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疑難事
但以理書十二章一至四節
1“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2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蘇,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3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4但以理阿,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必有多人來往奔跑,知識就必增長。”
這是一段很重要的經文,對死後仍有生命的信仰,提供了一個園地。它雖然與基督徒的盼望,以及因主耶穌基督從死裏複活而有的盼望相差甚遠;但它記下在宗教思想上的一個大突破,並且為我們在新約中發現的進展鋪路。
(一)
安提阿哥之死,並沒有立刻引進這新的國度。“困難的時期”必然要繼續下去,見之於安提阿哥身上的罪惡勢力,並不限於他一個人,這種勢力會空前地放肆。但是保護以色列的天使長米迦勒,必幫助上帝的百姓,並拯救凡“名錄在冊上的”;就是在試煉與迫害之中,繼續保護對上帝忠心之人,“智慧人”藉著他們的教訓與榜樣,使“多人”歸義。
這一幅爭戰與大患難的圖畫,以及盼望上帝至終必勝的充滿信心的措詞,使我們想起舊約的“耶和華的日子”的樣式(摩五18;番一18;三8),在它以前會有超自然的大凶兆與現象出現(珥三1以下),而以上帝勝過他的一切仇敵為頂點。這種思想在後期的啟示文字和新約中演變與擴充。在主前第二世紀有一本禧年書,它宣告在那一日,“災禍接連災禍,傷亡加上傷亡,苦難又是苦難,惡耗跟著惡耗,疾病還有疾病……總之,是各樣的災禍與痛苦”(廿三13)。其它記載用戰事或地震,饑荒或被火毀滅來描述這種苦難。奧秘的力量掌握著大自然,就連太陽、月亮和眾星星都運行怪異,且不能按他們的正常時間出現。
在死海卷軸的感恩聖詩(Hymns Of Thanksgiving)之中,把“彌賽亞的國度”比作婦人在分娩時的極大陣痛之中,生下頭胎的孩子:“帶著陰間的痛苦,從懷孕的危難中一個孩子出世”(三10)。這一幅圖畫使我們想起馬可福音十三章把“彌賽亞來臨前的災禍”稱為“生產之難”(8節;太廿四8);而啟示錄十二章一至六節,那裏把彌賽亞的出生,或屬彌賽亞的團體,從真以色列人的腹中所生的情形,比作一個婦人“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
(二)
上帝的國度必定來到,但卻要經過大災難的痛苦才能出生。這乃是聖經的信息;也是經驗的信息。邪惡是良善的敵人,它要無所不用其極的想毀滅良善——不單單在萬事快要成就的時刻,也在上帝國度的權力向外宣揚的每一時刻都這樣行。宣揚上帝的國度和國度的權力,並且過屬上帝國度公民的生活,現在意味著要受強烈反對,甚至有受暴力攻擊致死的危險。不過,這種事情不會突然臨到,因為福音的故事是從軟弱變為剛強,從失敗獲得勝利,被釘死十字架而後複活。上帝的國度好像我們得蒙救贖的樣式,那就是生命由死亡而來,勝利從大災難而來。
馬丁路德寫下這樣詩歌:
上主是我堅固保障,莊嚴雄峻永堅強,
上主是我安穩慈航,助我乘風破駭浪,
惡魔盤據世上,仍謀興風作浪,
猖狂狡獪異常,殘暴狠毒難防,
窮凶極惡世無雙。
我若依靠自己力量,自知斷難相對抗,
幸有上主所選的人,挺身先我往前方,
如問此人為誰?他是基督我王,
上主聖名威望,自古萬民共仰,
定能克敵打勝仗。 (編注:見普天頌讚修訂本第四二八首)
中世紀有一個傳說,講到撒但被逐出天堂的情形。有人問它:“你最大的失敗之處在那裏?”它回答說:“早晨吹響的號筒之聲”。
陰府與陰間
但以理書十二章一至四節(續)
這幾節經文被人描述為“宗教思想上的一項重大的突破”,能夠比以前更深的滲透死後生命的奧秘。他們雖然距離新約所立的“榮耀的盼望”很遠,但他們所給予的亮光,已足夠引導虔誠人邁向未來的腳步,準備領受主耶穌基督所賜的永生之啟示。
