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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

(2010-03-31 04:13:20) 下一個

拿單的比喻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一至十五節上

    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裏,對他說:“在一座城裏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2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3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裏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4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裏;富戶舍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5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6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7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8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的賜給你。9你為什麽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10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11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12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麵前,日光之下,報應你。’”13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14隻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15拿單就回家去了。

    拿單的比喻,像耶穌許多的比喻一樣,使得聆聽者自己去判斷。耶穌所講的許多比喻是他的聆聽者期望知道的,也知道他的意思不是字麵的。拿單比喻的效果也一樣,大衛愚拙地以為先知告訴他的是一個真實的生活事件。大衛是以色列的最高審判官,我們可以想像拿單經常與王討論各種最近發生的事情。我們的意思不是大衛正向犯罪者宣判官方的判決;正常的法庭程序一定容許被告人為自己辯護(看撒上廿二11—16)。這裏乃是大衛的回應,是對剛聽見的故事即時的反應。另外,這裏不大清楚那位財主犯的是什麽罪:是他偷了那人的羊,抑或對此他有一些法律的權利?這個比喻對此不是很詳細記述,好像是個編造的故事,為使人對貪婪和不公平有深刻印象。這就是為什麽大衛這樣反應,而我們有理由想像拿單也是發表公眾的意見。如果大衛可以掩飾這件事,十一章的故事可能不會寫出來;可是要公眾的眼睛保守秘密是不容易的。

    拿單既不是真正表達百姓的心聲,也不是大衛的良心:他相信自己是上帝的代言人來斥責君王,他顯出真正先知的幾個記號:

    (一)他清楚相信自己有從上帝而來的使命。

    (二)他有膽量麵對麵向王挑戰——需要冒極嚴重的生命危險。

    (三)他對特殊的罪行宣判。

    (四)他相當詳盡地預言將來。

    最後的一點是我們今天最神秘和最不熟悉的。否定一些人,不隻是舊約先知,偶而有能夠洞悉天機預測未來的恩物,這是懶惰人的作法;但他們必須作出解釋。然而以為聖經裏的先知,每一預言都是字麵性和要求應驗的想法,也是錯誤的。他們所說的話時常是有條件限製的:“如果你繼續這樣做,上帝一定會這樣懲罰你。”正如今天的法官,有時候會改變他的判決;同樣如果人悔悟的話上帝一樣有權利和能力,去更改甚至取消他自己的決定。在這個案中,大衛即時的懊悔,便立刻得到寬恕,但事情既已經發生,有一些後果便不可避免了。

    拿單宣告的刑罰中有兩個原則:(甲)刑罰一定配合過犯,大衛犯奸淫和謀殺;這樣,情欲和暴力會臨到他的家庭,我們看見這種刑罰,是一種由上而下邏輯的推斷——如果父親的行為不負責任,他的兒子跟隨父親所立下的榜樣,這是很自然的事。(乙)一定要顯明公平,大衛在秘密行事(12節),但事實上已造成公開的恥辱,故此,上帝的刑罰也是公開的。

    大衛第一步走錯,帶來一連串的悲劇。起初隻是一次情欲的觀望:我們讚賞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話的力量:“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太五29)但是真正的錯誤比這更嚴重,因為這關係到大衛對上帝的態度。在他的人生這一階段,拿單說大衛蔑視上帝,他確是蔑視耶和華。這種態度無疑完全是潛意識的,但是大衛破壞上帝的誡命顯露出來。正如我們會逐漸冷淡對待那些我們曾經愛過和尊敬的人,我們也會好像啟示錄二章四節的以弗所教會,對上帝失去起初的愛心。

所羅門的出生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十五節下至卅一節

    15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16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上帝;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17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18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仆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麽?”19大衛見臣仆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仆說:“孩子死了麽?”他們說:“死了。”20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21臣仆問他說:“你所行的是什麽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22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23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

    24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他同寢;他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25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

    26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27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28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29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30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裏奪了許多財物。31將城裏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回耶路撒冷去了。

