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婚姻製不適合所有的人
-----------美國高院判定竇媽法案違憲的感想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判定竇媽法違憲。10年前克林頓簽署了竇媽法,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從而否決了同性婚姻享有與異性婚姻同等的權益。今天,竇媽法被判違憲,等於是承認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雖然目前隻有12個州同性婚姻是合法的,但最高法院的判決,讓人看到了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已經蔚然成勢,不可阻擋。
一夫一妻製曾經是男女平等的象征。相對於封建社會有權有勢有財的人可以三妻四妾,婦女在婚姻家庭中不得不依附於男人是社會的一大進步。但是社會發展至今,婚姻家庭的這種一個製度普世適用的法律和觀念越來越顯現出它的弊病。就好比隻生產一種尺寸的衣服讓所有的人穿,肯定會有人穿得不舒服,甚至根本穿不下!
靜心想一想,世界上有70億人,不同的文化,地域,信仰,身材,性格,生理。我們吃不同的食物,住不同的房子,穿不同的衣服,說不同的話語,信仰不同的宗教,有著不同的文化和曆史傳承,為什麽卻要在婚姻上遵循同樣的一夫一妻製呢?
婚姻是什麽?是兩個人(或者多個人)組成家庭,養育子女,分擔家庭的責任,共享家庭的財富。
中國雲南的摩梭人祖祖輩輩實行走婚,日子過得好好的。一些邊遠地區,至今還有兄弟同娶一妻的習俗。不管大多數人喜歡不喜歡,同性戀的存在是客觀事實。他們為什麽就不能和其他人一樣,組織家庭,享受和異性婚姻相同的權益呢?如果兩個或多個女人願意嫁給同一個男人為妻,組成一個家庭;或者兩個或多個男人願意娶同一個女人為妻,組成家庭,為什麽就不可以?
隻承認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婚姻是合法的法律已經不再適應社會的發展,遲早會被廢除或修正。應該允許人們按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生活
河裏的石頭願做其中一位嗎?
喜歡公驢的那個可以先去找公驢419一下,能活著回來再討論。
印度直到現在還有燒死女人的習慣,如果這個女人的嫁妝沒法讓夫家的人滿意的話?
是不是都在你認為可以接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