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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成熟的過程是從委屈感向負罪感轉變的過程。
孩子哭,因為委屈,願望不能達到。隨著年齡增長,認識到不是所有要求都得到滿足,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不合理的就不會再哭。
下一步是負罪感。負罪感最原始的是守信用。守信用是孩子天生的能力,人類進化的結果。
一個孩子,沒做作業,沒按時交作業,恐懼是其次,最大的心理負擔是負罪。別人都交了,他沒有交,失信。
孩子從眾的心理是因為他們覺得別人也是守信用的,值得信任的。
這時孩子的教育是對心理發育是最重要。建立了對社會他人的信任,就會關心他人,為自己沒做到的內疚負罪。
在他們應該和社會,他人建立信任關係的時候,受到傷害,欺騙,他們一生會對社會他人缺少信任。
取代這種信任的是持續的委屈感,覺得社會他人家人對不起自己,工作覺得同事對不起自己,結婚覺得配偶對不起自己,生子覺得孩子對不起自己。
這種人格可以解釋古怪難以相處的人,也可以解釋郭文貴之流的騙子。小時心靈的創傷讓他們找到做各種不道德的事情傷害別人的理由。
為什麽說家長的行為會決定孩子的人格,孩子的一生?因為家長在幫助孩子從一個委屈的孩子向負罪的承認轉變。
這所謂的負罪不是每天在懺悔,而是學會反思,自己哪裏沒有做好,虧待了別人。實際上也是認錯的能力。