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煩亂彈(四):說鞋
(2009-09-11 13: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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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想寫一篇關於鞋的雜文。不久前讀到National Geographic 上的一篇關於鞋的專欄文章,名字叫“Every shoe tells a story” 。掩卷而思後,就準備開始亂彈一下:鞋。
鞋的曆史之悠遠,幾乎和人類的曆史相當。在上古先民們還僅有條件用樹葉草草遮蔽私處,身體其他部位統統裸露時,已經知道用獵來的獸皮裹足,以防行走奔跑之際被荊棘石塊所傷。鞋最初的使命自然是為了保護腳足。中國古代稱鞋為“足衣“。英文叫footwear, 直譯倒也不謀而合。
不過人類骨子裏是喜歡形而上的。平凡的事物,不搞出點哲理不罷休。象那篇文章開篇第一句:We wear our hearts on our soles。就愣是一個把“穿著”這樣的平凡小事來“形而上”的例子。正是由於這個毛病,隨著人類已經把身體各部位該遮的遮,該露的露之後。漸而漸之,服飾中曆史最悠久的鞋,也就附上了情感、品味、社會地位、甚至意識形態等內容。
可不是咋地?灰姑娘的童話裏,我想大約是那雙水晶鞋,而不是被她不可理喻地砍掉腳趾腳跟才塞進那雙鞋的纖纖玉足,在舞會上挑起了王子的激情。那雙水晶鞋,在少年阿煩看來,那水晶鞋哪是鞋呀,簡直就是一件化平凡為神奇的魔法神器。正史中,法國著名的矮人路易十四發明了高跟鞋,以彌補其五短身材與其至上權利之間的差距。上行下效,高跟鞋一時成為朝中顯貴不可或缺的象征權利地位的飾物。野史裏。愛鞋如命的楚昭王在一次戰役中大敗,光腳逃出數百米後,突然想掉頭回去撿鞋。隨從們紛紛勸阻。昭王說:“我固然不缺一隻鞋,隻是覺得這鞋跟隨我征戰多年,不忍棄之。”隨從們頓感楚王對一隻鞋尚且如此,何況對咱們這幫為他出生入死的人呢?於是,隨從們跟隨楚王重新回戰場找鞋,為了他們重情義的君王,奮力與敵廝殺,終於反敗為勝。鞋,在相當長的一段曆史時期內,扮演了不僅僅是“足衣”的角色。
還有人說,腳是鞋的愛情。這話不能說沒有幾分道理。每雙鞋,都在等待適合他/她的那雙腳; 等待那雙腳走到麵前,說聲:“嗯,這雙鞋真不錯”; 等那雙腳小心地試穿,轉來轉去地在鏡子前看效果,滿足地帶到家裏; 等著能夠常和那雙腳相依相伴,出雙入對; 盼望看到的人能說一聲:“真是一雙好鞋”(從沒人聽人說,“真是一雙好腳”哈)。鞋,大多也隻會被一雙腳帶走。再時尚,再特別的好鞋,也隻有穿在腳上,才能彰顯這雙鞋與眾不同。擺在櫥窗裏,掛在貨架上,印在時尚雜誌上的鞋,充其量不過是件陳列品而已。簡而言之,一雙鞋因為那雙腳才成其為鞋。一雙腳,總是要有鞋才能體驗到行走的舒適。
鞋和腳的關係可謂親密無間。從腳醒來後到入睡前,鞋總是對其不離不棄。寧可忍受地上砂石的磨損,風雨的侵襲,細心嗬護包在懷裏的那雙腳。海枯石爛的愛情,都未必能做到這一點。當然,愛情同時也是排他的。鞋在給了腳舒適之後,就不由得想管著那隻腳,不讓它到處亂跑。從中國古代的纏足,清朝的宮庭木屐,再到最高記錄55厘米的高跟鞋,追本溯源,目的不外如是。一個高跟鞋設計師一語中的:“穿上高跟鞋的女孩就再也不能輕易從我身邊逃走。”。看看這話說的。嗯,不過呢粗粗一想,腳和鞋,的確具備了愛情的各項元素。
可是,“腳是鞋的愛情”這句話,細細一想又不全麵。一雙再不花心的腳,也通常需要好多雙鞋。不同的場合,不同的用途,一雙腳又的確需要不同的鞋。阿煩想了想,這句話去掉一個字,基本上就合適了:腳是鞋的愛。比方說,人民解放軍上戰場,後方大娘納出的鞋,是軍民魚水情的愛。小時候窮,媽媽省吃儉用買的軍鞋,是母子情深的愛。媽媽左右腳不一般尺碼。出差上海,特地跑到南京路買一雙特製的鞋帶回家,是兒子對媽媽的愛。小孩兒長得快,從蹣姍學步時,就備下了夠孩子穿到兩三歲的鞋,是父母對孩子的愛。去掉一個字,頓時海闊天空起來。一雙腳和多隻鞋的關係,一時間也容易讓人理解和界定了。
依阿煩看來,鞋被人們所加上的諸多屬性中,時尚品味也好,社會地位、意識形態也罷,都會隨風而去,應時而變。怕隻有“情感”一項,是最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套用一下“北京人在紐約”中那句經典台詞“愛一個人,送他來紐約; 恨一個人,送他來紐約”。阿煩說:不懂一個人,送一雙束腳的鞋; 了解一個人,會送一雙合腳的鞋; 而愛一個人,才知道送一雙他/她愛穿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