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分配
以西結書四十五章一至八節
1“你們拈鬮分地為業,要獻上一分給耶和華為聖供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這分以內四圍都為聖地。2其中有作為聖所之地,長五百肘;寬五百肘,四麵見方,四圍再有五十肘為郊野之地。3要以肘為度量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其中有聖所,是至聖的。4這是全地的一分聖地,要歸與供聖所職事的祭司,就是親近事奉耶和華的,作為他們房屋之地,與聖所之聖地。5又有一分,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要歸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作為二十間房屋之業。
6“也要分定屬城的地業,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挨著那分聖供地,要歸以色列全家。
7“歸王之地要在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兩旁,就是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旁邊,西至西頭,東至東頭,從西到東,其長與每支派的分一樣。8這地在以色列中必歸王為業,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卻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
這位先知所見異象的內容,移出聖所和它的祭司,而到複興之聖地的土地劃分。就整個土地和在各支派中分配,在四十七至四十八章中有更詳細敘述;此處隻考慮一部分的土地,就是聖殿和聖城的所在地。以西結受到特別的吩咐,在分配複興的土地時,有一份要直接歸給耶和華,其餘的要分給百姓。
在這一段經文裏麵,說明這一份土地的麵積,約為六十四平方英裏(二五○○○肘約為八英裏);作為聖殿的規量,土地的方形,象征聖殿的完美。這個區域還要按照東西界線,再分成三份。北邊一塊狹長的土地,約為廿五平方英裏,要歸與在聖殿服事的利未人。南邊的那一塊(即三塊地中間的),麵積與北邊的相同,要歸與祭司,同時也作為聖所的所在地(座落在狹長的土地範圍之內,四圍比較狹小)。最南邊的一塊土地麵積較小,隻有北邊土地的一半(約為十二點五平方英裏),是屬城的地業,為整個的國家所有。東西有六十四平方英裏的那個區域,要歸王為業;北邊和南邊是分給各支派的土地。(歸王為業的土地,接著有一個重要說明:過去有許多王征收別人的土地,但在那個重建的國家中,必不再征收。)
對於聖地之複興和分配,所作的全部敘述,都是在異象的情景中。這位先知顯然思念他實際的故土,他敘述的,可以稱為空中樓閣似的地理。實際上聖殿一定是在聖城(北邊)的外麵,座落在一個不同的狹長地帶。然而這個異象中的象征,具有重大的意義。它象征一個最完美的構造:整個的地方,乃是完美的正方,非常適合獻給上帝。但更重要的是,這一條狹長的土地,隻是回想一個更大的地理琛境。從亞伯拉罕和摩西的日子開始,選民就一直盼望擁有自己的土地。他們曾一時得地為業,雖在以西經的那個時代,得地為業的歲月已成為過去。但是在他們仍然過著被擄的生活時,那些百姓盼望重回他們的故土。屬於百姓的那片土地,稍後要在異象中敘述(四十七至四十八章);這位先知首先提醒百姓,上帝的地業,位於聖地的中心。他們所得的地業,乃是上帝的恩賜;中間這塊神聖之地的出現,隻是一種提示,是上帝先將那地賜給他們,並使那地的出產,可以成為維持生命的必需口。
由於上帝的地業,是位於以色列的中心,所以上帝的同在,在每一個人生活中也必居中心。因為整個土地的重要性,乃是在中間;在那塊狹長地帶的中央為聖所,象征上帝的同在。在我們自己的生活領域和品格方麵,不論是如何的不同,但都需要一個焦點:承認上帝是人類生活的中心。
王的本分
以西結書四十五章九至十七節
9“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阿!你們應該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0“你們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11伊法與罷特,大小要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盛賀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12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你們的彌那。
13“你們當獻的供物,乃是這樣,一賀梅珥麥子,要獻伊法六分之一;一賀梅珥大麥,要獻伊法六分之一。14你們獻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罷特,一柯珥油,要獻罷特十分之一。原來十罷特就是一賀梅珥。15從以色列滋潤的草場上,每二百羊中,要獻一隻羊羔,這都可作素祭、燔祭、平安祭,為民贖罪,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6此地的民,都要奉上這供物給以色列中的王。17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在前段結束的幾節經文裏麵,曾論到歸王為業的土地,為這一段聖經,就是在複興的土地上,關於王的本分的定例,提供一道橋梁。開頭的經文(9節)為了解整段的意義定下範圍:過去以色列國的王,常常濫用他們的權柄,他們利用暴力和壓迫的手段,來達成他們的目標;並從百姓手中,收回他們的土地。在以西結所見的異象中,在複興的土地上,乃有一個王室,但必須依照公平和公義的原則,執掌王權。
