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的重要性
申命記是舊約中很重要的經卷之一。它是一卷軸心性質的書,它將律法和舊約中所敘述的以色列曆史銜接起來。它是組成『摩西律法』(也叫摩西五經,猶太人稱之為妥拉)五卷書中的最後一卷。因此,我們可以將它看成是律法的最高點。但是,它也同樣可以被當作是現代學者稱之為『申命曆史』(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的一組書中的第一本書來讀。這一組書包括了申命記本身,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記上下。這些書之間確實有一些共通的關係,因此,我們有理由將申命記看成是這組書的基礎。
名稱
可惜的是,申命記並非聖經中最吸引人或易於命名的一卷書。它其實是由兩個希臘字組合而成的:deuteros的意思是『第二』;而nomos的意思則是『律法』,而合成的字deuteronomion(『第二律法』或『重述的律法』)出現在古希臘文聖經(也稱為七十士譯本)的申命記中十七章十八節裏。但這實在是一個不精確的翻譯,因為正如標準修訂本聖經清楚指出的,這一節講的是律法的一個抄本,不是律法的覆述。雖然如此,這本書的書名並非錯得離譜,因為申命記大部分事實上是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中所包含的律法的覆述。在這三卷書中的律法,和摩西在西乃山所頒布的律法是相連接的,那時,以色列人已經離開埃及,剛過紅海不久。申命記中的律法和摩西一直有關聯,但它是晚一代以後的事,當時的以色列人是在應許之地的邊緣,正要占領這塊地?申命記最後一章記載了摩西的去世。
日期和作者
如同欽定本和比它晚些的標準修訂本一樣,申命記的另一標題是『摩西的第五卷書。這不是一個古老的標題,但卻表達了一個古老的信念,即摩西寫創世記至申命記這五卷書。讀者很快就會注意到,申命記幾乎到處都提到書中的話是摩西說的(一1 ,五1 ,廿七1 ,11,廿九2 ,卅一1 ,30,卅三1 ):的確,本書絕大部分是引號接著引號。卅一章中甚至說到摩西是『這個律法』的著者(9 ,24節):雖然常有變化,這句話還是可以用來指整卷書。申命記清楚宣稱它是摩西的話。
摩西是公元前十三世紀的人,但大多數學者卻一致認為申命記是在摩西之後好幾個世紀才寫成的。確實的日期有許多的爭議。許多學者認為約西亞王(公元前七世紀末)統治期間,耶路撒冷聖殿中所發現的書就是申命記,或是其中的一部分(參王下廿二8)。若是這樣,則有理由相信本書是被
發現前不久才寫成,並且是存放在聖殿裏的。但這種說法隻是猜測罷了;而且被那些認為本書的形成日期遠比約西亞王統治時期為早、或為晚兩方麵的學者所否認。而且關於本書是否統一的也是議論紛紛,可能書中某部分比另外部分來得晚。(即使是那些認為摩西是整本書的作者的人也會承認,摩西沒有寫下卅四章中他自己去世的那段記載。)
讀者可以參閱詳盡的聖經注釋,以求在這些問題中得到自己的結論。這裏所要強調的是本書的信息,雖然在許多方麵沒有指明時間,但必定和每當以色列或猶太人遭受政治災難,卻仍有機會重新開始,這樣特別的時刻有關係。被擄至巴比倫的結束(紀元前五世紀)就是像這樣一個時候;那些被擄歸來的人發現自己的處境,和那些在摩西時代將要結束,以色列人將要進入應許之地,進入一個未知的未來的處境極為相似。因此,成書後的申命記可能在元前第五世紀中產生過較重大的影響。但是,本書中有許多記載遠比這時期為早,而且內容和摩西律法的內容關連也是不能否認的。
即使成書後的申命記出現得較晚,也沒有人會指責它的作者們犯了善意的欺詐。在任何社會裏,律法是不斷在發展的,以便符合新的情況和變遷中的環境。但是,律法的基礎仍是一樣的。到今日,猶太人仍然認為他們一切的律法和慣例,隻是三千多年前摩西的律法的演繹。因此,倘若申命記主要是古舊律法的精髓,而這個更早律法的核心又是來自摩西自己,那麽,認為摩西是申命記的作者是十分合理的看法。不論本書的著作日期如何,說本書是摩西寫的,是說它的權威來自摩西比說著者為摩西更貼切。在英國,我們不問誰是真正起草新法令的人;隻要這個法令是以女王的名義頒布,它就有效力和權威,這就夠了。同樣,申命記真正的作者是無關緊要的。
