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
2015 (45)
2016 (78)
2018 (56)
2019 (28)
2020 (53)
2021 (46)
他們的技術算美國航天局轉讓嗎?如果是,他們有付轉讓費嗎?當然,他們也開發了一些新技術,或者說實現了美國宇航局的一些紙上技術,比如火箭回收技術。我覺得很可能這個技術不是馬斯克團隊“發明”的,而是一個已經存在的紙上技術,隻是馬斯克團隊實踐成功了。這些技術,他們有申請專利嗎?
或者馬斯克的公司是另外一個套路:招聘技術專家和退役宇航員。後者應該肯定是招聘的。真夠劃算的:國家用納稅人培養的宇航員,他現在招來給自己賺錢(有朝一日吧)。當然這也不算不公平,退役空軍飛行員也應聘做航空公司飛行員。服役總是有時效的。但前者,技術人員沒有保密協議嗎?這都過期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俄羅斯大亨不是想玩足球而買切爾西,而是想上太空玩玩,先於馬斯克,美國宇航局會同意嗎?即使現在,如果俄羅斯的或原俄羅斯的“馬斯克”也想玩一個,他也可以注冊公司,複製馬斯克嗎?如果他有和/或能忽悠到這麽多錢。
我真佩服美國政府的心大:航天技術已不是國家秘密,誰想用拿走?
我真佩服美國人的勇氣:敢想敢幹肯幹!
自由的確有利於各種天才的出現和自我實現。當然,也助長了各種無厘頭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