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的遺產
撒母耳記下廿三章一至七節
1以下是大衛末了的話。
耶西的兒子大衛得居高位,是雅各上帝所膏的;
作以色列的美歌者說:
2“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他的話在我口中。
3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
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上帝執掌權柄,
4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雲的清晨,
雨後的晴光,使地發生嫩草。
5我家在上帝麵前並非如此;上帝卻與我立永遠的約;
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
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豈不為我成就麽?
6但匪類都必像荊棘被丟棄;人不敢用手拿他;
7拿他的人必帶鐵器和槍杆;終久他必被火焚燒。”
這第二篇詩較短,稱為大衛末了的話。這不是說這首詩是他最後寫成的,而是說這是他留給以色列和他繼承者的“遺產”;這遺產不是權力和財富,乃是屬靈的遺產。這裏包括兩件事:他的詩篇和他的國度。沒有基督徒否認,耶和華的靈在大衛及以色列的其他詩人的作品中積極工作,這些作品由他們的時代起將安慰和靈感帶給所有的世代。故此詩篇較其他舊約,更多使用在基督徒的崇拜中。
另外的遺產是王權。大衛雖不是第一位以色列王,但是他在兩方麵使以色列的王權達到顛峰。在屬世方麵,由他提供領導,使他的百姓自從定居在應許之地以來,首次得到穩定和強盛。他所建立的這個被視為上帝賜給國家的禮物的王朝,已經開始並且伸展到無限的將來。這同樣是重要的。故此出現政治和宗教的力量和穩定——給以色列一份美好的遺產。
在這首詩中,值得注意的是沒有消極的暗示;第六節的匪類,無疑是大衛的仇敵,像押沙龍和示巴一樣必會滅亡。事實上大衛已經是公正的治理者(3節),他除了有軍事成就外,也關心社會。雖然如此,第三節有一種條件性的提示:大衛的繼承者會否成為匪類,而不是公義的統治者?事實上,在撒母耳記完成很久之前,這樣的時代確實已來到。那麽我們不禁會問,聖經作者加入這篇詩在他的敘述裏,有什麽意義?可以肯定,他是在盼望彌賽亞君王,即是大衛的後裔——正如上帝曾應許——他有一天要登上王位,引導他們進入永恒的公義、和平、繁榮、強盛和穩定(特別看賽十一章)。這樣大衛的遺產,乃是指向未來,瞥見那位完美的領袖將達到的成就。
完美的領袖,在第四節中從兩方麵描述——像早晨的陽光和雨點——這是兩種普遍的現象,作者思想著陽光和雨水,有溫和和賜福的效果——不是熱帶國家的熾熱,也不是許多地方遭受的狂風驟雨。陽光和雨水,一起創造自然生長的奇跡,也是上帝給以色列的禮物。上帝所賜的君王,也好像這兩種雙重的福氣,安靜地但恒常地為他所有的百姓工作。在人類社會每一個階層中,這是我們需要的一種領袖。
(注意:有關廿三章八至卅九節的注釋,請看廿一章十五至廿二節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