申命記的性質
我們前麵一直講到申命記是一本律法的書,但這隻是說對一部分。申命記實際上是三合一的:它是一本律法書,一本講道集,也是一本曆史書。作為一木曆史書,它承接民數記的餘緒,一直說到摩西去世以及約書亞被任命為摩西的繼承人。因此,申命記的架構包含了曆史的敘述;但事實上,本書幾乎全是演說,不是事件的記載。書中提到許多個別的律法,但我們同時發現有許多的講道詞或演說——摩西對以色列人的長篇勸告。律法就包括在其中一個演說裏。因此,我們發現,律法是在演說之中,而演說又是在曆史架構之內。以下的表格能使我們更加清楚:
一章一至五節 緒論
一章六節至四章四十節 摩西對以色列人第一次演說
四章四十一至四十三節 簡要的敘述
四章四十四節至廿八章六十八節 摩西第二次演說(包括了十二章一節
至廿五章十九節所載的律法)
廿九章一節至三十章二十節 摩西第三次演說
卅一章一至廿九節 敘述
卅一章三十節至卅二章四十三節 摩西之歌
卅二章四十四至五十二節 敘述
卅三章一至廿九節 摩西的祝福
卅四章一至十二節 敘述
申命記究竟是什麽呢?它可以被當作一篇持續中的故事的一部分來讀;這是一個古代以色列人從開國一直到被擄至巴比倫的長篇故事。在這種背景下,本書的目的就是在解釋,盡管有一個光明的和應許的開始,為何故事卻是如此悲慘。本書給的答案是,上帝因為以色列人毀約(西乃之約)以及沒有遵守他的律法,故必須懲罰他們。同時,它提醒人們那許多的律法,敦促下一代遵守那些律法,這樣一來,就可以扭轉以色列曆史的方向,得蒙上帝的祝福,而非懲罰。因此,本書是一個解釋,一種提醒,以及一篇持續不斷的勸告。
律法的性質
申命記的核心是書中的法典(十二1-廿五19),這些律法毫無疑問是最核心、最重要的。今天,在我們的世界裏,雖然我們都讚成『法律和秩序』,同時也認識到在任何大的社會中都必須有法律;但在實踐上,我們往往傾向於輕視它。在許多情況下,我們以為它是世俗的,以致我們不將任何法律的規定看作是上帝所賜的,是我們應該很清楚知道沒有終極和不變的法律。也可能我們的想法是受新約中堅稱基督徒『不在律法底下』的影響。因此,簡略地探討一下舊約中摩西律法的性質、目的和價值,或許是值得的。
首先要注意的是,這個律法將我們保持分開的東西合並在一起。有許多律法是民事方麵的,處理的是像偷竊和謀殺等類的事。其他的是宗教方麵的律法,比如那些每年各個節期和聖日等的規定。在申命記中尤其有許多關於窮人福利方麵的社會律法。有些是道德方麵的,像不可『貪婪』的教訓(五21)。有些應該稱為忠告而非律法;要求行為正直,待人慷慨。這種混合物在古代世界中看來是獨一無二的。所有這些各種不同的律法都是以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的名義頒布的,它們反映了上帝的旨意。律法不僅是他的旨意,還是他的『訓令』,這是希伯來文妥拉基本的意思,它通常是翻成『律法』。因此,律法既是上帝在一個持定的曆史時期對他子民以色列人的要求,它同時是對一般生活的指南和引導。結果是,其中有許多律法不能照文字和直接應用在處於截然不同情況下的我們身上;但一般的原則卻是不受時間限製的。耶穌曾經親自賦予『律法中兩條最大的誡命』以權威;這兩條最大的誡命是:愛上帝和愛鄰居如同自己。
新約對律法的評論並非批評律法,而是批評對律法的態度。有兩件特別的事,新約的作者確實作了批評。第一是不能變通和過於按字句應用律法。律法必須隨時適應變遷時代的需要。倘若一個人隻是死守律法字麵的意思,那麽,律法的精意將被忽略甚至違背。第二個批評更加嚴厲:太多新約時代的猶太人將律法當作是通往上帝的途徑,用外在的工作來取代與上帝之間的正確關係。
