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
2015 (58)
2016 (78)
2017 (222)
2018 (393)
1,報告該說的都說了。
2,證據全在報告裏。
3,如果我要能明確說總統沒犯罪,我早說了。
4,我不對總統是否犯罪下結論,因為如果做了就違憲。
5,憲法規定司法部不能起訴總統,因為法庭不能判決總統。所以我的報告隻給證據,不做是否犯法的結論。
6,總之,獨立檢查官查總統,如果認為沒有犯罪,馬上就可以說。其他的情況,就不下結論。
7,誰下結論。國會。
8,總統是不能起訴的,但是可以彈劾。
下麵是我的話。
這就是為什麽南希佩羅西在木勒講完話後,馬上說,事還沒完。因為下麵是她的工作。她準備做兩件事。第一,讓所有的眾議員讀報告的全本,然後看他們的反映。第二,如果共和黨有足夠的人數加入民主黨的立場,覺得應該彈劾,啟動彈劾。
總統犯沒犯事已經不是問題。肯定犯了(cover up)。問題是共和黨想不想起哄一起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