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曆上帝的眷顧
申命記一章五至廿五節
5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6 『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7 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黎巴嫩山又到伯拉大河。8 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麵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9 『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10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11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12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13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14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15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16『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17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上帝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我就判斷。」18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19『我們照著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亞。20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21看哪,耶和華你的上帝已將那地擺在你麵前,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22你們都就近我來說:「我們要先打發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將我們上去該走何道,必進何城,都回報我們。」23這話我以為美,就從你們中間選了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24於是他們起身上山地去,到以實各穀,窺探那地。25他們手裏拿著那地的果子下來,到我們那裏,回報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是美地。」』
申命記提供我們的大部分是詳細的律法敘述(5節);但它首先包含了一個長而具教訓內容的曆史前言。這個前言長至第三章的終結。因此,這一大段充滿了出埃及記和民數記中所記載的事件與狀況的典故。這兩卷書記載的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和預定作為他們家園的迦南兩地之間,多年流浪曠野的故事。(七節以下描述了他們去過的各個地方。)就如出埃及記中所說,最後明確的律法是在西乃山(或何烈山)頒布的;而上帝和以色列人所定的聖約也是開始於這個聖山。既然如此,我們可能要問,為何申命記中需要『第二律法』與聖約呢?對此,申命記的內在邏輯提供了一個答案:以色列人即將進入的應許之地將是一個和以往截然不同的,因這些飄泊的百姓這時已經成了一個定居的國家,同時正在過一種完全不同的生活。因此,以色列偉大的領袖摩西竭盡全力,要使以色列人忠誠於上帝所頒布的律法和聖約,同時不忘民族以往成長的曆史。
另外一個答案來自對申命記的功用的考察。申命記不是用來作為很久以前在外約但的曆史記錄;相反的,它是一個進程,一個行動的呼召。正如摩西時代的以色列人在進入巴勒斯坦,前途未卜之前,需要重新思考他們的處境一樣,後來的讀者也要從申命記中看到挑戰和行動的呼召。首先,這些讀者被促請更新他們和上帝之間的聖約;換言之,要考察他們的內心和生活,重申他們對上帝的呼召與服事的忠貞;這忠貞不僅是在言語上,更重要是在每日實際的生活中表現出來。就基督徒而言,聖餐崇拜也應當對我們的思想和行為有同樣的功效。
這一段提到了三件以往的事情。
(甲)應許之池(8節)。在贏得並且定居在這塊土地之前,以色列人麵臨了許多的戰役和艱辛,但是,重要的、應當記的是上帝曾經向他們應許最終的勝利。(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基督徒可以找到同樣的保證。)後來的讀者,在同一塊土地上,當麵臨像非利士人、亞述人和巴比倫等入侵者時,正好可以緊緊抓住那個同樣的應許。至少,在某種意義上,上帝的子民是決不致於無家可歸的。
(乙)周密的組織(9-18節)。沒有任何一個人,不論他多麽有才幹,能親自照料整個國家的需要;但這裏上帝已經允許有一個縝密的領導和組織的控製。每個時代都有當代,『有智慧、有才幹、有經驗的人』;不僅如摩西這樣的人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在這個曆史階段裏也有值得注意的應許。(這裏強調的是在司法的方麵,正和一本主要講到律法的書相配合。)
(丙)豐裕的遠景(19-25節)。在『那大而可怕的曠野』,也就是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的住處,和展現在他們前麵的巴勒斯坦的『美地』之間,有天壤之別。所有支派的代表都必須前去確定這個事實,這樣每個支派都能確知那裏真是一個好的家園。後來的讀者可能需要這個的提醒,就是上帝慷慨地給了他們這麽好的一個家園。人很容易將人生中的幸福看成是理所當然,甚至於會對它發出怨言。
錯誤的態度
申命記一章廿六至四十五節