因此,申命記不能引導我們到上帝那裏隻有在基督裏的信心才能。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上帝並且愛他,我們就能從珍藏於申命記中律法的原則中得到極大的裨益。這些原則很實際地指示我們,如何在日常生活的許多領域中遵行上帝的旨意,提供我們能在二十世紀極為不同的社會和政治情況中采用的箴言。
申命記一章一節
1 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曠野,疏弗對麵的亞拉巴,就是巴蘭、陀弗、拉班、哈洗錄、底撒哈中間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
申命記的書名不是吸引人的名稱。 Deuteronomy是一個長而累贅的字,對一般人而言沒有任何意義,當然也不暗示該書會有趣。我們的祖先將申命記前一卷書譯成英文時叫民數記(Numbers),很可惜,他們選擇的卻離開了這卷摩西的第五經卷原來的希臘文形式,沒有譯出;這書名在希臘文的意思是『第二律法』。
傳統上申命記的希伯來名稱是很淺顯的,就叫『話』(Words)。選用這個字作為書名完全是因為它是該書第一句中重要的一個字眼(編者注,中文和合本此字在第一節最末)。我們可能會認為挑出文獻中的第一個字眼作為該文獻的書名,是猶太人一個奇怪的習俗,但這裏它實際上是一個極為貼切的書名。隻要稍為注意一下,標準修訂本聖經中的申命記,幾乎每一段都是以引號作為開始的。
因此,申命記的希伯來名稱看來要比它的英文名稱好得多;然而,對許多人來說,將『話』當作書名可能是一種忌諱。今天的世界,我們已經飽受各類的話的轟擊,而不能不服膺『沈默是金』這句老話。我們真的喜歡在一本幾乎全是話的書中找到許多樂趣或好處嗎?我們可能要懷疑地問:『這是那類的話呢?』而『律法和講章』的答案看來不能給我們再保證!但是,稍為一想,我們就知道,人類文明和溝通中基本的東西就是思想和語言所產生的能力,這是上帝所賜的一項祝福,它使我們和動物有別。當然,有許許多多的話是愚蠢、虛假、沒有意義、無用以及完全邪惡的。但是,正如箴言廿五章十一節中所說的:『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裏。耶穌認為申命記是值得再三引述的一本書,證實了申命記宣講了有值得我們深思的話的事實。申命記中的話我們應當密切注視之。
此外,我們不可失去比例感。申命記可以說是一本充滿話的書,但它是位處於一係列的講述以色列曆史事件的其他書籍之中。從創世記一直到列王記下,我們發現都是以色列人民生活大事的連續紀錄;在這些紀錄中,我們發現申命記是一本關鍵性的書,它提供了與這些國民日常生活有關的原理和深思。今天,我們發現自己處於一個極不相同的曆史情況下;但如果能從閱讀舊約曆史書中得到任何好處的話,我們一定會樂意研究申命記,看看它從曆史中引出了那些教訓,它又帶給曆史那些教訓。
申命記一章二至四節
2 從何烈山經過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有十一天的路程。3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藉著
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那時,他已經擊殺了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和住以得來、亞斯他錄的巴珊王噩。
(一)
我們已經注意到,申命記是以應許我們的話作為開始的;但並沒有說明這些話是永恒的真理,也不知道說話者就是上帝。我們被告知摩西是說話者;同時,還明顯並詳細的說明場合和狀況。我們得知聽眾、地點、日期和狀況。
當然,這些信息對現代讀者而言必然非常生疏。這本注釋書的讀者有小部分可能是以色列的居民,另有少數讀者可能是住在書中提到的地區,就是在巴勒斯坦南地納吉的曠野;但即使是這些人,對摩西和這裏簡略提到的事,也不可能不感到陌生。對大多數讀者而言,這一切信息看來非常晦澀難懂。究竟其要旨又是什麽呢?