(一)
在舊約較早的時期,一般人都承認,可以在一個人的後裔中,使他的“名字”留存下去。這個名字表明家族的身分,滲透著對死者紀念,以某種意義把他的生命傳給他的兒子,再傳給孫子,這樣子子孫孫的代代相傳。男女雙方,連同他們的祖先與子孫,組織成一個單獨的整體,成為一個家庭單元,其中的成員聯絡在一起過共同的生活。
當然這與相信人死後,個別的生命仍然存留的概念大不相同。我們在更早期的先知書中,沒有看到他們清楚明說這種信仰。無怪乎他們要依附以下這種信仰,例如,威脅希伯來人的信仰的招亡魂和伴隨著交鬼的、行巫術的,這一類危害人對上帝的敬拜(賽八19);還有一種是繼承異教宗教實踐而有的危險,他們用一些神的死了又活了,來描述時期節令的改變。
眾先知教導希伯來人,在人死之後,並沒有生命,在陰府隻有一種影子存留,死人的魂或“影子”下到陰府。那是“去而不返之地”(撒下十二23;伯七9),在那裏“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九5,10),那乃是“塵埃之地”(但十二2),在那裏隻有以前曾活過的人之微弱的陰影遺留下來,被剝奪了他在世生活時鑒別他的一切品質和特征。
(二)
基督徒的榮耀盼望和他們是何等的不同:不是與生命之源的上帝隔絕了而單獨存在,乃是生命本身達到它的豐盛(約十10);並不是懼怕而受限製的生命,乃是完全的成全;不是遺忘而湮沒寂寞的生命,乃是更認識上帝更成長的生命;不是幽暗的生命,乃是在永生上帝麵前有滿足的喜樂。使徒保羅說:“我們更是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五8);“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
新約的教訓(和舊約實在沒有差別),不會有一種“自然的不朽”,不是自然的生存,或是再一次投胎生出(譯者注,佛教所信的“六道輪回”,就是說人死後將按其在世時所作之善惡,而投胎變人、變畜等類),以這種方式自然的活下去。它所注重的乃是上帝所賜給人的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不能被死亡毀滅,仍是無損保存著,不受屬地的限製,並獲得與上帝親密團契的最終目的。這種生命是“永遠的”,並不隻是“持繼下去”的意義;乃是說它的源頭,是在於賜人永遠生命的上帝本身。使徒所以有這樣盼望的確據,並不是出於他個人的願望;那純粹是出於上帝的慈愛,那種大愛,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或地獄裏的任何權勢,都不能使我們與之隔絕。在羅馬書八章卅七節以下,列出這些勢力——以“死亡”為首——下結論說,這些“皆不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正如筆者(即本注釋書的作者,編按)從前任神學院院長羅賓生的麵上,看出死亡必然要臨到他,而獲得偉大的確據,他說出以下的話:
基督徒應當怎樣準備肉體的死亡呢?他應以禱告求上帝賜他忍耐,使他能忍受伴隨著的任何痛苦;相信在他裏麵已經開始有本質的改變,並且要持續下去,直到在新的條件之下改變完成;對他的一生不必作感傷的默想,回憶往事以及許多的失敗,隻要謙卑懺悔,把自己歡歡喜喜的投入上帝的大愛中……。以一種作新的冒險嚐試的熱誠,帶著本仁·約翰那樣的精神,在他麵對即將來臨的死亡時,呼喚說:“我即使蒙著眼睛,也要跳出梯級,進入永世,或沉或浮,天堂或地獄;主耶穌,如果你握住我,不然我也要為你的名奮勇前進。”
今生將逝,死亡來臨;
心跳微弱,雙目昏瞑,
四肢痛苦,力量耗盡;
愛主之人,對主堅信。
終生目標,雖已遺忘;
心為形役,羞辱難當,
對於自身,隻感彷徨;
救主大能,充滿胸膛。
最潔心誌,會被籠罩;
權柄失落,狂傲跌倒,
至友之愛,日漸渺小;
屬我一切,乃主榮耀。
複活的盼望
但以理書十二章一至四節(續)
