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開了一個多小時,終於到了東灣Fremont(弗利蒙)的家,我把車在停車場上停好,也顧不得把東西從車裏搬出來,就急急往家裏走,一進家門,看見我女兒和七八個小孩在家裏正玩得起勁。妻子一見我進門就說,“今天是女兒的生日,你快去給他們烤Pizza(比薩餅)。”------ 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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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過去了,我的生活和工作早已安定了下來。而當現在每每我想起那段經曆,心潮還是猶如大海波濤一樣,起伏難平: 有很多人在美國幾十年,每天日出日落,一直在一個城市裏工作學習,過著平安的生活;還有很多人終其一生在唐人街裏打工糊口,由於身份和語言的原因不敢越雷池半步。而我當時才來美四年,就為工作和生活走南闖北,奔東跑西,四處遊蕩,倍感艱辛。從東海岸的New York(紐約),New Jesey(新澤西)和 Boston (波士頓);到北加州的 San Francisco(舊金山), San Jose(聖何西);再從南加州的 Los Angles (洛杉磯),San Diego (聖地亞哥);到東部的 Virginia (弗吉利亞)和 Washington DC ( 華盛頓特區)都留下過我工作和生活的印跡。但這也使我很好地體驗到北美生活的不易,同時也理解了美國人的個性為什麽是那樣的獨立,堅強,天真和樂觀。
回頭細想,這段經曆又何嚐不是人生中最寶貴的財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