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書上
但以理書十二章一至四節(續)
天使現在吩咐但以理,把這些啟示“封在這書”裏,這句話大概不單單是指這一卷書結束的異象,並且也指在它以前的所有的資料。上帝要將這奧秘保密,“直到末時”。而現在把它向讀者揭露,乃是末時已經臨近的一個確實的記號。
我們已經看到(見八章廿六至廿七節注釋),關於保存古代秘密書卷,有一種傳統,就是要把他的奧秘直等末後的日子才透露,這是第二世紀以後啟示文學中常見的一種普遍的特點。其目的並不是要隱瞞,而是因為當時情勢所必須,並且接受以一種假名的著作公布。這卷書裏所說的,是主前第六世紀的異象,上帝在那時賜給人,卻一直被隱藏著,現在才為人所知。必有多人“往來奔跑”,正如先知阿摩司的時代一樣(摩八17以下),是為著尋求認識上帝。這本書可能被認定就是含有他們所需要的一切知識。
對但以理書的作者來說,所臨到他的異夢和異象,完全是上帝的啟示。上帝用這些方法向他講話,再藉著他向別人講話,講出上帝對他的百姓,而實際上是對整個被造之物的旨意。在這種聯想下,我們可能認出五個重要的因素是通過這全卷書所獲得的,而這些也正是這幾節經文的要點。
(甲)上帝的啟示,是要用文字的方法傳出。上帝吩咐本書的作者把他所看見的和所聽到的、寫在一本書裏麵。啟示文學的傳統,包括但以理書在內,本質上是文學的特色。在這方麵,它不像先知書的傳統,最低限度在較早的表達上是這樣。上帝對先知說:“所以,你要對他們說(這種話)”(耶十三12)。他對啟示文學的作者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啟一1)。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是出於上帝的命令所講的一句權威的話。
書寫下來的文字,比口傳的話語當然有它的短處。例如,有一種危險,就是把自發自動的講話,可能變成“一成不變”的刻板“僵硬了”的信息,與產生這信息的曆史事件脫節。但是,這種差別可以克服。事實上,口述的和書寫下來的都是上帝的啟示工具。在曆史中口述的,被文學書寫下來的所均衡。在傳道時所宣講的,是聖經書寫下來的話語的表達。上帝藉著這兩種方法,並且將這兩種方法結合起來,使道成肉身的上帝,就是那位比先知書更偉大,又比先知更有能力者為人所認識。
(乙)上帝的啟示是“秘密”的,這句話的意思乃是說、它裏麵含有上帝要他的百姓知道的“隱藏的奧秘”(參看二章廿四至三十節的注釋)。主耶穌到世上來向“他自己的百姓(門徒)”解釋上帝的說不出來的奧秘,並且向他們展示他的國度的秘密(可四11)。他自己就是明白聖經書寫下來的話語的關鍵。在聖經中,上帝透露他自己,在過去的世代,雖然一直被隱藏,但是現在則顯明出來(羅十六25以下)。主耶穌應許我們,父上帝所差來的聖靈,要把經上的話向我們顯明,並且要領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籍著他,上帝的隱藏的奧秘,變成一個公開的秘密。
(丙)這是一種能追溯到遠古時代的啟示,雖屬過去,卻也屬於我,使我成為上帝曆世以來的百姓之成員。上帝所要我明白的真理,雖然可能是屬於個人性質,但是在意義方麵,它絕不是單單屬於我一個人(參見八章廿六至廿七節注釋)。我既屬於“教會這個團體”,而上帝又把“關於基督的身體(教會)的真理”向教會顯明。在我安靜禱告的時候,上帝藉著他的聖靈,可能向我親切的講話;他的神聖的真理可能突然臨到我,而這種啟示,是我單獨站在他麵前所看見的。但在我的前後左右與四周圍,都有屬上帝的百姓,我既屬於他們這個團體,就不可自私,乃應當與他們一同領受上帝的良善與恩典。我所以成為這樣的人,乃因為我從主所領受的。我和先知,聖徒,以及罪人,就是從曆世曆代以來,一直相傳下來的人排列在一起,一同領受上帝的啟示,並且又極其榮幸的把上帝的啟示再傳下去。
(丁)這是一種適用於現代的啟示。這是一部公開的書;是一個已經顯明的秘密;它正適合於我所生活的時刻。它也針對我所處的情勢發言。這就是新約之中,關於這位永存的基督的信息,也是上帝在他裏麵,又藉著他,所給人的啟示。由於他曾經從死裏複活,又賜下他的聖靈,所以他是一位與我們處於同一個時代的偉大救主。我們靠聖靈的幫助,用口傳的與印出來的上帝話語,顯明這位有永生之道,就是上帝的兒子。凡傳揚基督的地方,基督都親自在那裏;凡讀聖經的地方,主就站在他百姓的中間。從亙古以來所顯明的上帝的話語,也對現在適用。
(戊)這是關係末後的啟示,並且要按照未來的意義去理解。那是上帝至終的目的,對我們所有的現代人都有意義,它也透露奧秘本身的之意義。保羅說:“到那時,我就完全知道,正如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2)。未來乃是目前的關鍵,並不是倒轉過來說。因為“末日”與“目的”皆在主基督身上顯明出來(因為對他來說,明日就在目前),所以基督徒大可以安枕無憂的生活於目前,好似現在就是最後的日子一般。因為上帝的一切應許與所有的旨意,在他裏麵都是“是的”,都要應驗(林前一20)。
等候的人有福了
但以理書十二章五至十三節
