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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日 聖經約書亞記八章

(2010-03-03 03:53:33) 下一個

石頭廢堆

約書亞記八章一至廿九節

    1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你起來率領一切兵了上艾城去,我已經把艾城的王和他的民、他的城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裏。2你怎樣待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也當照樣待艾城和艾城的王,隻是城內所奪的財物和牲畜,你們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你要在城後設下伏兵。”

    3於是約書亞和一切兵了都起來,要上艾城去。約書亞選了三萬大能的勇士,夜間打發他們前往,4吩咐他們說:“你們要在城後埋伏,不可離城太遠,都要各自準備。5我與我所帶領的眾民,要向城前往;城裏的人像初次出來攻擊我們的時候,我們就在他們麵前逃跑,6他們必出來追趕我們,直到我們引誘他們離開城,因為他們必說,‘這些人像初次在我們麵前逃跑!’所以我們要在他們麵前逃跑。7你們就從埋伏的地方起來,奪取那城,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必把城交在你們手裏。8你們奪了城以後,就放火燒城,要照耶和華的話行,這是我吩咐你們的。”9約書亞打發他們前往,他們就上埋伏的地方去,住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間,就是在艾城的西邊,這夜約書亞卻在民中住宿。

    10約書亞清早起來,點齊百姓,他和以色列的長老在百姓前麵上艾城去。11眾民,就是他所帶領的兵了都上去,向前直往,來到城前,在艾城北邊安營。在約書亞和艾城中間有一山穀。12他挑了約有五千人,使他們埋伏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間,就是在艾城的西邊。13於是安置了百姓,就是城北的全軍和城西的伏兵,這夜約書亞進入山穀之中。14艾城的王看見這景況,就和全城的人清早急忙起來,按所定的時候出到亞拉巴前,要與以色列人交戰,王卻不知道在城後有伏兵。15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在他們麵前裝敗,往那通曠野的路逃跑。16城內的眾民都被招聚,追趕他們;艾城人追趕的時候,就被引誘離開城。17艾城和伯特利城沒有一人不出來追趕以色列人的,撇了敞開的城門,去追趕以色列人。

    18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你向艾城伸出手裏的短槍,因為我要將城交在你手裏。”約書亞就向城伸出手裏的短槍。19他一伸手,伏兵就從埋伏的地方急忙起來,奪了城,跑進城去,放火焚燒。20艾城的人回頭一看,不料城中煙氣衝天,他們就無力向左向右逃跑。那往曠野逃跑的百姓,便轉身攻擊追趕他們的人。21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見伏兵已經奪了城,城中煙氣飛騰,就轉身回去,擊殺艾城的人。22伏兵也出城迎擊艾城人,艾城人就困在以色列人中間,前後都是以色列人。於是以色列人擊殺他們,沒有留下一個,也沒有一個逃脫的;23生擒了艾城的王,將他解到約書亞那裏。

    24以色列人在田間和曠野殺盡所追趕一切艾城的居民,艾城人倒在刀下,直到滅盡。以色列眾人就回到艾城,用刀殺了城中的人。25當日殺斃的人,連男帶女共有一萬二千,就是艾城所有的人。26約書亞沒有收回手裏所伸出來的短槍,直到把艾城的一切居民,盡行殺滅。27惟獨城中的牲畜和財物,以色列人都取為自己的掠物,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約書亞的話。28約書亞將艾城焚燒,使城永為高堆、荒場,直到今日。29又將艾城王掛在樹上,直到晚上。日落的時候,約書亞吩咐人把屍首從樹上取下來,丟在城門口,在屍首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

    雖然這段經文已經夠長了,筆者仍建議在細節上作一些簡短的評論,然後提出一個比較大的問題。這次行動的核心實際上是伏兵擊敗敵人。留心觀察的讀者設法重新編排事情發生的可能性時,會感到難於處理。即使在古代,也已經有相當不同的譯文出現。

(一)

    值得留意的是士師記二十章以更長的篇幅,報導相當類似的攻打同一地區的另一城鎮所用的伏兵計。那裏的衛城者不是外人而是便雅憫支派,至於攻城者則代表以色列的其他支派。那個城鎮不是艾城而是基比亞。伏兵詭計之籌劃規模不可以太大。打過勝仗的軍隊會因成功而躍躍欲試,準備給敵人再來個迎頭痛擊。同類的伏兵詭計施行在同一地區內,可能已不止一次。成功的統帥也常是好的曆史學家。但是士師記二十章與約書亞記七至八章的最後連係,令偶然的巧合顯得牽強了:兩處的記載中都有輕蔑存在,這種輕蔑對整個群體造成威脅。

    從約書亞記八章一至二節的記載,我們看到上帝主動地對約書亞施發命令,且許下戰勝的諾言。與第七章開頭二至五節比較,約書亞在那裏顯然是憑自己的權力打發探子窺探艾城,而探子帶回來片麵的報告,竟說艾城不足為患,經不起一擊。可能是上帝不讓以色列人從耶利哥城的錯誤行為上得到滿足,因而親自作重新安排。另一種可能性是八章一至二節的經文含有評擊的意思,說約書亞在七章二節沒有事先征詢上帝的許可。好像約拿單犯了掃羅起誓的錯誤,當掃羅征詢上帝旨意時問題出現了(撒上十四37)。