(一)
我們從舊約的東鱗西爪,找到一些希望的微光,就是人死了以後,並不是隻去到幽暗的陰府,隻有那種不明朗的前途;相反的,人真能在死亡的創傷中存活(伯十四13—15;十九25—27;詩十六、四十九與七十三篇)。不過,沒有一處變成信仰上的確認——除了後麵兩處經文,就是以賽亞書廿四至廿七章,以及但以理書十二章一至四節。這兩處經文的意義皆是按照複活來看人死了以後的生命。這好像是一道公式一樣,最後可以用來解釋死亡的奧秘。以賽亞書廿六章十九節記道:“死人要複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為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但這不是指一般人的複活。這隻是為著名的義人所存留的,他們要從陰間起來,有份於上帝在末日所要建立的新天新地。
但以理書這幾節所說的也是一樣。為信仰而殉道之人怎能在未來新世代的榮耀之中無份呢?他們在這未來的國度之中,一定不會失去這些好處的!“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從陰間起來得永生。”(2節)在那個本身就是永遠的國度裏享永福。在他們之中有“智慧人”以及“那使多人歸義的”,他們必要在新世代“發光”如同天上的星;異教徒則把這些星當作神隻來敬拜。他們的住處是在地上——因為那是一個地上的國度——但是他們的榮耀則是屬天的。不過作者並沒有就此擱筆,這實際上是在有效地問,那些大惡人,是在陰間讓他們享平安安息嗎?他們也要複活——隻是要“受永遠的羞辱”。對於其餘的人,陰間仍然是他們永久的住處。
我們不是把這幾節經文解作論天堂或地獄的教義。這個主題在以後的啟示文字中討論,把義人與惡人死後有不同的賞罰,分別放在幾個不同的地方比較。新約對這個問題並沒有忽略,而是毫厘不差的指向基督徒盼望的中心——耶穌基督的複活,他被稱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
(二)
仔細地研究這幾節經文,就會看到它在新約的教訓之中,有更充分的反映:
(甲)聖經——尤其是新約所描述的基本的信仰,並不是靈魂的不滅,乃是身體的複活。在但以理書以後的許多啟示文字之中,用“魂”這個字來描述離開世界之人,他們在死亡的時候留下身體,這是按照希臘人一般的思想。但是這些離開人間“魂”(或作靈魂),被與那人隔開,等候複活時與身體合在一起而成為他們的真我。這種看法不在希伯來人的信仰中,希伯來人相信一個人由他的各個“部分”所組成,不能單獨分開身體,與魂或靈。早期的教會對於“複活的身體”是一個激烈爭辯的題目(林前十五35以下),但是他的實質則毫無懷疑。基督所完成的救贖,乃是包括靈、魂、體、三方麵的全人,他的複活,把這一切顯明出來。
(乙)人在死後的仍然存留,並不單單是一種自然現象,因為他實際上具有人性,是真正的人類,正如生命不朽的教義所認定的。複活宣告那事實上是上帝的一種行動。古曼(Oscar
Cullmann)說:“相信靈魂的不滅,並不是相信一種革命事件。實際上,靈魂不滅隻是一種消極的承認:靈魂沒有死,乃是繼續的活下去。複活則是積極的承認:已經死了的全人,藉著上帝創造的新作為再活過來。有事發生了——一個創造的奇跡!因為在複活以前也發生過一事,是一件可怕的事;乃是上帝所造成的生命被死亡毀滅。”
(丙)但以理書這一段與以賽亞書廿四至廿七章不同,使人對於上帝刑罰惡人,產生一個疑難的問題。有些人會覺得在那經文之中,有使人對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產生誤解,並且使人從上帝藉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所顯明的大愛中墮落。不過,這樣的結論,按照新約的見解,很難找到支持的理由。在福音書和新約其他經文中,一再地提到將來的審判,和被棄絕的可能性。劉碧經(Lesslie Newbigin)說:“在耶穌和保羅的教訓之中,對於這方麵的警告,是最為嚴重,也最為認真。新約編織在一起的所有的遺傳,都為此作見證,如果忽略它,我們就整個的放棄了新約。”但是這位作者又加上一點:“永遠得救與刑罰這個問題,並不是給我們思想別人的命運;它乃是對我們提出極其認真的一個實際的問題。”
