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敬 畏 神 的 , 就 是 在 他 麵 前 敬 畏 的 人 , 終 久 必 得 福 樂 。

(2009-12-16 06:23:55) 下一個
8:9 這 一 切 我 都 見 過 。 也 專 心 查 考 日 光 之 下 所 作 的 一 切 事 。 有 時 這 人 管 轄 那 人 , 令 人 受 害 。

8:10 我 見 惡 人 埋 葬 , 歸 入 墳 墓 。 又 見 行 正 直 事 的 , 離 開 聖 地 , 在 城 中 被 人 忘 記 。 這 也 是 虛 空 。

8:11 因 為 斷 定 罪 名 , 不 立 刻 施 刑 , 所 以 世 人 滿 心 作 惡 。

8:12 罪 人 雖 然 作 惡 百 次 , 倒 享 長 久 的 年 日 。 然 而 我 準 知 道 , 敬 畏 神 的 , 就 是 在 他 麵 前 敬 畏 的 人 , 終 久 必 得 福 樂 。


9All this I saw, as I applied my mind to everything done under the sun.
There is a time when a man lords it over others to his own hurt.

10Then too, I saw the wicked buried—those who used to come and go
from the holy place and receive praise in the city where they did this. This too is meaningless.

11When the sentence for a crime is not quickly carried out,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are filled with schemes to do wrong.

12Although a wicked man commits a hundred crimes and still lives a long time,
I know that it will go better with God-fearing men, who are reverent before God.



分享:


今天的經文,讀起來就思緒萬千。傳道者在這世上活了一場,在晚年感歎著說,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見過,一切的事都經曆過專心的查考,這是一顆什麽樣的心啊!?“想”當管轄人的那人,反倒是害了自己本身。這是多麽的深刻而真實啊,我們看看當今世界和傳道者所處的世界,雖然曆史大環境有天壤之別,可是神放在人身上的人性律卻是永恒不變的,是規律性的。人想做“王”想自己掌權,對權力的祟拜一天也沒有停止過。特別是某些男性們,當被權力這塊紅布遮蓋了心,那紅心就會變為黑心了。正所謂熏心利欲。這樣的例子在世界上還少嗎?前一段時間的新聞,一位女性在人前是“三八紅旗手”,還有很多官銜,實則個人的感情生活相當靡亂,是一位高官的情婦,沒想到高官的事發,被刑事拘留,後來趁著看守的疏忽,用腰間的繩子腰帶上吊自盡,在認罪的時候把女情婦供了出來,如果不說,大家還當這位女性是光榮的“黨員”,是人們心目中的“三八紅旗手”呢。人心之罪惡,在人的頭頂三尺有神明,要想神不知,除非自己不做。神知道一切罪人所行所思所想的一切罪惡之事,那被公眾知道的,和那不被外人知道的,神全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人不認罪,神完全知道人所犯的一切罪,所以人心在神那裏被鑒察,被審判,被赦免,被救贖,被神的大愛所愛,使人棄惡從善,使人良知蘇醒,使人歸正,重新做一位手潔心清的,從內到外都聖潔的屬神國的兒女,而和汙穢的世俗脫離,被帶入愛子的國度,與神家的眾兒女得享從天上來的真正福樂,如8:12a的經文所述敬 畏 神 的 , 就 是 在 他 麵 前 敬 畏 的 人 , 終 久 必 得 福 樂 。這是絕對真理。

我們來讀8:11,“因 為 斷 定 罪 名 , 不 立 刻 施 刑 , 所 以 世 人 滿 心 作 惡 。”一個國家如果司法機關到處是營私舞弊,那這個國家民眾將會無任何盼望,這個國家的人們就會‘滿心作惡’。大家都知道,犯了罪,司法機關就可以通過各種途徑和手段,使已經宣判的罪名,隻是讓老百姓知道被判了刑,可是實際情況是,犯罪的人已經打通了關係,被施刑的實際執行成了炮影。這是整個司法界的黑箱操作。這等黑匣子,這等黑暗裏的罪惡,使真正的犯罪之人可以活的久,但是在內心永遠有個陰影,如果人犯搶劫罪,被警察抓捕歸案,然後坐了好幾年的牢,這個罪犯釋放出來,因為過去的搶劫所犯的罪,以坐這幾年的牢付上了代價,如果死性不改,還要繼續犯搶劫的罪,是大有人在的;如果出獄了,在監獄裏知道要認罪要悔改,出來後洗新革麵,重新做人的人也是有很多的。而在監獄裏知道要認罪要悔改,出來後洗新革麵,重新做人的人,是因為聖靈進入其心,使其“良知”蘇醒,其良知也未泯,這就是因為人知“敬畏”才使良知蘇醒,如若不然,人是不會想著改過自新的。所以,“敬 畏 神 的 , 就 是 在 他 麵 前 敬 畏 的 人 , 終 久 必 得 福 樂 。”犯罪分子,有的走了改過自新的新道路,有的走了一如既往犯罪的老道路,即使蹲過監獄,還是死性不改,重操舊業,那個是真正得享“真正的福樂”的?是什麽讓人走了不同的道路的呢?是人內心深處的對神的敬畏,而使人內心深處的良知蘇醒,最後選擇走上了悔改的道路。在世界上的刑事犯罪是這麽一回事,在人心靈上在“靈”裏得罪“神”所犯的幹犯聖靈的罪,也是如此。那就是從聖靈來的本來是感動了,非得“順從”自己的心思“硬”著不信神,與神對著幹到底,就是在“靈”裏得罪神而犯著靈性上的罪,導致與神隔絕,那個從監獄裏釋放出來,不知悔改,仍然重操舊業的人,就是這等在靈裏一直與神對著幹,就是活的壽命長,又能如何呢?時間久,活著沒有任何意義,活時間久幹嘛?活著就是受罪。而知道敬畏神的人們,才終久必得真正的福樂。這道理我已經說的再清楚不過了,有耳的就聽,聽了神的道,就要相信並走悔改自新的新的道路,與神同行終久必得福樂。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