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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邊芹:為什麽美國警察不被判罪?

(2015-03-13 06:57:38) 下一個

為什麽美國警察不被判罪?

——西方國家的絕對權威躲在哪裏

某天我坐在公車上,上來兩個對話中的男子,因為天晚了,車上沒幾個乘客,兩個北方人說話聲又響,我便清楚地聽到他們正在談某個國家的某個地方(沒聽到開頭,不知哪個國家),估計不是個窮地方,否則說的那個人不會把所曆所見全當作優點在談。隻聽他說,那地方街上不讓抽煙,店裏香煙都不放在台麵上賣,因為到處都不準抽,隻有一個地點能抽:自己家裏。因此滿街地上不見煙頭,如果你抽了,行人都會上前管的,若被警察撞見,那就不是罰款的問題,而是直接拘留。

因他是用讚賞的口氣在說,我便打量他,一副五大三粗北方蠻漢子的樣子,這就讓我好奇地想下去:若他在中國街頭抽口煙就被警察帶進局子,他接受不接受?是否會這麽頤然?

聽到這番對話的那天正好是美國又爆發第N次黑人示威暴亂的日子,不相幹的事就讓我想了很多。這些天世人將目光集中在美國的弗格森(這是西方媒體接力配合的“功勞”,見本人拙作《獨立的煙幕彈是如何製造的》便可看明白一部分來由),並且把視線聚焦於種族問題,於是全球幾乎是眾口一調地在談論一件事。全世界一起談論一件事,在西媒主導信息接力的今天,已經越來越不稀罕,但在涉及西方陰暗麵的時候眾口一調,西媒和他們經常當作攻擊對象的那些國家的傳媒進入“同一戰壕”,到底還不那麽理所當然。這種不管願意不願意都做了“話語戰友”的感覺,是很能迷糊人的,讓人不會去想為什麽要“挖”這道讓不同利益牽扯的人都能跳進去的“戰壕”。如果說在世界不少地方,新聞還是受事件支配著;在西方,即便事件是偶然的,話語也不會是偶然的。引導的暗線往往是藏在看去無可爭議的共同話語中。世人的目光一直就是這麽被巧妙地牽著走的——熱火朝天地炒熱一件事,將人們的判斷引向一個目標,實則悄悄地避開了問題的核心。對看明白的人,不得不擊掌叫絕。

黑白種族問題的確是美國社會的一個問題,但卻不是弗格森事件的實質問題,隻不過種族問題是西媒愛炒的話題,並且早已為民間習慣思維搭好了磚牆和門鎖,這起警民衝突事件就又成功地被拖到種族問題——這一永遠可以被巧妙運用的“偽靶心”上。我曾說過,西媒或者說西方統治集團的文化機器勇於揭露問題的關鍵,是有一個中國人一直沒看明白的技巧——“偽靶心”技巧。這個技巧就是在真正的靶心附近稍稍偏一點的地方設一個偽靶心,此一技巧能瞞天過海地運作也有一關鍵,即必須射中真正靶心偏一丁點的地方(偏多了便前功盡棄,射中靶心需要神槍手,不偏不依地有意射中靶心偏一點的地方更須神槍手),才能引導“共識”,一舉網羅大多數。我在以前的文章裏寫過西方在挖掘中國國民劣根性時,為達自己的目的,熟練地運用了這一技巧。種族問題是那種很容易就看到的問題,沒人會說弗格森事件不是種族問題,因為有目共睹,雖然是“偽靶心”,但也擊中了要害。但我們看世界終了是必須越過“有目共睹”的。二戰以後為全力保護某少數族群,“種族歧視”成了政治正確的底線,這是一個必須接力的“底線”,這個“偽靶心”,保護了真正的權勢。當然也有一些少數族裔因此而沾了光,比如黑人、吉普賽人。弗格森事件自然不會被放過地又被引到了這裏。

其實類似的警民衝突事件,在法國也經常發生,並且由於黑人、馬格裏布人(北非阿拉伯人)犯罪率高,警民衝突便更頻繁地發生在白人警察和有色人種之間,也時常被媒體炒作到“種族問題”上,引得黑人、馬格裏布人經常上街打砸搶一番以泄忿。然而問題卻從來得不到根本解決,犯事警察幾乎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不會被判罪,除非人贓俱在的濫殺無辜。我在法國這些年,眼見著年年都有大同小異的事件發生,次次一小鬧,幾年一大鬧,比如2005年那次,差一點全法國陷入騷亂,巴黎“如火如荼”數日,仿佛世界末日,照樣不了了之。試想如果問題的實質真是“種族問題”,以此問題半個多世紀以來的聲名狼藉,怎麽非但解決不了,還總是原地踏步?為什麽鬧得再凶,都是不了了之?因為問題的關鍵其實並非“種族問題”,它不過是代頂著罪名,本質問題不解決,它這罪名當然拿不掉。而本質問題是不可能的解決的,整個體製就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動搖根基難上加難。