5我但以理觀看,見有另兩人站立,一個在河這邊,一個在河那邊。6有一個問那站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說這奇異的事,到幾時才應驗呢?7我聽見那站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向天舉起左右手,指著活到永遠的主起誓,說:“要到一載,二載,半載,打破聖民權力的時候,這一切事就都應驗了。”8我聽見這話,卻不明白,就說:“我主啊,這些事的結局是怎樣呢?”9他說:“但以理阿,你隻管去,因為這話已經隱藏封閉,直到末時,10必有許多人使自己清淨潔白,且被熬煉,但惡人仍必行惡,一切惡人都不明白,惟獨智慧人能明白。11從除掉常獻的燔祭,並設立那行毀壞可憎之物的時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12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那人便為有福。13你且去等候結局,因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
我們來到但以理書的尾聲了。充滿著這十二章的異象和故事的戲劇,快要閉幕了。有許多人物走過舞台,還有許多的異夢曾展現在我們眼前。故事已經講完,結局近了。
結尾的這幾節,追溯十章四節所記載的情景,那一節是在前後幾節中間冗長的,描述最後一個異象的出現。它顯示但以理站在希底結大河邊,有一位“身穿細麻衣”的在他旁邊,在河的兩邊,皆有一位像天使的人物,在這一段詳細鋪述的經文之中,告訴我們四件事。
(一)一個應許。但以理發出一個問題,是他以前曾經問過的(八13以下):安提阿哥所作的這些可怕的事,要到幾時為止呢?天使答複的話語,在七章二十五節已經說明;要等三年半的時間,那時安提阿哥對以色列人的“殘害”才會終止。這個應許由一個最莊嚴的誓言發出。舉起兩隻手,而不像習慣上舉起一隻手向天起誓(創十四22,申二40;啟十5)。並且,這位天使指著“活到永遠的”起誓,他是他的發言人。上帝的話語是他的保證,必要成就,他所應許的必要應驗(賽五十五11)。
(二)奧秘仍未解答。但以理在希底結大河邊不能明白剛才所聽到的話。他請求對這些作進一步的解釋,好使他明白。對這些事他能不能有進一步的解釋呢?天使的態度非常堅決——他說這啟示已經完結;是封閉和決定了的。從現在起,這就是一個封了的書卷。但是他必須知道活到末時的“許多”,且有“智慧的”,必能明白,並且要準備迎接這重大事件之來臨。
屬上帝之人必須要學習,行事為人靠著信心,不憑眼見。並不是上帝的每一樣啟示其意義或應用皆是清楚。有許多奧秘仍然是奧秘,而我們渴望知道對那種奧秘的答案,但是上帝不讓我們知道那種事情。隻有到了末後的日子,上帝才能隨他自己的意思,使人明白那些意義。
(三)重行解釋一項預言。有些人認為十一和十二節是加插進去的,或者是注解,加插之人的意圖是想把第八章十四節所提的等候的日子一千一百五十日延長,那是在止住“常獻的燔祭以後”,也以“那行毀壞可憎的”時候起計算(請看:八章十三至十四節;九章廿五至廿七節[續]的注釋)。所爭論的乃是:這位作者或其它作者認為,在一千一百五十天以後,末期還沒有來到,所以把等候的時期延長到一千二百九十日,到以後另一位更把它延長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有人認為一千二百九十日實際上就表示三年半的時間(加上一個潤月的時間),這是七章廿五節和十二章七節曾提到的。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意義,則似乎無法解釋。對於這些數字,不管有什麽精確的解釋,我們知道,在兩約期間,人對聖經的解釋與重行解釋,皆有極大的愛好(請看:九章一至二節的注釋)。“顯明”的意義,是它不常常是它的真正的意義。它講到未來的事,而那種事的解釋,要等到末後的日子。
這是新約作者與早期教會人士所深信的。當主耶穌降世為人的時候,他們清楚看出天國已經來到的記號。對他們來說聖經關於天國的來臨的亮光,含有一種新的意義。他們發現在主耶穌身上,是上帝曆世曆代與屬他的子民來往的最高峰,也是應驗他藉著摩西以及眾先知所作的應許(路廿四44)。過去所隱藏的,現在顯明了。天國隨主耶穌而來臨,並且因他來臨,人也明白上帝藉著先知對人所說的話的意義。
(四)賜人一個確據。上帝吩咐但以理耐性的等候,好明白上帝的目的。他必須直等到他的結局,在上帝所安排的時間來到。到那時候,他必要享受安歇——這可能指他的死。但是對但以理來說,他的死並不是一種無可挽回的損失,因為在事情成就的時候,上帝的國度來臨,最後也必引進新的世代,那時他要站在上帝為他“所安排的地方”。
上帝所賜給但以理的確據——也是賜給所有信主耶穌之人——不是靠政治權力,或武裝革命。乃是安靜的信心,相信不管情勢怎樣,上帝仍然管理一切,並且會使他的國度來臨。凡信靠他的人,都會在他的國度裏完全有份。這也是聖經之中另一位作者所獲得的確據,他像但以理一樣,也領受關於上帝末世的啟示——“耶穌基督的啟示,上帝賜給他……指示他的眾仆人”(啟一1)。他的書不像但以理書,是沒有封住的(啟廿二10),因為那書指向一位,在他身上,上帝的國度曾經來臨,在末後的日子,他國度會帶著大能與榮耀臨到。他的確據也是每個世代教會的確據:“主必快來”,“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啟廿二20)。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
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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