其實,古代的以色列人也可能會問極相同的問題。雖然他們更加接近當時的地點,更詳知當時的事情;但接近隻是相對的。即使在地理上,值得注意的是,在現代交通工具出現之前,一百英哩的不毛之地將是一個可怕的障礙。少有幾個以色列人能像以利亞那樣走過何烈山以南的地方(王上十九3 -9),而且就是以利亞仍需超然的供給呢!對於曆代的以色列人,他們和我們同樣感到摩西和出埃及是古代的曆史。他們和我們之間主要的差別是,他們回顧摩西時有一種光榮、親切和責任的感覺。他們不像我們有文化的隔閡。
那麽究竟這些詳盡的信息的關係又是什麽呢?有幾點可以說明。(一)申命記講的是事實。上帝沒有藉天空顯神跡來啟示自己,他用的是實際的方法。我們讀的是真實的事,真實地點,真有其人。(二)申命記講的是曆史。和東方的某些大宗教不同,聖經的信仰教導我們,人類曆史事件的進展是既獨特又重要的。我們不是無助地被『永遠循環不息』的觀念抓住;我們發現自己是活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和空間裏;而上帝對人類的曆史也有他的計劃和目的。曆史有它行進的目標,我們也是一樣。(三)上帝與事態有關。聖經總的來說是關於上帝在不同時代給許多不同的人的啟示。(這點解釋了為什麽聖經中有這麽多不同類型的文學。)上帝於特定並人們需要的情況之下賜下引導和方向。隨著時代的改變,上帝的這些引導有需要重新加以思索。但是,聖經仍需仔細去考量並小心地加以應用:它不是一個固定和一成不變的律法,當然也不是一本具有魔力一般的書。
(二)
這裏所描述的情景正在巴勒斯坦之外,在以色列人民曆史上一個非常的時刻。在這背後,他們有過出埃及以及在曠野飄泊的經驗,有對何烈山(即西乃山)頒布律法深切的經驗。在他們麵前有著『應許之地』等待征服,其中包含了危險和困難。他們最近才經曆了來自邊界的仇視和戰爭(見4節)。因此,現在正是回顧並反省的最佳時刻,為的是要接受挑戰、警戒和指示;這也正是申命記這?本書所欲提供我們的。
聽摩西說話的人被描述為『全以色列眾人』。這句話強調了兩件事——以色列的統一以及書中的信息關係到曆世曆代的每一個以色列人。當然,讀者所麵臨的是不同的挑戰,因為他們已經在巴勒斯坦境內定居下來;但是,他們被要求將自己放在他們祖先的地位上,同時也以申命記中所說的話來對照他們隨後的曆史。
最後,說話的人要求我們注意。摩西是偉大的民族領袖,他曾率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帶領他們來到家園的邊緣。他使以色列人成為一個國家,並給了他們憲法。但最重要的或許是我們應該強調他身為先知的身分。沒有任何領袖或政治家是不會犯錯的;但聖經的記載表明,上帝特別選定某些人直接替她說話,他給他們信息,要他們將信息傳給其他人。人都可能犯錯,但是他的權柄的源頭卻始終不會錯。古今的讀者應當先確定一件事,即是申命記值得我們注意,不是因為它是人的智慧或精辟的見解,而是因為它提供了上帝的啟示。這些話需要加以注釋和應用,但其中的可靠性和最終的信息帶有上帝本身的真理和權威印記。
經曆上帝的眷顧
申命記一章五至廿五節
5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6 『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7 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黎巴嫩山又到伯拉大河。8 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麵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9 『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10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11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12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13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14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15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16『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17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上帝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我就判斷。」18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19『我們照著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亞。20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21看哪,耶和華你的上帝已將那地擺在你麵前,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22你們都就近我來說:「我們要先打發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將我們上去該走何道,必進何城,都回報我們。」23這話我以為美,就從你們中間選了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24於是他們起身上山地去,到以實各穀,窺探那地。25他們手裏拿著那地的果子下來,到我們那裏,回報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是美地。」』
申命記提供我們的大部分是詳細的律法敘述(5節);但它首先包含了一個長而具教訓內容的曆史前言。這個前言長至第三章的終結。因此,這一大段充滿了出埃及記和民數記中所記載的事件與狀況的典故。這兩卷書記載的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和預定作為他們家園的迦南兩地之間,多年流浪曠野的故事。(七節以下描述了他們去過的各個地方。)就如出埃及記中所說,最後明確的律法是在西乃山(或何烈山)頒布的;而上帝和以色列人所定的聖約也是開始於這個聖山。既然如此,我們可能要問,為何申命記中需要『第二律法』與聖約呢?對此,申命記的內在邏輯提供了一個答案:以色列人即將進入的應許之地將是一個和以往截然不同的,因這些飄泊的百姓這時已經成了一個定居的國家,同時正在過一種完全不同的生活。因此,以色列偉大的領袖摩西竭盡全力,要使以色列人忠誠於上帝所頒布的律法和聖約,同時不忘民族以往成長的曆史。
