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的日子
以賽亞書卅四章一至十七節
1列國啊,要近前來聽!
眾民哪,要側耳而聽!
地和其上所充滿的,
世界和其中一切所出的都應富聽!
2因為耶和華向萬國發忿恨,
向他們的全軍發烈怒,
將他們滅盡,交出他們受殺戮。
3被殺的必然拋棄,
屍首臭氣上騰;
諸山被他們的血融化。
4天上的萬象都要消沒:
天被卷起,好像書卷。
其上的萬象要殘敗,
像葡萄樹的葉子殘敗,
又像無花果樹的葉子殘敗一樣。
5因為我的刀在天上已經喝足;
這刀必臨到以東和我所咒詛的民,
要施行審判。
6耶和華的刀滿了血,
用脂油和羊羔、公山羊的血,
並公綿羊腰子的脂油滋潤的;
因為耶和華在波斯拉有獻祭的事,
在以東地大行殺戮。
7野牛、牛犢,和公牛要一同下來。
他們的地喝醉了血;
他們的塵土因脂油肥潤。
8因耶和華有報仇之日,
為錫安的爭辯有報應之年。
9以東的河水要變為石油,
塵埃要變為硫磺;
地土成為燒著的石油,
10晝夜總不熄滅,
煙氣永遠上騰,
必世世代代成為荒廢,
永永遠遠無人經過。
11鵜鶘、箭豬卻要得為業;
貓頭鷹、烏鴉要住在其間。
耶和華必將空虛的準繩,
混沌的線鉈,拉在其上。
12以東人要召貴胄來治國;
那裏卻無一個,
首領也都歸於無有。
13以東的宮殿要長荊棘;
保障要長蒺藜和刺草;
要作野狗的住處,
鴕鳥的居所。
14曠野的走獸要和豺狼相遇;
野山羊要與伴偶對叫。
夜間的怪物必在那裏棲身,
自找安歇之處。
15箭蛇要在那裏做窩,
下蛋,抱蛋,生子,
聚子在其影下;
鷂鷹各與伴偶聚集在那裏。
16你們要查考宣讀耶和華的書。
這都無一缺少,
無一沒有伴偶;
因為我的口已經吩咐,
他的靈將它們聚集。
17他也為它們拈鬮,
又親手用準繩給它們分地;
它們必永得為業,
世世代代住在其間。
接著的兩章重提“以賽亞啟示錄”(廿四至廿七章;參第一冊)的一些末世論主題,並引進了一些以後繼續發展的強烈意象與圖式,藉此描寫上帝如何向列國發出怒氣,特別是以東(卅四章),而上帝的子民會在一片新生與無窮喜樂的景象之中回到錫安(卅五章)。
第一至四節指向了一幅審訊的景象,世上的列國被傳召,聆聽對他們的裁決。法律的術語持續地出現於全章之中:審判的刀(5節),錫安的報應與爭辯(8節),以及本章結束時所用的拈鬮(17節)。“審判的日於”代表惡人被定罪、無辜人被免罪的正義進程,我們所有人最終都要為我們在地上的行為而向上帝負責。
這裏並沒有特別指出列邦的種種罪惡,雖然“為錫安的爭辯”(8節)明顯地表示他們曾侵犯了上帝的子民。人類廣泛地劃分為以色列與列邦(或教會與世界)是十分常見的,但卻不一定可用以代表善與惡的分別: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麵了。
(約壹二15;另參約十四30;林後四4)
所有的事都是黑白分明,故其語言相應地是十分極端。“滅盡”(2節)一詞源於古代的戰爭規例,此例規定戰勝一方的軍隊不能留下任何的戰利品:每一個男人、女人、兒童與動物都要被“滅盡”(例書六21,七1)。此調重複出現於卅四章五節。“殺戮”(2節)一詞主要用於屠宰與烹飪。第三節及其後,如第五至七節的大屠殺景象,隻能與一些畫家筆下令人厭惡的地獄景象相比。
星象的崩裂與墮落地上(4節),像大樹落葉一般,是猶太啟示文學末世觀常見的圖式(例廿四23;珥二10,30—31;可十三24—25),並憧憬第六十六章(與啟廿一)新天新地的種種異象。卅四章四節的“書卷”與十六節譯為“書”的字為相同的字。在死海古卷之中,以賽亞書是被記於羊皮紙的書卷上,總共有七公尺(廿四英尺)長,廿六厘米(十英寸)闊。如此龐大著作的豐富內容,可以卷起為毫不顯眼的一束書卷;同樣,無限美麗的炯炯星空,亦可以變為細小的灰團。
