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存在主義者不快樂的呼喊
詩篇八十八篇一至十八節
可拉後裔的詩歌,就是以斯拉人希幔的訓誨詩,交與伶長。調用麻哈拉利暗俄。
1耶和華—拯救我的上帝啊,
我晝夜在你麵前呼籲。
2願我的禱告達到你麵前;
求你側耳聽我的呼求!
3因為我心裏滿了患難;
我的性命臨近陰間。
4我算和下坑的人同列,
如同無力(或譯:沒有幫助)的人一樣。
5我被丟在死人中,
好像被殺的人躺在墳墓裏。
他們是你不再記念的,
與你隔絕了。
6你把我放在極深的坑裏,
在黑暗地方,在深處。
7你的忿怒重壓我身;
你用一切的波浪困住我。〔細拉〕
8你把我所認識的隔在遠處,
使我為他們所憎惡;
我被拘困,不得出來。
9我的眼睛因困苦而幹癟。
耶和華啊,我天天求告你,向你舉手。
10你豈要行奇事給死人看嗎?
難道陰魂還能起來稱讚你嗎?〔細拉〕
11豈能在墳墓裏述說你的慈愛嗎?
豈能在滅亡中述說你的信實嗎?
12你的奇事豈能在幽暗裏被知道嗎?
你的公義豈能在忘記之地被知道嗎?
13耶和華啊,我呼求你;
我早晨的禱告要達到你麵前。
14耶和華啊,你為何丟棄我?
為何掩麵不顧我?
15我自幼受苦,幾乎死亡;
我受你的驚恐,甚至慌張。
16你的烈怒漫過我身;
你的驚嚇把我剪除。
17這些終日如水環繞我,
一齊都來圍困我。
18你把我的良朋密友隔在遠處,
使我所認識的人進入黑暗裏。
要明白這篇詩篇,關鍵在第五節中,在那處,我們讀到:我被丟在死人中。在這篇詩篇,我們看到的思想和認信,今天我們可稱之為一位基督徒的存在主義。
標準修訂本並沒有正確翻譯這個詞,隻將這個詞譯作丟棄。古老的欽定本正確地將它譯作“毫無拘束”。除此以外、要理解死人這個名詞,也不單是指肉體的死亡,正如耶穌依據舊約聖經的用法使用它時宣告說:“讓死人去埋葬死人。”
有人這樣說,詩人乃是一位迦南的信道者。他加入了立約的子民中,但是他並沒有完全明白成為立約的子民須承擔的是什麽,因為在上帝的約中,人是與上帝和他的鄰居連結在一起的,他個人主義的基本自由卻會失去。
現代的存在主義者,他相信自己是一個完全自由的人,他能自主,且是自己生命和活動的能力庫。他可能仍然相信上帝,但是他拒絕行走舊約聖經所定下通向上帝的道路,拒絕成為立約群體中的成員。他所麵對的危險,就是運用他人性的自由,將自己從他相信可能存在的上帝那處釋放出來;但當他如此做的時候、他會產生一種驕傲的態度,輕視普通的群眾,並且感覺到對他們毫無責任。然而,這些群眾也是上帝所愛的。因此,他漸漸成為他自己的上帝,並且使他自由的身分,變成服事自我的奴仆。
在這篇詩篇中,作者宣告兩件事情,他是一位信徒,他需要上帝在他生命中的拯救。但是,他大膽地規定上帝必須接納他是一位存在主義者,並且容讓他繼續作為一個自由的人。但是事情並不按他開列的條件出現,因為這並不是上帝的條件。他告訴我們,他並沒有期望上帝用他的方法來對待他。現在,他被一種受到上帝所丟棄的感覺所覆蓋,這種感覺,是從肉體的死亡和地獄中來的。因此對基督徒曆史中無數受苦的靈魂而言,這篇詩篇是何等有意思呢!因為它教導他們在與上帝的關係上,什麽地方出錯了。
一切有宗教信仰或無宗教信仰而有思想的人,他們都知道自由的意思。“石牆不可以成為監獄,鐵柱不可以成為牢籠”。在西班牙的內戰中,不少左翼人士雖然沒有宗教信仰,但是為了一個更高尚的目標,便欣然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從這意義上說,他是一個自由的人。在古時,希臘人和羅馬人也出現了很多這樣的英魂。在希伯來人中,力士參孫看來也是一個這樣的人。正如荷蘭籍神學家布克夫(Hendrikus Berkhof)稱呼他們的,這些男人和女人是“超越”的。因為他們能夠跟隨他們的理想,以內心的正直克服逆境,以至於死。我們的詩人說,他們是自由的人,正如我是一個自由的人一樣。但是他補充說,我的悲哀,就是現在我發現我隻是在死人中間做自由的人。
可憐的人,雖然他是自由的,但是他看不見他處境的答案:我心裏滿了患難;在那些不知道生命意義的人中,我是被算在內的(雖然我是自由的)。因為上帝是永生的上帝,隻有當人們謙虛地接納他們在上帝之約中的位置,和已經放棄了他們的自主性和超越性之自由、並不再厭惡一個立約關係所要求的各種生活方式(正如亨利(W.E.Henley)所寫的:“我是我命運的主人,我是我靈魂的隊長。”),這樣的人才能夠找到生命的意義。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麵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申三十19)。正如耶穌論及那些跟隨著他們友人的靈柩的哀慟者所說的一樣(路九60;約五24),假若你們不揀選生命,你們就是已揀選了死亡。
拒絕了立約的結果,詩人發現他自己與之為伍的這些人,是靈性生命已死的人。他可能隨他所顯的,經常呼喊,他會發問,你的奇事豈能在幽暗裏被知道麽?你的公義豈能在忘記之地被知道麽?但是上帝不能回答他的呼喊,因為他現在已將自己包圍在自我中心的圍牆內,上帝的愛不能打動他的靈魂。所以,這並不是上帝丟棄我(14節),而是他自己是無助的(15節,譯者注:和合本譯作慌張)。他的呼喊,是一個不存謙虛、不接納立約之軛的人的呼喊。假若他能聽到耶穌的呼召,你們當負我的軛,他會鄙視它,視為對他的“存在主義者的自由”的一種侮辱。
然而,這篇詩篇最後的一行,顯示出他開始注意到,他生活在死亡的生命中。他最後承認,我的良朋是黑暗的(原文沒有進入這動詞)。這是否表示,他開始承認,隻有上帝——那位立約的上帝,有軛的上帝——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一5)?
在這篇詩篇的標題中所提及的以斯拉人希幔,他或許是在覺悟的時候寫這篇詩篇。他在曆代誌中被視為一位偉大的歌唱者(代上六33和其他各處)。在代下五12—13,我們遇到一個與他同名的人,他穿著細麻布衣服,同著他吹號的有一百二十個祭司,另有一些人敲鈸、鼓瑟和彈琴。是否這一切的“榮耀”都歸到這位獨奏者身上?他是否從來沒有聽懂每個星期所宣講的好信息,卻以為自己在公共崇拜中是超越一切事情的“表演者”?他現在是否已成為令人討厭的個人主義者,不知道人們對他的感覺,即是你使我為他們所憎惡(8節)?他是否藐視會眾中那些謙卑和欣然接納立約的軛的成員,這軛要求人藉著愛他的鄰舍來表明他愛上帝?對於這些問題,我們隻是作出推測。
但是假若我們的解釋是正確的話,這篇黑色的詩篇就是對我們所有人的一個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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