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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開家到美國已經二十多歲,姐姐在電話了說,能看出來,媽挺想你的。我那時落魄得一塌糊塗,也沒時間精力和家裏多聯係,同時也不太理解,父母都是十幾歲離家的人,沒見他們和他們的父母多親,也沒見他們對我有多好,怎麽會那麽想我?我印象裏,我們父母那輩人養孩子,還不如現在養條貓狗,每天喂口飯而已。
我到這個歲數,才認識到,他們不是不想對孩子好,而是不知道如何對孩子好。
我小時玩鞭炮,甚至炸了眼睛,學著電影地雷戰的方法,一硝二磺三木炭,自己做火藥,卷進紙裏麵做鞭炮。有一次父親出差武漢,問我要什麽?我說要鞭炮。父親果真帶回來一兜子鞭炮。
這事看上去很容易,其實不容易。父親是除了書店與食堂,幾乎不進商店的人,也不會買東西。讓這麽個人,在武漢的大街上,問哪裏賣鞭炮,進去買,是非常艱難的事。這是我老了才認識到的。
類似的事很多,父母艱難生存,為了孩子的好,勉強做許多違背他們本性甚至原則的事。
同樣的,如果問我的孩子,她不一定說我對她多好。這世上隻有我一個人知道,為這孩子操心糾結了多少年。今天春假結束,她一走,我坐在沙發裏,心裏空蕩蕩。外麵下雨,陰冷,我有點冷,我把前兩天餐館水煮魚的剩湯拿出來煮,加了塊豆腐。一邊吃一邊想,所謂家,就是有人惦記你,讓你惦記。
給自己買了個小玩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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