另外一個答案來自對申命記的功用的考察。申命記不是用來作為很久以前在外約但的曆史記錄;相反的,它是一個進程,一個行動的呼召。正如摩西時代的以色列人在進入巴勒斯坦,前途未卜之前,需要重新思考他們的處境一樣,後來的讀者也要從申命記中看到挑戰和行動的呼召。首先,這些讀者被促請更新他們和上帝之間的聖約;換言之,要考察他們的內心和生活,重申他們對上帝的呼召與服事的忠貞;這忠貞不僅是在言語上,更重要是在每日實際的生活中表現出來。就基督徒而言,聖餐崇拜也應當對我們的思想和行為有同樣的功效。
這一段提到了三件以往的事情。
(甲)應許之池(8節)。在贏得並且定居在這塊土地之前,以色列人麵臨了許多的戰役和艱辛,但是,重要的、應當記的是上帝曾經向他們應許最終的勝利。(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基督徒可以找到同樣的保證。)後來的讀者,在同一塊土地上,當麵臨像非利士人、亞述人和巴比倫等入侵者時,正好可以緊緊抓住那個同樣的應許。至少,在某種意義上,上帝的子民是決不致於無家可歸的。
(乙)周密的組織(9-18節)。沒有任何一個人,不論他多麽有才幹,能親自照料整個國家的需要;但這裏上帝已經允許有一個縝密的領導和組織的控製。每個時代都有當代,『有智慧、有才幹、有經驗的人』;不僅如摩西這樣的人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在這個曆史階段裏也有值得注意的應許。(這裏強調的是在司法的方麵,正和一本主要講到律法的書相配合。)
(丙)豐裕的遠景(19-25節)。在『那大而可怕的曠野』,也就是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的住處,和展現在他們前麵的巴勒斯坦的『美地』之間,有天壤之別。所有支派的代表都必須前去確定這個事實,這樣每個支派都能確知那裏真是一個好的家園。後來的讀者可能需要這個的提醒,就是上帝慷慨地給了他們這麽好的一個家園。人很容易將人生中的幸福看成是理所當然,甚至於會對它發出怨言。
錯誤的態度
申命記一章廿六至四十五節
26『你們卻不肯上去,竟違背了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27在帳棚內發怨言說:「耶和華因為恨我們,所以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28我們上哪裏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裏看見亞柄族的人。」29我就對你們說:「不要驚恐,也不要怕他們。30在你們前麵行的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必為你們爭戰,正如他在埃及和曠野,在你們眼前所行的一樣。31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直等你們來到這地方。」32你們在這事上卻不信耶和華你們的上帝。33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麵行,為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在火柱裏,日間在雲柱裏,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34『耶和華聽見你們這話,就發怒,起誓說:35「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36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37耶和華為你的緣故也向我發怒,說:「你必不得進入那地。38伺候你、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必得進入那地;你要勉勵他,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為業。」39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得為業。40至於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41『那時,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情願照耶和華我們上帝一切所吩咐的上去爭戰。」於是你們各人帶著兵器,爭先上山地去了。42耶和華吩咐我說:「你對他們說: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43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44住那山地的亞摩利人就出來攻擊你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洱殺遇你們,直到何珥瑪。45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麵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就如民數記中已有不少記載,以色列人流浪曠野期間為時頗長,過程也頗為曲折多變;對旁觀者而言,以色列人的遷移過程看來似乎是令人迷離和難以理解。以色列人兩次靠近應許之地的邊界,結果又再離開;兩次離開的原因都不同。本來,他們努力奮鬥的對象應當是那些阻礙他們進入的巴勒斯坦人;但這段經文卻指出他們寧可和他們的上帝在搏鬥。一開始,當勝利的門戶向他們開放的時候,他們卻表現出膽怯和懦弱,轉身離開;後來,他們再嚐試進攻,結果卻很快就敗下陣來。當然,這兩次失敗有各種的因素,但是,從聖經的觀點來看,關鍵的因素是在以色列人完全漠視了上帝的願望和引導。
以後,我們將會思考無論是侵略與征服,死亡與毀滅,都可能是上帝對他子民的旨意。作者在這裏所關心的不是道德這一類問題;他是從一個很不同的處境和背景來回顧他所描述的個別事件。一旦應許之地真正成了以色列人的土地,那時凡回顧以色列人於此定居的人,都會對他們祖先何以猶豫並遲延領取這預定給他們的產業感到驚訝。無論他們遭到何種耽擱,顯然的,這並不是他們對於那些當時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居民,善意的感覺和同情!