(丁)然而相信聖經關於人死後仍有生命,並不限於個人;它在本質上必須是群體的,因為它與活在未來的國度有直接的關係。這點在但以理書本段落講得很清楚,它所著重的,不是個人存活,乃是上帝子民整體的繼續參與。所以在新約本身也是這樣。個別的信徒在複活之日必要像基督一樣的複活,這是必然的事。但他們乃是這個奧秘身體的一部分,這身體是基督的身體,曆世曆代蒙救贖之人,上帝已把永生賜他們。魯賓遜說:“複活的身體,像基督教自身,乃是群體性的,正如我們被領到主基督麵前,被建成他的身體,我們乃是‘穿上’新人。那就是為什麽在新約之中,常常把身體的複活,與這位完全的基督(Totus Christus),就是耶穌基督和他的眾聖徒的顯現聯係在一起。”這個複活的榮耀團體,因為這個緣故,將要同有上帝的永遠的生命,並且要彰顯出上帝的大愛,那是一種新人類的合格證書,表現出複活的基督、我們的主耶穌的形像。
寫在書上
但以理書十二章一至四節(續)
天使現在吩咐但以理,把這些啟示“封在這書”裏,這句話大概不單單是指這一卷書結束的異象,並且也指在它以前的所有的資料。上帝要將這奧秘保密,“直到末時”。而現在把它向讀者揭露,乃是末時已經臨近的一個確實的記號。
我們已經看到(見八章廿六至廿七節注釋),關於保存古代秘密書卷,有一種傳統,就是要把他的奧秘直等末後的日子才透露,這是第二世紀以後啟示文學中常見的一種普遍的特點。其目的並不是要隱瞞,而是因為當時情勢所必須,並且接受以一種假名的著作公布。這卷書裏所說的,是主前第六世紀的異象,上帝在那時賜給人,卻一直被隱藏著,現在才為人所知。必有多人“往來奔跑”,正如先知阿摩司的時代一樣(摩八17以下),是為著尋求認識上帝。這本書可能被認定就是含有他們所需要的一切知識。
對但以理書的作者來說,所臨到他的異夢和異象,完全是上帝的啟示。上帝用這些方法向他講話,再藉著他向別人講話,講出上帝對他的百姓,而實際上是對整個被造之物的旨意。在這種聯想下,我們可能認出五個重要的因素是通過這全卷書所獲得的,而這些也正是這幾節經文的要點。
(甲)上帝的啟示,是要用文字的方法傳出。上帝吩咐本書的作者把他所看見的和所聽到的、寫在一本書裏麵。啟示文學的傳統,包括但以理書在內,本質上是文學的特色。在這方麵,它不像先知書的傳統,最低限度在較早的表達上是這樣。上帝對先知說:“所以,你要對他們說(這種話)”(耶十三12)。他對啟示文學的作者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啟一1)。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是出於上帝的命令所講的一句權威的話。
書寫下來的文字,比口傳的話語當然有它的短處。例如,有一種危險,就是把自發自動的講話,可能變成“一成不變”的刻板“僵硬了”的信息,與產生這信息的曆史事件脫節。但是,這種差別可以克服。事實上,口述的和書寫下來的都是上帝的啟示工具。在曆史中口述的,被文學書寫下來的所均衡。在傳道時所宣講的,是聖經書寫下來的話語的表達。上帝藉著這兩種方法,並且將這兩種方法結合起來,使道成肉身的上帝,就是那位比先知書更偉大,又比先知更有能力者為人所認識。
(乙)上帝的啟示是“秘密”的,這句話的意思乃是說、它裏麵含有上帝要他的百姓知道的“隱藏的奧秘”(參看二章廿四至三十節的注釋)。主耶穌到世上來向“他自己的百姓(門徒)”解釋上帝的說不出來的奧秘,並且向他們展示他的國度的秘密(可四11)。他自己就是明白聖經書寫下來的話語的關鍵。在聖經中,上帝透露他自己,在過去的世代,雖然一直被隱藏,但是現在則顯明出來(羅十六25以下)。主耶穌應許我們,父上帝所差來的聖靈,要把經上的話向我們顯明,並且要領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籍著他,上帝的隱藏的奧秘,變成一個公開的秘密。
