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在《文學城》看了一篇博文,文章提到博主的外婆生了十來個孩子最後隻養活了三個,突然地就想起了“棄”這個字。即使是在近代,由於生病、饑荒等等各種原因,嬰兒的成活率還不是很高,更別說古代、遠古時代了。而“棄”這個字,跟死嬰有關(也有少數棄活嬰的)。
“棄”的甲骨文,一雙手+倒過來的“子”,指雙手扔掉、埋葬死嬰;如果父母無力撫養或者覺得不吉利,也會扔棄嬰兒。應該是比繁體字“棄”出現得早很多。
繁體字“棄”,中間多了一個“簸箕”,用其裝著死嬰,到郊外埋葬。客家話有一句詛咒孩子的話叫做“畚箕撬”(詛咒孩子未成年就死去),指得就是這樣一個習俗:未成年而死去的孩子,裝在畚箕(簸箕的另一個說法)裏,用鋤頭撬著,帶到自家地裏埋葬,從此與大地同在。未成年而死的人,骨頭骨灰不能收集埋葬在祖墳裏,宗堂之上也沒有牌位,忌日沒有祭奠等等,除了在最親的人心裏留下記憶之外,仿佛不曾來過人間。
這個習俗,是母親告訴我的。在那個嬰兒出生、未成年死亡登記還不是很嚴格的年代,都是這麽處理的。在我們村裏,母親曾告訴過我兩例,一個是十來歲生病死的,一個是五六歲被水淹死的。
棄,何其無奈而又悲傷的事情,“子”已逝,縱有萬般不舍,再也無法擁入懷;然而,即使親手將其埋葬,心中思念又豈能忘卻?
放棄,從來都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