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難中的平安
詩篇六十二篇一至十二節
大衛的詩,照耶杜頓的作法,交與伶長。
1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上帝。我的救恩從他而來。
2惟獨他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他是我的高台,我必不很動搖。
3你們大家攻擊一人,把他毀壞,如同毀壞歪斜的牆,將倒的壁,要到幾時呢?
4他們彼此商議,專要從他的尊位上把他推下,他們喜愛謊話,口雖祝福,心卻咒詛。拉細
5我的心哪,你當默默無聲,專等候上帝,因為我的盼望是從他而來。
6惟獨他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他是我的高台,我必不動搖。
7我的拯救,我的榮耀,都在乎上帝。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難所都在乎上帝。
8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在他麵前傾心吐意。上帝是我們的避難所。拉細
9下流人真是虛空,上流人也是虛假,放在天平裏就必浮起。他們一共比空氣還輕。
10不要仗勢欺人,也不要因搶奪而驕傲;若財寶加增,不要放在心上。
11上帝說了一次,兩次,我都聽見,就是能力都屬乎上帝。
12主阿,慈愛也是屬乎你。因為你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在這篇詩中,有六次不同的地方,都以細小的字akh作開始,一個非常重的喉音字,它像似德文doch那個字。在英文方麵則沒有相類似的字。它的意思好像:“對阿,那可能是這樣,但是……”或“我不理會你所說的是什麽,但我肯定……”。然後,是一句強烈積極的肯定語。因此作者這樣開始寫:“你可以說你喜歡的話,但我整個人——向上帝——是默默的”。在句子中沒有動詞,我們沒有這需要。任何的動詞都會破壞詩人向上帝完全委身的神聖奧秘。
然後他繼續第二個akh:“無論你提出任何反對的意見”,惟獨他(非常強調的)是我的磐石,從他身上,我得力量去愛;不是“我靈魂的救恩”(用我們以前留意過的陽性名詞),因為那是很久以前發生的事。他與上帝有驚人的親密關係,充滿愛的上帝已經給他因他個人的拯救所得的結果,這新的事物或可用保羅的一個詞“成聖”來解釋。它是一個拉丁字,意思是“成為聖徒”,即是說,成為被上帝救贖子民中一位真正有愛心的成員(看帖前五23;帖後二13)。因為這事現在發生在他身上,詩人正經曆一種內心的平安,雖然事情或許不如意。當然他仍是一個人,當困難臨到,他仍會憂傷,或是動搖,正如這個字——然而不是很厲害,即是說,沒有超出他能力以外。
在第三節,他給我們一個侵擾他的那類困難例子。他畫了一幅建造得很差的磚牆的圖畫,一群流氓推來推去,直至最後它在他頭上倒下來——隻有一個可憐人在場。他再用另一個akh來宣告:“你相信我嗎?對啊,但事實上,像大衛王,我已在社群中達到顯赫的地位,所以這純粹是由於妒忌,‘他們’,盼望使這位可憐的矮胖子倒下來。”
在第五節,第四個akh重複了我們在第一節所聽到的:“我不理會他們對我作什麽事”,因為隻有向上帝——我整個人——是默默的;因為我的盼望在他裏麵。一個人不能對一位連存在與否也被懷疑的神靈存著盼望,但是他可以向永生上帝存著盼望,他絕對知道他在那裏。然後他重複了他的第二節:“無論你說什麽……”,惟獨他是我的磐石……。我們注意到我必不動搖這句子,用了第二節“必不動搖”同一個動詞。
詩人繼續下去,在第七節作了一個改變。現在他宣告,我的拯救(這次是他在另一節用拯救一詞的陽性格式)在乎上帝。他說:上帝首先拯救我,救贖我。我們也應該用同樣的方式來了解我的榮耀這幾個字,而不是像標準修訂本所說的,我的名聲。運用這個詞,首先,他所指的,在最低的層次而言,是一個人作為好人的聲譽;但是這名詞可能有更深的意義。當摩西在沉默中——詩人現在與摩西所分享的沉默——與上帝相遇後從山上下來時,我們讀到的是“摩西不知道自己的麵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出卅四29)。摩西帶回來的,事實上是在他麵上表現出可見的光芒,是一種上帝非常的榮耀。
全能的愛
詩篇六十二篇一至十二節(續)
看來我們已在第七節達到原詩的尾聲——一種偉大的結束。因此,跟著來的幾節將詩轉為公共崇拜用的詩歌。首先,第八節邀請“我們”倚靠上帝,好像原來的詩人所作的一樣。即是說“無論怎樣……”,再次用akh這句子。跟著它教導我們那些勞動階級,或今日我們所說的無產階級,具是產空。然後他補充說,上流人,老板,政府,也是虛假。
偉大的先知曾多次指出,上帝的審判會臨到那些“將貧窮人的臉放在地上磨擦”的人。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詩人鼓勵那些非常可憐的民眾持守他們的信心,提醒他們富有者和有權勢者的活動,因為與上帝的旨意不協調,富有者將不會在審判中有優勢,隻有正麵的事物才能如此,而不是負麵的(比較比空氣還輕一句)。所以假若一個人將他的倚靠放在完全負麵的事物上,他耗費他的生命。財富隻生產財富。仗勢欺人,或用暴力搶奪,也是同一類。“肯定地,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今日有多少人會相信呢?)“賄賂能敗壞人的慧心”(傳七7)。然而我們不敢在這事上站在針對富有人的那邊。在以西結書廿二章廿九節,那處居民因虧負他們貧窮的鄰居而變得更富有,以西結宣告他們不聽上帝的話,正是詩人所宣告的。
附加在這篇詩上的,看來都像智慧的言語,最後兩節也是一樣。我們記得以賽亞書四十章六至八節那段經文:“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草必枯幹,花必凋殘,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惟有我們上帝的話,必永遠立定。”所以,正如在課室裏,老師使她的學生跟她重複一次,兩次,現在會眾必須作出這強調的宣告,不隻一次,而是兩次,宣告是上帝述說自己的事情,就是能力都屬乎上帝。然而,一如學生在課室內向老師發問一樣,我們可以跟著問,那無限力量的本質是怎樣的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得到這奇妙的答案,一個在聖經中,也惟獨在聖經中,可以找到的答案,就是,“上帝無限的力量就是上帝無限的愛。你,上帝,無限地去愛,你事實上完成那些人的行動未能作成的(不是如標準修訂本的報複)”——因為隻有一口氣,他不能為自己作什麽。
在這裏我們所遇到的是怎樣的一位上帝呢?一切有關這位奇妙上帝的知識都能用兩句小句子來描述!一位貧窮人的心思永遠不需要問這問題:“假若上帝是全能的,為什麽他不作這些事或那些事呢?”他亦毋須發問:“上帝能否作他盼望作的事呢?他能否使人到地獄去呢?”基於本詩的結論,現在我們能夠得的答案是:“有全能的愛,作為公義的行動,上帝隻能差他自己到地獄去——以一個人的身分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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