26『你們卻不肯上去,竟違背了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27在帳棚內發怨言說:「耶和華因為恨我們,所以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28我們上哪裏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裏看見亞柄族的人。」29我就對你們說:「不要驚恐,也不要怕他們。30在你們前麵行的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必為你們爭戰,正如他在埃及和曠野,在你們眼前所行的一樣。31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直等你們來到這地方。」32你們在這事上卻不信耶和華你們的上帝。33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麵行,為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在火柱裏,日間在雲柱裏,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34『耶和華聽見你們這話,就發怒,起誓說:35「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36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37耶和華為你的緣故也向我發怒,說:「你必不得進入那地。38伺候你、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必得進入那地;你要勉勵他,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為業。」39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得為業。40至於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41『那時,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情願照耶和華我們上帝一切所吩咐的上去爭戰。」於是你們各人帶著兵器,爭先上山地去了。42耶和華吩咐我說:「你對他們說: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43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44住那山地的亞摩利人就出來攻擊你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洱殺遇你們,直到何珥瑪。45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麵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就如民數記中已有不少記載,以色列人流浪曠野期間為時頗長,過程也頗為曲折多變;對旁觀者而言,以色列人的遷移過程看來似乎是令人迷離和難以理解。以色列人兩次靠近應許之地的邊界,結果又再離開;兩次離開的原因都不同。本來,他們努力奮鬥的對象應當是那些阻礙他們進入的巴勒斯坦人;但這段經文卻指出他們寧可和他們的上帝在搏鬥。一開始,當勝利的門戶向他們開放的時候,他們卻表現出膽怯和懦弱,轉身離開;後來,他們再嚐試進攻,結果卻很快就敗下陣來。當然,這兩次失敗有各種的因素,但是,從聖經的觀點來看,關鍵的因素是在以色列人完全漠視了上帝的願望和引導。
以後,我們將會思考無論是侵略與征服,死亡與毀滅,都可能是上帝對他子民的旨意。作者在這裏所關心的不是道德這一類問題;他是從一個很不同的處境和背景來回顧他所描述的個別事件。一旦應許之地真正成了以色列人的土地,那時凡回顧以色列人於此定居的人,都會對他們祖先何以猶豫並遲延領取這預定給他們的產業感到驚訝。無論他們遭到何種耽擱,顯然的,這並不是他們對於那些當時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居民,善意的感覺和同情!
那麽,又是什麽東西阻礙了他們呢?第一個原因是因為對上帝的態度錯誤(26-27節),否認他的愛護和眷顧,並懷疑上帝的作為。第二個原因是由於恐懼(29節),這是對上帝缺乏信心的另一種描述。一旦我們開始害怕人生中的問題和阻礙,它們看來就會像群山萬壑那樣難於征服。自從出埃及以來,到處都看見解放和自由的象徵,但卻被解釋為上帝憎惡的記號!沒有比這更歪曲的事。人類常常對上帝的作為感到厭煩。第三個原因是想要過一種舒適的生活(41節)。當然,人人都知道要用最聰明和最直接的方法來作事,這是眾所周知的:今天,我們中間有誰擁有袖珍計算機仍去應用長除法呢?但是,在聰明而妥善地計劃活動和逃避真實困難之間,還是有著一線之隔。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上帝的國。』(路九26)
麵對著這種不信和災難的背景,迦勒和約書亞卻是兩個例外(34-38節)。使他們和其他人有別的美德是由於他們的勇氣——事實上是道德的勇氣。他們並沒有像羊一樣怯懦,隻隨從他們同族夥伴的榜樣;相反的,迦勒如此說,他『完全跟從耶和華』(36節);或用更現代的話來說,『他專心一意跟隨耶和華』(新國際譯本)。在世俗的領域中,一位雇主可能會將他的一個雇工形容為『十分可靠』,『完全可信賴』;那正是這段經文中所給迦勒的讚語。
正確的關係
申命記一章四十六節至二章十五節
46於是你們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
二1 『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2 耶和華對我說:3 「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4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5 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6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7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8『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9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10(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裏,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11這以米人像亞納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12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13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14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15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
這一段寫的是以色列人從加底斯巴尼亞(一46)至撒烈溪(二14)為期三十八年遷徙的經過。地圖(見封底——編注)說明了這段漫長的旅程,導致他們和其他兩個民族的緊密接觸——以東人,二章一至八節中稱之為『以掃的子孫』;和摩押人(二8-12)。這兩個名稱經常在舊約中出現,因這些小國數百年來一直和以色列成為近鄰。在這數百年間,雙方的關係屢經變化;大體而言,以色列和這些種族之間並不親善。創世記透露以色列人對摩押人(也對亞捫人)的出身心存輕視,就如創世記十九章三十至卅八節所解釋的那樣;但同時,以東人(參創卅六1),摩押人以及亞捫和以色列人關係密切也是公認的事實。這段申命記中提到的其他民族都被認為是外國人,例如亞摩利人(一44)和何利人(二12)等。從一個客觀曆史的立場來看,以色列人、以東人、摩押人以及亞捫人同樣是移居於敘利亞和巴勒斯坦東南方弧形地帶的親屬支派,在某個範圍內取代了先前的居民(同時在某種程度上填補了人口稀疏的地帶),然後漸漸發展成為一些小的王國。舊約著作中清楚意識到這些曆史。有趣的是,申命記在這裏明白承認以東和摩押兩族所占領土的權利。以色列人民沒有權利侵害他們『弟兄的領土』(二4),尤其是,他們必須避免冒犯他們或是引起任何的敵意。必須注意的是舊約對以色列以外的民族的態度是變化的,並且作了一些仔細的區別。