就在前不久法國又發生了一起較嚴重的警民衝突,在反對一座水壩建設的抗議示威中,一名年輕大學生被警察扔出的鎮暴手榴彈炸死。事發後,各種遊行示威此起彼伏,綠黨議員也在議會頻繁活動,但終了警察不但沒為此戴罪,連究竟誰扔了那顆手榴彈都沒追下去。遊行示威鬧了差不多一個月,禍水最後被十分技巧地引到手榴彈身上,內政部下令暫停使用這種武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為發生在白人警察和白人大學生之間,實在扯不上“種族問題”,其時又正好是西媒大炒中國香港非法“占中”的當口,法國傳媒自知理虧低調處理,西媒的“連襟兄弟們”也不接力放大,那起警察炸死青年學生的事就成了一樁偶然事故,而不像弗格森事件成了“國際大事”。

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麽警察炸死一位從無前科的示威大學生,卻連被追查究竟誰幹的這關都能躲過,一如弗格森事件的那位白人警察能免於司法起訴(身中那麽多槍的黑人手裏並沒武器)?因為這個社會的大多數接受這個!他們實際接受的是某種不具其名但具其實的絕對權威。這就進入了本文的主題:絕對權威真的隨著進步的腳步消失了嗎?

西方國家——尤其那幾個“民主”樣板國,之所以能花枝招展地唱“民主自由”的“空城計”,就是成功地將“絕對權威”這個他們一直宣傳的壞東西不動聲色地轉移了。在此我要先說清楚,“絕對權威”不是“絕對權力”,免得有人一看到“權”字再配上“絕對”就跳起來,維護“絕對權威”不代表被維護的人有“絕對權力”。

自古絕對權威的化身都是政權的最高領袖,在進入“現代”以前,一直就是打下天下的國王或皇帝。不管我們接受了多少進步理念的教育,仔細想想一個社會的存在本身就是對應某種絕對權威的,換句話說沒有某種絕對權威,社會便不存在;沒有社會,絕對權威則沒有存在的土壤。二者如此緊密相關,是因為一個社會若沒有某種絕對權威,必是天下大亂,甚至沒有存在的理由,大家散夥就是了。昔日這種權威理所當然地由一國之君行使,國王、皇帝、領袖具有絕對的威嚴,那是說一不二的,反抗者不是人頭落地便得落草為寇,沒有存在的理由。細想想也有其邏輯,既然國圍繞著君而立,則不忠君,國便不存。

然而進入“現代”,“民主”的理念出現後,一家之主的絕對權威便一點點變得政治不正確了,國王的頭或被砍掉或成擺設,皇帝也遜位了,連總統都變成了虛設——由百姓選、定時換、朝三暮四還能皆大歡喜,不成表演和遊戲那才怪。世上的邏輯都是差不多的,不可能某個地方獨有奇跡。可有人會說,不管怎麽樣,“現代”就是進步了,一家之主沒有絕對權威了,總歸向前邁了一大步。從大臣的頭不會皇帝一句話就被砍掉這個角度去看,這麽理解一點沒錯。人類一路前行,那些放在桌麵上的血腥,一點點就被收藏或轉移了。但也別太浪漫,絕對權威從一群人手裏被褫奪了,是不是就真的無蹤無影,再也不需要替代者了?

當然沒那等好事,因為人類社會至今還是缺不了絕對權威。什麽叫絕對權威?說白了就是終極裁判權,也就是“最後誰說了算”。人類社會還沒有進化到一個無須“最後誰說了算”的理想形態,事實上不管怎麽“有選舉權”,還得有人最後說了算,也就是說絕對權威從前門出去,還得從後門進來。那麽由誰說了算?既然皇帝走了,國王也成了擺設,幾年一換的首腦更不敢自說自話“由我說了算”,這個從後門悄悄又擠回來的絕對權威的體現者就落到了法律頭上。但法律不像國王皇帝不加掩飾地整個兒擁有天下,誰不聽話,天誅地滅,它雖然可以名正言順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畢竟隻是一些條款規則,讓這些紙麵上的條款規則擁有昔日皇家的威嚴之關鍵(沒有威嚴,老百姓是不服從的,人性就是這麽賤),就是必須讓另外一群人分享絕對權威。這群人就是法官和他們的“打手”警察!法律法規的絕對權威靠誰來執行?靠警察!所以警察實質是分享了絕對權威,沒有拿著槍的警察,法官的一紙判書怎麽執行“最後由我說了算”?保證這種絕對權威的目的除了阻止和懲戒犯罪,最關鍵的是維持社會秩序,保證社會既有等級不被動搖,讓普通人不敢從事夠不上刑事犯罪的違規違章行為。本文開頭乘車人講述的那種秩序清明,並不都是生活其中的人自覺自願的結果,嚴刑峻法才是最終解釋。

