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瑪被強奸
撒母耳記下十三章一至十九節
1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瑪;大衛的兒子暗嫩愛她。2暗嫩為他妹子他瑪憂急成病;他瑪還是處女,暗嫩以為難向她行事。3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這約拿達為人極其狡猾。4他問暗嫩說:“王的兒子阿,為何一天比一天瘦弱呢?請你告訴我。”暗嫩回答說:“我愛我兄弟押沙龍的妹子他瑪。”5約拿達說:“你不如躺在床上裝病;你父親來看你,就對他說:‘求父叫我妹他瑪來,在我眼前預備食物,遞給我吃,使我看見,好從她手裏接過來吃。’”6於是暗嫩躺臥裝病;王來看他,他對王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為我作兩個餅,我好從她手裏接過來吃。”
7大衛就打發人到宮裏,對他瑪說:“你往你哥哥暗嫩的屋裏去,為他預備食物。”8他瑪就到她哥哥暗嫩的屋裏去;暗嫩正躺臥?他瑪摶麵,在他眼前作餅,且烤熟了。9在他麵前,將餅從鍋裏倒出來;他卻不肯吃,便說:“眾人離開我出去罷。”眾人就都離開他出去了。10暗嫩對他瑪說:“你把食物拿進臥房,我好從你手時接過來吃。”他瑪就把所作的餅,拿進臥房,到他哥哥暗嫩那裏。11拿著餅上前給他吃,他便拉住他瑪說:“我妹妹,你來與我同寢。”12他瑪說:“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你不要作這醜事。13你玷辱了我,我何以掩蓋我的羞恥呢?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歸你。”14但暗嫩不肯聽她的話;因比她力大就玷辱她,與她同寢。
15隨後暗嫩極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愛她的心更甚;對她說:“你起來去罷。”16他瑪說:“不要這樣;你趕出我去的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但暗嫩不肯聽她的話。17就叫伺候自己的仆人來,說:“將這個女子趕出去;她一出去,你就關門上閂。”18那時他瑪穿著彩衣;因為沒有出嫁的公主都是這樣穿;暗嫩的仆人就把他趕出來,關門上閂。19他瑪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以手抱頭,一麵行走、一麵哭喊。
所羅門再沒有在撒母耳記下出現;他的故事複現在列王紀上。我們的注意力被移到大衛年長的兒子暗嫩和押沙龍身上。如果按照通常的繼承習慣,長子暗嫩應該可以繼承大衛,接續作王。押沙龍是第三兒子,可能第二兒子在此之前已逝世——至少我們從沒有聽見有關的任何事(看三2以下)。如果這樣,押沙龍是第二位有權可以繼承王位的人,至少這是他的估計。故此有許多人自然將興趣環繞在這位年青人身上。暗嫩很快顯出他有很討厭的性格,如果這個人作王的話,相信任何以色列的讀者,都會感到失望。
事實上,這一段記述是整本聖經最汙穢的故事之一,並且相當詳盡地敘述。我們會這樣問,是否聖經值得花這麽多的篇幅來描述這件事?這個情節有什麽屬靈的價值呢?要回答這個最後的問題,我們先問另一個問題:在這個故事中,敘述者的目的是什麽?我們對這個問題,可以提供四個獨立的答案:
(一)這故事敘述對大衛的部分刑罰。正如拿單所預言,上帝對大衛的刑罰將會是公開的,並且這事詳細的記載,甚至經過許多世紀後,公開傳給我們。我們不難想像,暗嫩的行為帶給他父親的沮喪和不快樂的程度;但大衛自己是如此,故在色情與暴力方麵已經教會他的兒子了。