以東的審判分為兩部分:首先以血腥的屠殺(5—7節)與不滅的火(9—10節)描寫報仇之日;其次極為優美地描寫動物與雀鳥居於那地,各得其所,正如以色列人安頓於應許之地(11—17節)。棲身的居民(如迦南人、赫人與亞摩利人)已不再複見。在猶大,以東引起人們對他的憎惡,正如人們憎惡巴比倫一樣,這裏所說的就是一個例子。正如以色列是列邦的光,同樣以東的遭遇,是作為上帝仇敵的一個說明。此種態度可能是因著主前六世紀,以東企圖損害猶大來拓展自己的領土所致。這些都放進了雅各與以掃(以東人的祖先,參創卅六)互相為敵的傳說中,並重複出現於一些較後期的文字裏,如德訓篇(或便西拉智訓)五十25—26。以東大屠殺的血淋淋細節,由獻祭禮儀的內容予以補充。利未記的開首數章提供了獻祭的正式描述,但或許我們可以更適當地想及一些較為激烈的經文(像一11,六十六3):
〔他們〕宰牛好像殺人,
獻羊羔好像打狗項,
獻供物好像獻豬血,
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
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
心裏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賽六十六3)
對於某些人來說,聖殿禮儀上的血腥宰殺一點不比戰爭的殘酷更為易於接受。
波斯拉(6節)已被確認為死海西南廿七英裏的以東主要城市別士拉(Buseirah)城,令人印象深刻,這是經由近期考古發掘所證明。
第八至十節的火與硫磺,將以東與所多瑪及蛾摩拉相比(創十九24—29),正如以賽亞書第一章中將耶路撒冷與之相比。第十節運用了三個不同的成語,強調以東的傾覆是無可挽回的:“永遠……世世代代……永永遠遠”。此詩是關於地獄之火與永遠的咒詛,不隻是軍事上的戰敗或自然的災害。
本章的第二部分具有一種怪異的寫實主義(11—17節)。作為人的帝國,以東是滅亡了:“空虛”與“混沌”(希伯來文tohu,bohu)暗指遠古的混亂(創一2),而其新名稱(12節)則是借用以西結書四十八章卅五節(“耶和華的所在”)作為一種諷刺。十二節另有翻譯如下:“他們要召集貴族來到帝國,但那裏卻無人,所有的貴族都歸於無有”(參欽定本)。但隨著其傾覆,新生命開始展現,自然界以另一種形式取而代之。攫食的飛禽(如鵜鶘、貓頭鷹)與食腐肉的動物(如豺狼、野狗)會首先出現。蒺藜與刺革要長於廢墟之中。第十四節有兩個詞語有時會譯作“山羊”與“夜鷹”(參新英譯本),或“尖叫的貓頭鷹”(欽定本),但傳統上卻為這描述進一步添上了邪怪的色彩。首先是利未記十七章七節譯為“鬼魔“(satyr)一詞,此詞指一些被相信為寄居於樹林與河川之中的野外精靈。其次是猶大傳說中的邪惡夢魘(Lilith),在聖經中隻在此處提及,相傳它會束縛任何在房中獨睡的人,並在夜間從床上偷走新生嬰孩。
第十六至十七節以兩句最後的說話(Parthian shots),總結對以東覆亡的描述。首先,這些可怕的事情都已預告於“耶和華的書”中。我們隻能推測這裏所指的是什麽:這可能是指記載於其他書卷中,有關上帝攻擊以東的說話(例摩一11—12;耶四十九7—22;結卅五);或指在以賽亞書較早篇章中並不是特別針對以東的相似信息(例十三21—22);或甚至像洪水的故事,以東的廢墟會成為在曠野的方舟,讓動物“一對一對”地進去(創七2—3;參15節)。其次,這可能是真正諷刺的口吻,指出以東是老早應許給田野的野獸與空中的飛鳥的地方,正如迦南地是應許給以色列人一般。以東根本當初就不應存在,現在就永遠回到其本來的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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