    初讀第十八節約書亞向艾城伸出手裏的短槍,會以為是預作安排軍隊進攻的信號。但是在第廿六節說:“約書亞沒有收回手裏所伸出來的短槍,直到把艾城的一切居民,盡行殺戮”,令人不期然的想起出埃及記十七章的記載,說約書亞率領以色列軍隊在曠野對抗亞瑪力人,但他當時隻是一名助手。因為要以色列軍得勝,摩西就必須舉起手;當他疲倦的時候,他的隨從就要設法穩住他的雙手。約書亞的短槍有能力轉移戰爭的局勢,就像約櫃或以利亞的鬥篷能克製約但河的浪潮一樣。

    此段經文用一個可怕的雙關語來做結束。約書亞沒有收回手裏所伸出的短槍,直到把艾城的居民盡行殺滅。獲取戰利品是經過耶和華批準的。第廿八節說將艾城焚燒,使它永遠成為荒場,加強了艾城這個名字的意義。除了戰利品得保留之外,艾城經曆了申命記十三章十二至十八節所記載的勾引居民變節的城鎮所麵對的歹運。第廿九節不但“掛”talah字與“荒場”tebl配搭得好,在屍首上堆成一大堆石頭,也成為艾城垃圾堆的簡化形象。內容敘述詳盡,連王的屍首在日落之前從樹上取下埋葬的事也提及,這是根據申命記的記載(見廿一22—33,耶穌的屍體在日落之前從十架上移下,也是根據同樣的吩咐做的)。

(二)

    最後的注釋很自然地將筆者的觀點帶出來了。而讀者對以色列軍隊具有高效率和英勇的印象,也因細心構想結尾幾節而完全改變了。那些認為殺盡滅絕是一種技巧的人,是不會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抱歉或懊悔的。筆者在談及考古學及以色列人定居迦南的較早記述中說過,發掘所得,證明約書亞記上半部所談的以色列人在迦南定居的事,可能沒有發生過。那些感到尷尬的聖經讀者可能鬆了一口氣,他們不再為以色列已往進占迦南地的流血事件感到負累,認為那不過是虛構的曆史故事。但在要刪掉這傳統故事加以徹底忘記之前,有兩點必須指出。

    (甲)第一,在我們較早的記錄中,引證在耶利哥、艾城和基遍遭遇曆史性困難時,也提出它充分證據,說明了當時在此國境之內其他地方也遭受毀滅。即使定居的情況或不像約書亞記所記述的殘酷,也可能是充滿血腥的。

    (乙)更重要的是:那些抱持著聖經時代的信念與標準的讀者,最後必須更留意聖經的記載,事件的編排,以及聖經的價值,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重編可能發生的事。如果我們對兩者間的不同加以辨識,那麽,影響曆代以來的思想與人生態度的,是約書亞記,而不是真正發生在主前十三世紀(或任何時代)的事實了。

    令人稍感寬慰的是,以色列在約書亞領導之下,並沒有使用摧毀艾城的方式去對付艾王。讀完約書亞記八章,看到許多無辜者在上帝名下被擊殺,他們的慘叫令任何欣慰的心情消逝得無影無蹤。在英國史上(隻從十七世紀摘取例證),克倫威爾的擁護者與斯圖亞特王室用的,帶著比舊約更黷武色彩的軍事行動,很值得我們閉目深思。

以巴路山上的祭壇

約書亞記八章三十至卅五節

    30那時約書亞在以巴路山上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築一座壇,31是用沒有動過鐵器的整塊石頭築的,照著耶和華仆人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正如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眾人在這壇上給耶和華奉獻燔祭和平安祭。32約書亞在那裏,當著以色列人麵前,將摩西所寫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33以色列眾人,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和長老、官長並審判官,都站在約櫃兩旁,在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人麵前,一半對著基利    心山,一半對著以巴路山,為以色列民祝福,正如耶和華仆人摩西先前所吩咐的。34隨後約書亞將律法上祝福咒詛的話,照著律法書上一切所寫的,都宣讀了一遍。35摩西所吩咐的一切話,約書亞在以色列全會眾和婦女孩子,並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麵前,沒有一句不宣讀的。

    這段簡短的報導顯然是後來加上的。它將有關艾城命運的報告與當地各不同身分的人的反應分開來。事實上在這經卷的古代譯本中,此六節排在九章一至二節之後,而不是接在第八章的末了。但這說法在解決一個問題同時產生另一個問題:於是諸王的聯合行動對詭詐的基遍人不再直接形成背景(編者注:參考第九章的注釋)。