我也是在西方呆了相當長一段時間才看出門道的。在法國,人人怕警察,被警察盯上,任何辯解和頂撞都會罪加三等要倒黴的,冒犯國家執法人員這條罪無須證人,警察說了算。這種製度假設人人都是潛在的罪犯,人人都必須是知道法律的,情理中的“不知無過”或“情由可原”是不成立的。簡而言之,沒理可講。我在法國某天莫名其妙收到郵局寄來的一張汽車超速罰單——莫名其妙是因為本人曆來遵守交規,隻見那數目不小的罰單上寫著,我的車在某日某時某地比規定速度快了一公裏。開過車的人都知道,那速度表盤上一公裏的快慢根本是無法精確控製的。但你別去講“理”,老老實實在規定時間裏把支票寄出,至少得先交罰款再去叫冤,否則申述的結局將是那罰單上的數目滾成雪球。但也必須承認,雖然“無理可講”的事會落到自己頭上,可街頭普遍無視交規的現象因此得到抑製,交通秩序普遍得到保障,自己也是這種來之不易的秩序的受益者。久而久之,法國土著(白種人)麵對警察都是唯唯諾諾,連平時狂放不羈的藝術家也隻敢背後搞搞警察,當著警察的麵都夾起尾巴作人。事實上,這種“絕對權威”真正嚇住的不是犯罪分子,那是任何社會哪怕死刑遍地都阻止不了的,而是大多數為自己利益總想著違規犯紀的良民。

我觀察下來,還就是黑人、馬格裏布人逼急了不買賬,因為渾不怕死而且破罐破摔。犯罪率本來就超出其他族群,還膽子大、脾氣擰、骨頭硬,可不就是衝突的慣常發生對象。而精英階層也樂得把“絕對權威”問題變成“種族問題”,那樣才可以成天高叫“民主自由”,護了“人權”的牌坊,還讓被管得服服貼貼的大多數心服口服。有時想想真乃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由此說來,美國警察的有恃無恐,與其說來自他的白皮不如說得自他慣有的絕對權威。有絕對權威,就有被濫用的時候。

“民主”是有其代價和前提條件的,也即必須做好絕對權威的遺交。你要什麽樣的社會,其實取決於你願意把絕對權威交到誰的手裏。那些最高法院都判了還是不服要上告、然後說自己沒有民主的人,是向往一個地球上尚不存在的理想國,若跑去西方,必吃盡苦頭。一個社會總歸要有“最後誰說了算”,連這個都不需要的奇跡,大概還無法在人類社會降臨,因為人實在是不配。不是皇帝管,就是警察管,而沒有“最後誰說了算”如何管得住?最怕的是沒了皇帝,警察也管不了,沒有人最後能說了算。香港那群 “占中”者,口口聲聲以香港為法製社會來排斥大陸,為什麽香港法院判“占中”非法,卻照做不誤?就是因為他們已經把“最後誰說了算”交給了他們全心投靠的國外主子。我們這個民族總有擺脫不掉的遺憾,那就是我們在近現代慘痛的曆史,使得時常那個站在對立麵來和你談“民主”的人,事先就已失去了談的資格,哪個國家能和本國的漢奸談民論主?!

絕對權威不是什麽好東西,因為沒 “理”可講,人人可與之講理的權威,就不是絕對權威了,因為人人心目中有他自己的“理”和“公正”標準,由之不是好東西的東西也有了存在理由。講“理”的社會,不得不無休止地尋找平衡,最後落了個人人戳脊梁的把柄——不能以法治國。 凡事要講“理”,絕對權威就立不起來了。由此美國的司法是不講“理”的,不以“事實”為核心,其核心是“程序”。說實在話,以“理”為標尺,對弱者的利遠大於強者,而“程序”公正從頭到尾是對強者有利的。現代社會的強者自然不是孔武有力的疆場漢子而是有錢人。孰優孰劣,見仁見智,也看我們接受什麽、需要什麽。不過美國上層也明白總不講“理”是不行的,所以搞了個民事法庭,實際就是沒“理”可講,但有“錢”可講。

