇叭由遠而近,緩緩駛來的幾輛解放牌汽車上站滿著全副武裝的軍人。第二輛是刑車,車上押著三個將要執行的“死刑犯”,突人有人驚叫:看,中間那個是女的,“女反革命”……那個女的年約40歲,個兒不高,五花大綁地捆紮著,背上插有三角尖形的白色死牌,胸前掛著寫有“馮元春”打上紅叉的大紙牌。馮元春昂頭挺胸站立著,兩個惡狠狠的軍人死死壓住她的脖子。一條細麻繩像勒進了她的的皮肉,在頸脖處還纏了一圈,讓你叫不出聲音來。雖然由於血脈不通,馮元春臉呈青紫色,但她仍金剛怒目,威武雄壯,像個不屈的武士……

不一會兒,大街小巷貼出了殺人布告,布告說:馮元春被殺的“罪行”是:“從1957年以來就一貫敵視社會主義製度和共產黨的領導,在四川大學讀書的時候就借給黨整風的機會,惡毒攻擊現行社會製度。說它是曆史上最邪惡的吃人製度,汙蔑偉大領袖是偽馬列主義者,還惡毒攻擊統購統銷糧食製度。”“判刑投入勞改後,拒不認罪服法,堅持反革命立場,繼續書寫咒罵汙蔑無產階級專政的文章。”“實屬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現行反革命分子……”這是毛殺人的“八股文”,千篇一律,毫無新意。

她死得比張誌新慘,是亂棒打死的,死時不足40歲。下令殺她的是李井泉。中共四川省委有分內部文件,全省有27名右派分子不予改正,其中就有馮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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