那麽,又是什麽東西阻礙了他們呢?第一個原因是因為對上帝的態度錯誤(26-27節),否認他的愛護和眷顧,並懷疑上帝的作為。第二個原因是由於恐懼(29節),這是對上帝缺乏信心的另一種描述。一旦我們開始害怕人生中的問題和阻礙,它們看來就會像群山萬壑那樣難於征服。自從出埃及以來,到處都看見解放和自由的象徵,但卻被解釋為上帝憎惡的記號!沒有比這更歪曲的事。人類常常對上帝的作為感到厭煩。第三個原因是想要過一種舒適的生活(41節)。當然,人人都知道要用最聰明和最直接的方法來作事,這是眾所周知的:今天,我們中間有誰擁有袖珍計算機仍去應用長除法呢?但是,在聰明而妥善地計劃活動和逃避真實困難之間,還是有著一線之隔。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上帝的國。』(路九26)
麵對著這種不信和災難的背景,迦勒和約書亞卻是兩個例外(34-38節)。使他們和其他人有別的美德是由於他們的勇氣——事實上是道德的勇氣。他們並沒有像羊一樣怯懦,隻隨從他們同族夥伴的榜樣;相反的,迦勒如此說,他『完全跟從耶和華』(36節);或用更現代的話來說,『他專心一意跟隨耶和華』(新國際譯本)。在世俗的領域中,一位雇主可能會將他的一個雇工形容為『十分可靠』,『完全可信賴』;那正是這段經文中所給迦勒的讚語。
正確的關係
申命記一章四十六節至二章十五節
46於是你們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
二1 『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2 耶和華對我說:3 「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4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5 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6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7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8『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9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10(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裏,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11這以米人像亞納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12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13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14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15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
這一段寫的是以色列人從加底斯巴尼亞(一46)至撒烈溪(二14)為期三十八年遷徙的經過。地圖(見封底——編注)說明了這段漫長的旅程,導致他們和其他兩個民族的緊密接觸——以東人,二章一至八節中稱之為『以掃的子孫』;和摩押人(二8-12)。這兩個名稱經常在舊約中出現,因這些小國數百年來一直和以色列成為近鄰。在這數百年間,雙方的關係屢經變化;大體而言,以色列和這些種族之間並不親善。創世記透露以色列人對摩押人(也對亞捫人)的出身心存輕視,就如創世記十九章三十至卅八節所解釋的那樣;但同時,以東人(參創卅六1),摩押人以及亞捫和以色列人關係密切也是公認的事實。這段申命記中提到的其他民族都被認為是外國人,例如亞摩利人(一44)和何利人(二12)等。從一個客觀曆史的立場來看,以色列人、以東人、摩押人以及亞捫人同樣是移居於敘利亞和巴勒斯坦東南方弧形地帶的親屬支派,在某個範圍內取代了先前的居民(同時在某種程度上填補了人口稀疏的地帶),然後漸漸發展成為一些小的王國。舊約著作中清楚意識到這些曆史。有趣的是,申命記在這裏明白承認以東和摩押兩族所占領土的權利。以色列人民沒有權利侵害他們『弟兄的領土』(二4),尤其是,他們必須避免冒犯他們或是引起任何的敵意。必須注意的是舊約對以色列以外的民族的態度是變化的,並且作了一些仔細的區別。
這些民族沒有敬拜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沒有對他表示忠順——他們有自己民族的神隻。但是,這裏卻說,是以色列人的上帝給了這些民族領土(二9) 。對申命記的作者來說,再沒有別的神,因此,隻有耶威(Yahweh)才能賜給摩押人和其他民族土地。我們可以這樣說,摩押人得了一份『分封之地』;與此大大不同的是,以色列人得了一份『應許之地』,因上帝預先選擇將他的目的啟示給他們。其他民族與真實的上帝沒有接觸,但這決不減少他們在上帝麵前的權利。在同一段經文中,我們看見上帝將土地給了那些沒有事奉他的民族。同時對嚴重背逆他的某一代以色列人,卻收回他所賜的土地。這是一個有趣的對比,它警告我們不可存任何天真的想法,認為上帝會自動將人生中的每項成功賜給基督徒個人(或國家),或是認為,上帝會隨意忽視非基督徒的需要和權利。上帝和人類的關係沒有一件是隨意的;它們都受到空作的原則及其目的所支配,雖然我們一時可能不得而知其中的原委。
以色列人的首次勝利
申命記二章十六至卅七節