(丙)這是一種能追溯到遠古時代的啟示,雖屬過去,卻也屬於我,使我成為上帝曆世以來的百姓之成員。上帝所要我明白的真理,雖然可能是屬於個人性質,但是在意義方麵,它絕不是單單屬於我一個人(參見八章廿六至廿七節注釋)。我既屬於“教會這個團體”,而上帝又把“關於基督的身體(教會)的真理”向教會顯明。在我安靜禱告的時候,上帝藉著他的聖靈,可能向我親切的講話;他的神聖的真理可能突然臨到我,而這種啟示,是我單獨站在他麵前所看見的。但在我的前後左右與四周圍,都有屬上帝的百姓,我既屬於他們這個團體,就不可自私,乃應當與他們一同領受上帝的良善與恩典。我所以成為這樣的人,乃因為我從主所領受的。我和先知,聖徒,以及罪人,就是從曆世曆代以來,一直相傳下來的人排列在一起,一同領受上帝的啟示,並且又極其榮幸的把上帝的啟示再傳下去。
(丁)這是一種適用於現代的啟示。這是一部公開的書;是一個已經顯明的秘密;它正適合於我所生活的時刻。它也針對我所處的情勢發言。這就是新約之中,關於這位永存的基督的信息,也是上帝在他裏麵,又藉著他,所給人的啟示。由於他曾經從死裏複活,又賜下他的聖靈,所以他是一位與我們處於同一個時代的偉大救主。我們靠聖靈的幫助,用口傳的與印出來的上帝話語,顯明這位有永生之道,就是上帝的兒子。凡傳揚基督的地方,基督都親自在那裏;凡讀聖經的地方,主就站在他百姓的中間。從亙古以來所顯明的上帝的話語,也對現在適用。
(戊)這是關係末後的啟示,並且要按照未來的意義去理解。那是上帝至終的目的,對我們所有的現代人都有意義,它也透露奧秘本身的之意義。保羅說:“到那時,我就完全知道,正如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2)。未來乃是目前的關鍵,並不是倒轉過來說。因為“末日”與“目的”皆在主基督身上顯明出來(因為對他來說,明日就在目前),所以基督徒大可以安枕無憂的生活於目前,好似現在就是最後的日子一般。因為上帝的一切應許與所有的旨意,在他裏麵都是“是的”,都要應驗(林前一20)。
等候的人有福了
但以理書十二章五至十三節
5我但以理觀看,見有另兩人站立,一個在河這邊,一個在河那邊。6有一個問那站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說這奇異的事,到幾時才應驗呢?7我聽見那站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向天舉起左右手,指著活到永遠的主起誓,說:“要到一載,二載,半載,打破聖民權力的時候,這一切事就都應驗了。”8我聽見這話,卻不明白,就說:“我主啊,這些事的結局是怎樣呢?”9他說:“但以理阿,你隻管去,因為這話已經隱藏封閉,直到末時,10必有許多人使自己清淨潔白,且被熬煉,但惡人仍必行惡,一切惡人都不明白,惟獨智慧人能明白。11從除掉常獻的燔祭,並設立那行毀壞可憎之物的時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12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那人便為有福。13你且去等候結局,因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
我們來到但以理書的尾聲了。充滿著這十二章的異象和故事的戲劇,快要閉幕了。有許多人物走過舞台,還有許多的異夢曾展現在我們眼前。故事已經講完,結局近了。
結尾的這幾節,追溯十章四節所記載的情景,那一節是在前後幾節中間冗長的,描述最後一個異象的出現。它顯示但以理站在希底結大河邊,有一位“身穿細麻衣”的在他旁邊,在河的兩邊,皆有一位像天使的人物,在這一段詳細鋪述的經文之中,告訴我們四件事。