(二)它解釋後來發生的事。這個汙穢的情節並不是處於真空中發生的;不單有因(大衛以前的行為),也有果臨到押沙龍。如果大衛不是樹立一個壞榜樣,暗嫩便不會強奸他瑪;這樣押沙龍便不會憎恨他的長兄,他也不會先是對付暗嫩,後來背叛他的父親。大衛奸汙拔示巴,及暗嫩強奸他瑪,有同一教訓,顯示色迷不是個人的罪、不會對別人帶來後果,這隻是我們現代人的想法。這種行為會挑起所有人的最基本和最不能控製的情緒,根本沒打人能預見它們整個的後果。
(三)它提供一個警告。這種仔細的角色研究,給讀者一個教訓,盡力避免效法這種榜樣。特別是它讓我們看見王朝的另一幅畫像:暗嫩被按王子撫育成長,可能他看自己乃以色列下一任的君王,在這種情況下,這故事警告社會上位高的人,注意道德的危機。這些人太容易因眼中無人,而一時興起自負地濫用權力作事。暗嫩的冷血計劃,他無情地不理會他妹妹的感受(不理會她將來的羞恥),他的殘暴行為,全部顯露他驕傲的以自我為中心,及缺乏自製。幸而很少領袖會像暗嫩這樣極端;但那裏有權力,那裏便有一種自由——使用這權力直到濫用之地步。
(四)它顯示上帝對他百姓的良善。這是一個顯明人性複雜的好例子,並且這些事情能成就上帝的目的。暗嫩邪惡的行為是給大衛的部分刑罰,但另一方麵,這一連串事件,也使以色列排除一個不合適的領袖。所羅門才是上帝定意繼承大衛作王的人選;暗嫩,這個王位的危險對手,事實上是消除他自己,正如不久接踵即將顯示出來的。日後的以色列讀者,讀這個故事時會感謝上帝沒有使暗嫩這種人作他們的王。引用他瑪的話(13節),他是一個愚妄人。舊約認為愚拙人,是包括他們嚴重的過失,正如他們的愚蠢一樣。
在這故事中有一點不太肯定,就是這種婚姻究竟可不可以在暗嫩及他瑪之間存在。他瑪暗示可以(13節),但也可能她在極危急時,提出一個非常渺茫的可能。同父異母兄妹之間的婚姻,通常被以色列法律所禁止(利十八11),無論如何,看來暗嫩沒有打算結婚,隻是滿足他的情欲。真正的愛本身顯示溫柔和體貼;而強烈和性欲卻隻是滿足欲望。
押沙龍的報複
撒母耳記下十三章二十至卅九節
20他胞兄押沙龍問她說:“莫非你哥哥暗嫩與你親近了麽?我妹妹、暫且不要作聲,他是你的哥哥;不要將這事放在心上。”他瑪就孤孤單單的住在他胞兄押沙龍家裏。21大衛王聽見這事,就甚發怒。22押沙龍並不和他哥哥暗嫩說好說歹;因為暗嫩玷辱他妹妹他瑪,所以押沙龍恨惡他。
23過了二年,在靠近以法蓮的巴力夏瑣;有人為押沙龍剪羊毛;押沙龍請王的眾子與他同去。24押沙龍來見王,說:“現在有人為仆人剪羊毛,請王,和王的臣仆,與仆人同去。”25王對押沙龍說:“我兒,我們不必都去,恐怕使你耗費太多。”押沙龍再三請王;王仍是不肯去;隻為他祝福。26押沙龍說:“王若不去,求王許我哥哥暗嫩同去。”王說:“何必要他去呢?”27押沙龍再三求王,王就許暗嫩,和王的眾子,與他同去。28押沙龍吩咐仆人說:“你們注意,看暗嫩飲酒暢快的時候,我對你們說:殺暗嫩,你們便殺他,不要懼怕,這不是我吩咐你們的麽?你們隻管壯膽奮勇。”29押沙龍的仆人就照押沙龍所吩咐的,向暗嫩行了。王的眾子都起來,各人騎上騾子,逃跑了。
30他們還在路上,有風聲傳到大衛那裏,說:“押沙龍將王的眾子都殺了,沒有留下一個。”31王就起來,撕裂衣服,躺在地上;王的臣仆,也都撕裂衣服,站在旁邊。32大衛的長兄,示米亞的兒子約拿達說:“我主,不要以為王的眾子少年人都殺了;隻有暗嫩一個人死了;自從暗嫩玷辱押沙龍妹子他瑪的那日,押沙龍就定意殺暗嫩了。33現在我主我王,不要把這事放在心上,以為王的眾子都死了;隻有暗嫩一個人死了。”
34押沙龍逃跑了。守望的少年人舉目觀看,見有許多人從山坡的路上來。35約拿達對王說:“看哪,王的眾子都來了;果然與你仆人所說的相合。”36話才說完,王的眾子都到了,放聲大哭;王和臣仆也都哭得甚慟。37押沙龍逃到基述王亞米忽的兒子達買那裏去了。大衛天天為他兒子悲哀。38押沙龍逃到基述,在那裏住了三年。暗嫩死了以後,大衛王得了安慰,心裏切切想念押沙龍。