    這段有關以巴路山上的建築工程,據說是依照摩西的吩咐進行的。在繼續談論之前,值得引用申命記廿七章的一部分作為參考。

    “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過約但河,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地,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你過了河,可以進入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之上帝所應許你的。你們過了約但河,就要在以巴路山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將這些石頭立起來,墁上石灰。在那裏要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上帝的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又要獻平安祭,且在那裏吃,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麵前歡樂。你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的寫在石頭上。(申廿七1下1—8)

    申命記廿七章的開始,與約書亞記八章的末了部分之間的密切關係,是不庸置疑的。兩處都有一些很特殊的詞句,例如未經鐵器鑿過的整塊石頭。在整本聖經中,除了申十一章末了部分記載以巴路山及基利心山之外,就隻有上述兩段經文中提及這兩個名字。兩段經文的關係是很明顯的;但卻不簡單。

    申命記廿七章提及的第一件事,是過了約但河之後,要在迦南豎立一些大石塊,把摩西的律法都寫在上麵(1—4節)。然後將這塊寫了律法的紀念碑,豎立在以巴路山上,與祭壇相連(5—7節)。第八節又重複了第一個主題:將這律法清清楚楚的寫在石頭上。約書亞記八章三十至卅一節一開始就提及用整塊石頭築一座壇的事。當我們讀到卅二節有關約書亞將律法抄寫在石頭上,我們必定假定是寫在祭壇上。

    這些傳統不可能一致。這一點進一步證明以色列對以往的回憶,是重作安排與重新組織的——聖經對於這事件如何開始沒有統一的根據。我們在約書亞記四章已看到過約但河以後,在吉甲或其附近立石頭的兩個不同報導,都是紀念過河的事件,卻沒有提及摩西對這事件的指示。但是申命記廿七章記載了摩西在以巴路對著石碑,頒布律法;而約書亞記八章,將寫了律法的石頭包括在約書亞所建的祭壇之中。對於後期的以色列思想家來說,簡單地豎立的碑石多少帶有對他們的迦南鄰居和祖先崇拜地點的厭惡。就像在今日的英國,這些石頭表現出較早期的宗教,遺留在後期的聖經傳統中。在東方國家,許多基督教堂現在已成為回教寺——其中以伊斯坦堡的君士坦丁大教堂(Agi Sophia)最著名,基督教的鑲嵌細工裝飾也被塗上灰泥,換上可蘭經的經句。以色列人定居之後,類似的情形也可能出現在這些豎立的迦南石碑上;而申命記與約書亞記中這些混亂的經文,反映出企圖對以色列定居的迦南地存在著這種石碑作解釋。(申十一章的末了部分,以較為不同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不太執著地理情況,而是將吉甲與以巴路兩地放在一起。)

    祭壇不僅好像約書亞記廿二章約但河東岸的那一種隻是象征。它必定是實際可用的,做為古代以色列人所熟悉的兩種動物獻祭之用。最先提及的是獻上整隻動物的燔祭,即是燒了整隻動物獻給上帝。第二種祭是將殺戮的動物分開:一半獻給上帝,祭司也有他應得的一份,另一半留給獻祭的人及其親友。獻祭是一種慶祝儀典。

    此段經文以約書亞當眾宣讀申命記廿七章後半部摩西吩咐的話作為結束。當日的聽眾分為兩類,象征著聽從命令與不聽從命令兩者之間的選擇,也象征上帝所祝福的人與隨從民族的選擇而受咒詛的人。這裏沒有談及示劍古城的名字,一直到約書亞記廿四章及士師記九章才提出。在亞伯蘭的傳統中,它是含有神聖意味之地(創十二章)。示劍的地勢有如軛形的過道,兩側有山巒,以巴路山居北,基利心山居南,它的名字由此而來;希伯來文是“肩膀”之意。祝福屬於南部的基利心,即希伯來文的右手邊,則是合適不過的(方向的決定以太陽從東麵升起為準),而咒詛則屬於邪惡的左邊——以巴路。到現代的拿不拉斯(Nablus)旅行的人,可能會留意到由於地質上的結構不同,南麵的山看來穀物較為豐登,北麵則較荒涼及形勢險惡。最值得奇怪的是祭壇竟是在被咒詛的以巴路一邊。

    今日撒瑪利亞人的神龕就在基利心山上,我們知道在主耶穌之前一百多年就是那樣的情形。當日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女人,就是從敘加的雅各井望向南麵的基利心(約四章)。當時那女人說:“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在撒瑪利亞文譯本的申命記廿七章中,摩西為基利心山設立祭壇。這是撒瑪利亞人改變猶太傳統呢?抑或猶太人改變撒瑪利亞傳統?

    回憶上一段經文的結論,我們應該再次記住:我們的祖先在猶太基督教傳統中,所關心的是他們的已往記錄與他們目前的緊張及爭論間的相互關係,而不是純粹的曆史事實。這一點就像莎士比亞的曆史性論題一樣。他的凱撒大帝與他的馬克白與英國都鐸王朝有關,而與古羅馬或中古時代的蘇格蘭無關。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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