(一)一個應許。但以理發出一個問題,是他以前曾經問過的(八13以下):安提阿哥所作的這些可怕的事,要到幾時為止呢?天使答複的話語,在七章二十五節已經說明;要等三年半的時間,那時安提阿哥對以色列人的“殘害”才會終止。這個應許由一個最莊嚴的誓言發出。舉起兩隻手,而不像習慣上舉起一隻手向天起誓(創十四22,申二40;啟十5)。並且,這位天使指著“活到永遠的”起誓,他是他的發言人。上帝的話語是他的保證,必要成就,他所應許的必要應驗(賽五十五11)。
(二)奧秘仍未解答。但以理在希底結大河邊不能明白剛才所聽到的話。他請求對這些作進一步的解釋,好使他明白。對這些事他能不能有進一步的解釋呢?天使的態度非常堅決——他說這啟示已經完結;是封閉和決定了的。從現在起,這就是一個封了的書卷。但是他必須知道活到末時的“許多”,且有“智慧的”,必能明白,並且要準備迎接這重大事件之來臨。
屬上帝之人必須要學習,行事為人靠著信心,不憑眼見。並不是上帝的每一樣啟示其意義或應用皆是清楚。有許多奧秘仍然是奧秘,而我們渴望知道對那種奧秘的答案,但是上帝不讓我們知道那種事情。隻有到了末後的日子,上帝才能隨他自己的意思,使人明白那些意義。
(三)重行解釋一項預言。有些人認為十一和十二節是加插進去的,或者是注解,加插之人的意圖是想把第八章十四節所提的等候的日子一千一百五十日延長,那是在止住“常獻的燔祭以後”,也以“那行毀壞可憎的”時候起計算(請看:八章十三至十四節;九章廿五至廿七節[續]的注釋)。所爭論的乃是:這位作者或其它作者認為,在一千一百五十天以後,末期還沒有來到,所以把等候的時期延長到一千二百九十日,到以後另一位更把它延長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有人認為一千二百九十日實際上就表示三年半的時間(加上一個潤月的時間),這是七章廿五節和十二章七節曾提到的。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意義,則似乎無法解釋。對於這些數字,不管有什麽精確的解釋,我們知道,在兩約期間,人對聖經的解釋與重行解釋,皆有極大的愛好(請看:九章一至二節的注釋)。“顯明”的意義,是它不常常是它的真正的意義。它講到未來的事,而那種事的解釋,要等到末後的日子。
這是新約作者與早期教會人士所深信的。當主耶穌降世為人的時候,他們清楚看出天國已經來到的記號。對他們來說聖經關於天國的來臨的亮光,含有一種新的意義。他們發現在主耶穌身上,是上帝曆世曆代與屬他的子民來往的最高峰,也是應驗他藉著摩西以及眾先知所作的應許(路廿四44)。過去所隱藏的,現在顯明了。天國隨主耶穌而來臨,並且因他來臨,人也明白上帝藉著先知對人所說的話的意義。
(四)賜人一個確據。上帝吩咐但以理耐性的等候,好明白上帝的目的。他必須直等到他的結局,在上帝所安排的時間來到。到那時候,他必要享受安歇——這可能指他的死。但是對但以理來說,他的死並不是一種無可挽回的損失,因為在事情成就的時候,上帝的國度來臨,最後也必引進新的世代,那時他要站在上帝為他“所安排的地方”。
上帝所賜給但以理的確據——也是賜給所有信主耶穌之人——不是靠政治權力,或武裝革命。乃是安靜的信心,相信不管情勢怎樣,上帝仍然管理一切,並且會使他的國度來臨。凡信靠他的人,都會在他的國度裏完全有份。這也是聖經之中另一位作者所獲得的確據,他像但以理一樣,也領受關於上帝末世的啟示——“耶穌基督的啟示,上帝賜給他……指示他的眾仆人”(啟一1)。他的書不像但以理書,是沒有封住的(啟廿二10),因為那書指向一位,在他身上,上帝的國度曾經來臨,在末後的日子,他國度會帶著大能與榮耀臨到。他的確據也是每個世代教會的確據:“主必快來”,“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啟廿二20)。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
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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