這段敘述告訴我們,暗嫩強奸他同父異母妹妹後的結果,並且將讀者的注意力,由暗嫩轉移到押沙龍,他是他瑪的親兄,自然對暗嫩所作所為極其憤怒。故此,現在作者不但告訴我們這些事情的記錄,也同時描述大衛這個兒子的性格。他比暗嫩更加複雜和更有趣味。起初我們相當同情他,他對妹妹的仁慈和關心,他對暗嫩的仇視,而當他父親不采取行動時,他便感覺不耐煩。他對暗嫩有兩方麵,是不值得讚揚的。他恨他而沒有向他說一句話。要明白廿二節有兩個方法,希伯來文諺語說好說歹,可以當他把暗嫩送去“考文垂”(譯者注:Coventry,英國城市,曾遭遇法國空襲並被毀滅,這裏指把某人逐出社交圈於外)。拒絕與他有任何來往;或者(很有可能)是他永遠不與暗嫩討論這次奸淫。如果他直接地發怒,可能會好一點;新約沒有譴責公義的憤怒,但它要求我們,不應“含怒到日落”(弗四26),這是很有智慧的。但押沙龍這樣做,結果不單對暗嫩是致命的打擊,並對押沙龍的個性有非常大的損害,毀壞了他的一生。
這樣押沙龍培養他憎恨和複仇的意念,耐心等候他的機會來到。他與暗嫩都顯出有耐性、冷酷和欺詐,為達成他們的目標不擇手段;他們是兄弟,因此證實有相同的氣質。他們均欺騙大衛,暗嫩詐病,而押沙龍卻要求他的兄弟,能否代表大衛參加一次宴會。
報複是人性一種強有力的動機,在東方比其他地方為甚。這是為什麽“以眼還眼”(參見出廿一24)是重要的原則。這個原則不是像被很廣泛,但也是相當錯誤的解釋為,堅持失去眼睛求以眼睛補償。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該喪失多過一隻眼睛。強奸是嚴重的罪行,但謀殺是更加嚴重。在任何的標準下,押沙龍的行為都不能寬恕。這故事同時也說明,為什麽刑罰時常由第三者去執行,因為這些人沒有牽連在個案中。當人類的法院不能或者不忍心處理時,那麽“聽憑主怒”,正如保羅的建議,參見羅馬書十二章十九節。
押沙龍就這樣表明他好像暗嫩一樣不適合治理以色列。他一點也沒有父親的寬宏大量;他能夠向對方懷恨一段非常長的時間。相反,一位國家的領袖,應該保持冷靜,並且斷事客觀,樂意寬恕,或者至少忘記別人對他的過失。他一定要堅持維護公義,不像押沙龍那樣嘲弄。
押沙龍不是治理以色列的適當人選;但他殺死暗嫩後以為自己會是下任的王,肯定在他的心裏,也可能在當時許多百姓的心裏會這樣想。當他決定殺死他的長兄、而不是用其他的方法去傷害他時,他可能想及自己的地位。無論如何,他犯了謀殺後,馬上不敢逗留在以色列,他逃到外祖父的宮廷(三3)亞蘭國的鄰居基述一段短時期。
大衛的角色在這一章聖經較為被動,極少提及他對暗嫩和押沙龍的反應,這是研究他的性格的一種有趣的側寫。作者告訴我們,他對他瑪被奸汙很憤怒,很自然又很恰當,但卻讓讀者猜測大衛采取些什麽行動;如果他對暗嫩有所懲罰,也許押沙龍會滿意。古希臘文譯本在廿一節加上一些資料:“但他(大衛)沒有傷害暗嫩,因為他是他的長子,他愛他。”(見新英文聖經)這可能是真的。愛猶如恨會引致不智及錯誤的行為。大衛沒有懲罰暗嫩,可能因為他太過溺愛他的兒子;也許現在他已年老了,不像以前那麽決斷;或者他自己最近的錯誤行為,減弱他在家庭中的道德地位。無論那一點原因,我們可以看見這位強盛的君王內心,發展一個軟弱的趨勢。雖然他有所成就,但他不是理想的統治者,聖經也沒有過分將他美化。
在這一章的結束時,我們發現他開始溺愛押沙龍,而讀者也開始懷疑,押沙龍會否像暗嫩一樣不會受懲罰。這裏再次暗示他的軟弱;而這種情況下,軟弱等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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