    拿單的最後預言(14節)卻是首先應驗:拔示巴懷孕而私生的兒子,夭折而死。他死的故事被生動和帶著憐憫的心描述;很明顯這孩子對大衛是很寶貴,而這孩子之死,實在是給他一個懲罰。順便一提,值得記著,這死亡乃是給大衛的懲罰,而不是給那孩子的懲罰;舊約視死亡,無異看作一種刑罰,顯然有時候實在如此。

    大衛的宮廷人員因為他違反正常的哀痛慣例,而覺得很驚訝:在那孩子死亡之前,他禁食和哭泣一星期,但死後他卻沒有這樣做。他不尋常的舉動需要解釋。在這情形之下,也許先知的宣判會有所更改,這是大衛的盼望和祈禱;但一旦孩子死了,事情就完結。藉著停止哀傷,大衛表示他接納上帝的旨意,但並不是他內心沒有悲痛。

    這章聖經最重要的部分在廿四節,這裏向讀者介紹以色列下一任君王——所羅門。掃羅與大衛都是年青時被膏立作王,但所羅門出生時就已被選立。大衛已經有幾個兒子,但先知以不十分明顯的方式點出這位,正如掃羅和大衛也曾如此。內文的耶和華愛他與“耶和華揀選他”乃同一意思。這裏正如聖經經常記載的,我們遇見上帝揀選這個奧秘的題目。沒有解釋為什麽是所羅門而不是他的弟兄,將成為大衛的繼承人。相反,我們可以預期大衛與拔示巴的結合,建基於謀殺她的前夫,會永不被賜福;但令我們很驚訝,同是一位責備謀殺的先知,現在又立即為這孩子取名為耶底底亞,這樣可以時常提醒人們上帝喜悅這個孩子。耶底底亞意思是“被耶和華所愛”;足夠希奇,這個名字沒有在聖經其他地方提過,但差不多可以肯定這是他的乳名。可能所羅門是他成為王後的名字,正如大不列顛英國亞爾拔王子(Prince Albert)繼承王位後,他的名號是“英皇喬治六世”(King George VI)。

    這樣,大衛因拔示巴的第一個兒子的死的懲罰,不久便隨著意想不到上帝喜悅的記號。這一個記號不單給大衛,同時也給這個國家,因為——正如以後幾章聖經會提及——前途黯淡,大衛的寶座看來搖搖欲墜。這孩子不像他的兄弟,會重新肯定生存和成功,他的名字乃是將來的應許。

    廿四節也同時給後期以色列一個信息,正如列王紀上第一章提及的,所羅門繼承王位的故事,看來好像一件殘忍爭權奪利的事情。這裏重新確定,無論人采取什麽行動,上帝都站在所羅門的統治一邊。在大衛死前許多年,上帝已經設計和策劃好。當我們想到這世界和自己國家的強權政治時,我們時常感到無助;但值得安慰的是知道同一位上帝仍繼續工作,他時常在平靜、不能預見,或者以一種神秘的方法,在人類曆史事件中工作。

    這一章的最後一段,結束於與亞捫人的戰爭。約押占據亞捫首都拉巴水源的時候,該城肯定很快即將失陷,所以大衛被他的最高統帥邀請,直接指揮以色列軍隊作最後的圍攻。亞捫可能是第一個在以色列境外的領土即將合並到大衛的王朝。他們對大衛使者的侮辱(參十4),現在已受到報複,而來捫首都的居民都要當苦工(31節)。這不是蓄意的殘忍,乃當時對付戰犯一種通常的方法。以色列國的增長,特別是在建設項目方麵,需要甚多的勞力,超過以色列本身所能提供。如此,亞捫戰犯無疑吃盡苦頭——都是由於他們愚拙的王。再一次,我們留意到政治領袖行動是智慧或愚蠢,無可避免影響到他們的百姓的命運。正當亞捫人為他們愚拙君王付出高貴的代價,以色列人卻享受現任君王的成功,和所羅門出生象征著的未來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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