為什麽“絕對權威”並沒有隨著進步的腳步消失得無影無蹤?是因為任何社會不管什麽體製,要保證根基不被顛覆,都有退到最後不能再退的時候。這就是為什麽在西方,警察內部雖然有法有規,但涉及警民衝突(主要是警察與下層民眾的衝突),不管你怎麽鬧,怎麽叫不公,懲戒警察都是萬不得已不輕易動的,這條界一越,整個體製就要崩潰(緩緩地崩潰),動警察就是動了統治的權威。分辨絕對權威與普通權威的方法就在於,絕對權威是不能輕易動的,動一丁點都可能危及根本。這一點西方統治集團心裏十分清楚,也知道不能硬捂著,必須讓不滿渲泄出來,於是就兩害相權取其輕,設計了一個“偽靶心”。而忠心耿耿的傳媒是最佳射手,完成超級神槍手任務的西媒,不但接力傳播了捍衛某少數族裔的精神“洗滌靈”,還鞏固了維護“人權”的牌坊,又保住了“獨立”的節操,讓全世界即便看了笑話,也還是覺得美國好。至於黑人上街燒幾輛車、搶幾家店,那都是在他們自己的區域裏鬧,無傷根本不跟他們住在一起的白人大多數,更動不了國之根本。何況西媒再煽風點火,都深知該停在哪裏,決不會把火煽得太大。

說到這裏你才恍然大悟為什麽好萊塢電影在攻擊別國時,最喜歡挑的角度就是那國的警察如何多、如何無孔不入,“黑”中國的電影最經常布設的就是此類畫麵和細節。西方傳媒也不例外,涉及中國的圖像,想方設法要在畫麵裏放個警察或武警。弄得趕“時髦”的中國媒體人和藝術家也依樣畫葫蘆,以為學了什麽“先進”概念。我在保留下來的上海世博會中國館就看到這樣一幅畫,居然還被主辦者選中。其實西方愛用這一手恰恰暴露的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心態,為不讓別人發現自己深藏的本性,先咬一口把那玩藝摜到別人頭上。我們中國人拍美國,即使想黑它,都不會從這個角度,因為我們自己實在算不上 “警察國家”,沒這習慣思維。

我們的傳媒這次跟著接力弗格森事件,當然是打著黑 “美帝”麵子的小算盤,但如果看不見“種族問題”下麵的東西,則反過來又落入了西媒的接力鏈子,小罵大幫忙,在另一層麵還是為他人做了嫁衣裳,這就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仗。其實有些事情,“有目共睹”並不防礙你再問個邏輯上的問題,那就是像“種族歧視”這種戰後早就臭名昭著的問題,在各方麵都有了措施、保障、規定,為什麽警察與黑人的問題繞來繞去繞不開圓點?這麽一問,結論就不那麽“有目共睹”了。以後還會有劇本略有差異的“弗格森事件”不斷發生,黑人很難解決自己的問題,體製也逃不掉它那點精心收藏、從不具名的“原罪”,世上哪來完美的體係?

至於美國警察動不動拔槍,原因也是“有目共睹”的,是美國社會槍支泛濫的結果。然而關於槍支泛濫,我們也得跳出美國精英集團時不時組織的討論和批判,細想想為什麽又是個無論怎麽死人、傳媒口誅筆伐也解決不了的問題。美國社會時常就槍支問題組織激烈的爭論,反對的讚成的吵了很多年,不管死了多少冤鬼,永遠不了了之。而且爭論來爭論去思路卻是固定的(真佩服統治集團控製人思想的本領!),反對的抱怨軍火商組成的遊說集團勢力太大;讚成的人則自作多情認為美國人民的自由不可剝奪。我在此也說點另類觀點:永遠解決不了,不是統治集團多麽在乎人民的自由,他要想剝奪自由總找得出借口。看看“棱鏡門”就知道了。他從根本上就沒想解決,因為這是讓這個民族維持尚武傳統的好途徑,美國是逃不脫不停打仗的命運的,盡管統治集團每次都像變魔術似地把沒打贏或打不完的戰爭推到一位換屆的總統頭上,讓本國人民乃至全世界相信從小布什換到奧巴馬,戰爭的那一頁就翻過了。但魔術畢竟隻能改變幻覺,替代不了現實,而這現實就是帝國不得不把戰爭進行到底。成天打仗,除了需要錢,更需要崇尚武力的民眾。試想想,不說從前就說美國戰後這一場接一場幾乎沒歇火的戰爭,換到中國,人民還不怨聲載道,十八個政權都被推翻了,可美國人民的抱怨多麽微乎其微。從小就摸慣槍的人,上戰場就算不上大事,給人民這樣一本萬利的“自由”,何樂而不為?更何況統治集團還能賺得腦滿腸肥。

我們看西方,永遠都要對那隻引領著你看月亮的手問個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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