16 『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17耶和華吩咐我說:18「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19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20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裏,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21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麵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22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麵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23從迦斐托出來的迦斐托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術人除滅,接著居住。)24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穀;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25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26『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27「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隻走大道,不偏左右。28你可以買糧給我吃,也可以買水給我喝,隻要容我步行過去,29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但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賜給我們的地。」30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裏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31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32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34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35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36從亞嫩穀邊的亞羅珥和穀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37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上帝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以色列人向北行進的故事仍在持續,這時候,他們抵達了亞捫人的領土以及死海背端的地方。以色列人終於在死海北邊,靠近耶利哥古城的地方,預備渡約但河。但是,渡河進入巴勒斯坦本土這個故事一直要到約書亞記前幾章才發生。死海的東北角是申命記中記載的主要地理背景。
這整個地區的政治利害關係,對以色列人頗為重要;在王朝時期,這是邊界的領域。當時,以色列有時候統治和支配了亞捫、摩押和以東;但有時它本身的支派在外約但到亞捫北邊的領土,即使實際上沒有遭到侵略卻遭受各種敵人的威脅。其中的情景就記載在這一章裏,第三章則記載了日後的衝突。就如對摩押和以東一樣,這裏強調以色列人對亞捫人的土地也無權侵占;但對西宏統治下的希實本城,這裏描述的情況卻頗為不同。希實本以後成了摩押人主要的城市之一,但這時候它卻是一個小小的亞摩利王國。亞摩利人是居住在巴勒斯坦較為重要民族群之一,他們的地方很快就被以色列人占領。因此,這段適當地記載了亞摩利人和以色列人之間的直接衝突——而以色列人的勝利則成了來日所發生的事情的一個徵兆。(我們該這樣說,廿五節實際上講的是巴勒斯坦全地的居民,而不是全世界的人。)
雖然以色列人預先得到西宏抱有敵意的警告,同時也得了勝過他們的應許,但是,西宏也有他的權利,倘若他當時通情達理(26-29節),他就能夠避免麻煩和失敗。但是,正如出埃及記六至十二章中的法老一樣,西宏非常的固執(30節),以致為自己招惹麻煩。三十節的意思並非指西宏不可以有他自己的意誌,它強調西宏始終頑固正好符合了上帝的目的。
這裏,我們第一次在申命記中發現一個有關以色列人投身戰爭的詳細故事;同時,我們也首次看見以色列人屠殺了『連女人帶孩子』(34節)。這節說到以色列人將希實本的亞摩利人『盡都毀滅』的話,在希伯來文的意思並沒有那麽血猩,而更像是一個謹慎的宗教行動,作為獻給耶和華的一項禮物。這種行為在今天看來好像很野蠻,但是對於古代近東的以色列人則不在乎。上帝已經向以色列人啟示,在這些地方,他們必須棄絕其他民族的習俗;同時,另一個要學的功課,是個人在上帝眼中的價值。當時的情況看來自然是這樣,整個社會若不是一起受苦,就是一起繁盛。
申命記的作者重要的觀點是,沒有任何事情和任何人能夠、或有能力阻礙上帝為他子民所預定的計劃。這個信息是給後代以色列人的一種再保證,正如相應的新約向曆代基督徒所作的保證那樣:甚麽能使我們和基督的愛隔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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