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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家的傳統,是隻揍兒子,不揍女兒。
我爸打我不多,記得的就有數的一兩次但我爸對我很凶。他從小就好像看不上我,訓我最多的詞是吊兒郎當。
現在我一想,這詞他用的其實挺準確,我就是吊兒郎當。按照我父親的標準,戀愛第一次就得結婚,總戀愛不結婚那是有病。戀愛有性行為要槍斃,有了性行為還不結婚,炮決。
我幹什麽事都不認真。到一個單位,第一件事就是看不起上司。這在我父親那是大逆不道。
不僅我父親。76年地震,我在我叔叔家住過幾個月,我叔叔也是對兒子特凶,從來不對女兒發火。
我後來一想,他們那麽古板的人,打罵女兒,下不去手啊,還不就拿兒子出氣。
我現在原諒了我的父親,最根本的一件事是中學的時候。
我中學的時候調皮,給化學老師氣的犯病看醫生。班主人到我家家訪,嚇唬我爸,說要給我處分。
我爸說,你們給他個處分,讓他跳一級得了。
我在哪一刻認識到我的父親對我是充滿期望的。盡管天天說我吊兒郎當,他希望我比兩個女兒更有出息。
我從我父親的身上看到,父母即使打孩子,彌補的辦法是讓孩子體會到你還是愛他們的。
如果孩子這點都體會不到,就徹底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