(一)首先,這位王必須負責製定國家標準的度量衡。十至十二節所敘述的,幹的和濕的量度,過去在不講道德的商人手中,曾作各種的濫用。例如,賣食物的時候,用輕的量器,因此買的人就得不到應得的分量。然而同一個買主,賣東西給商人,這商人就使用重的量器,這樣他為物品所付的金錢,比實際的為少。阿摩司和其他的先知都曾譴責古時以色列人的習俗。甚至考古學家也舉例證明這個問題:有銘刻的量度,已在以色列地被挖掘出來,但是那相同的刻度,重量往往不同。由於在未來的社會中,對於貨物的補充和供應,必有一個基準,就是各種買賣都要誠實地進行交易;這也都是王的責任,保證建立公正的標準。
因此,在這幾節經文裏麵,一個複興聖地的偉大異象,突然變為狹窄,集中在度量衡的問題上。然而這位先知所關注的,乃是人間的公平。就量度精確的問題,它的本身,顯然並不重要,但造成不公平的基礎的建立。富而強者,剝削貧而弱者,一個社會中分成“有錢的”和“沒有錢的”。這位先知所關注的,並不是這等財富的理論問題,乃是更基本的公平問題。隻要不公平的事情盛行,社會就無法興盛。這位先知所預期的社會,必以公平為特性,對於各種人際關係的處理,更是如此。不論在任何國家,一個公正的社會,必然關切這一類的細節問題,例如,度量衡的標準,和公平交易等,而這正如先知在異象中所見到的。
(二)國王也必須回應百姓所作的獻祭(13—17節)。首先,百姓應當獻祭,各種供物的數量,都特別加以說明。以後又立定程序;百姓先將供物獻給王,反過來王的本分將是預備獻祭必需的物品,並在聖所中維持敬拜的一切禮儀。
正如這位先知所覺察的,這幾節經文提供一個完美的人生。獻祭和供物,都是為以色列人贖罪,以便保持與上帝的關係。然而提出這等供物的能力,乃是上帝直接賜給他百姓五穀和牛羊的結果。向上帝奉獻的能力,總是根據上帝先前所給人的恩賜。隻有從他所提供的,我們才能夠回報最高的賜恩者。在回報的行為中,我們繼續不斷的被提醒,上帝與人之間,需要恢複並保持正常的關係。將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東西,回報上帝一部分,並不是愚昧。他不需要任何東西,可是我們必須奉獻,部分是因了解人生的主要意義是施與;部分是要消除我們所有的乃是憑著我們自己力量所獲得的錯覺。
因為事實已經證明。當被擄時代結束之後,在那個重建的社會中,不會再有一個王室,那麽以西結這樣特別提及此事是否錯了。但是在這個偉大的異象中,以西結所傳的主要信息,都是相當中肯,不論以色列是否有王,現在這個問題,依然是切中時弊。
聖殿的潔淨與敬拜
以西結書四十五章十八至廿五節
18“主耶和華如此說,正月初一日,你要取無殘疾的公牛犢,潔淨聖所。19祭司要取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殿的門柱上,和壇磴台的四角上,並內院的門框上。20本月初七日,也要為誤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為殿贖罪。
21“正月十四日,你們要守逾越節,守節七日,要吃無酵餅。22當日王要為自己和國內的眾民,預備一隻公牛作贖罪祭。23這節的七日,每日他要為耶和華預備無殘疾的公牛七隻,公綿羊七隻為燔祭,每日又要預備公山羊一隻為贖罪祭。24他也要預備素祭,就是為一隻公牛同獻一所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同獻一伊法細麵,每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25七月十五日,守節的時候,七日他都要如此行,照逾越節的贖罪祭、燔祭、素祭,和油的條例一樣。”
關於聖所使用的定例,在這一部分異象中繼續加以說明。其中包括短短的三段,每一段都寫得非常簡明,並以普通的知識為前提,論到宗教的儀式和節期。
(一)聖殿的潔淨(18—20節)。祭壇的潔淨,已在前麵敘述(四十三18—27);就整體而論,現在聖殿使用的程序,大都相似。但是前者乃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此處所描述的似乎已成規律,每年都要舉行慶祝。在新年要作特別的獻祭;祭牲的血要塗抹在聖殿周圍一此特殊的地方,象征完全潔淨。在一年的中間,就是七月初,有一個類似的程序,還要舉行一次。
(二)守逾越節(21—24節);這個古老而重要的宗教節期,乃是以色列人回應脫離埃及為奴之地,得蒙救贖的日子。在重建的聖殿中,他們必須繼續遵守。王要負責收取十分之一和先前已經說明的各種奉獻(四十五9—17),要預備祭牲,和守節所需要的食物。這個節期將在未來重建的聖殿中舉行,對於敬拜的人來說,逾越節的象征,仍然相當重要。他們過去是,而且永遠是一個得蒙救贖的民族;為蒙救贖所行的記念和感恩,永遠都是他們生活中一個重要的特色。
(三)聚集守節期(25節)。此處所論到的這個節期,隻是一個農業的節期,記念上帝所賜的收成。這個節期也必須依照王所定的條例,繼續遵守。逾越節不單是回應蒙救贖,而且要永遠感謝上帝所賜的食物,使我們肉體的生命可以延續。
再一次,事實已經證明,此處所說禮拜的定例,在被擄的時代結束之後,他們並沒有照先知所預見的去實行;與更深一層的意義相比,這是一個次要的問題;許多偉大的場合,總含有更深一層的意義,而且這種意義,必將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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