這些民族沒有敬拜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沒有對他表示忠順——他們有自己民族的神隻。但是,這裏卻說,是以色列人的上帝給了這些民族領土(二9) 。對申命記的作者來說,再沒有別的神,因此,隻有耶威(Yahweh)才能賜給摩押人和其他民族土地。我們可以這樣說,摩押人得了一份『分封之地』;與此大大不同的是,以色列人得了一份『應許之地』,因上帝預先選擇將他的目的啟示給他們。其他民族與真實的上帝沒有接觸,但這決不減少他們在上帝麵前的權利。在同一段經文中,我們看見上帝將土地給了那些沒有事奉他的民族。同時對嚴重背逆他的某一代以色列人,卻收回他所賜的土地。這是一個有趣的對比,它警告我們不可存任何天真的想法,認為上帝會自動將人生中的每項成功賜給基督徒個人(或國家),或是認為,上帝會隨意忽視非基督徒的需要和權利。上帝和人類的關係沒有一件是隨意的;它們都受到空作的原則及其目的所支配,雖然我們一時可能不得而知其中的原委。
以色列人的首次勝利
申命記二章十六至卅七節
16 『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17耶和華吩咐我說:18「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19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20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裏,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21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麵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22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麵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23從迦斐托出來的迦斐托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術人除滅,接著居住。)24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穀;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25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26『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27「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隻走大道,不偏左右。28你可以買糧給我吃,也可以買水給我喝,隻要容我步行過去,29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但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賜給我們的地。」30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裏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31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32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34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35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36從亞嫩穀邊的亞羅珥和穀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37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上帝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以色列人向北行進的故事仍在持續,這時候,他們抵達了亞捫人的領土以及死海背端的地方。以色列人終於在死海北邊,靠近耶利哥古城的地方,預備渡約但河。但是,渡河進入巴勒斯坦本土這個故事一直要到約書亞記前幾章才發生。死海的東北角是申命記中記載的主要地理背景。
這整個地區的政治利害關係,對以色列人頗為重要;在王朝時期,這是邊界的領域。當時,以色列有時候統治和支配了亞捫、摩押和以東;但有時它本身的支派在外約但到亞捫北邊的領土,即使實際上沒有遭到侵略卻遭受各種敵人的威脅。其中的情景就記載在這一章裏,第三章則記載了日後的衝突。就如對摩押和以東一樣,這裏強調以色列人對亞捫人的土地也無權侵占;但對西宏統治下的希實本城,這裏描述的情況卻頗為不同。希實本以後成了摩押人主要的城市之一,但這時候它卻是一個小小的亞摩利王國。亞摩利人是居住在巴勒斯坦較為重要民族群之一,他們的地方很快就被以色列人占領。因此,這段適當地記載了亞摩利人和以色列人之間的直接衝突——而以色列人的勝利則成了來日所發生的事情的一個徵兆。(我們該這樣說,廿五節實際上講的是巴勒斯坦全地的居民,而不是全世界的人。)
雖然以色列人預先得到西宏抱有敵意的警告,同時也得了勝過他們的應許,但是,西宏也有他的權利,倘若他當時通情達理(26-29節),他就能夠避免麻煩和失敗。但是,正如出埃及記六至十二章中的法老一樣,西宏非常的固執(30節),以致為自己招惹麻煩。三十節的意思並非指西宏不可以有他自己的意誌,它強調西宏始終頑固正好符合了上帝的目的。
這裏,我們第一次在申命記中發現一個有關以色列人投身戰爭的詳細故事;同時,我們也首次看見以色列人屠殺了『連女人帶孩子』(34節)。這節說到以色列人將希實本的亞摩利人『盡都毀滅』的話,在希伯來文的意思並沒有那麽血猩,而更像是一個謹慎的宗教行動,作為獻給耶和華的一項禮物。這種行為在今天看來好像很野蠻,但是對於古代近東的以色列人則不在乎。上帝已經向以色列人啟示,在這些地方,他們必須棄絕其他民族的習俗;同時,另一個要學的功課,是個人在上帝眼中的價值。當時的情況看來自然是這樣,整個社會若不是一起受苦,就是一起繁盛。
申命記的作者重要的觀點是,沒有任何事情和任何人能夠、或有能力阻礙上帝為他子民所預定的計劃。這個信息是給後代以色列人的一種再保證,正如相應的新約向曆代基督徒所作的保證那樣:甚麽能使我們和基督的愛隔絕呢?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